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 465-2018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

合集下载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标准介绍PPT114页课件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标准介绍PPT114页课件
5.2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1、评估关系式 评估一般关系式如下: R=(1-e-NPt )L (1) 取一年时间(t=1),且F=NP<<1时(雷击为小概率事 件,此条件通常能满足),则 R≈ NPL (2) 式中,N 为年均雷击次数,与该处落地雷击密度、建筑物性质、建 筑物四周环境和土壤特性有关; P 为每次对建筑物有影响的雷击损坏概率,与建筑物的特性 和提供的防护措施有关; L 为间接损失(可能翻译为“损失后果”好),与建筑物用 途、所涉人员情况、大众服务设施类型、建筑物中存储物 价值和限制损失所采取的措施有关。 如果采用了LPS,R将依E而减小。
与损害源相对应的风险
RD = R`V + R`W
RI = R`Z + R`B + R`C
5.3 雷电损害风险分量的评估
如表2、表3所示,涉及建筑物的风险分量和 涉及入户服务设施的风险分量的计算公式不同, 因此,应分别进行评估。 建筑物的风险分量关系式中(表2),按损害 源区分,涉及的参量有:年平均雷击次数ND、NM、 NL、NI;(雷击建筑物附近地面年均雷击次数NM雷 击入户线路的年均雷击次数NL,雷击线路附近地面 的年平均雷击次数Ni,,)雷击产生的风险分量主要 有8种,相应的概率和损失类型也有8种。
(1)雷电直击建筑物的年平均雷击次数
ND=NgAdCd×10-6 (次/年•千米2) (9) 式中,Ad为孤立建筑物的截收面积,它是由一条 斜率为1/3的直线上端与建筑物上沿接触,绕建筑 物一周在地面划出的面积。 对于孤立六面体的建筑物:长、宽、高分别 为L、W、H,则 Ad=LW+6H(L+W)+9πH2 (m2) (10)
具体说,N为建筑物所在地雷击密度 Ng、截 收面积A和环境因子Cd之积。 N = NgACd (3) P为几种损害类型引起损害分概率Px与防护措 施对应的缩减因子的积之和。 (4) L等于损失的价值与建筑物总价值之比。 L=C/Ct (5) 其中,C为预期损失价值,Ct为建筑物总价值, Kj为j防护措施的缩减因子。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编制说明重庆是全国多雷暴地区之一,雷电灾害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阻碍了重庆市的经济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重庆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上亿元,人员伤亡达数十人。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重庆特殊的地理、地质和气候条件;另一方面,自《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防雷技术水平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国内缺乏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相关技术规范,使得防雷设计审核、施工监审、竣工验收等缺乏必要的参考数据。

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标准规范相关领域工作,保证防雷技术水平,确保防雷安全。

一、任务来源根据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重庆市防雷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编制本规范。

标准名称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由重庆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重庆市防雷中心。

二、工作简况按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任务,标准编制承担单位于2006年1月完成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编制计划,2006年1月完成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编制的提纲,并经规范起草小组专家审阅后于2006年2月正式启动编制工作。

2006年2月完成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初稿。

规范编制小组邀请了国内部分专家和起草单位相关专家于2006年2月20日在重庆市防雷中心会议室召开了规范初稿审查会,并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06年3月形成1《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06年3月,重庆市防雷中心以“关于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的函”向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重庆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重庆消防学会、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大学、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先后收到意见共17条,经分析整理形成10条意见。

《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界定规范》编制说明

《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界定规范》编制说明

气象行业标准《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界定规范》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雷电TC)提出并归口。

2019年9月,《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202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9〕58号)下达了本标准《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界定规范》(项目编号QX/T-2020-02)的编写任务。

2.起草单位本标准起草单位为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河北省气象局,吉林省气象局,黑龙江省气象局,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上海市气象行政服务技术中心,湖南省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3.主要工作过程(1)2019年11月,编制组明确了总体目标任务,并进行任务分工。

(2)2019年11月~2020年3月,编制组对调研、搜集、查阅到的各种材料进行汇总,并深入分析、研究,其成果在本标准起草过程中得到充分吸收利用。

3月底,形成工作组讨论稿初稿。

(3)2020年4月9日,编制组河北成员召开讨论会,对工作组讨论稿初稿进行讨论。

会后形成工作组讨论稿第二稿。

(4)2020年5月12日,编制组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讨论会,讨论工作组讨论稿第二稿。

编制组中河北、北京、黑龙江、吉林、上海、湖南、青海等省成员参加讨论。

(5)2020年5月18日,编制组河北成员召开讨论会,对5月12日的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工作组讨论稿第三稿,同时发函向有关专家咨询和征求意见。

(6)2020年5月下旬,编制组根据有关专家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讨论,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

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张彦勇、李海青、梁钰、何军、郅京敏、葛春凤、袁湘玲、符琳、陈海量、陈渊博、苏瑶、郭东鑫、彭黎明、杨宗凯、贺敬安、马海玲、杨敏、李小龙、崔海华、孟震宝、王凤杰、付国振。

其分工如下:张彦勇负责标准的总体设计、编写人员召集、起草、意见处理、修改和定稿;梁钰、何军和郅京敏等负责对标准章节结构的统一编排;李海青、梁钰、何军、葛春凤、陈海量、陈渊博、苏瑶、彭黎明负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单位防雷管理文件等资料的调研、搜集、查阅和分析研究,何军兼重点负责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目录、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等资料的搜集、查阅和分析研究;郅京敏、杨宗凯、贺敬安、马海玲、符琳、郭东鑫、李小龙、孟震宝、王凤杰、付国振等负责对相关技术标准、学术文章、全国各地防雷监管情况等资料的调研、搜集、查阅和分析研究;杨敏、袁湘玲、崔海华负责对全国雷电监测资料、雷电活动规律、雷灾特点以及雷电灾害风险区划等方面资料搜集及分析;何军、杨敏、王凤杰、崔海华、李小龙、付国振等负责向专家咨询意见,负责专家意见的具体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界定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分析;负责验证本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DB11T-1588-2018 公共场所气象灾害警示标志设置规范

DB11T-1588-2018 公共场所气象灾害警示标志设置规范

ICS07.060A 4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T 1588—2018公共场所气象灾害警示标志设置规范Specification for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warning signs in publicplaces2018-12-17发布2019-04-01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气象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气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忠、张醇、张玮、张晓鹏、刘文军、许璐、史辰、孟庆栋。

公共场所气象灾害警示标志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室外公共场所的雷电、大风气象灾害的警示标志及其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易发生雷击或大风灾害,并具有潜在人身危险的室外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2013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DB11/T 500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GB 50057-2010,定义2.0.9]3.2狭管效应 narrow effect气流经过峡谷、海峡或高大建筑物之间时风速增大的现象。

4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4.1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见表1。

DB11/T 1588—2018表1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序号标志图形含义说明1当心雷电危害 Warning thunder表示当心雷电危害用于具有雷电灾害潜在危险的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2当心大风危害 Warning gale表示当心大风危害 用于具有大风灾害潜在危险的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4.2 文字辅助标志文字辅助标志应采用矩形边框,文字采用中英双语,字体为黑体,详见图1。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行业标准目录-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行业标准目录-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行业标准目录
制定机关
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
2018.12.10
施行日期
2018.12.10
文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主题类别
能源标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8年第14号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核电厂建设工程常规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42项行业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上述标准由原子能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18年12月10日
——结束——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等10项气象行业标准的通告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等10项气象行业标准的通告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等10项气象行业标准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
•【公布日期】2018.11.30
•【文号】气发〔2018〕97号
•【施行日期】2018.11.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
《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等10项
气象行业标准的通告
气发〔2018〕97号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参谋部战场环境保障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管理总局、中国盐业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中国气象局批准《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等10项气象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等10项气象行业标准目录
中国气象局
2018年11月30日附件。

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16.04.07•【文号】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6年4月7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

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六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四)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六)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气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告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气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告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气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
•【公布日期】2019.01.09
•【文号】气发〔2019〕3号
•【施行日期】2019.01.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气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告
气发〔2019〕3号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参谋部战场环境保障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管理总局、中国盐业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中国气象局组织对2018年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气象行业标准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

附件:气象行业标准2018年度复审结论
附件。

雷击风险评估指南

雷击风险评估指南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办事指南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等。

二、评估技术规范:GB/T121714-2:2008《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QX/T85-200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等国际国家防雷技术规范。

三、评估范围:1、各类化工厂、烟花爆竹工厂、易燃易爆品仓储、输送贮存油气等易燃易爆场所;2、各类高层建筑物;3、涉及公共安全或者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4、总建设面积≥10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5、国家或者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6、人员聚集公共场所;7、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

四、评估工作内容:分析防雷安全要求;制定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方案;现场勘察;采集数据;计算、分析数据;大气雷电环境评价;雷击风险识别;防雷公共安全评价;防雷环境安全评价;雷击概率模拟;雷击人员伤亡概率模拟;雷击经济损失概率模拟;雷击爆炸火灾概率模拟;公共设施及文化遗产损害概率模拟;雷电防护对策;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等。

五、评估程序:1、建设单位到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原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二楼气象局窗口领取并填写《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项目登记表》;2、将登记表及所需图纸资料交到气象局窗口,并签订《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委托协议书》;3、防雷中心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建设单位配合防雷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采集数据;4、防雷中心对所采集数据分析、处理及计算,并撰写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5、建设单位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委托协议书》要求转账,最后领取《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及发票;6、建设单位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手续。

山东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气办发〔2015〕7号

山东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气办发〔2015〕7号

山东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气办发〔2015〕7号各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山东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山东省气象局第3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1年5月9日印发的《山东省雷击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鲁气办发〔2011〕42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气象局2015年1月26日山东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行为,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东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包括管辖的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指根据雷电及其灾害特征进行分析,对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危害范围等方面的综合风险计算,为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和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与防雷措施确定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三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实行安全第一,预评估、方案评估和现状评估相结合,以预评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评估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指南。

鼓励、支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提高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机制。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6目 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规定5 大气雷电环境评价6 雷击损害风险评估7 雷电灾害易损性评估8 雷电灾害环境影响评价9 其他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年预计雷击次数N 的评估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建筑物内损害概率P r 的评估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建筑物损失量L r 的评估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服务设施损害概率P 'r 的评估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服务设施损失量L 'r 的评估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开头过电压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损失费用计算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风险容许值附录I (规范性附录) 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分级附录J (规范性附录) 用于电子信息系统雷击风险评估的N 和N c 的计算方法 附录K (规范性附录) 防雷区的划分 附录L (资料性附录) 风险分量的影响因子 附录M (资料性附录) 建筑物及服务设施的分区 附录N (资料性附录) 土壤电阻率的测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大气雷电环境评价、雷击损害风险评估、雷电灾害易损性评估、雷电灾害环境影响评价等。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矿山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或者贮存场所,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站等电力设施与电气装置,通信基站、微波站等通信设施,城市桥梁、轨道交通、燃气、体育场馆等市政公用设施,广播电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建(构)筑物及其他场所与设施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IEC60364:建筑物电气装置IEC60479:人畜的电流效应IEC62305-2 :2005 雷电防护风险管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地方标准《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一)任务来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蒙古质监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内质监标函〔2017〕253号)文件要求,项目组编制了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二)起草单位、协作单位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预警防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内蒙古锐克雷电防护科技公司。

(三)主要起草人员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为:刘晓东、尤莉、颜斌、李庆君、宋昊泽、王乐乐、陶建光、东方、王曼霏、博格、王国胜、侯越、刘旭洋、徐学文、淡奇峰。

其主要分工如下:刘晓东: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统筹管理及标准内容编写;尤莉:负责标准协调和技术指导等;颜斌:负责标准协调和具体编写、修改等;李庆君: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宋昊泽: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王乐乐: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陶建光: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东方:负责附录表格的设计和修订工作;王曼霏: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博格: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王国胜: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侯越: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刘旭洋:负责附录表格的设计和修订工作;徐学文: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淡奇峰: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布的影响人类活动的严重灾害之一,雷电灾害已成为仅次于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的第三大气象灾害,内蒙古地区也深受雷电灾害的影响。

内蒙古地区年平均雷暴日数为28.6d,最多达41.3d,每年均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记录。

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平均每年发生雷电灾害48.82次,直接经济损失1572.3万元,雷击伤亡人数为14.2人,且逐年呈现波动增长。

雷电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给我区经济、社会以及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大的挑战。

DB15_T 1925—2020-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

DB15_T 1925—2020-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

ICS 07.060A 47 DB15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 1925—2020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isk zoning of lightning disaster2020-06-28 发布2020-07-28 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5/T 1925—2020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雷电灾害风险区划 (2)5雷电灾害风险区划结果评估 (9)6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报告 (9)附录A(资料性附录)归一化处理方法 (11)附录B(资料性附录)层次分析法 (12)附录C(资料性附录)加权综合评价法 (14)附录D(资料性附录)百分位数法 (15)参考文献 (16)IDB15/T 1925—2020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DB15/T 1925—2020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及区划结果评估、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报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及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010—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QX/T 103—2017 雷电灾害调查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QX/T 103-2017、QX/T 405-2017、MZ/T 027-2011、GB/T 26376-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某些术语和定义。

3.1雷电灾害 lightning disaster因雷电对生命体、建(构)筑物、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所造成的损害。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5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5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5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5.06.15•【字号】沪质技监标〔2015〕278号•【施行日期】2015.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条件与标准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5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地方标准《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儿童用品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塑料中甲酰胺含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DB31/T910-2015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31/T911-2015儿童用品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塑料中甲酰胺含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DB31/T389-2015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B31/T550-2015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554-2015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此5项地方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6月15日附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沪质技监标〔2015〕278号)附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沪质技监标〔2015〕278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5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地方标准《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儿童用品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塑料中甲酰胺含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DB31/T910-2015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31/T911-2015儿童用品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塑料中甲酰胺含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DB31/T389-2015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B31/T550-2015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554-2015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此5项地方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2018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

2018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

2018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扬州市邗江区气象局2018年5月一、权责清单二、监管清单三、负面清单四、主要监管依据(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二)规章规范性文件《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2014]1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5〕15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09号)《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6〕11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扬府发〔2016〕220号)《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取消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气办发〔2016〕3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7〕65号)《市、县(市、区)气象局三定方案》(三)技术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5)《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建设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2007)《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12)《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 50650-2011)《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GB 50161-2009)《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32937-2016)。

《宿州市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宿州市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宿州市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82号令)、《关于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宿政发…xx‟1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和从事雷击风险评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击风险评估(简称雷评)是指以实现系统防雷为目的,运用科学的原理方法,对系统可能遭受雷电灾害的概率及雷电灾害产生后的严重程度进行分析计算,为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和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与防雷措施确定等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一种评价方法。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提高防雷减灾的能力。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建立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机制。

市气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雷击风险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气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雷击风险评(三)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建议、对策和措施;(四)雷击风险评估结论。

雷击风险评估结论应当作为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依据。

第八条雷击风险评估使用的气象资料应当由气象主管机构直接提供或经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审查。

第九条雷击风险评估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从事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机构、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证书后,方可在其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雷击风险评估业务,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雷击风险评估的资质管理,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安徽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雷击风险评估的收费原则上按皖价服…xx‟89号文件标准执行,如价格主管部门重新核定并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由气象主管机构直接提供或未经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审查的。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监测预警技术要求》编制说明标准起草工作组2018年12月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监测预警技术要求》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根据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下达了《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关于2018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的通知》(中气协发[2018]1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名称为《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监测预警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服务协会防雷减灾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1.2 主要工作过程2017年6-9月,湖北省防雷中心组织人员对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申报说明进行研读,收集相关资料,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监测预警技术的服务模式和工作体系进行了讨论,并初步确立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监测预警技术规范的基本内容。

起草和编制了《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草稿,申请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项目。

2018年5月,根据《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评审,列入2018 年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第二批团体气象标准制修订计划。

2018年6-8月,根据标准编制成员意见,编制组对团体标准内容认真分析,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监测预警的具体流程和体系建设要求进行进一步明确,形成《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监测预警技术要求》初稿。

2018年8月29日和9月10日两次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座谈,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并根据实际评价中的问题和专家征求的意见建议,编制组对初稿进行了修改。

2018 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在武汉召开了中国气象学会防雷减灾委员会团体标准编制组讨论会,与会人员听取了小组会议关于前期编写及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报,并对本标准内容进行了逐章逐条讨论,提出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编写组按照武汉会议的会议纪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1.3 标准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制定由湖北省防雷中心牵头,起草单位有武汉雷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劳高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天宏防雷检测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杭州易龙防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锐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宇翔防雷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省防雷协会、武汉雷光防雷有限公司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