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综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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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院综治工作总结
18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某县的各项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贡献力量。
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努力拓宽服务渠道,切实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
1-11月份,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件,办结件(含旧存),结案率为 %。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创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刑事案件收案比去年有所上升。
1-11月份,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人,审结件人,结案率为。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本着对人民利益、对社会稳定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
在今年所审结的案件中无一起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二是坚持从严从重打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
1至11月份,共审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件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共人;同时依法加大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犯群众财产利益案件的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件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了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
对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等案件依法及时指定辩护人,全年共指定辩护人件人,让被告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和人文关怀。
四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对青少年犯罪采取帮教感化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政策,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
今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件人,其中对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判处了缓刑等较轻的处罚。
(二)发挥民商事审判工作职能,及时、公正地审理民商事案件。
1-11月份,共收各类民商事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 %,调解撤诉件,调撤率达到 %。
一是继续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
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我院所有法庭与所辖地的民调组织加强了联系,建立了“三调联动”机制。
今年通过“三调联动”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及行政机关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份。
同时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活动,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我院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次业务培训,共培训民调干部名,有效地提高了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了解决,为及时化解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奠定了基础。
二是构建司法协理网络。
聘请名司法协理员参与司法、协助司法、监督司法,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走出一条“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司法大众化路子。
今年以来,司法协理员为群众提供导诉服务次,法律咨询人次,法制宣传人次;协助参与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件,成功率;协助参与执行件;协助送达法律文书次,协助调查取证人次。
(三)依法调节官民关系,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我院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有力促进“官民”关系和谐,推动“依法治县”进程。
在审判中,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非诉行政执行尤其社会抚育费征收等矛盾较为尖锐的案件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仔细研究最佳执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11月份,共收行政诉讼案件件,审结件,其中行政协调或撤诉结案的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件。
这些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迅速执行,有效地化解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中与当事人发生的矛盾,进一步增进了公民和政府之间的信任。
(四)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1-11月份,共收执行案件件,执结件(含旧存),结案率为 %;其中和解执行结案件,和解执结率达 %。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我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执行和解的工作理念,注重执行方法,在执行过程中不失时机地把执行和解贯穿于执行开始前、执行过程中和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各个环节。
同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和司法协理网络的作用,不断争取基层组织、民间组织及当事人的亲朋好友
等的支持配合,共同说服当事人,化解纠纷;并且建立执行和解长效监督机制,督促他们主动依约履行,不断降低强制执行率,促使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大行动,强化统一管理,规范执行行为,扩大执行声势,采取“地毯式”执行方法,针对积案分布区域进行分片集中清理,取得了重大成果。
通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大行动,把所有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件以及确定的重点执行积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执结了其他积案件,同时对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予以了终结执行,在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合计结案件。
(五)加强申诉、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申诉信访工作,信访室(立案庭兼)每天安排专人值班接待,同时实行院领导轮流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
一年来受理当事人信件余封,接待来访当事人人次。
二是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推行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
对当事人的起诉一律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当日立案率达到了以上。
三是加强文明接待工作,积极改善接访环境,在立案庭张贴醒目标示,引导、方便当事人诉讼,设立专人导诉员,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热情解答,并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和司法救助工作。
二、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注重从质上优化社会治安环境。
我院认真实践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采取多项措施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一)广开便民利民渠道提升服务水平,促进警民和谐。
一是制作并发放便民联系卡,联系卡上印有案件承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方便群众随时进行法律咨询,了解案件即时进展情况。
二是建立诉讼服务中心。
张贴诉讼流程表、诉讼指南,引导当事人按程序参与司法;提供填充式空白起诉状、答辩状、执行申请书等格式法律文书,方便文化水平较低的当事人撰写法律文书;张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并对到指定城区银行缴纳诉讼费不方便的当事人代为收取,开庭时再转交票据。
三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
对拖欠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简化诉讼程序,优先立审执,并对有些案件实行巡回审判,尽量缩短办案时间。
四是大力开展司法救助。
对经济确有困难等原因提出司法救助申
请,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手续或提请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以来,共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件,批准缓、减、免交额元。
五是建立速裁机制。
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小额诉讼实行简审速裁,同时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帮助当事人尽快平息纠纷、化解矛盾。
六是实行判后答疑,拓宽信访渠道。
对判决结案的,向当事人详细解释判决理由和法律适用情况,尽量做到服判息诉,并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和申请执行的期限;同时设立信访接待室,每天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值班接待,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
(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群众法制意识。
通过公开宣判、旁听庭审、以案讲法、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报道等形式,教育引导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比如今年我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篇法制宣传文章。
同时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进行法律集中宣讲,比如在今年组织全院名法官到中学集中授课、开座谈会以及现场咨询,共发放了法律宣传单余份,上法制宣传课场,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余人次,受教育师生多达万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组织政法干警进行大走访,倾听民意,了解民情。
响应县委政法委开展的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组织我院名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自活动开展以来,共走访个村、户农家、个社区、家企业、所学校,发放法律宣传单余份、便民联系卡余张、征求意见函余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我院的综治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和艰巨。
刑事发案率仍旧很高,民事纠纷日渐增多。
就法院本身来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有些干警综合治理意识不强;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现象仍然存在,抓法制宣传、抓教育改造、抓防微杜渐的力度还要加强。
这些都是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18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仍旧十分繁重,人民法院维护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责任重大。
我们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的监督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