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检测人员职业能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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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师合格标准

结构工程师合格标准

结构工程师合格标准
结构工程师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们负责设计、建造和维护各种建筑物和结构。

因此,结构工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
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这一岗位。

下面将从知识技能、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方面,探讨结构工程师的合格标准。

首先,结构工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

他们应该熟悉建
筑结构设计的相关理论和原则,了解各种建筑材料的性能和使用特点,掌握结构设计的计算方法和规范要求。

此外,他们还需要具备
一定的工程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分析等方面的知识,以便能够准
确地进行结构设计和分析。

其次,结构工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

在实际工作中,
他们需要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熟悉各种建筑结构的设计和施工流程,了解各种工程材料的实际应用情况,掌握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
方法和技巧。

只有通过实践,结构工程师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
水平,为工程项目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此外,结构工程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他们应该具有
严谨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待工程项目时要有高度的责
任感和敬业精神。

同时,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项目组成员、业主、监理等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结构工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才能够达到合格标准。

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结构工程师才能在工程领域中脱颖而出,为社会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广大结构工程师能够不断提升自己,成为业内的佼佼者,为建筑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主体结构检测员任职资格要求

主体结构检测员任职资格要求

主体结构检测员任职资格要求一、学历要求主体结构检测员是专业技术人员,对于学历要求较高。

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可以是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

二、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1. 具备扎实的结构力学、材料力学以及结构分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2. 熟悉国内外主体结构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规范;3. 具备主体结构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知识;4. 具备使用结构分析软件、CAD等专业软件的能力;5. 具备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主体结构的检测与评估工作。

三、经验要求1. 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对主体结构检测有一定的实践经验;2. 熟悉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能够熟练掌握解决方法;3. 有过参与大型主体结构项目的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职业素养要求1.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工作;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项目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协作;3.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意识,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4. 具备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能够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5. 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工作中灵活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五、其他要求1.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能够适应一定的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2. 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能够做好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3. 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合理组织和安排工作任务。

主体结构检测员的任职资格要求较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

只有具备这些要求的人才,才能够胜任主体结构的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GB50358-2017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50358-2017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建工检测人员管理制度

建工检测人员管理制度

建工检测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工检测人员的行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建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结构、材料、地基、房屋检测、土地勘察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建工检测人员。

三、管理机构建工检测人员的管理机构为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建工检测人员的资质认定、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资质认定1.建工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以及执业经验,通过国家相关考核认定机构的资格认定。

2.建工检测人员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证书须定期进行更新,否则将影响其行业地位和职业发展。

3.建工检测人员应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自身技术能力,以适应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和变化。

五、考核与评定1.建工检测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考核与评定,包括理论与实践考试,以评定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2.考核不合格的建工检测人员需接受补习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参加考核,否则将影响其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3.建工检测人员考核合格后可获得考核评定证书,证书有效期一年。

持证人员应及时办理证书更新手续,方可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六、监督与管理1.建工检测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建工检测人员应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如因工作失误导致建筑事故或安全事故发生,需承担相应责任。

3.建工检测人员应保护客户及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有关信息,避免造成损害。

4.建工检测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言行一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七、奖惩办法1.对表现优秀的建工检测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如发现诚信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2.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建工检测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吊销执照等处罚。

3.对于严重违法犯罪的建工检测人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八、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相关管理机构审批。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课程标准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课程标准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课程标准【课程名称】《主体结构工程施工》【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施工专业1、前言1.1课程的性质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其作用主要在于让学生熟练掌握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和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法等基本知识;掌握基础知识;能够识读主体结构施工图;了解建筑结构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能够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正确的施工。

1.2设计思路本课程的总体设计思路是,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相关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为依据,确定课程目标,设计课程内容,通过工作任务来整合相关知识与技能,将该课程设计成任务引领型课程。

本课程的相关工作任务是以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项目内容与过程作为主线进行划分和设计,以重点教学项目,按项目划分等逐步递进的工作任务来组织教学,有利于学生循序渐进地认识和掌握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的主要施工技术和工艺要求。

本课程立足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以施工员岗位职业能力考核标准为知识和技能学习为依据,通过对实际工程的现场参观,结合校内实训中心“学校工地”的操作实训,使学生达到看懂结构施工图,掌握建筑施工过程,了解建施与结施之间的相互关系,能够掌握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的相关知识.本课程建议课时为116学时。

2、课程教育目标2.1知识目标通过学习本课程,掌握《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课程的基础知识、并能按施工图进行施工,侧重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工艺流程,重点培养学生对于施工技术能力和工艺流程的掌握。

主要内容包括砌筑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等。

考虑到钢筋混凝土工程贯穿于整个房屋建筑的施工全过程工程等各个阶段,使学生具有施工现场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团队意识、合作意识,具备现场的协调能力;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达到现场施工员的素质要求,对掌握建筑、结构施工技术的施工能力有所提高,能处理一些施工现场的技术问题,为发展专门化方向的职业能力奠定基础。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7]184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7]184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7]184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现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以下简称监督人员)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依法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铁路、交通、水利、信息、民航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所属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实施考核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的措施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的措施
与监理部门协作
与监理部门协作,共同监督工程质量和检测工作 ,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05
总结与展望
总结本次研究的成果和不足之处
成果
本次研究通过对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 量检测的措施进行深入研究,总结出 了一系列有效的检测方法和策略,为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
不足
然而,在研究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如部分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及在实际应用中 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 善。
制定详细的检测计划
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安全措施等,确保检测工作 的顺利进行。
加强现场检测管理
建立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
01
制定现场管理规定,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确保现场检测
工作的有序进行。
加强现场安全防护
02
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检测人
员的安全。
做好现场记录和报告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先进水平的交流和合作,引进和吸收国际上先进的检测技术 和经验,推动我国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水平的不断提升。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可以减少人为因素 对检测结果的影响,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
加强数据审核
对检测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防止虚假数据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
及时处理检测中发现的问题
01
02
03
制定整改措施
对于检测中发现的问题, 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 限。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确保结构安全
主体结构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 定性。通过质量检测,可以确保主体结构符合设计要求,避免因结构问题而导 致的安全事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12.22•【文号】建办人函〔2020〕662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建办人函〔2020〕66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在转变培训模式,建立职业培训体系,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职业培训体系已基本建立(一)开发完善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模块,开发过程监管、测试题库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功能,满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需要,供各地免费使用。

(二)建立完善测试题库。

组织编制了全国统一培训测试题库,并依据试运行情况,对系统和题库进行了完善,供各地免费使用。

(三)编制继续教育大纲。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以知识更新、学以致用为原则,根据岗位需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组织制定并发布了继续教育大纲。

针对施工员、质量员等13个岗位,明确本岗位应掌握的新法律、新法规、新标准和新规范,以及相关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着力完善从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青海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青海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青海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第三条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担本细则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第五条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专项类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以下简称《资质标准》)执行。

第六条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并具备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

(一)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仪器设备应按《资质标准》确定的参数进行配备,不得租用、借用;(二)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单位的相应人员均应在该检测机构缴纳社保,属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所属检测机构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可以由所在单位缴纳;用于申请资质的技术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单位名义缴纳;同一技术人员在检测专项资质认定中不得超过3个专项资质,同一注册人员在检测专项资质认定中不得超过2个专项资质;对于无一家检测机构的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申请专项资质主要人员数量标准: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3个专项资质,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6个专项资质,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上述检测机构承担的检测业务范围仅限于本州;(三)注册人员需注册在申报单位,注册在其他单位,包括申报单位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注册执业资格均不予认可;(四)技术负责人是指全面负责检测机构技术工作的人员,质量负责人是指负责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管理的人员。

主体结构深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监测人员工作要求

主体结构深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监测人员工作要求

主体结构深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监测人员工作要求主体结构深基坑开挖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需要配备专项施工监测人员。

以下是主体结构深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监测人员的工作要求:
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包括土力学、工程力学、土木工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深基坑开挖施工的工作原理和工艺流程。

2. 熟悉监测仪器使用:监测人员应熟悉监测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能够独立进行监测仪器的安装、校准和数据采集。

3. 具备问题识别和解决能力:监测人员需要具备问题识别和解决能力,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 具备数据分析能力:监测人员应具备数据分析能力,能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帮助项目组做出决策。

5. 具备团队协作能力:监测人员应具备团队协作能力,与项目组其他成员密切合作,共同完成监测任务,确保施工安全。

6. 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监测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标准。

7. 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监测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时刻保持警觉,确保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维护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以上是主体结构深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监测人员的工作要求,通过严格遵守要求,可以确保深基坑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和质量。

主体结构上岗证考核试卷

主体结构上岗证考核试卷

主体结构上岗证考核试卷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1、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不少于年。

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4、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5、根据RB/T 214-2017的规定,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在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应进行。

6、根据JGJ/T23-2011的规定,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的适用范围是 MPa,混凝土的龄期为天。

7、砂浆回弹仪的标称动能为焦耳,钢砧率定值为,混凝土回弹仪的钢砧率定值为。

8、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中,悬挑板应抽取构件数量是%,且不少于个构件,悬挑梁应抽取构件数量是%,且不少于个构件。

9、结构实体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梁为 mm,板为 mm。

10、检验单位在接受检测任务时,应由填写委托检测单。

11、0.0620为位有效位数,将13.145修约到两位小数,得;将12.751修约到0.5单位得。

12、根据JGJ/T384-2016规定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时,上限值和下限值所构成的推定区间的置信度宜为,当采用小直径芯样试件时,推定区间的置信度可为。

上限值和下限值之间的差值不宜大于和0.10倍芯样抗压强度平均值两者的。

13、烧结砖回弹法适用于推定砌体或砌体中砖的抗压强度,每个检测单元应随机选择个测区,每个测区的面积不宜小于 m2,应在其中随机选择10块的砖作为10个测位供回弹测试,选择的砖与砖墙边缘的距离应大于。

14、锚固质量现场检验抽样时,应以、、同强度等级的锚固件安装于锚固部位的同类构件为一检验批,并应从每一检验批所含的锚固件中进行抽样。

行动导向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实践——以高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课程为例

行动导向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实践——以高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课程为例

2021年8月第4期(总第43期)收稿日期:2021-03-16作者简介:张赛(1984),男,安徽安庆人,建筑工程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

此文为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体系化课题研究项目“土建类专业群‘课程思政’载体与方法创新研究”(YB2020070202,主持人:陈月萍)和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重点项目“高职生源多元化背景下‘1+BIM ’书证融合型课程标准的构建”(2019jyxm0665,主持人:张赛)的研究成果。

行动导向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实践———以高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课程为例张赛(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安庆246003)摘要:课程思政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

借鉴行动导向教学理念,从课程教学设计出发,将思政育人融入“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课程教学实践中,通过系统化的教学设计,在施工工艺流程中串联价值引领、劳动观念与生死教育,创新思政育人方式,注重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实现专业课程与思政教育的同向同行、显隐统一。

关键词:课程思政;行动导向;教学设计;课程建设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3769(2021)04-068-07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底色的专业课程教学是高校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基本载体,推进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将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高校专业课程教学的核心任务。

一、“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课程思政改革的必要性课程思政是指思想政治教育施教主体在各类课程教学过程中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地设计教学环节,营造教育氛围,以间接、内隐的方式将施教主体所认可、倡导的道德规范、思想认识和政治观念有机融入教学过程[1]。

高等职业教育承担着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工程类专业课程由于具有技术性、直观性、代表性等特点,其“主战场、主渠道”作用不可替代,但由于工程类课程内容本身存在意识形态薄弱、价值观教育内容较少等不足,导致实际教学中只强调技能获取、价值观引领模糊、工程伦理教育缺失等问题。

工程施工能力标准要求(3篇)

工程施工能力标准要求(3篇)

第1篇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施工能力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具备承接工程项目资格的重要标准。

以下是对工程施工能力标准要求的具体阐述:一、企业资质要求1. 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包括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不同资质等级对应不同的承接工程项目范围。

2. 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净资产、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企业银行授信额度等指标需符合相应资质等级的要求。

3. 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如企业经理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等。

二、人员要求1. 具备一定数量的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如二级资质要求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2. 具备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 具备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三、设备要求1.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2. 设备数量、型号、性能等需满足工程需求,确保工程质量。

四、技术要求1. 具备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 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 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五、业绩要求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3. 重视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能力标准要求涉及企业资质、人员、设备、技术、业绩、安全文明施工等多个方面。

主体结构检测员证报考条件

主体结构检测员证报考条件

主体结构检测员证报考条件主体结构检测员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职业,主要负责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如果你想成为一名主体结构检测员,那么你需要了解以下报考条件。

一、学历要求首先,报考主体结构检测员证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

根据国家规定,报考主体结构检测员证的人员需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

此外,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二、工作经验要求除了学历要求,报考主体结构检测员证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根据国家规定,报考主体结构检测员证的人员需要具备三年以上的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这些工作经验需要在正规的建筑企业或者设计院等单位中获得。

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除了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报考主体结构检测员证还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规定,报考主体结构检测员证的人员需要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这些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在国家认可的机构中获得。

四、其他要求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要求,报考主体结构检测员证还需要具备其他的要求。

例如,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需要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总之,报考主体结构检测员证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工作经验、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要求。

如果你想成为一名主体结构检测员,那么你需要在这些方面进行全面的准备和提升。

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主体结构检测员,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Construction Quality Inspector),是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检验与测试,确保其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的专业人士。

其主要职责为监控建筑材料的使用和施工质量的合格性,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的角色与职责,以及所需具备的技能和知识。

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是建筑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质量安全问题也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的职责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也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和使用寿命。

二、职责与要求1. 现场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需要亲临工地,对材料使用、施工工艺、质量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测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可控性。

2. 技术指导: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需要与施工人员密切合作,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建议,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规范要求,避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发生。

3. 报告撰写: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需要撰写详细的检测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为后续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4. 资料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需要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所需技能与知识1. 专业知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需要具备扎实的建筑工程相关知识,熟悉建筑材料的性能和规范要求,具备相关建筑标准和规范的理解能力。

2. 检测技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需要熟练掌握建筑质量检测的相关技术和方法,能够进行材料的抽样与测试,运用专业设备进行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3. 沟通能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需要与不同的施工人员进行有效沟通,解释检测结果和给出相应建议,充分发挥技术指导的作用。

4. 数据分析能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准确识别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5. 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需要熟悉相关建筑法律法规,确保项目的合规性,避免违规操作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发布者:wxjc 发布时间:2010-12-7 阅读:4149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管部门实施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本规定所称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方法及运用注意事项的分析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方法及运用注意事项的分析

【作者简介】吴晓明(1985-),男,福建建瓯人,工程师,从事工程检测研究。

1引言随着科技的进步,各行业对建筑物主体结构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因而在项目施工中要不断强化主体结构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使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针对现行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的各种方法,探讨了其特点及发展趋势,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2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及技术现状与行业常见问题2.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及技术现状2.1.1行业快速发展,市场不断扩大随着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及房地产行业的爆发式增长,检测行业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各地主管部门已逐步剥离质量检测模块而只保留监管职能,越来越多的检测机构涌入市场。

2.1.2检测技术不断发展由于建筑技术的持续性发展,在建筑领域中,其对应的检测需求愈发严格,同时,激励着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不断发展,推动设备技术进步,实现技术创新,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起到积极作用,提升检测过程的便捷性及结果的准确度,越来越多的无损检测技术已得到应用并形成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检测技术已逐渐成熟。

2.2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常见问题2.2.1检测市场竞争激烈在检测行业市场中,存在一定的不良竞争,影响检测的公正性。

随着市场的规模化发展,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某些检测机构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恶意降低检测收费标准,为达到业务目标不顾检测质量高低,不求品牌塑造,无条件满足委托方的检测要求,造成行业竞争加剧。

2.2.2个别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在出现施工质量不理想的状况下,部分施工单位与检测人员做出违法违规行为,掩盖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个别素质低下、缺乏质量监管意识的检测人员,在利益面前存在放弃原则、违背职业道德、忽视检测标准等问题,影响了质量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2.2.3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不足个别检测机构为节约成本,使用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检测人员对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检测,这些人员对规范、标准没有系统的学习,不清楚检测原理、数理逻辑、检测方法的适用情况,导致检测数量不足、数据失真、检测方法使用错误等问题,为建筑工程留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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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检测人员
.1 主体结构检测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主体结构检测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条文说明:
本条明确了主体结构检测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主体结构检测人员工作职责不仅仅是具体检测项目的实际操作,而是包括了检测计划准备、检测过程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检测资料处理等全过程的检测工作。

检测机构可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及检测人员自身的特长与能力,再分类设置检测项目负责人、检测操作人
员等岗位。

.2主体结构检测人员应具备表.2规定的专业知识。

表.2 主体结构检测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条文说明:
本条明确了主体结构检测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包括通用知识、基础知识和岗位知识,且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要求,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主体结构检测结果是主体结构质量与安全评定的直接依据。

.3主体结构检测人员应具备表.3规定的专业技能。

表.3 主体结构检测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
条文说明:
本条明确了主体结构检测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并对主体结构检测实操实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可靠的主体结构检测实操实作技能是检测数据准确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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