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孝亲敬老之星活动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推荐“孝亲敬老之星”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伊市老龄办[2014]04号文件精神,现将推荐“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和会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时的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敬老爱模范人物和敬老模范单位的评选表彰及宣传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增进家庭和谐与代际和谐及民族团结,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实现中华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评选“孝亲敬老之星”标准及评选方法
1.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
3.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生身父母;
4.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为传颂;
5.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6.热心捐助老年人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人员,各部门推荐1名“孝亲敬老之星”,于2014年6月10日之前将推荐出的人员名单、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以书面形式及电子版报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