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员工考核细则-调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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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考核细则

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

1、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工资30元;(并且是在本人的工作区域内刷卡,以当班时间第一次刷卡和后一次刷卡为准)

2、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当天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

3、未经允许私自换班者扣除当日工资。

4、由非本公司人员替班的扣罚当日工资并且罚款100元。

第二条请假制度;1、按制定排班表休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休,须至少提前三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2、未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或调休按旷工处理。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一条: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拉上拉索。严禁坦胸露背,严禁穿着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如有违规第一次扣工资30元.第二次扣工资100元,第三次按照不服从管理处理。

第二条:工作期间严禁抽烟(烟放嘴上或塞耳朵上不抽、车内摆放香烟、车烟盒内有烟头烟沫等行为视同抽烟),如有违规每次扣15天工资。(调度员另行规定)

第三条:工作期间不允许吃零食、嗑瓜子、看无关的书籍等;接听私人电话应言简意赅,通话时间控制在一分钟内;严禁用办公电话拨打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否则每次扣工资50元。

第四条:保持好本人工作区域内卫生,检查不达标,罚其当事人每

次30-50元。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岗。酒后上岗者当日停止其工作,按旷工处理,并且扣除工资200元。酒后到公司扰乱正常办公者,直接开除处理。第六条: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散布未经公司允许和证实过的言论,散布不利团结等不和谐言论,第一次扣除违者工资200元,第二次开除。

第七条:员工不得与市民发生争执冲突,违者罚款200元。如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由该员工全额承担。

第八条:公司内部人员不得用管理卡取车给亲朋用,一经发现扣工资200元。工作时间外自己代步使用,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上桩,原则上不得超过1小时,违者每次扣工资100元。

第九条:工作期间员工之间有吵架或恶言相向,第一次对当事双方进行口头警告并扣罚双方工资各100元,第二次对挑起事端责任方进行开除,情节严重的报警处理。

第十条:不得故意损坏、偷盗公司财物,发生一次对当事人追偿财产、扣发工资、并开除。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并且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第十一条:所有工作人员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做决定,隐瞒真相,造成公司损失的扣工资100元。

第十二条:1、当日的工作当日完成,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至下个班次,交接班时将未处理完的问题交代清楚。交接不清,(工具、当班情况等)双方各扣罚工资50元。出现相关事宜,由双方共同承

担。

第十三条:用餐时间规定30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者,每次罚款30元。

第十四条:通知参加会议或活动, 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

第十五条:公司配备的手机当班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保持手机畅通,违者警告且扣工资50元。

第十六条: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滥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利。如发现扣工资100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严重者开除。

第三章设备与工具管理

第一条:工作当中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轻微损坏的并扣工资100元。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扣除当月工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开除当事人,并且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第二条:管理卡、机柜钥匙丢失的。处以扣工资50元,并应第一时间汇报挂失并及时补办。汇报不及时,造成其他所有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条: 1、上班应带好工具(钥匙、笔、工作日志、坏车贴、螺丝刀、专用包等)并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罚款50元,如有严重磨损或自然损坏,应及时汇报并以旧换新。

2、钢丝绳和锁具弄丢的除照价赔偿外再处以扣工资50元。

3、公司配备的手机如有丢失,照价赔偿之外再处以扣工资50元。

第四章调度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备车未锁好、借还车操作不当,造成车辆丢失按1000元/辆赔偿;备车钥匙未放进机柜中、未锁机柜门、备车钥匙丢失、备车数量未及时变更或输入错误,如有违规每次口头警告并处扣工资50元,三次劝退。

第二条:工作期间在车上看报纸、看书、玩手机、睡觉、到达站点处理不及时、打空卡等工作现象, 若被公司检查发现第一次处以扣工资200元,第二次扣除当月工资,第三次开除。上述违纪行为若被上级纪委部门发现,立即开除并且扣除15天工资。特别强调:任何原因也不能把车辆停靠在敏感地段(指超市、厕所、报亭等),车辆必须顺停在站点监控下,且打开四角灯。

第三条: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付外,其他费用自负,并且公司罚其200元。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罚款50元。造成重大事故责任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条:装卸自行车不轻拿轻放,有野蛮装卸、摔扔现象的,发现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扣工资50元,第三次扣工资100元,以后翻番。

第五条:有恶意损害公司车辆,特别是司机,不爱护公司车辆,野蛮开车上路的,行车不规范的,若有一次,调离司机岗位;第二次给予开除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补偿责任。

第六条: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第七条:1、严禁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违者开除;2、不准私自将车交其它驾驶员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不准闯红灯、超速行驶,如有以上行为,罚款扣分,由驾驶员负责,站点内作业违章由公司负责。

第八条:表格填写要准确、规范,不得瞒报、谎报数据,发现弄虚作假的员工,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扣发工资5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

第九条:自行车出入库,必须登记,未作登记者,每次罚款30元。第十条::所驾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干净卫生;随时检查灯光、燃料、防冻液等,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自负。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2017年3月24日实施。与原《考核细则》相抵触者,以本《考核细则》为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在以后工作中继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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