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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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经验: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分析

会计经验: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分析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分析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分析 一、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例1]甲公司2008年10月15日,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10万股,每股的市场购入价10.5元,其中每股含有已宣告而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0,5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3000元。

该公司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10x(10.5-0.5)=100万元;每股含有已宣告而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0.5元,共10x0.5=5万元,计入应收股利;支付的手续费减少投资收益0.3万元。

该笔业务账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1000000 应收股利50000 投资收益3000 贷:银行存款1053000 按税法规定,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借方的交易费用,虽然当期减少了会计利润,但当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只有待该股票转让时,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100万元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即投资收益减少0.3万元不得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税基础为100,3万元(100+0.3),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

按照会计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影响到了企业的利润,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在会计实务中,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对于该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不需要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只需要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即可。

此外,如果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和出售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取得和出售该资产不会引起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因此对该交易性金融资产也无须确认递延所得税。

【案例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案例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案例解析】交易性⾦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前⾔:本⽂以填报《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 2017年版)》为⽬的⽽撰写。

交易性⾦融资产属于会计术语,税法规定统⼀称为投资资产。

本⽂专为《A105000纳税调整项⽬明细表》的“交易性⾦融资产”⽽撰写。

由于国债利息收⼊等税法规定减免税收⼊不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明细表》调整,故本⽂不涉及国债等减免税的交易性⾦融资产。

⼀、交易性⾦融资产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科⽬“交易性⾦融资产”核算的内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可以分为交易性⾦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

(⼀)交易性⾦融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第九条规定:⾦融资产满⾜下列条件之⼀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融资产:(1)取得该⾦融资产的⽬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2)属于进⾏集中管理的可辨认⾦融⼯具组合的⼀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短期获利⽅式对该组合进⾏管理。

(3)属于衍⽣⼯具。

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具的衍⽣⼯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具结算的衍⽣⼯具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第⼗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的⾦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或⾦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不⼀致的情况。

(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件已载明,该⾦融资产组合或该⾦融资产和⾦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员报告(三)交易性⾦融资产不可重分类某项⾦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后,不能再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融资产;其他类别的⾦融资产也不能再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交易性⾦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处理解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处理解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处理解析新所得税会计准则采用了资产负债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帐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个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所得税帐务处理在新企业所税法执行后又发生了一些变化,本文拟通过案例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收益、处置环节涉及的所得税处理进行解析,与大家进行探讨。

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H居民企业2008年4月8日购入居民企业G公司股票8万股,作为交易性投资。

每股成交价格18元,其中1元是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

同时支付相关交易税费10万元。

所得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5月8日收到G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2008年企业利润总额为100万元。

除交易性金融资产需作纳税调整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当年应作如下帐务处理:1、购入股票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36万元应收股利8万元投资收益10万元贷:银行存款154万元2、收到现金股利时,借:银行存款8万元贷:应收股利8万元3、资产负债表日(1)递延所得税分析: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帐面价值为136万元,期末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帐面价值为136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交易性金金融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投资资产应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本: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以该案例来说,企业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154万元,其中含应收未收股利对价款8万元,应作债权处理,不能计入投资资产的计税成本,该金融资产的计税成本146万元(154-8)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帐面价值136万元小于计税成本10万元,该差异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10×0.25)(2)、应交所得税分析2008年会计利润为10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购入时,企业将本该计入资产计税成本的交易费用10万元计入了当期损益,应作纳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110万元(100+10),应交所得税27.5万元(10×0.25)。

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案例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案例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案例分析甲公司为上市金融企业,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有关投资如下:甲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政策是:价格下跌持续时间在一年以上或价格下跌至成本的50%以下(含50%)。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题除下述差异外,甲公司2013年至2015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3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无期初余额,假定甲公司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税法规定,企业持有的股票等金融资产以取得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要求:1、编制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分录;2、计算甲公司2013年因持有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对当年损益或权益的影响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3、计算甲公司编制2014年12月31日对持有的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应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4、计算甲公司2015年调整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账面价值对当期损益或权益的影响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与要求相关的业务内容:1、2013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100万份乙公司公开发行的分次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债券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5%,每年年末支付利息,期限5年,甲公司将该债券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3年6月1日,自公开市场购入1000万股丙公司股票,每股20元,实际支付价款20000万元。

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013年9月,受金融危机影响,乙公司债券价格开始下跌。

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债券价格为每份90元。

2014年,乙公司债券价格持续下跌,2014年12月31日乙公司债券价格为每份50元,但乙公司仍能如期支付债券利息。

2013年10月,受金融危机影响,丙公司股票价格开始下跌,2013年12月31日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16元。

2014年,丙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2014年12月31日收盘价为每股1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分析
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 申报表第 1行 。 9
3交 易性 金融 资产 的期 末计 量在 会计 和 税法 处理 上 的差异 .
例1 : 某企业2 0 年3 0 0 8 月1 日以银行存款购人 甲公司晰 在地
所得税税率为2 %) 1000 作为交易性投资 , 5 股票 0 0 股, 每股成交
价 1元, 0 另支付相关税费等交易费用8 0 元 。该企业2 0 年3 00 0 08
垒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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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 6 No7 2 0 1 , .,0 9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的会计处理和纳税 申报分析
叶俊
温 州大 学 浙 江温 州 3 0 3 205
摘 要 : 易性金 融 资产 的核 算 包括初 始投 资的 核 算 、 有期 间的 核 算 、 末计 价 和 处 置 的 核 算 四个 方 面 。鉴 于会 计 准 交 持 期
根据2 号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的规定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 2
贷: 投资收益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股利
7 0 0 0 0 7 0 0 0 0
7 00 0 0
融资产 时 ,按其 公允价值 ( 含支付 的价款 中所包含 的 已到 不
付息期但 尚未领取 的利息 或已宣告但 尚未 发放 的现金股利 ) 借记 “ 交易 性金融 资产—— 成本 ”科 目,按 发生 的交 易费 用 ,借记 “ 投资收益 ”科 目, 已到 付息期但 尚未领 取的利 按 息 或已宣告 发放但 尚未发 放 的现金股 利 , 记 “ 借 应收利 息 ” 或 “ 收股利”科 目, 应 按取得 交易性 金融资产 实际支付 的金 额 ,贷记 “ 银行存款” “ 、 存放 中央银行款 项” “ 、 结算备付

【汇算清缴实务】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财税处理实务及所得税申报

【汇算清缴实务】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财税处理实务及所得税申报

【汇算清缴实务】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财税处理实务及所得税申报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的会计处理: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应收股利(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款项)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税务处理作为一项资产,取得时的税务处理,主要是指该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作为一项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处理规定如下表-1:法规税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关于国债成本确定问题(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国债,以买入价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国债,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三、税会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与所得税申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会计与税务的差异体现在交易费用的处理不一致。

会计处理时,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而在税务处理上,交易费用还是计入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

【实务案例】2015年2月怀文公司老板看股票不错,让公司财务经理老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了A公司的股票100 000股,以银行存款支付投资款916000元,其中含有6000元相关手续费,准备短期持有。

到2015年底该股票仍然持有。

【问题一】怀文公司2015年购入A股票时的账务处理;【问题二】怀文公司2015年度涉及A股票的所得税申报。

解答:1、会计处理: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910 000.00投资收益 6 000.00贷:银行存款 916 000.002、税务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怀文公司取得的该项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为916 00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计量与所得税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计量与所得税调整

纳税与会计3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计量与所得税调整悄然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准备在近期内出售的短线投资,包括三部分:一是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是依照准则规定可直接指定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金融资产组合中相关资产等。

三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如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现以短期购买(持有)股票、债卷为例,将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计量和所得税调整方法介绍如下。

一、会计计量按会计准则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持有期间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但在每期资产负债表日要测试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进行调整,因此,在会计核算上涉及“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变动损益”两个损益类科目。

“投资收益”科目借方核算购买和出售时的交易费用及损失,贷方核算持有期间的红利、利息收入和处置时的收益额,包括处置时,由“公允价变动损益”科目的转入额;“公允价变动损益”科目借方核算持有期间公允价变动减少额和处置时转入“投资收益”科目的转出额,贷方核算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变动增加额。

(一)初始计量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要求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按类别和品种分别设“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取得时:按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按已经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未收到的债卷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者“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如:丙公司2015年1月15日购入丁公司股票20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每股买价10元,含已宣告2014年的股利2元,另以银行存款支付交易费用10000元,会计分录为: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60000应收股利40000第四,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固定资产净值×进项税额分配率=(455-12)×11%=48.73(万元)。

【案例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案例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案例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前言:本文以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 2017年版)》为目的而撰写。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纳税调整及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已经专文讨论过,本文专为讨论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说明:营改增后,企业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应按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适用税率为 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

同时结转前期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投资收益(或相反方向的会计分录)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的税务处理作为投资资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处置时的税务处理,税法规定如下:(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的税会差异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会计上的投资收益等于转让价款减去其账面价值(即上一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虽然前期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但是该结转并不影响最终的会计利润。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交易性⾦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2022交易性⾦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有关交易性⾦融资产的财税处理问题的解析以及案例,下⾯就是⼩编收集的相关资讯,欢迎⼤家阅读了解。

交易性⾦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篇1 交易性⾦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近期内出售的⾦融资产。

例如,企业为充分利⽤闲置资⾦、以赚取差价为⽬的从⼆级市场购⼊的股票、债券、基⾦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融资产与⾦融市场的紧密结合性,反映该类⾦融资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进⽽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资产“从⽣到死”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不含⽀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股利,作为⼊账成本。

即⼊账成本为买价与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的差或与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的和。

按⼊账成本借记“交易性⾦融资产—— —成本”科⽬,按发⽣的交易费⽤借记“投资收益”科⽬,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按实际⽀付的⾦额贷记“银⾏存款”等科⽬。

持有交易性⾦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按债券票⾯利率计算的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贷记“投资收益”科⽬。

收到现⾦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

票⾯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的,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收⼊。

资产负债表⽇,交易性⾦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于其账⾯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科⽬,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公允价值低于其账⾯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处置交易性⾦融资产时,将处置时的该交易性⾦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出售交易性⾦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额,借记“银⾏存款”等科⽬,按该项交易性⾦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融资产—成本”科⽬,按该项交易性⾦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交易性⾦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

金融资产税务处理案例

金融资产税务处理案例

金融资产会计税务处理实务案例一、案例背景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对于金融资产的初始和后续计量都做了相应规定,而且对于不同的金融资产初始和后续计量的方法是不同的。

而税法对于金融资产的计量体现了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二者初始及后续计量的不同会形成会计利润与税法中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所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进行利润调整。

理解金融资产的财税差异,有利于正确计算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有利于企业正确的纳税调整,计算应交所得税税额。

二、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法规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初始、后续及期末计量做了相关的规定。

1.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及期末计量都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化要进行反映,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并且将这种变化计入会计利润。

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计入投资收益账户,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

2.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采用摊余成本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3.会计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4.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时分为企业合并和非合并两种情况, 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情况。

税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的比较[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的比较[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的比较[例]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0万元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每股价格10.0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万元。

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持有乙公司股权后对其无重大影响。

20×8年3月31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的每股现金股利1.00元;20×8年4月15日,乙公司派发每股现金股利1.00元;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每股12.00元;20×9年3月31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的每股现金股利0.60元;20×9年4月15日,乙公司派发每股现金股利0.60元;20×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每股8.00元;2×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出售,取得收入940万元。

20×7年12月31日:(一)会计分录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万元投资收益3万元贷:银行存款1003万元借:本年利润3万元贷:投资收益3万元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5%) 0.75万元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0.75万元(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的比较会计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3万元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和相关的交易费用3万元之和1003万元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1003万元之间产生了3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0.75万元(3×5%) 。

会计所确认的减少当期投资收益3万元,企业所得税法不予确认,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3万元。

计算过程:(1)20×7年12月31日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3+调增额3=0(万元)应交所得税=0×25%=0(万元)(2)20×7年12月31日日递延所得税①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0×25%) 0.00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0.00②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3×25%) 0.75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0.75递延所得税=0.00-0.75=-0.75(万元)(收益)20×8年度:(一)会计分录如下:20×8年3月31日:借:应收股利 100万元贷:投资收益100万元20×8年4月15日: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贷:应收股利100万元20×8年12月31日: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万元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万元投资收益100万元贷:本年利润30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50.00万元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0.7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49.25万元(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调整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的比较(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实例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实例分析

贷 : 收 股 利 ( 宣告 尚未 发放 的 现 金 股 利) 应 已 ,
公 允 价值 变动 所 产 生 的会 计 与 税 务 处 理 问题 。
或 应 收利 息 f 已到 付 息期 但 尚未 领取 的利 息)
f) 际 收 到 时 : 2实 借 : 收 股 利 ( 确 认 的 ) 应 收 利 息 ( 确 认 应 已 或 已
资产 ” 下按 类 别 和 品种 设 置 “ 成本 ” “ 允价 值 变 、公
动 ” 明细 科 目 等 1“ 易性 金 融 资产 ” 目核 算 企业 为 了近 期 .交 科 内 出售 所 持 有 的股 票 投 资 、 券 投 资 、 金 投 资 等 债 基
交 易性金 融 资 产 的公 允 价 值 借 方 登 记 取 得 时 的 成
内部 管理 成 本 及 其他 与 交 易不 直接 相 关的 费 用 2持 有期 间的 现金 股 利 、 息计 量 . 利
() 投 资企 业 宣告 发放 时 : 1被
借 : 行 存 款 银
和 计 量 》 《 业会 计 准 则 第 2 和 企 3号 一 一金 融 资 产 转 移 》 金 融 资产 会 计 处 理 的 规 定 , 了核 算 交 易性 对 为 金 融 资产 的取 得 、 利 或 利 息 、 末 计 量 及 处 置 等 股 期 业 务 . 业 应 当设 置 “ 易性 金 融 资产 ” “ 允 价 值 企 交 、公 变动 损 益 ” “ 资 收 益 ” 科 目, 、投 等 并在 “ 易 性金 融 交
本 , 资 产 负债 表 日其 公 允价 值 高 于其 账 面余 额 的 及 差 额, 方 登 记 处置 时 结 转 的成 本 及 资产 负债 表 日 贷
其 公 允 价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余 额 的 差 额 , 末 借 方 余 额 期

交易性金融资产税务处理案例及会计分录教学文案

交易性金融资产税务处理案例及会计分录教学文案

交易性金融资产税务处理案例及会计分录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它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债券、股票、基金、权证和直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下面以股票为例进行分析说明。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科目,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进行处理。

[例1]A公司2007年4月1日购入B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价10元,其中含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1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9000000应收股利——B公司100000投资收益100000贷:银行存款9200000(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在税务处理上,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都要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在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时: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其成本除了购买价款外,还应包括相关交易费用,但不应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

[例2]承例1,A公司购入B公司100万股股票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购买股票的成本为910万元, 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910万元,在资产负债表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X 33% =3.3 (万元),递延所得税为— 3.3万元。

金融税务法律案例解析书(3篇)

金融税务法律案例解析书(3篇)

第1篇一、引言金融税务法律作为我国金融、税收领域的基石,对于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障税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税务法律问题日益凸显,案例频发。

本文将以一起金融税务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分析和解析,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二、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一家从事金融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

2017年,甲公司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发现其存在以下问题:1. 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双方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

甲公司在支付乙公司咨询服务费用时,未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甲公司在2016年度购入设备,价值50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应在设备购入后的第一个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折旧扣除。

但甲公司在申报时,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折旧扣除。

3. 甲公司在2017年度,向员工发放年终奖,共计10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年终奖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甲公司在申报时,未将年终奖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三、案例分析1.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在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支付乙公司咨询服务费用的单位,应当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然而,甲公司在支付乙公司咨询服务费用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导致乙公司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此,甲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资产折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扣除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费用。

在本案中,甲公司在设备购入后的第一个纳税年度内,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折旧扣除,导致其应纳税所得额虚增。

对此,甲公司应补缴相应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3.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应按照该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由公允价值计量引起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涉及所得税分析

由公允价值计量引起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涉及所得税分析

产, 应按照公允价值 即购 入市价确认交 易性金 融资产 的 成本 , 相关 交易费用 应当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 企业取得 金融 资产所支付 的价款 中包含 的 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 的
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 ,应 当单独 确认 为 “ 收股利 ” 应 或 “ 收利息” 应 进行 处理 。而按税法 的规定 , 购买 价款与交 易费用应一起计 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 由此造成交 易费用 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 在计算取得交 易性金融 资产期 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 , 应调增交易费用。
最 近一段 时间很多人 反 映会 计职称 教材对 于视 同
更好地掌握视 同销售题 目的处理 技巧。

销售 的处理解释较 为笼统 ,让学 生有的时候产生误读 , 为让学生更好理解视 同销售 的处 理方法 , 面对视 同销 下 售 的部分业务进行简单介绍 和分 析 , 希望能给参考 人员 应还原为税前所得 , 计算 出应补税投 资收益 已缴所得税 额, 填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 申报表第 1行 。 9 三、 交易性金融资产 的期末计量与税务处理 根据2 号准则 及其应用 指南 的规定 ,资产 负债表 2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高于其账 面余额 的差额
的 交 易性金 融 资产
税 分析
马如 武 沈香琴 薛 妍
2 0 年2 0 6 月我 国发布的 《 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 则》 明确地将公允价值 作为会计计 量属性之 一 , 并在投 性金融 资产有关 的交 易费用 只有待该股票转 让时才可 与其成本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 以“ 所 投资收益 ” 科
小 于计税基 础 , 产生 可抵 扣暂 时性 差异 1万元 , 0 应确认 递延所得 税资产 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所得税处理探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所得税处理探析
2 得税处理 . 所
《 企业会计 准则 》 中引入公 允价值计量属性 , 将采用 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 的资产或 者负债 发牛 的公允 价值变 动记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户核算 , 账 体现 了我 国会计
收 益 的计 量 由 收人 费用 观 向 资产 负 债 观 的转 变 。 是 笔 但
0 年 6 1 日, : 9 月 0 借 银行 存款 10 0 ; : 0 0 元 贷 应收股 利
100 。 00 元
0 年6 0 借 : 9 月3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 10 0 ; : 00 元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 。 00元 0 年9 0 借 : 9 月3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的 成 本 l万 元 一 并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前 列 支 。 此 交 汁人交易性 金融资产 的公 允 价值变动转 出 ,借记或贷记 “ 公允 价值 变动损益 ” 科 目, 贷记或借 记“ 投资收益 ” 目。如果公允 价值变动确 科 认 与处置在 同一 年度 , 计处理是 相对简 单 的 , 会 如果公 允价值变动确认与处置不在 同一年度 , 存会 计处理上存
动 10 0 ; : 0 0 元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 。 00元 0 年 l月 1 9 2 0日, : 借 银行存 款 19 0 元 ; : 36 0 贷 交易性 金融 资产——成 本 10 0 元 、 00 0 —— 公允 价值 变动2 0 0 00 元, 投资收益16 0 。 0 元 同时将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为 9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的计税基 础 , 法规定现金方 税
者发现交 易性 金融 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 益 的会计 处理 在实务T作 中存在着不 同的看 法。会 计准则 中规定 ,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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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上市金融企业,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有关投资如下:甲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政策是:价格下跌持续时间在一年以上或价格下跌至成本的50%以下(含50%)。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题除下述差异外,甲公司2013年至2015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3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无期初余额,假定甲公司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税法规定,企业持有的股票等金融资产以取得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要求:
1、编制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3年因持有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对当年损益或权益的影响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计算甲公司编制2014年12月31日对持有的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应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2015年调整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账面价值对当期损益或权益的影响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与要求相关的业务内容:1、2013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100万份乙公司公开发行的分次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债券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5%,每年年末支付利息,期限5年,甲公司将该债券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2013年6月1日,自公开市场购入1000万股丙公司股票,每股20元,实际支付价款20000万元。

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013年9月,受金融危机影响,乙公司债券价格开始下跌。

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债券价格为每份90元。

2014年,乙公司债券价格持续下跌,2014年12月31日乙公司债券价格为每份50元,但乙公司仍能如期支付债券利息。

2013年10月,受金融危机影响,丙公司股票价格开始下跌,2013年12月31日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16元。

2014年,丙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2014年12月31日收盘价为每股10元。

3、2015年宏观经济形势好转,2015年12月31日,丙公司股票收盘价上升至每股18元,乙公司债券价格上升至每份85元。

解析:
一、2013年
1、取得乙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成本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2、取得丙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成本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二、2013年12月31日
1、持有乙公司债券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10000×5%=50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500
贷:投资收益500
借:银行存款500
贷:应收利息500
持有乙公司债券影响当期权益(其他综合收益)金额=100×90-10000=-100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综合收益1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
持有乙公司债券在2013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时成本10000万元,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25%=250(万元)。

确认递延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0
贷:其他综合收益250
2、持有丙公司股票影响当期权益(其他综合收益)金额=1000×16-20000=-400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综合收益4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00
持有丙公司股票在2013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
时成本20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60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000×25%=1000(万元)。

确认递延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1000
三、2014年12月31日
1、持有的乙公司债券应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10000-100×50=5000(万元),购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无论借方或贷方余额),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会计分录为:借:资产减值损失5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00
其他综合收益1000
持有乙公司债券在2014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100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25%=1250(万元),由于201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有期初余额250万元,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1250-250)万元,同时要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转回: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
其他综合收益250
贷:所得税费用1250
2、持有的丙公司股票应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20000-1000×10=1000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1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000
其他综合收益4000
持有丙公司股票在2014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20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0×25%=2500(万元),由于201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有期初余额1000万元,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500(2500-1000)万元,同时要把原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转回: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500
其他综合收益1000
贷:所得税费用2500
四、2015年12月31日
1、调整乙公司债券账面价值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100×85-100×50=350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500
贷:资产减值损失3500
持有乙公司债券在2015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10000万元,账面价值为85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
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1500×25%=375(万元),由于201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有期初余额为1250万元,将以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875(1250-3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875
2、持有丙公司股票权益投资的减值不能通过损益转回,而应通过权益转回,因持有丙公司股票对当年权益的影响金额=1000×18-1000×10=800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8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8000
持有丙公司股票在2015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20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80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2000×25%=500(万元),由于201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有期初余额2500万元,将以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综合收益2000(2500-5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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