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及低压配电设备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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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电源及配电系统
一、基本要求
1>*投标UPS方案中所涉及的UPS主机、蓄电池、低压配电柜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国家或更高标准,产品质量须通过ISO9001认证,同时须取得相关专业机构的认证测试,并取得证书。

产品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标准,厂家应详细列出所采用的其他标准的编号及名称,且所有的标准版本是最新的,标准之间如有矛盾,按技术指标较高的标准条文执行:
(1)UPS主机:《通信用不间断电源》YD/T 095-2008
(2)蓄电池:《通信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YD/T799-2010
(3)低压配电柜:《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控制设备》GB7251-2005
产品认证必须符合以下:
(1)UPS主机:TLC(泰尔认证)、CE认证
(2)蓄电池:TLC(泰尔认证)
(3)低压配电柜:3C认证、型式试验测试。

二、技术要求(带*为必须满足项,否则将导致废标)
1、系统方案的要求:
1>*可用性:UPS系统需具备外部电网环境下对用户负载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且后备时间均按不低于10分钟时间设计。

投标方可以根据目前的UPS应用技术水平和各自产品的特点提出如何满足负载安全稳定运行条件的可用性方案。

具体通过系统可用度指标体现(可参照ITA942标准进行可用度等级评估,不低于Tier2级)。

2>*可靠性:投标方需详细提供所推荐方案如何达到UPS系统安全稳定供电目标的可靠性要求,包括配电环节、UPS设备、蓄电池系统等。

3>*冗余性:投标人的技术方案需对UPS系统如何实现冗余性进行详细描述,以避免系统由于单点故障造成负载工作的供电隐患。

4>可维护性:投标人需提供其技术方案在满足高可维护性的详细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是否具备在线维护操作能力,故障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
及故障处理恢复正常工作的时间等。

5>经济性:投标方对所推荐的方案需提供经济性分析,包含投资成本、运行成本等。

6>*排放:为减少电源系统对电网环境的污染,投标人需在投标方案中对UPS 系统的输入谐波抑制提出解决方案。

7>*负载适应性:为保证UPS系统在本负载特性下长期稳定工作,则必须提供本项目类似负载谐波完整的治理方案。

设备部分在80﹪负荷下(THDi=30﹪),谐波治理后必须满足国标GB/T 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所规定的限制值,即:380V电网THDu≤5﹪,THDi 5th≤62A,7th≤44A(在UPS并机输出汇流母排处测量)。

负载谐波治理须采用有源滤波器治理,不得采用电容补偿方式治理。

8>*并机系统应具备一定容错性:具体表现在系统任何一个配电开关失效或者误动作,并机系统输出不得出现超过设备接受范围的电源波动。

并详细阐述UPS 系统容错性配置。

9>*投标技术数据要求:
鉴于本项目负载的特殊性和应用特点,投标商在制定投标方案和设备选型时,须提供投标设备与长晶炉实际运行的匹配性技术数据作为依据。

没有本项目场地匹配性带载数据的,也必须提供同类型负载在其他应用场地的匹配性报告材料。

所有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并同时取得该匹配项目业主的认可文件。

11>安装调测和施工: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交货进度和施工项目组织方案、设备调测保障方案。

2、UPS主机要求:
1>*为保证设备的使用要求,适应其启动冲击和谐波反馈冲击,应采用双变换在线式带静态旁路开关(无间隙切换方式)的UPS。

2>*投标方所选UPS主机应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且所选单机容量规格产品在国内有不低于100台套的正常在线运行产品,或是所选机型近三年的市场年销售供应量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每年。

可提供第三方报告证明文件(ICT或者CCID)或UPS设备造商企业财务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为UPS代理商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供UPS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3> *UPS单机每台主要包括蓄电池组、整流器、逆变器、充电器、自动静态旁路开关、手动旁路开关、控制器、蓄电池开关、蓄电池架、电池监控
装置及UPS机柜等。

整机应具有输入电流限流和软启动,输出精度高、响应快、过载能力强、对电网无污染等特点。

配有智能化电池管理及保护系统以及通信接口,能方便地为电力监控系统提供所需的数据信息。

4> *具备多机直接并联能力(4台以上);无论采用何种并联冗余方式,投标人需提供多台UPS主机并联运行对并机环流的控制技术并要求空载环流不超过2A(包括逆变模式和静态旁路模式),以避免并机环流造成宕机事故.
5> *多台UPS单机组成的并机系统可做经济模式运转(并机系统ECO模式),以节省电力消耗,系统效率大于等于97%。

6> *可实现多台UPS分时启动功能,即根据时间间隔,按顺序启动,以避免多台UPS并联时,UPS同时启动给发电机带来冲击,导致发电机不能正常供电。

7> UPS并机系统在线运行具备休眠功能,以适应负载变工况的运行条件,保持系统处于高效率区。

8>考虑到设备的变工况工作特性,要求负载输入PF在0.5~0.8范围内,UPS容量利用率不得小于1。

9>*UPS主机均采用数字校准DSP控制技术,具备良好的人机界面(大屏幕中文LCD显示)以及良好的冗余和完善的告警功能,须能检测每个风扇的状态;
10>*UPS整流器:无论采用SCR整流技术或IGBT整流技术,均须具备限流功能, 且可做手动或自动对电池进行均充,浮充二段式充电, 使电池能快速回充;整流电路应具有软起动性能并带有平衡电抗器,可避免对发电机瞬间投载现象,避免发电机电压与频率摇摆及发电机供电瘫痪。

采用SCR整流技术须配置12脉冲整流器,如采用6脉冲整流器必须配置满足单机额定容量使用的有源滤波器对输入谐波进行治理,不接受并机系统共用输入滤波器。

11> *逆变器:必须采用三相锁相同步技术,并且脉宽调制,采用先进的IGBT 技术,具有高速开关特性和大电流处理能力及较低的饱和导通压降,输出标准的正弦波。

逆变器输出电压的频率和相位应与市电锁相同步并应可调。

当向UPS供电的低压电源系统发生两路市电之间,市电与油机之间的电源自动切换时,逆变器能够承受额定负荷下的电流冲击,不导致逆变器的损坏。

逆变器由快速熔丝保护,不允许采用并联功率元件式逆变器。

12>*旁路开关:设自动静态旁路开关和手动维护旁路开关。

自动静态旁路开关切换时不产生任何间断。

旁路开关的容量应与机组额定容量相匹配,并具有较强的过载能力,自动跟踪电网频率和电压,超过额定值时自动与电网解列,恢复正常后自动与电网并列。

转换时间要求为0ms,静态旁路具有状态控制功能,旁路故障时系统避免由逆变器向旁路的转换。

13> UPS输出可承受100%之三相不平衡负载,在负载任一相缺相下,系统可继续运转, 增加使用上之方便性。

14> 维护旁路开关有电子保护控制设计,即使维护旁路开关误操作也不会使UPS故障或自我保护关机。

15> 标配紧急关机开关(Emergency Power Off/EPO)功能按键。

16> 具发电机启动侦测接点,可配合发电机, 当发电机紧急供电时,可自动降低充电电流,减少发电机的供电。

17>*UPS内部功率部件之间的电气连接应采用铜排连接方式,并保证电气间隙≥18mm。

为确保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UPS输入/输出母排应具有加强电气绝缘的措施及配置,投标人须详细描述。

18> *电池管理:具有标配的在线电池故障检测功能,UPS可做手动或自动电池放电侦测及自动电池放电侦测后的电池失效告警功能。

此外,还要求配置电池总开关,并且具备低压脱扣和容错功能(整流器未建立母线电压,禁止开关合闸)。

3、UPS机柜要求:
1>*UPS机柜均为全金属外壳封闭式机柜,柜内装有排风扇强制通风冷却,排风扇叶片不得采用塑料,排风扇的电源由UPS自供。

2>*外壳应为模压成型的钢制柜体,焊接件和螺栓连接的构件组成的通用框架式结构,螺栓不可突出在壳体表面,所有盖板和门都应用不小于2mm厚的优质冷轧钢板制造。

3>柜体表面采取防酸防锈措施,设保护接地端子,UPS的机柜前门可开启维修,前门带锁。

4>*机柜内导线均为阻燃导线,外壳防护级别为外壳 IP20。

5> 机柜涂层:机柜要涂层的内外层表面,在涂层之前要彻底酸洗,并经磷化处理,涂层用静电环氧粉末喷涂,涂好之后要用烘箱烘干。

表面涂层厚度不小于56 μm。

涂层的颜色由用户决定。

6> 机柜应做成铲车易于铲入底部,或者有吊环等,便于搬运和移动的形式。

4、有源滤波器要求
4.1>*投标人应根据设备特性、负载分组情况和补偿后需要达到的标准,对负载谐波峰值进行计算,确定有源滤波器规格容量。

配置容量/计算补偿容量≥1.2。

4.2>*有源滤波器厂家提供在国内有两年以上稳定运行的有源滤波器案例并应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条件,拥有功能齐全的谐波检测工具,可在滤波器投运前后对相关节点做连续12小时谐波净化效果记录,并承担滤波器现场安装指导,谐波负载投入后的滤波器调试工作等等;按招标方性能要求选择对应型号选择,应配置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的高性能产品,采用德国帝森克罗德电气产品KLD-BMS300-4L-400V;德国MR电气MR PQM100-ACF-400/300系列。

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供有源滤波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原厂产地证明文件。

4.3>*技术要求:
1)、实时检测相关接点全项电能质量参数,检测到电网中电能质量问题(如三相不平衡、谐波,电压波动)。

2)、采用PC端人性化增强软件,操作简单快捷。

3)、可承受负载短路的冲击,在短路消除后重新启动。

4)、自动消除谐振,不受电网阻抗和系统阻抗变化影响。

5)、能够自动根据电网运行方式的变化和负载的波动调整输出,以抵消电网中的谐波。

6)、监控系统以32 位TMS470 芯片为核心,嵌入了UC/OS-Ⅱ操作系统,内置控制程序,具有实时数据采集、实时控制和网络通讯功能。

7)、能同时滤除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中2次到50次各次谐波,并能对2次到50次任意次谐波均可设定。

8)、有两种国家语言可供选择,用户可在现场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设置,两种语言分别为:中文和英文。

9)、可支持二次侧输出电流为5A的CT;
10)、LCD 可实时显示告警信息,提供历史告警记录备用户查询。

11)、可承受-40%~+20%的电压波动,可承受+/-5%的频率波动,适应各种不同工况的电能质量环境。

同时,如果电压波动超过上下限,自动闭锁输出,并发出告警。

12)、逆变器散热器温度过高,逆变器停止运行。

过温信号消除APF 自动恢复。

13)、可同时支持谐波、无功、不平衡负载的补偿。

14)、支持节电功能,一定时间无任何操作后屏幕可变暗。

15)、市电停电或电压、频率异常,自动关机,停止输出补偿电流。

16)、单机同时支持CT的源侧和负载侧接法,可根据现场灵活调整。

17)、自动限定在额定容量范围内100%输出,如果负载侧谐波电流大于其额定容量,高性能谐波保护器应在额定容量内继续输出电流补偿谐波,不发出过载导致设备超载或退出运行。

18)、并联接入电网,不会因故障导致电网断路;多台并联系统,如果一台因故障退出运行,其他高性能谐波保护器仍能正常工作实现滤波功能。

19)、各相输入输出独立控制,单相注入电流,不受系统三相电流不平衡影响,中性线滤波能力为相线的三倍。

20)、系统具备快速、完全的故障自检功能,包括欠压或过压、过流、风扇故障、功率器件过温等各种故障自检,所有故障均通过LCD显示屏及LED运行状态灯发出告警信号,同时自动采取相对应的操作。

21)、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设定需要滤除的谐波次数。

22)、内置有无功补偿功能,该功能的投入使用应由用户进行设定。

23)、面板监测量应包含电压有效值和频率,电流有效值、畸变率。

24)、滤波器自身的高频载波不能回馈到电网,对其它系统和设备进行干扰。

25)、滤波器在滤波的同时必须避免过补偿,即高性能谐波保护器可以做到只滤波而不产生无功功率,完全避免过补偿,也可以通过设定目标功率因数,将滤波后剩余的能量用于无功补偿。

26)、具备完整的保护装置,包括过载、过电流、短路等功能,且其参数可调。

此外,还应具备系统自诊断功能。

27)、在工作环境如电压、频率超出范围时应退出系统,当电压、频率恢复至范围内时应自动重启开始工作。

28)、通过 LCD 可以查询的系统参数,市电电压、频率及THDU,负载电流、系统输出电流及THDI,及负载的谐波量。

29)、当系统断电时,滤波器应自动断开;在系统恢复后,滤波器能自动恢复。

30)、当负载的谐波量大于主动滤波器之补偿能力时,滤波器仍应根据本体容量输出额定电流,继续有效滤波,不发生超载或导致设备毁损而退出运行。

31)、具有可扩展功能:根据工程负荷增长的需要,滤波器能够添加功率模块进行扩容,而不用安装新的CT。

32)、高性能谐波保护器采用液晶显示面板,具有故障报警及追忆功能,在面板上能显示运行状态、运行参数等。

33)、提供标准MODBUS通讯协议,采用RS485接口接入监控系统,可实现与上位机通讯的功能。

34)、外壳采用高质量的冷轧钢板,表面经静电粉末喷涂,喷涂层不小于40微米,喷涂前应进行除油、除锈或磷化处理。

加工后剪切口应具有较强的自愈能力不应发生腐蚀或生锈现象,柜体的金属结构件需经过防腐处理。

35)、采用机柜方式。

4.4>*主要技术参数
1)、工作电压:AC380(-40%~+20%)
2)、工作频率:50/60HZ±5%
3)、过载能力:可持续100%功率满载运行
4)、开关频率:20kHZ(平均)
5)、整机效率:>97%
6)、工作噪音≤56dB
7)、滤波效果:在满负荷工作情况下,电压畸变率≤5%,谐波电流含量符合规范GB/T14549-1993 中的要求。

8)、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13万小时。

9)、防护等级:IP20
5、蓄电池要求:
1> *蓄电池选用国际知名品牌的高性能产品,采用阳光(Sonnenschein)、荷贝克(HOPPECKE)、德克(DEKA),不接受贴牌电池产品。

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供蓄电池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原厂产地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选配优质高性能免维护阀控闭式胶体蓄电池,达到或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 1360-2005《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的技术要求;同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供按YD/T 1360-2005《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为试验依据有效期内的国家检验报告及泰尔(TLC)认证的复印件。

3>*蓄电池寿命不低于10年(22℃)。

本项目蓄电池应分组设置在配套电池架内,每组电池必须配置独立的隔离开关以方便维修操作,蓄电池回路严禁配置熔断器。

电池安装应采用开放式电池架方式,层数不超过4层。

4>*蓄电池组容量选择:标称值为12V的蓄电池应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不低于0.95C10,三次循环应达到1C10。

5>*放电末期应不低于93%额定电压,充电10小时能充电到100%Ah容量。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5℃的环境中,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持率应在98%以上。

6>*此次招标蓄电池的计算方式采用“恒功率”法,电池的终止放电电压1.67V/Cell,UPS逆变器的效率统一为0.94。

负载有功计算标准为单台设备标称容量=90kVA,输入PF=0.9,负载同时工作系数为0.8;安保电源系统总计算负荷为893.5KW。

投标人提供的蓄电池组容量及数量均按“任意1台UPS单机故障退出供电后,剩余各机仍能满足系统备电时间”的冗余要求配置。

蓄电池最大并联组数不得超过4组。

投标人必须提供此次招标的4套为设备供电UPS及1套安保电源系统供电UPS的电池配置计算书,否则将视为废标。

7> 蓄电池的筛选需在电池出厂前完成,投标人需负责UPS在安装前的蓄电池维护工作,以确保电池性能与刚出厂时一致。

UPS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该段时间内具体的维护保养工作内容及维护周期的详细说明,UPS在安装前的蓄电池维护工作的费用需计入投标总价。

6、系统监控与通信要求:
1> * 每台UPS主机均应配置智能UPS监控系统,具有智能化的微机监控特性和故障自我诊断的功能;且能提供对厂区的全部UPS设备进行远程集中监控接口的功能,方便UPS集中管理。

2> * 控制面板:控制面板为大屏幕LCD液晶显示屏,至少具有包括简体中文或英文在内的多种语言选择。

LCD显示内容至少包括:当前日期、时间、有关运行参数、系统检测情况及历史事件记录等。

3> 监控系统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保护和报警功能:
✓输入三相交流电源失电报警。

✓限流、过载的快速保护;
✓主电路过流保护,浪涌电流抑止保护;
✓过压、欠压保护;
✓熔丝熔断显示和报警;
✓散热风扇故障报警;
✓故障报警和信号指示;
✓电池接地故障告警;
4> *蓄电池监控:投标人须对每组蓄电池配置一套蓄电池的监控装置,该装置须具备本地显示功能及后台监控系统的通信接口。

要求系统24小时连续实时自动监测、显示并记录以下电池组数据(电池组电压、电流,电池组温度、单体电池电压、接地故障等)。

并实时显示、存档、图形化分析均给出日期、位置、电池号,显示电池电压等。

5> 通信接口:UPS监控及蓄电池监控装置须配置标准RS485通信接口或以太网口(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具体设计联络定),提供开放的通信协议及监控软件,能够方便的将UPS系统的运行状态、主要运行参数上传至后台监控系统。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详细说明可行性配置及设计方案。

7、UPS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带*为必须满足项,否则将导致废标):
格式参考,空白处由投标人据实填写)。

要求投标设备的主要零部件需选用知名品牌制造商制造的器件并同时提供主要器件的技术规格指标,并如实填写下表(将作为合同附件和验收标准):
UPS设备主要零部件表
1>*本次招标共5套并联输出低压配电系统(详细的系统设计及回路规格参见设计院附图),其中4套为设备配电,1套为安保及其他负载配电。

2>* UPS并联输出低压配电柜应实现UPS并机输出,负载分路配电功能。

各投标人应参照设计院提供的厂房布局和设备空间区域规划位置制作投标方案,并在投标方案中提供各自低压配电系统的平面布置图。

3> UPS并联输出低压配电柜宜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应获得ISO9001资格认证证书和产品CCC认证书,并提供高、低压配电柜生产许可证及型式试验报告和鉴定证书。

4>*投标人采用的同一种功能元器件应统一品牌。

本技术要求(元器件应严格按照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选择)如与蓝图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技术参数要求
✓额定绝缘电压:1000V(690V)
✓额定运行电压:400V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8KV
✓额定频率:50HZ
✓额定电流:按设计图要求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s):80kA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176kA
✓接线形式:采用单母线结构接线
✓进出线形式:电缆。

6>*结构要求:
6.1>*柜体及柜内功能区分隔:
✓低压开关柜基本框架为抽屉式,低压柜的柜型采用性能参数相当于或高于组装模数化BLOCKSET、SIVACON、MNS2.0及以上柜型(投标人必须提供开关柜3C试验报告),框架表面采用喷塑处理,涂层厚度≥50μm,柜体及内部结构件均采用敷铝锌板(厚度δ=2.0㎜)制作,并用插件、插片、专用联角器通过专用螺栓紧固联接而成。

✓整个柜体为全组装框架式结构,具有较高的机械、电气强度。

✓应采用模块化设计,确定一个合适的尺度作为基本模数,柱、梁间用插片形式安装,组合灵活。

✓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40;低压开关柜内分隔形式采用3b(GB725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各功能区域之间完全分隔,开关功能室的各开关功能单元之间完全分隔,柜内带电体应不外露,防手指触摸。

6.2>各开关功能单元防误联锁:
✓功能单元采用插入式结构形式,可按需要任意组合,且检修方便、安全,可缩短事故停电时间。

✓功能单元均有机械联锁,只有在开关断开后,门才可以打开。

6.3>柜内母排:
✓水平母线、垂直母线、元件连接支母线均要求布置于独立分隔的母线室内。

母线室内尺寸应适宜,以便于散热,保证开关柜长期运行的热稳定。

✓柜内使用的母排均采用铜母线,铜排的导电率不低于0.018Ωm㎡/m。

✓母排截面按设计图及本技术要求采用。

母线截面在整个长度内都应均匀,其截面应能保证在最大运行方式下,该处发生三相短路时的热稳定和动
稳定,并且在故障消除后仍可继续正常工作。

6.4>*附件应包含:
✓安装低压开关柜所需要的材料(绝缘子、金具等)。

✓每台低压开关柜所配的仪表元件。

✓每台低压开关柜应设有专门的接地装置。

✓除应提供的上述附件外,还应有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检修所需的其他附件。

7> *低压断路器要求:
7.1> 开关柜内各型断路器应选用GE、施耐德、ABB、西门子中之一,并满足下表规定要求,不得选用经济型系列产品。

下采用微型空气断路器。

所有非消防回路(包括备用回路)断路器带分励线圈(DC24V)和报警、辅助触点(至少两个开点和两个闭点,其余由投标人根据设计方案自行配置)。

7.3>*框架式断路器
框架断路器的额定电气参数应与开关柜的母线电气参数相匹配。

框架断路器使用分断能力(Ics)等于极限分断能力(Icu)≥65KA。

框架式断路器极限分断能力为不低于65kA /400~415V。

断路器控制单元应采用DC220V控制电源。

功能包括:可调整长延时保护、可调整短延时保护、可调整瞬时脱扣
、接地故障保护和通讯功能。

短延时保护应具有区域选择性闭锁功能,还应具有测量功能、合闸就绪功能(储能完成)、故障显示(故障报警、故障指示等)、管理和自检(开断次数、触头磨损情况、维护指示等)功能。

对应保护器型号:PR123/P-LSIG(ABB), MPRO50(GE),Micrologic6.0P(施耐德),ETU76B(西门子)。

框架断路器要求采用抽出式4段保护,可以拉至柜体外进行检修。

应具有良好的散热,保证在55℃以下无需降容,否则必须考虑降容影响,开关额定电流应上调一级。

7.4>*塑壳断路器
塑壳断路器使用分断能力(Ics)等于极限分断能力 (Icu) ≥50KA。

凡壳体电流小于400A的塑壳断路器采用热磁式,壳体电流大于和等于400A的塑壳断路器采用电子式三段(LSI)保护。

8>*浪涌保护器要求:
采用罗斯瑞尔 RS80-420/3P+N系列的产品;同时满足:
✓一级保护必须符合GB18802-2002、GB50057-94(2000),并要求通过10/350μS波形冲击电流测试。

✓电源第二级SPD:须符合GB18802-2002、GB50057-94(2000),要求通过8/20μS波形冲击电流测试。

各项技术参数须满足设计系统图要求,并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3+1保护模式,具有L-N、N-PE保护。

✓SPD为模块化设计,标准35㎜导轨安装标准产品。

SPD应为相当于插拔式或导轨式结构,具有桥接功能和标志功能,能方便地进行桥接和标志,
方便安装接线和以后的检修。

✓阻燃等级:VO级
✓其技术参数、使用寿命、执行标准、功能要求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在交货时提供国家防雷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备查。

9>电流互感器要求
符合IEC-185标准,采用环氧树脂全浇注,额定二次电流5A。

10>*多功能智能仪表要求
多功能智能仪表应采用北京展杰,广东雅达,上海涌纬自控三家制造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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