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社会救助“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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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社会救助“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省民政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市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会救助“阳光行动”成果,建立起“阳光行动”长效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民本岳阳的执政和发展理念,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健全完善救助制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全面落实“阳光公示”等举措,实现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推进“四化两型”和建设“五市一极”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社会救助“阳光工程”,从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机制体制出发,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实现社会救助工
作“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目标。进一步扩大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社会救助“有法可依、有法能依、有法必依”,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科学发展。
三、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四、重点内容
社会救助“阳光工程”重点是要建立“三大体系”,制定“五项标准”,完善“九个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平稳、长效运行。
(一)建立三大制度体系。社会救助三大制度体系,即审批操作制度体系、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体系。通过三大制度体系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整合、补充现有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科学有效、整体联动、衔接紧密、覆盖全面、互补性好、操作性强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三大制度体系环环相扣,互相配合,将社会救助工作的所有操作环节和技术层面都制度化,用制度建设封闭人为操作的所有工作。
1、审批操作制度体系。审批操作制度体系建设,是实
现社会救助工作“有法可依”的基础环节,只有科学、细致、全面地制定各项救助业务工作的审批操作制度,才能更好地规避救助审批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扩大化,用制度规范救助审批操作全过程,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在制度层面的公平公正。
各县市区要全面梳理、整合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项主体救助制度,政府层面已陆续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要进行系统归纳、整理,不能适应当前救助工作需要的,要建议政府进行修订;政府层面还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调查研究,草拟制度方案,提交政府审议,尽快出台文件;民政部门已制定实施细则的,要对照“覆盖到边到角,衔接紧密有效,操作运用方便”的标准对各项制度进行“回头看”,不适应的地方要进行修订调整;民政部门尚未制定实施细则的,要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制定救助制度建设路线图,按期完成各项救助制度建设任务,形成完整的社会救助审批操作制度体系。
2、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是为了全面保障各项审批操作制度正常运行,从监督制度执行、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出发,制定的一系列监督、检查、保障制度。从而确保社会救助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切实做到社会救助工作“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各县市区要从三个层次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民政系统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将监督管理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实现内部监督长期化、长效化。二是要强化部门监督。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原则,加强民政部门与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社会救助多部门联合监督管理制度,形成部门监督合力。三是要完善社会监督。通过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救助“五公开”制度(政策公开、审批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金额公开)、定期通报制度等,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3、考核评估制度体系。考核评估是对各项社会救助审批操作制度运行和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是社会救助工作的“晴雨表”。考核评估制度建设就是有针对性地采集全社会对救助工作的各类信息和数据,检验社会救助工作效果,研判社会救助工作形势,为及时调整社会救助政策、制度和措施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依据。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从制度建设、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保障水平等方面,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可以应用赋分的办法考核考评社会救助工作;要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即引入专业调查统计机构(如统计局、经济调查队)或市场调查咨询公司等,采用专业化的问卷调查方式,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得出客
观的评估结果。
(二)制定五项工作标准。为规避社会救助多重标准或标准不一带来的风险,确保社会救助程序应用统一,救助对象适用标准统一,基层管理建设标准统一,我市要在五个关键环节建立一整套工作标准,做到程序明确,标准一致,管理规范。
1、审批程序标准。针对各地社会救助审批程序标准不一的问题,我市要统一推行“三审两榜”标准审批模式,县、乡、村要层层把关,层层审核,不仅村(居)委会审查上报的结果要张榜公示,联审联批的结果也要张榜公示。
2、家庭收入定量测算标准。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定量测算标准,确定测算项目、量化测算内容、规范测算办法,要用一个标准衡量所有社会救助申报对象,为后面的救助审批打好基础。
3、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各县市区要在加快基层平台建设步伐的同时,统一基层平台建设标准。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建设要按照有机构、有专门队伍、有办公用房、有办公设备、有管理制度的“五有”标准执行;社区(村)居委会社会救助服务站要按照有民生服务员、有评议小组、有公示栏、有经费补助、有办公室、有管理制度的“六有”标准执行。
4、档案资料管理标准。各县市区要建立统一的档案资料管理标准。在保管期限方面,要区分短期、中期、长期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