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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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的新方式:“软裁员”

企业裁员的新方式:“软裁员”

企业裁员的新方式:“软裁员”曾国平;刘一帆【摘要】文章通过分析企业“软裁员”的现象,对“软裁员”进行了界定,介绍了“软裁员”的主要手段,探讨了“软裁员”的主要特点,从理论依据、法律规避以及现实背景的角度剖析了企业“软裁员”的动因,并对“软裁员”进行了评价,指出“软裁员”是一种不健康的裁员方式,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期刊名称】《华东经济管理》【年(卷),期】2012(026)001【总页数】3页(P116-118)【关键词】“软裁员”;动因;建议【作者】曾国平;刘一帆【作者单位】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重庆400030;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重庆40003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2.92近年来,很多企业通过降薪、换岗、调换工作地点等方式,改变员工以往的工作状态,引起员工在心理、报酬、工作环境等方面的不适应,甚至不满,以至于离职或主动辞职。

员工的离职或主动辞职一方面可以使企业避免《劳动法》等法律关于企业裁员条件和裁员程序的限定;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免除对员工的经济补偿,这种新的变相裁员的方式,被称为“软裁员”。

一、“软裁员”的界定在国际上,裁员适用的是一种大的概念,我国法律意义上的裁员是指企业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合同,裁员人数在20人以上,或者不满20人但占企业人数10%以上的员工被裁员[1]。

在“软裁员”的情况下,员工的离职是自愿行为,并不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裁员,因此,严格地讲,“软裁员”并不等同于裁员。

之所以把“软裁员”定性为裁员,是因为其最终的行为结果与裁员是一致的,即员工的离职。

而且,企业在实施“软裁员”后,不仅能够实现降低人力成本、优化组织结构等裁员所能达到的目的,还节省了解聘赔偿费用的支出,同时又可以避免企业形象受损,消除社会对其“缺乏社会责任”的批评:当遭受裁员质疑时,企业完全可以用“员工自愿离职,与企业无关”来应对。

此外,“软”在汉语里有“不用强硬的手段,只是平和地进行”之意,“软”与“裁员”二字结合,说明了企业裁员方式的隐秘。

劳动合同法考试试题带答案8篇

劳动合同法考试试题带答案8篇

劳动合同法考试试题带答案8篇篇1一、填空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______形式订立。

答案:书面。

2.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______原则。

答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3.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遵循______原则。

答案: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4.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通知用人单位。

答案:三日。

5.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______证明。

答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二、选择题1.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B.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口头形式C. 只要双方达成协议,是否订立书面合同无所谓D. 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都可以采用,具体由双方协商决定答案:A.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B.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C.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D.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区分原因和条件答案:D.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区分原因和条件。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B. 试用期应当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之外C. 试用期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D. 试用期的长短由一方决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答案:A. 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加班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B.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C.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安排加班,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D. 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加班,但需要提前征得劳动者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答案:A.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司 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司 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这一条款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以及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秩序都发挥着关键作用。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这一表述。

在实际的劳动场景中,这种情况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

比如,用人单位以组织架构调整、业务划转等为由,将劳动者安排到其关联企业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导致劳动者被重新分配到新的主体工作;再者,可能存在上级单位基于工作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调动安排等。

这些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本身没有主动提出变更工作单位,而是被动接受安排,就符合“非因本人原因”的范畴。

接下来,关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这一要点。

将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这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的保障意义。

工作年限在很多劳动权益的计算中都起着关键作用,比如经济补偿、年休假天数、病假待遇等。

以经济补偿为例,经济补偿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较短,可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就会相对较少,这显然对劳动者不公平。

然后,我们再看“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这部分内容。

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在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

如果原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转至新用人单位时已经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新用人单位在后续处理劳动合同时,就不再重复计算原工作年限,避免了用人单位承担过重的经济补偿责任。

2021年版全文:劳动合同法

2021年版全文:劳动合同法

2021年版全文: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者的就业和创业,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实现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变更合同内容。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10条

劳动合同法 第10条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读】本条是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但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本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

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

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

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须写明,对于约定条款,可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来约定。

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如果条款过于简单、原则,容易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

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它不仅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也强调了书面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

以下是对这一规定的详细解读:1. 书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能够为双方提供法律上的保障,避免因口头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和误解。

它有助于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预见性,同时也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直接的证据。

2. 劳动合同的内容:根据第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这些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缺一不可。

3.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前或者同时签订。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4.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当严格遵守。

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任何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也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还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通过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明确自己的工作条件、报酬等,从而在劳动关系中获得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充分理解和遵守这一规定,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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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8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七条劳动合同可以因下列情形而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3.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因下列情形而终止:1. 劳动合同期满;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九条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特殊工种登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对于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境内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为由,不执行或者限制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者有权获取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

第五条劳动者有权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带薪休假工资。

第六条劳动者有权享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七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九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订立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限制劳动者的合法职业自由。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协议。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报酬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动者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先行垫付或以其他方式拖延支付。

第四章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的标准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方式,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八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是用人单位依法管理劳动者、使用劳动者劳动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以下事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纪律和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六)社会保险;(七)违约责任;(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为长期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劳动者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劳动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的,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不确定。

劳动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劳动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A.书面劳动合同B. 口头劳动合同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

CA.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B.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C.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

ABC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BC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A.1 个月B.6 个月C.1 年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ACA.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B.劳动纪律C.社会保险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题库及答案

劳动合同法题库及答案

劳动合同法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 口头协议B 书面劳动合同C 集体合同D 公证书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一个月B 二个月C 三个月D 六个月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工资。

A 一倍B 二倍C 三倍D 四倍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 一个月B 二个月C 三个月D 六个月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 百分之六十B 百分之七十C 百分之八十D 百分之九十答案:C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

A 继续有效B 失去效力C 效力视情况而定D 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有效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7、劳动者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10B 15C 30D 60答案:C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加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劳动关系法律事项的规定。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保护劳动者参加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依法组织工会、参加工会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安全健康的原则。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书面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内容、范围和期限应当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副本交给劳动者。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享有的权益不得侵犯。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劳动合同延续。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订立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限不明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或者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劳动合同法最新版(全)

劳动合同法最新版(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基本信息发文字号主席令第73号发布日期2012-12-28实施日期2013-07-01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修订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主席令第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修正)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第十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十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是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该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了规定。

以下是该条内容的详细解读: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保障,以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义务。

书面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有助于防止和解决劳动争议。

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里的“用工”是指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已经订立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这里的规定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五、书面劳动合同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关系,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和友好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订立。

劳动合同的表述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但应当表达当事人真实意思。

第五条劳动合同不得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限制。

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向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并依法履行劳动保护义务。

第七条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变相降低劳动者的权益。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治组织依法参与和组织劳动合同的订立和执行。

第九条劳动合同对法律无明确规定的事项,可以采取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等形式约定。

第十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当采取和谐、平等、公正的方式,尽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

第二章订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等方式。

1.劳动者提供健康证明、学历证明、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的合格证明;2.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经用人单位审查合格的。

1.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住所地);2.劳动合同的期限;3.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制度和工时安排;5.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卫生;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可以限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就业限制方面的约定,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公告或者通知的义务。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通常不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两次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题库及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题库及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题库及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
的题目及答案,以供参考:
1. 什么是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订立的,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2. 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 不可以。

根据《劳动法》第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用
书面形式。

3. 一个劳动合同可以包含哪些内容?
- 根据《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含劳动合同
的当事人、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

4. 劳动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 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终止、达到约定的期限、劳动者提前通知单位终止、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者提前解除等方式终止。

5.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什么赔偿?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请注意,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一些常见题目及答案,具体案例可能会有不同情况,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任务】劳动合同法(简称本法)的任务,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领域内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等劳动关系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类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共同意愿的合同,用人单位为实现生产经营目标,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并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同时,安排、协调、监督和管理劳动。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类型。

第四条【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劳动合同可以用口头形式订立,但是劳动合同的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等劳动关系行为作出书面协议的形式。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劳动所得,由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津贴、补助等。

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应当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由劳动合同约定。

但是,不得违反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规定。

劳动者的法定休息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并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经过一次续订不得超过十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采取录用措施或者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关系时建立,期限不适用。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订立后,协议对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订立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变更约定:(一)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二)经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三)法律、法规变更后,依法需要变更的;(四)由于调整生产经营目标要求变更的;(五)其他劳动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及《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2004〕391号)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就业窗口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订、变更备案,确保劳动用工信息备案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并结合本单位数据填写本表格。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备案情况表备注:*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1)用人单位新招用员工,在所属人社局就业登记窗口所作的劳动合同新签备案为有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2)用人单位已按前述要求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及时前往就业窗口作劳动合同续订备案,方能作为有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3)劳动合同(包括新签劳动合同和已经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未作续签备案或解除、终止备案的,为无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注意: 1.“用工数”和“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填报2018年最新数据;2.经贵公司自行核查后,发现本公司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少于用工数的,请下载附件2《劳动合同续变登记批量导入模板》,填报未做劳动合同续订备案的在职员工信息,填写信息时不要修改模板表格的格式,并仔细核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合同期限类别、合同起止日期、岗位类型,若发现信息无法导入系统,则退还给贵公司修改后重新上报;3.因此项工作仅限于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的续订备案,故表格中“签订类别”选择“续订”;4.该表随2018年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同上报。

保税区企业参加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共10页(含一页劳动合同签订、续订情况表),用人单位填写第3-8页,不能有空栏,无情况的须填“无”。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后直接报送或发电子邮件均可。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劳动法试题含解析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劳动法试题含解析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劳动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国际劳工组织,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理事会是国际劳动立法的决策机关B.国际劳工大会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C.国际劳动组织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其成立时间早于联合国D.国际劳工组织不同于其他国际组织的突出特点是实行“三方性原则”2、关于服务期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培训费用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B.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高于培训费用3倍的违约金C.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待遇才可约定服务期D.因劳动者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______。

A.解除劳动合同B.终止劳动合同C.撤销劳动合同D.中止劳动合同4、秦某参加安然公司为期2周的入职前培训后,拒绝入职,并向安然公司索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双方发生争议。

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秦某拒绝入职,双方未成立劳动关系B.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成立劳动关系C.入职前的培训应当视为安然公司的用工行为,双方成立劳动关系D.安然公司有用工行为,未与秦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其2倍工资5、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______。

A.试用期内B.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C.未签劳动合同D.未按时发放工资6、职工累计工作满20年,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是______。

A.5天B.10天C.15天D.20天7、劳动者的基本义务不包括______。

A.加入工会组织B.不断提高劳动技能C.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D.全面履行劳动义务8、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劳动者应当提供担保B.仲裁庭可以执行先予执行裁决C.当事人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明确D.劳动者无须提供不先予执行严重影响生活的证据9、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错误的处理程序是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用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用版)

劳动合同法(实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根据《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的协议。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一、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

二、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和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形: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研究开发成果归属约定;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订立: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亲自意思表示;二、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意思表示;三、劳动者通过招聘网站、用人单位通过劳务中介机构等招聘渠道提供了个人简历,并与用人单位实质性沟通达成意思表示。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视为采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也视为采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的,劳动合同依法发生效力。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

第十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场所和工作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安全和劳动权益。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享受法定休假和带薪年休假。

第十三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患病、生育、结婚等因素需要请假的,应当依法享受相应的请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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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及《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2004〕391号)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就业窗口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订、变更备案,确保劳动用工信息备案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并结合本单位数据填写本表格。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备案情况表
备注:
*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
(1)用人单位新招用员工,在所属人社局就业登记窗口所作的劳动合同新签备案为有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2)用人单位已按前述要求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及时前往就业窗口作劳动合同续订备案,方能作为有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3)劳动合同(包括新签劳动合同和已经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未作续签备案或解除、终止备案的,为无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注意: 1.“用工数”和“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填报2018年最新数据;
2.经贵公司自行核查后,发现本公司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少于用工数的,请下载附件2《劳动合同续变登记批量导入模板》,填报未做劳动合同续订备案的在职员工信息,填写信息时不要修改模板表格的格式,并仔细核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合同期限类别、合同起止日期、岗位类型,若发现信息无法导入系统,则退还给贵公司修改后重新上报;
3.因此项工作仅限于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的续订备案,故表格中“签订类别”选择“续订”;
4.该表随2018年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同上报。

保税区企业参加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共10页(含一页劳动合同签订、续订情况表),用人单位填写第3-8页,不能有空栏,无情况的须填“无”。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后直接报送或发电子邮件均可。

2.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3.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登记、注册执照类型”栏区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特种行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挂靠协议书、租赁协议书、许可证、机关单位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请对照选填。

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部分填报内容注意事项:
A.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等。

B.行业类型:农林牧渔业、制造业、贸易、物流、工业、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计算机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

C.经济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其他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5.第6页中(一)劳动用工情况和(二)劳动合同情况的人数均填写2017年12月末的数据,(三)劳动报酬情况的“上年度”均指2017年度。

有劳务派遣用工的用人单位,据实填写派遣人数及派遣单位;派遣单位超过两家的,应另附页详细说明派遣单位和人数。

第7页中(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上月”统一填写2017年12月份的数据。

6.第二部分(一)劳动用工情况中:单位从业人员数=订立劳动合同人数+其他从业人员数。

7.报送方式
资料下载网址: [资料下载]
电子邮箱: smsc@
报送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2室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说明
一、本《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印制。

二、本《报告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的主要备案资料,反映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

三、用人单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用人单位须携带本《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审查。

对逾期不报送《报告书》或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实施处罚。

四、本《报告书》应由用人单位妥善保管,待劳动监察机构日常检查时查验。

五、本《报告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核发,或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年月日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审查内容
第三部分: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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