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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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当前,我县艾滋病疫情呈增长态势,传播因素复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X府发〔X〕25号),结合X实际,现就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全面把握艾滋病防治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和X对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X届六次全会和县委X 届十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作为X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人群,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防控策略,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有效阻断艾滋病传播途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到X年,全县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治疗成功率分别达90%以上,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到X年,全面控制艾滋病疫情。
二、深入推进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大众人群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强化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展
板、互联网等载体作用,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以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法律七进”等活动,针对全社会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及知识宣传教育,让群众掌握艾滋病防治科学知识,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要将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大巡讲,实现乡镇全覆盖,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宣传部、文广新局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指导X电视台等媒体定期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私有(个体)经济组织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主动为相关单位、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二)突出重点人群教育。
统筹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作用,对吸毒、卖淫嫖娼、男性同性性行为等高危人群开展“一对一”警示教育和行为干预。
要完善村规民约、倡导公序良俗,进一步丰富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在老年活动中心、敬老院、养老院等老年男性人群集中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实现全覆盖。
对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等,充分利用“春节”等农民工返乡X,通过开展防治知识讲座、农民夜校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前培训,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培育健康生活情趣。
面向在校学生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将艾滋病宣传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加大对学生人群中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关爱保护力度,落实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及艾滋
病孤儿就学有关政策。
对感染者和病人加强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督促其将感染事实告知配偶或有性关系者。
三、持续加大艾滋病监测检测力度
(三)完善监测检测网络。
县卫计局要根据全县疫情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增设监测哨点,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建立疫情有效评估监测网络,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疫情态势和流行危险因素。
要健全检测网络体系,科学规划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及快速检测点,辖区内100%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80%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等要建立快速检测点。
探索通过药店售卖平台、互联网检测平台等渠道,采取简便快速检测方式,提高公众自我检测效率。
(四)持续加强检测筛查。
县疾控中心要牵头负责,统筹各类资源,突出重点人群,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检测筛查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及时发现感染者和病人。
县人民医院(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拓宽检测渠道,其他医疗机构也要增加主动检测科室和病种。
监管场所要规划建立艾滋病快速检测点,对羁押人员开展全员检测,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县疾控中心。
大力开展社区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员、回国务工人员、结婚登记人群、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老年人群、青年学生、农村留守妇女等重点人群检测。
四、不断优化艾滋病治疗管理服务
(五)健全治疗服务体系。
健全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抗病毒治疗工作全面移交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要成立抗病毒治疗管理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3名,负责辖区内的抗病毒治
疗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8名专职医务人员,实行分片负责制,每名医务人员负责6个乡镇抗病毒治疗患者的诊断治疗和随访管理等工作。
积极探索抗病毒治疗新模式,将抗病毒治疗工作廷伸到乡镇(社区),提高治疗可及性。
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考核工作机制,将定点医疗机构履行抗病毒治疗职责情况纳入对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考核,纳入机构等级评审和执业行为不良记录规范管理。
(六)全面落实应治尽治。
将治疗作为当前最好的预防手段和首要策略,对无禁忌症的感染者和病人实行应治尽治。
县疾控中心负责将新发现及既往未治疗感染者和病人转介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间的信息互通,将长期流动在外、拒绝治疗及失访的感染者和病人信息提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核查追踪。
定点医疗机构要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及时、规范的治疗服务,做好辖区内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提高治疗依从性和成功率。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督导服药工作,动员未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治疗。
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长期流动在外、拒绝治疗及失访感染者和病人的核查追踪,动员其接受治疗和管理。
(七)加强监管场所治疗。
县看守所要为场所内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服务。
监管场所应加强与县定点医疗机构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抗病毒治疗工作。
定点医疗机构要为监管场所提供治疗技术
支持,配合监管场所做好治疗工作。
健全监管场所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出所转介机制,监管场所负责将出所感染者和病人转介至县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感染者和病人继续接受治疗和随访管理服务。
(八)有效预防母婴传播。
将预防母婴传播作为刚性任务,实行“逢孕必检”“逢阳必阻”。
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婚检服务,力争“逢婚必检”。
县妇幼保健院牵头全面负责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设立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配置3名专职人员,负责全县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将履行预防母婴传播职责情况纳入对院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考核,纳入机构等级评审和执业行为不良记录规范管理。
各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要在感染孕产妇早发现、随访到位方面的履职尽责,建立育龄妇女台账,结合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登记、计生免费孕情环情监测等工作开展疫情监测,督促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和接受艾滋病检测,提高孕早期检测率。
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早发现、早干预、随访到位”措施,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及时、全程、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在儿童人群中率先实现“零艾滋”。
五、着力提升艾滋病综合治理能力
(九)强化源头综合治理。
加强对网络色情信息、毒品交易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的监管和清理,加大查处力度。
强化部门联动,开展禁毒防艾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对参与卖淫、嫖娼的相关人员,一律强制进行性病、艾滋病检查。
对故意传播艾滋病毒或聚众淫乱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
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套,在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场所以及从事艾滋病、性病诊治和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摆放安全套,并逐渐扩大至建筑工地、公园、乡村文化大院、旅游景区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其他公共场所。
强化吸毒人群干预,统筹做好戒毒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交流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实际设立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
(十)精准管控传染源。
对感染者和病人实行“一对一”建档管理,及时治疗,定期随访,掌握动态。
采取有效措施对感染者和病人给予关怀救助、加强管理和教育。
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职业培训、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要实施返乡就业关爱工程,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公益性岗位。
支持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
将感染者和病人中的吸毒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发挥社区基层网格员作用,协助职能部门开展管控工作。
(十ー)加强示范区建设。
要加强组织保障,巩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成果,不断探索创新,探索适宜我县的防治模式,切实落实一地一策。
要在政策研究、措施制定、模式探索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容错机制,力争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社区联防联控、男性同性性行为干预、阳性暗娼管理、预防配偶传播、扩大检测、安全套有效推广使用等方面探索有价值、可复制、可推广的防治模式,并积极推广。
(十二)推进卫生文明创建。
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县城、文明村镇、“四好村”、卫生乡村创建内容,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防治格局。
(十三)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计生协会等群团和社会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发挥社区骨干、志愿者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热心人士参与高危人群宣传干预、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服务及关怀救助等工作。
动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相关的社会宣传、贫困救助等公益活动。
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培育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为社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治艾滋病的强大合力。
六、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保障机制
(十四)加强组织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艾滋病防治主体责任,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年进行专题研究,定期分析和研判本地疫情形势,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根据疫情形势和工作需要,足额安排防治经费,县财政要根据《X省人民政府给予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X府发〔X〕25号)要求,按照全县户籍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保障艾滋病防治经费。
将艾滋病防治纳入党校、村镇学院有关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向县委政府及重传办报送工作信息及进展情况,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
县委编办、人社局要根据防治工作需要,配齐配强艾滋病防治工作队伍。
其中,县卫计局要配备2名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
加强医疗卫生人员配备,疾控、妇幼保健、定点医疗机构应分别按照5名、3名、3名的要求配备艾滋病防治管理专职人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有感染者和病人管理随访任务的配备专职人员(其中X中心卫生院2名、其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其他乡镇和社区配备兼职人员,待新增疫情后配备专职人员,村(社区)要落实熟悉本地情况的艾滋病防治人员,切实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基层管理和组织动员工作。
要加大人员培训和传帮带力度,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十六)强化技术支持。
加强对各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县疾控、妇幼保健、定点医疗机构要精准对接各地防治工作需求及查找存在问题,上下联动,通过培训交流、督导等方式,指导各地在体系建设、疫情研判、宣传教育、行为干预、随访管理、治疗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要加强对全县各乡镇、部门的技术指导,提高其随访管理及跟踪服务质量。
各乡镇、部门要针对艾滋病防治中的重点难点,加大科研力度,着力在防治新技术、新策略等方面取得突破。
加强艾滋病防治中医药治疗知识培训,逐步增加中医药治疗人数。
(十七)逗硬奖惩措施。
县人社、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艾滋病防治人员特殊岗位补贴,并对艾滋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以及职务晋升中予以倾斜,切实调动工作积极性。
县目督办要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力度,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居)委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各乡镇、部门每年向县政府专题报告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
县政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每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防治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按规定给予表彰,对因履职不到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和部门相关责任人,将按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本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