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与设施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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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厂房与设施的管理。
2.责任
工程设备部负责制定本规程,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相关厂房与设施的管理。
4.内容
4.1. 设计管理
4.1.1.厂房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应符合相应规范。设计图纸需经质量部等相
关部门审核,确保法规、GMP的符合性及预订用途的适用性,并填写《厂房设施设计、施工图纸审核记录》。
4.1.2.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
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4.1.3.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厂房所处的
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4.1.4.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4.1.
5.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4.1.6.厂房应按药品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进行合理布局;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
空间,并有通风、照明、防火等设施。
4.1.7.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
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符合有关规定;
4.1.8.厂房周围应绿化。可铺植草坪或种植对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但不应种植
易散发花粉或对药品生产产生不良影响的植物。尽量减少厂区内露土面积。
4.1.9.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
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4.1.10.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
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4.1.11.蒸汽冷凝水设置单独的管道,防止疏水器后的蒸汽背压将残余汽、水通过下水道及地漏冲到其他
房间,造成污染。
4.1.12.配料称量区域不允许设地漏和水斗,控制区域应尽量减少水斗/地漏的数量。
4.1.13.控制区内与下水管道连接的设备、清洁器具和排水设备的排出口以下部位必须设存水弯或水封装
置。
4.1.14.设在控制区的地漏,要求材质不易腐蚀、内表面光洁。采用不锈钢材质的卫生地漏。
4.2.施工管理
4.2.1.应有相应的施工方案。
4.2.2.需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4.2.3.不得违反厂区和周边的环保及卫生要求,不得影响现有正常生产或产生污染。
4.2.4.需接受地方劳动部门的安全检查,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4.3.施工质量及工期进度管理
4.4.1.接受当地建筑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4.4.2.首先确认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保证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应有设计单位
的书面变更通知,非报建项目应有我方工程设备部技术确认。
4.4.3.工程所用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材质鉴定书,不得使用劣质过期
材料。
4.4.4.须制定周、月、季的工程进度表,工程项目负责人审查,并监督实施。
4.4.
5.工程项目负责人每月向总经理汇报工程进度和下月计划。
4.4.6.工程设备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有关厂房设施的规定。
4.4.7.工程设备部对于施工中的设计修改,材料代用,施工变更和隐蔽工程的监理负责。
4.5.验收管理
4.5.1.本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和土建修缮均要进行验收。
4.5.2.根据是否为报建工程确定验收范围和验收组成员。
4.5.3.立项报批的工程项目由政府批准的最终机关参与竣工验收。
4.5.4.验收必须有结论性意见,视规模大小逐级呈报批准人。
4.5.5.验收组成员
♦报建工程根据工程涉及项目聘请设计、社会专家(监理)及相关专业有关部门专业技术员组成验收组。
♦修缮工程由土建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
4.5.6.硬件质量验收
♦厂房设施是否按图施工,对照图纸复核相关数据。
♦厂区路面应平整,不易积水。
♦厂房楼顶屋面应排水流畅。
♦厂房外观应平整、无裂缝、接口严密、色调一致。
♦厂房内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色调一致,便于清洁,一般生产区通风良好。
♦厂房门、窗密封性良好,门窗与内墙宜平整,不应设门槛,不留窗台。
♦洁净室墙面、地面、顶棚的材料能耐清洁、耐消毒、耐冲击、耐热。
♦洁净室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生产产生污染,符合GMP要求。
♦进出洁净区的管线进出口处密封严密。
♦输送管线尽量暗装,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横管应尽量缩短尺寸,连接处(焊接、丝口连接、法兰连接)无泄漏,保温层良好。
♦设备、物件安装后无卫生死角(如电控柜内等不易清洁部位)。
♦厂房有防止昆虫、动物进入的设施。
♦消防、安全设施齐备,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相关规定。
4.5.7.硬件性能确认
◆对厂房楼顶屋面进行蓄水四小时后,检查楼面是否有渗透。
◆对净化空调系统运行,确认洁净厂房的气密性。
◆对厂房设施确认,有无安全质量隐患(如空间、场地对产品造成污染、人为差错等)。
◆运行动力系统,是否满足生产要求。
4.5.8.软件资料验收
◆开工、竣工报告,各类隐藏工程系统封闭记录,中间验收单和竣工验收单。
◆单位工程、分次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政府相关部门对厂房、设施检测出具的合格报告。
◆主要材料合格证书或检验文件。
◆设计文件、设计变更证明文件、设计图和竣工图。
4.5.9.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供下列文件:
♦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主要材料、设备、调节仪表的出厂合格证书或检验文件。
♦单位工程、分次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开工、竣工报告,各类隐蔽工程系统封闭记录,设备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单。
♦各单机试运转、系统联合试运转的调试检测记录。
4.5.10.验收形式
♦报建工程按国家和地方建委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组预先应制定观感质量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