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装合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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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装合同参考(总4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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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装设计合同
编号:
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陈设设计、定制、采购、摆放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项目
工程内容
1、装饰灯具
2、饰品、装饰画、窗帘、花艺、装饰块毯。
3、家具
第三条工作周期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所有定制及采购工作。
2、打样工作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定制工作。
3、定制阶段完成后,乙方收到甲方现场所有硬装饰施工全部完成、并退场,现场清洁完毕的确认函后三天内,到达现场实施安装、摆放工作。
4、供货时间:(由于软装陈设工程的特殊性,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及进度进行付款,如甲方推迟付款则乙方货品到达时间按日顺延。甲方有权推迟货品安装摆放时间,但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推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天,超出时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本项目工程费用总计(大写):为人民币¥ (小写):¥ 元(费用构成详见附件)
付款进度
1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于3个工作日预付费用总金额的40%,即¥元(大写:人民币元)。
2 、打样工作完成后,甲方于3个工作日预付费用总金额的30%,即¥元(大写:人民币元)。
3 、甲乙双方在第三方场地进行货品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将进度款即合同总额的30%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交付乙方。
4、在乙方送货至产品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并完成摆场服务,摆场时间为6到8天,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1天,验收合格后如产品出现除质量问题外的情况,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积极配合补充。
5、若乙方提供的家具、软装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6、该工程费用中已包含:设计、管理、成本费、现场摆放、灯具安装、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
第五条货物接收及摆放过程配合
一、货物接收存放
1、乙方货物到达项目所在现场,甲方协助乙方安排接收货物。
2、甲方严格按照货单上件数点收,并按箱上的户型代码进行分类摆放
3、甲方提供离施工现场最近的场地将货品安全存放,待乙方到达现场时,再进行拆箱;
4、乙方在收到甲方现场硬装饰施工已全部完毕且所有施工人员全部退场并清洁干净的确认函后,到达现场进行摆放工作(包括铝合金窗、工程灯、开关面板,木地板、空调等所有硬装饰施工完毕)。
5、由于软装项目的特殊性及复杂性,项目落地时间为6至8天。
二、甲方在乙方摆放过程中的配合:
1、须确保所有无关人员全部清离现场,且在摆放的过程中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以保证货品安全;
2、负责安排搬运工人、开箱工人做第一个程序的工作;
3、负责安排木工、电工在现场协助乙方顺利进行安装摆放工作;
4、负责安排保洁工在摆放过程随时跟随配饰人员清洁物品、环境的卫生;保安看管货品,以保证所有的物品不会丢失;
5、所有工人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除非征得乙方配饰人员同意;
6、甲方派一个相关主要负责人跟进摆放的整个过程,协助乙方处理一些突发事件。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给付进度款,甲方延迟支付费用应按日以未付额的千分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
2、甲方需向我方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一名主要负责人跟踪项目整个过程,并明确其职权范围,包括变更签单的确认及对乙方落地做出明确指示,要求的确认。直到项目结束付清尾款;若该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跟踪到底而需换其他人接替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负责督促前负责人清晰交接该项目整个细节给下一负责人;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损失,并承担本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不退还已付款;
5、配饰现场开放期间,甲方应负责保护好软装工程成果,如有人为损坏,乙方应协助更新,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如甲方未及时给付进度款或回复确认函,乙方有权向后顺延工作进度,顺延时间不计入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如超过合同规定时间5天以上,乙方有权停止相关工作并重新确定工作周期;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或确认函后,延迟到货应按合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支付甲方违约金。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退还甲方上一阶段已付款并承担本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软装饰物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应无偿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
4、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造成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因甲方在确认方案报价后要求变更而造成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质量保证及验收
1、双方按约定的要求内容(甲方确认的软装清单)作为验收依据,不排除部份软饰因市场因素和现场原因在定制和现场摆放时进行合理调整,但应取得甲方同意。
2、完工验收后,若合同款项未付清,本工程内外存放的相应金额的货品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依法收回。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整件及所有零配件的保质期均为12个月,自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质期内,产品如有任何质量问题或非人为损坏,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回复,并及时上门进行修理、更换配件及维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质保内容不包含灯具光源部分。
第九条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