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同书》看康有为的社会福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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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卷第3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7年5月 Vol. 29 No.3 Journal of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May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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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6-11-28 作者简介:高娟(1982-),女,回族,河北邯郸人,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 - 73 -

从《大同书》看康有为的社会福利思想

高 娟

(湖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摘 要:康有为《大同书》通篇以“人类关怀”为主线,构架了一幅极乐的未来社会的蓝图。康氏所构想的未来社会是没有家庭的,他设计了一套系统而完善的社会福利组织,以此为依托使大同之世的人民过上极乐的生活。

关键词:康有为;《大同书》;社会福利思想

中图分类号:K2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07)03-0073-03

《大同书》是康有为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在此书中他对封建主义的种种苦难进行了无情的披露,力图在破除旧社会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尽善尽美的大同之世。

康有为的大同理想是以“仁”为道本的一个有机系统,这可以从《大同书》的内容看出。康有为年轻时就经常“忽思苍生困苦,则闷然而哭”[1]。在写大同书时,甲部,“入世界观众苦”,开篇便讲了“不忍人之心”,回想在家的日子,“耳闻皆勃豁之声,目睹皆困苦之形。若寡妇思夫之夜哭;或孤子穷饿之长啼;或老夫无衣,扶杖于树底;或病妪无被,夕卧于灶眉;或废疾窿笃,持钵行乞,呼号而无归”[2](P1-2)。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他认为是自己有“不忍人之心”的缘故。康有为认为:“不忍人之心,仁也,电也,以太也,人人皆有之,故曰人性皆善。既有此不忍人之心,发之于外即为不忍人之政。若使人无此不忍人之心,圣人亦无此种,即无从生一切仁政。故知一切仁政皆从不忍之心生,为万化之海,为一切之根,为一切之源,一核而成参天大树,一滴成大海之水,人道之人爱,人道之文明,人道之进化,至于太平大同,皆从此出。”[3]他的学生梁启超也说过:“先生之哲学,博爱派哲学也。先生之伦理,以‘仁’字为唯一宗旨,以为世界之所立,众生之所以生,国家之所以有,礼仪之所以起,无一不本于仁,苟无爱力,则乾坤应时而灭矣。……故先生之论政论学,皆发于不忍人之心,人人有不忍人之心,则其救国救天下也,欲己而不能自己。……其哲学之本,盖在于是。”[4]康氏认为所有生物都有天生之仁,故同类相爱乃是根本的法则,而此一爱必须普及,否则无爱之可言。对人类来说,尤其如此。“生于大地,则大地万国之人类皆吾国同胞之异体也,既与有知,则与有亲。”[5]由此可见,“仁”是康有为构建未来社会原则的核心,也是关于大同社会构思的出发点,其中包含着许多合理的思想精华。

己部,“去家界为天民”,是其构筑美好世界的精华所在,对大同世界的人民的生活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可以说是

康有为大同世界的一个缩影,即通过国家建立人本院、育婴院、养老院等一系列社会福利设施来代替家庭的功能。康有为以此为基础大同之世的社会福利事业是建立在消灭家庭的基础之上的,有一个具体而完善的体系。

一、覆盖面广,照顾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

大同社会没有阶级,没有民族,没有国家,没有家庭,去除了一切人类差别。但由于个人资质的不同,生而有之的生理缺陷,以及社会分工的不同等,康有为的大同理想还是有社会阶层的分别的。在设想大同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时,康有为不仅从纵的方面去考虑(即从生到死),而且还从横的方面(处于同一阶段的人之间的分别)进行综合考虑,使社会的不同阶层都能享受到大同社会的乐趣。

为贫而无依者设置恤贫院。“凡人无业,无所衣食者,

许入此院,公家衣食之。”

[2](P220)

但是这些人必须以劳动为代价来换得衣食之足,“凡入恤贫院者,须做苦工;官监督其

作工,出入定有时限,各就所能者为之,不能者教之”

[2](P220)

。此外,为了达到“劝懒从勤”的目的“恤贫院内有教导之傅,有劝善之师,有疗疾之保。”同时,又对这一阶层中的不同类别进行区别对待“凡二十岁新出学而入院者,不别衣服;惟经一年不出院者,亦具别服”,这对刚进入社会的青年起到了一种保护作用。“盖大同之世,既有公产,人不患无所养,则有恃无恐,然则人之大恶至于懒惰,乃入恤贫院,故必须重罚以微惩,以劝勤也。”[8](P221)这便是康有为的高明之处,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救助,使社会阶层之间的差别在可能的范围内减到最低,从而达到社会的和谐发展。

为生而残疾的人设立特别之院。“生而有盲哑者,有特别之院,以女子为保傅,看护而教育之。皆设小学、中学、大学,教之识字读书,专学一艺,俾得营生。于其二十岁后,听其自由执业。其有不能者,终身养于此院。官以所能督其作工,收其所入,以半予之,俾其快然生事之乐而无憾焉。然大同之世,生理日精,当无复有盲哑诸废疾者矣。”[2](P224)

第29卷第3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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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患有传染之病者设立特别之院。“传染之病,皆归医者统摄而慎防之,考求而杜绝之;遇其地有传染者,咸令入特别医院而治之,禁其地之往来交通者;或传染过剧,则由公家暂时墟其地而民迁他所,务使得全民命而绝传染。其徙民之费,安插之所,皆出公费,令其迁如归,忘其亡徙也。”[2](P224-225)

以上两点又充分展现了康有为“仁爱”之心,对不同的残疾人实行不同的优抚政策,极度残疾者(身心两面不能自理的)终生由政府供养,而那些身残志坚者,要和社会的其他公民一样接受教育,增加了社会的中坚力量。由政府出力出资来综合有效地防治传染病,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由一位身上带有‘封建士大夫气质’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提出,实在是难能可贵。

二、奖励仁智,微惩懒惰,在完美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建立一种内在激励机制

大同之世的人民是生而平等的,这符合天赋人权的理论,是大同社会的基本原则。但一味的强调平等,平均将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伟大的思想家康有为充分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当太平之时,人人皆工作而无高下,工钱虽少有差而相去不能极远,则人智不出,器用、法度、思想、意义不能日出新异,则涩滞,败恶,甚至退化,其害莫大焉”。为此他想出了防害矫弊的好方法,即奖励仁智之士,从而激励人们追求新知,不断创造[2](P272)。

“当太平之世,既无帝王、君长,又无官爵、科第,人皆平等,亦不以爵位为荣,所奖励者唯智与仁而已;智以开物、成务,利用、前民,仁以博施、济众,爱人、利物,无以为荣。”[2](P275)

康有为提出大同政府设奖智院,各度政府设奖智局,专门鼓励和引导人们从事研究,并对成果进行鉴定,按成果大小予于奖赏。在奖励办法上“有名有实”名是指荣誉称号,实是指金钱实惠,“其理之精奥伟大者其名高,其事之切实益人者其实厚。凡名誉之赏,能创新者公赠徽章,谓之智人,每一次创新则得一次智人徽章,积十次则为多智人,其创新之卓越者则为大智人,积十次卓越之创新则为上智人,其尤卓越者称为哲人,……赏金则分析级数甚多,可至千百等,以益于人用之多少为差;然虽至下等者,赏金亦必极多,俾其人富更易创也。略以千金为下位,自此等而上千级及凡至百万焉。大智又有岁赏焉,亦自千金至百万智千级以为岁俸,终其生而后止”[2](P273)。康有为的这段天才设想使大同社会形成了一种有效的内在竞争机制,同时也充分地表现了他对知识分子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充分的认识,并预示了未来社会知识分子将获得社会报偿。

在“奖仁”方面与“奖智”方面的设想大致相同,主要是尊重鼓励那些从事博施济众,爱人利物的所谓仁人。博施济众是指把个人的工资和奖金的一部分拿出来施舍社会公益事业,“当大同之世,人人皆不饥寒,人人皆少疾病,人人皆入学校,虽欲施甚难。其所施舍者,多赠学校之图书,多赠人本院、育婴院、慈幼院、恤贫院、养老院,医疾院之费用,多建园林,多置乐园,多修桥梁,多通道路而已”[2](P276)。爱人利物是指选择那些关怀照顾他人工作的行为。凡从事这类工作的人,公政府将赠与荣誉称号,以资奖励,如医生,护士等,“凡人本院,育婴院、慈幼院、养老院、医疾院之看护人,考终院执事人,领有完业无过执照者,皆得赠仁人之号”,“其医疾院医生积岁无过者,皆赠仁人之号”,“其十院执事人及诸学教习,皆三岁考之,其完课无过者皆可得赠仁人之号”[2](P276)。这样就使得“奖仁”发挥了职业调节作用,使更多的人乐于从事公益事业,使得人性日善,社会风俗日美,“当太平之世,人性既善,才明过人,唯相与鼓舞踊跃于仁智之事;新法日出,公施日多,仁心日厚,知识日莹,全世界人共至于仁寿极乐善慧天边之境而已”[2](P277)。

在奖仁奖智以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康有为还想到了微惩懒惰,以激励社会落后分子,使社会各阶层共同进步。如恤贫院中,对初次入院者,再次入院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分别采取逐步严厉的措施以劝勤抑懒。再如,对十院中失职者,则削其名誉,夺取仁人宝星,有过者不得为师,为长等。

三、重视德治,德治教育贯穿于大同社会福利事业的每个角落

人尚在怀妊之中便使其母进入人本院,认为“生人之本,皆在胚胎,人道之始,万化之原也”[2](P193)。人本院内环境优雅,设备齐全,并有讲善之师,“每日有女师讲人道之公理,人爱慈慧之故事,高妙精微之新理,以涵养其仁心”。婴儿出生后,便进入育婴院,由德性慈祥的女保看护,由仁质最厚,养生学最明的医生来管理,及婴儿能歌时,“则教仁慈爱物之旨以为歌,使之浸渍心耳中”[2](P211)。六岁后入小学院,由德性仁慈,诲人不倦的女傅教导之,“熏陶濡染,其气最深,人情先入为主,则终身有不能化者。况人道蒙养之始,以育德为先。令其童幼熏德善良,习于正则正,习于邪则邪。入兰室则香,局鲍肆则臭。故人生终身之德性,于童幼数年预为印模,……故欲造世界之善良,则选女傅最要矣”[2](P213)。十一岁离小学进中学,这一阶段的孩子,“脑气未充,身体尚弱,不能专视于智思,故德性当令养之益熟,知识当导之益开,有节有度以养其正也”[2](P215)。是人生成长的重要阶段,所以中学老师不论男女,应选德性仁明,慈幼有恒者当任。十六岁后进大学,此阶段主要是学一门专业技能,但康有为仍十分强调德性,“大学之教,既以智为主,此人生学终之事……大学更重德性,每日皆有歌诗说教,以辅翼其德,涵养其性。”[2](P219)以上是大同社会的公养,公育阶段。二十岁之后,听其自由择业,促进社会的进步,康有为又设想了奖仁的伟大措施,使大同之世的人民永远不脱离德性的轨道,即使在恤贫院也有劝善之师。康有为设想用道德的潜在约束力以及由相同的道德默认的社会契约(或风俗)来治理社会,无疑是一厢情愿的美妙空想。但在物质社会极度发展的今天,追求“德性”社会,又是一种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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