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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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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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集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一、市外转入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北京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介绍信中由 xx党组织去中共北京双高国际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支部接到纸质介绍信后,在e先锋进行如下操作:1.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先锋”,在【组织关系转接】中点击【市外转入】,根据党员手持介绍信上的内容录入相关信息,也可拍照上传介绍信照片以供上级党委审批。

2.发起转接后注意关注转接详情,待区(工)委或者具有转出市外办结权的党组织同意后党员转入成功。

二、转出市外先由支部管理员登录e先锋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先锋”,在【组织关系转接】中点击【转出】选择要转出的党员,点击【下一步】,选择“转出市外”,录入目标组织后点击【确定】,开具介绍信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发起转接后注意关注转接详情,党员待区(工)委或者具有转出市外办结权的党组织同意后,联系办结组织获取打印版介绍信到目标党组织报到,原基层党委在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在系统中录入回执,完成本次转接。

市外转出e先锋流程走完后,党员个人去fesco集团党委办理纸质介绍信。

联系人:刘晓光党委工作部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世东国际B座14层电话:67771175三、市内转接(内部调动)1.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先锋”,在【组织关系转接】中点击【转出】,选择要转出的党员,点击【下一步】,选择“市内转接”或“内部调动”,录入目标党支部名称进行模糊匹配或者输入目标党支部编码(在【支部概况】中查询)进行查询,点击【确定】,开具介绍信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市内接转在e先锋操作,务必填到各支部名称或代码,具体为下图:支1:集团职能部门、乐相、志远支2:志信支3:测评支4:精诚兴支5:志信派遣。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组织关系转移是指员工从一个组织单位转移到另一个组织单位,其组织关系也随之转移的一种人事管理行为。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是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组织关系转移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准备。

员工在提出组织关系转移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个人申请书,包括转移原因、意愿、转移后工作单位等内容;2. 原单位同意书,原单位同意员工转移组织关系的书面证明;3. 新单位接收函,新单位同意接收员工转移组织关系的书面证明。

二、申请流程。

1. 员工向原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交个人申请书;2. 原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员工的申请材料,并出具同意书;3. 员工携带原单位同意书和个人申请书,向新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组织关系转移申请;4. 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员工的申请材料,并出具新单位接收函。

三、审批流程。

1. 原单位人事部门将员工的组织关系转移申请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新单位人事部门将员工的组织关系转移申请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3.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原单位和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完成组织关系转移。

四、办理手续。

1. 原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员工的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2. 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员工的入职手续,包括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办理社保转入等。

五、办理时限。

1. 原单位人事部门应在员工提出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书;2. 新单位人事部门应在员工提交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新单位接收函;3. 整个流程从员工提出申请到办理完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 员工在组织关系转移前,应与原单位和新单位协商好相关事宜,确保转移顺利进行;2. 原单位和新单位人事部门应加强沟通,做好信息共享,保证员工组织关系转移的顺利进行;3. 员工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以上就是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
转至省外的校内转接转至本省的
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外省(市)委组织部或省(市)教育党委等
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办理接转手续单位
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所注有效期内,按抬头所开单位,及时进行接转
注:每年新生党员入学、毕业生党员离校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由各学院党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注:来自省外的党员抬头写的如果是济南市委或省委组织部的,必须到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大楼5层)、省委(省委办公大楼12层)接转一次,换成抬头是济南大学党委组织部的关系信,才可接转。
二Hale Waihona Puke 党组织关系转出程序由党支部填写《济南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组织部,一份留存分党委
党员持所在分党委开具的党员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程序
来自省外的党员来自省内的党员
党员持原省(市)委或原所在省(市)教育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单位为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党员持所在单位党委或县级及以上党委(工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单位为济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部办理接转,登记在册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一、前言。

在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转移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组织关系转移的办理流程,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操作。

二、申请材料准备。

1. 原单位出具的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2. 转入单位出具的组织关系接收确认函;3.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4. 原单位和转入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5.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

员工向原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2. 原单位审核。

原单位人事部门对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 转入单位确认。

原单位人事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发给转入单位,转入单位对员工的组织关系转移进行确认。

4. 公示。

原单位在规定的公示期内公示员工的组织关系转移情况,接受相关人员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转移手续办理。

公示期结束后,原单位和转入单位共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包括相关文件的签署、档案的转移等。

6. 个人确认。

员工在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需要在原单位和转入单位进行确认,确认后方可正式生效。

四、注意事项。

1. 员工在申请组织关系转移前,需仔细核对所需材料,确保完整和准确;2. 原单位和转入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3. 员工在确认转移手续时,需认真核对相关文件和信息,确保无误。

五、结束语。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是一项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需要各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转移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帮助,使组织关系转移办理工作更加顺利和规范。

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组织关系转接流程是指在从一个组织单位转移到另一个组织单位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的流程。

该流程包括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

下面就对该流程的具体步骤进行详细介绍。

1. 申请人提交转接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先向原组织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转接原因、转接时间、转接目的组织单位等内容,并加盖本人签字。

2. 拟转接组织单位同意书3. 原组织单位出具同意或不同意书原组织单位应当自受理转接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或不同意转接的书面决定,并加盖单位负责人签章。

1. 公安机关审批组织关系转接涉及公安机关审批,申请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拟转接组织单位同意书、原组织单位同意或不同意书等材料。

2. 区、县组织部门审批在区、县组织部门审批通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向市级组织部门报送审批材料,经市级组织部门审批后出具审批意见。

1. 原组织单位办理手续原组织单位应当在接到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批意见后,将原有组织关系转移,并出具备案证明,并将该证明送交拟接收组织单位。

拟接收组织单位应当在接收到原组织单位出具的组织关系转移备案证明后,及时办理转接手续,并在组织关系转移后立即将继续管理该人员的证明送到该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备案,同时将拟接收人员的基本信息、组织关系接收时间、管理单位等信息报送本地区、县组织部门。

以上就是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一、前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是党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组织关系维护和调整的一种方式。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涉及到党员权益、组织发展和党的建设,因此,对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的规范化和严密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入另一个党支部的过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出申请党员正式提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申请书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表明转入党支部的意愿和理由。

申请书应当真实、合理,体现党员对党组织关系转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 评议审查申请材料经所在党支部审核后,需要进行评议审查。

评议审查过程中,需要对申请人的党员个人品行、党组织关系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评议委员会在评估过程中,应注重通过个人面谈、征询意见等途径了解申请人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意识。

3. 党组织讨论在评议审查的基础上,所在党支部将申请人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进行组织讨论。

党组织讨论应当充分尊重申请人的个人意愿和自愿性,并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讨论过程中,需要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对党的事业的担当精神。

4. 党委审批经党组织讨论后,所在党委根据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评议审查结果和党组织讨论情况,即党内审查结论,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

党委审批结果应当立即通知申请人,并将审批意见报送上级党委备案。

5. 确认中共党组织关系申请人在收到所在党委审批意见后,立即与转入党支部联系,确认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转出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和党组织联系方式转至转入党支部,以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6. 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入申请人按照规定,参加转入党支部的入党介绍、培训等工作,并在完成转入手续后,正式转入新的党支部。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到另一个党组织的过程。

跨省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跨省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跨省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一、准备工作
1.收集有关材料
跨省转党组织需要收集有关材料,如: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所在党组织的党员转出证明、本人的党组织转出申请书、新所在党组织的接收函等。

2.准备申请书
跨省转党组织申请书要求本人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学历、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以及申请转入新党组织的理由等。

二、提交申请材料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将收集的材料和准备的申请书提交给原所在党组织,由党组织审核后,出具转出证明,把申请材料和转出证明一起提交给新所在党组织。

2.新党组织审核
新所在党组织收到申请材料和转出证明后,会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转出党组织的转出证明等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出具接收函,完成跨省转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三、结束语
跨省转党组织关系是一项重要的手续,需要收集有关材料、准备申请书,并提交给原所在党组织和新所在党组织,经过双方的审核,完成跨省转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只有遵循正确的流程,才能保证跨省转党组织关系的顺利进行。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区外转接区内转接二、党组织关系接转所需材料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以上三类人员具体收缴基数以每月的应发工资为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积极分子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积极分子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积极分子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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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是指毕业生团员从学校毕业后,将其原有的组织关系从学校转接到社会组织的一系列流程。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的实施,有助于毕业生团员更好地融入社会,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价值,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毕业生团员需要向学校提出转接组织关系的申请,并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毕业生团员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经历等。

第二步,学校审核毕业生团员的申请材料,确认毕业生团员的资格,并准备相关的转接组织关系的证明文件。

第三步,毕业生团员需要向社会组织提出转接组织关系的申请,并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毕业生团员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经历等。

第四步,社会组织审核毕业生团员的申请材料,确认毕业生团员的资格,并准备相关的转接组织关系的证明文件。

第五步,学校和社会组织签订转接组织关系的协议,并确认毕业生团员的转接组织关系。

第六步,毕业生团员需要向学校和社会组织提交转接组织关系的证明文件,以便学校和社会组织正式登记毕业生团员的转接组织关系。

以上就是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的全部内容,它的实施有助于毕业生团员更好地融入社会,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价值,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学校和社会组织也要加强对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的管理,确保毕业生团员的转接组织关系顺利实施。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转出一、转出到市内其他党组织1、党员本人进入“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我——>组织关系接转——>新建——>填写关系接转信息——>保存——>提交;并通知所在支部书记审核。

2、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出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审核党员填写的转出信息无误后——> “同意”;(如信息填写有错,点“不同意”并通知党员重新填写)。

3、学院党委进入系统审批;4、党员到新的党组织报到。

二、转出到市外党组织1、党员本人进入“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我——>组织关系接转——>新建——>填写关系接转信息——>保存——>提交;并通知所在支部书记审核。

2、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出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审核党员填写的转出信息无误后——> “同意”(如信息填写有错,点“不同意”并通知党员重新填写);3、学院党委审批;4、党员本人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5、对方党组织接受后,寄回回执;6、学院党委录入回执信息。

转入一、市内转入1、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从北京市党建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至: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委XXX党支部;2、党员到学院党委报到;学院党委进入“党员E先锋”审批;3、党员持学院党委介绍信到党支部书记处报到;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入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确认报到”;4、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基础数据库)——>更新和补充新转入党员基本信息和党统信息。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类别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2、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1、新入公司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办法:
新入职党员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

新录用党员入职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由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由其统一到园区办理接转手续。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区外转接区内转接二、党组织关系接转所需材料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以上三类人员具体收缴基数以每月的应发工资为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
转党员关采集党员的相关信息。接着,所属党委将各支部采集的党员信息进行汇总并编号。之后,流程进入党委组织部的审核阶段,主要审核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审核通过后,所属党委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在领取介绍信后,需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党委接转组织关系。若因故需重开介绍信,党员需提交《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单》、原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属党委审查后打印新的介绍信,并由党委组织部盖章。最终,基层党委接收党员的组织关系,并将党员编入相应的支部过组织生活。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臵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图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图

党员持开出的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党委(党工委),按照隶 属关系逐级下转到最终接受的基层党组织。
党员持接收单位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到转入支部 报到。
பைடு நூலகம்
党员经所在基层组织和接收组织同意
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出组织关系转移证明信
党员持证明信按照隶属关系到其有转接权限的上级党委 (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开出从党委(党工 委)到转往地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转往地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 部门。经核实后,开出从组织部门到接收单位党委(党工 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团组织关系转接的流程

团组织关系转接的流程

团组织关系转接的流程一、背景介绍团组织关系转接是指团员由一个团组织转接到另一个团组织的过程,通常发生在团员由一个学校、单位或地区转到另一个学校、单位或地区时。

团组织关系转接的目的是为了使团员能够顺利地加入新的团组织,继续参与团组织的活动,发挥团员的作用。

1. 提交转接申请团员需要向原团组织提交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申请中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原团组织信息、转接目标团组织信息等内容。

申请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交或者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具体要求可咨询原团组织。

2. 原团组织审核原团组织收到转接申请后,将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团员是否具备转接条件、是否有未完成的团组织任务、是否有团费未缴纳等。

审核结果将及时通知团员。

3. 转接手续办理经过原团组织审核通过后,团员需要办理转接手续。

具体手续包括填写转接申请表、缴纳团费、办理团员证等。

手续办理的时间和地点将由原团组织通知团员。

4. 转接资料传递原团组织在办理转接手续后,将团员的相关资料传递给目标团组织。

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团组织关系证明、团员档案等。

目标团组织收到资料后,将进行核对并妥善保存。

5. 目标团组织接收目标团组织接收团员后,将对团员进行欢迎和介绍。

在团员加入后,目标团组织将及时安排团员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帮助团员融入新的团队。

三、团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1. 提前了解转接要求:团员在提交转接申请前,应提前了解目标团组织的转接要求,确保自己符合条件并能够顺利转接。

2. 办理手续及时:团员在完成转接手续时,应及时办理,避免耽误转接进程。

特别是团费的缴纳,要按时缴纳并保留好缴费证明。

3. 保持联系畅通:在转接过程中,团员应与原团组织和目标团组织保持联系畅通,及时了解转接进展和处理可能遇到的问题。

4. 积极参与新团组织活动:团员转接到新的团组织后,应积极参与新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与新团队成员建立良好的关系,融入新的环境。

5. 完成转接后续事宜:转接完成后,团员需要及时办理团员证等相关手续,确保自己在新团组织中的身份得到正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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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包括:(1)到达内退年龄的无业党员(2)重病党员(3)瘫痪或行动极 其不便的(4)其他特殊情况
• 转入:
(二)就业年龄段内党员的情况
*应届生党员的情况:
若党员前来咨询,则居住地确认党员现常住(非户籍)在本街道后, 向党员确认是否有出国留学或工作的打算。 若党员已决定出国,则告知党员根据规定出国党员组织关系应保留在原学校, 居住地不负责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 若党员暂无出国打算,且暂时未签正式劳动合同, 则按无业党员操作流程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上一页)
•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或外出工作时间 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 居民区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的常见类型
一、转入:指党员由其他单位转入居民区的情况。
(一)离退休党员(含内退) (二)就业年龄段内党员
二、转出:
(一)党员由本居民区转往外单位; (二)党员由本居民区转往友谊路街道内部的其他单位。
居民区做好党费补退,开具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交党员本人
党员持转出介绍信到党建服务中心办理转出
党员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去党委办理转入
由对方党委将回执反馈给友谊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后,转出完成
注意:在街道党建服务中心收到回执反馈前,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原居民区党组织!
居民区转出介绍信书写模板

① ⑤
正式接收主要流程:
1、先确认党员是否在本小区常住, 若不居住可以不接收。 ① 确认在本小区租房居住的算常住; ② 房屋确认已出租给其他人的, 原房主不算常住。 *与户口无关!
2、查看介绍信是否印有友谊路街道 的章(右图)。 ① 居民区只接收友谊路街道开出的 介绍信。 ② 如果是其他单位开出的介绍信, 则需本人按流程到该去的党建服 务中心办理好相关手续再到居民 区报到。(见上一页) 3、接收党员后,居民区需将接收情 况告知街道党建服务中心。
• 转接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 是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 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 • 党员应在转入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 生活,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
举权和被选举权。
注意: 上海市内党员的组织关系还需在上海市党员
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上同步进行转出。
友谊路街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居民区用)
•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什么?
•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 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接受党内外 群众的监督。
自行脱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 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若党员原组织关系在外省 市,不需要网上信息。由 县级以上党委开具纸质介 绍信,抬头为“宝山区委 组织部”。
(2)党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到友谊路街道社区党 建服务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3)党员带介绍信到居民区报到
由外省市转入党员需先 到宝山区党建服务中心 (密山路10号)报到, 再到友谊路街道。
2、党员到居民区报到后:
注意: 对于过去曾在居民区办理过保留党籍的党员,以及过去因无业转入居民区的党员,若本人现在未 回国或现在仍无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居民区。党员回国后通知党员办理恢复党籍。找到工作后 再进行转出。
• 办理保留党籍的手续:
• 非应届毕业生党员,若需出国6个月以上,应在出国前一个月向党组织申请办理保留党籍。 • 办理保留党籍所需材料: (1)留学或者工作的需提供入取通知书或就业合同(要原件和翻译的复印件) (2)党员护照复印件 (3)出国保留党籍申请书 (4)填写《因私出境保留党籍申请表》 • 回国后,党员应第一时间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并如实汇报在外期间的情况,经所在党 支部初审,并填写《共产党员出境恢复党籍审批表》,报党委审批。如无问题即可恢复组 织生活。
出境定居党员管理方法 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在出境前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要求停止党籍的申请;并递交出境定居 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停止党籍审批表"(与"保留党籍审 批表"相同),报党委审批并由所在党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 凡出境定居的党员,一旦出境党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停止。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县或相 当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网上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由党建服务中心完 成,居民区负责对收入居民区党组织的党员 的网上信息进行维护。
• 转入:
(一)离退休党员(包括内退)的情况: 1、若党员前来咨询,则居住地确认党员现常住(非户口)在本街道后, 告知党员以下操作流程:
(1)原党委办理党员转出(开具纸质介绍信并转出网上信息)
若党员原组织关系在上海 市内,转入抬头为“中共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 工作委员会”。
• 转入:
(二)就业年龄段内党员的情况
1、无业党员:
若党员前来咨询,则居住地确认党员现常住(非户口)在本街道后, 告知党员以下操作流程:
(1)居民区不再接收就业年龄段党员的组织关系。
(2)让党员本人主动与友谊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联系,确认符合转入条件的,由党建服务中心收入友谊 路街道流动党员党支部(特殊情况除外)。
• 转入:
(二)就业年龄段内党员的情况
3、在职党员:
居民区党组织不负责接收除在居民区工作的党员外的在职党员的组织关系。
(1)若党员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 系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2)若党员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 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
• 转出:
主要流程:
党员告知居民区要去单位的全称
若转入单位为本街道 其他单位,此处填总 支/支部名称


注意: 若所用介绍信为旧版本内转介绍信,请在介绍信空白处党费缴纳日期 写清楚年份,补好党员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信息。
转出介绍信书写注意事项:
①处:由居民区开出的介绍信,不论内转或转出
抬头一律只写“友谊路街道党工委”。
注意:
党员应将居民区开具的介绍信交至友谊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由党建服务中心另开介绍信到党员所要转去的党委。 党员不得直接将居民区开出的介绍信带去其他党委或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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