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互联网金融对资产证券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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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互联网金融对资产证券化的影响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但是市场需求日益扩大,将来可谓大有可为。互联网金融加深了互联网与金融服务的相互融合,正在广度与深度上不断拓展。互联网金融对资产证券化已经产生显著的影响,且这种影响必将持续深入。笔者试对这种影响的进行趋势性的初步分析。
一、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大有可为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是从试点信贷资产开始的。根据银监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从2005年试点至今,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有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会主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资产证券化票据和保监会主管的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目前我国证券法(也没有制定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并没有给出资产证券化的一般化定义。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尽管很多人认为结构化金融包括资产证券化,还包括结构化信贷、项目融资、结构化票据、租赁等,但美国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中很多人还是认为结构化金融与资产证券化可以划等号。国际清算银行(BIS)2005年的一份报告中总结了结构化金融的三个关键特征,一是资产汇集(基于现金流的资产或合成创造的资产),二是由资产池支持的负债结构化分级(这一特征将结构化金融与传统“过手型”结构的证券化区分开来),三是将资产池信用风险与发起人信用风险隔离(信用风险隔离,通常是通过有限存续和独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实现的)[1]。
一般来说,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环节有三个,一是基础资产的汇聚,二是将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和评级增信,三是证券化的分级。资产证券化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金融创新,对于优化金融资本和风险管理、资本市场发达、拓宽社会投融资途径和经济结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从全世界范围内看,资产证券化具体的业务形态一直在发展中,其中美国资产证券化发展最早,其发展也最成熟,但各国各地区也均各有特色。我国资产证券化尚处初级阶段,近年来监管层对发展资产证券化持积极和鼓励的态度,不论是上海的自贸区金融改革试点还
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示的金融改革方向都给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迎来了更大
的发展机遇。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向广度与深度拓展
2012年8月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报告,首次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2013年6月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上线余额宝,上线三个月规模即到556.53亿,引起了全社会对互联网金融的极大关注,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标志性事件。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释放支持互联网金融信号。而2014年和2015年国务院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到“互联网金融”。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对传统金融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与金融融合过程中产生了新多新的金融业态和金融模式,使金融增强了服务于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个人的能力,这种趋势一般被称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以技术创新更新了传统金融对风险定价的能力,并必将实现对金融监管制度和金融治理体系的变迁。有研究者认为,互联网金融为金融业创造了巨大的功能价值,认为互联网金融直接降低了成本、扩大了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与精准度、增加了服务工具种类并使得金融可计量信用[2]。
三、互联网金融对资产证券化的影响分析
由于资产证券化的核心仍然是对风险及现金流的定价,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使得资产证券化更具有效率、更能充分地发挥其整体制度性功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资产证券化的内涵、模式及各个环节都必将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对于传统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具体环节的影响上,对于基础资产,互联网金融可扩大可汇集的基础资产类型、增强汇集基础资产的能力;对于破产隔离和评级增信,互联网金融能提高对基础资产的估值水平、恰当配置增信方式;对于负债端债券化分级方法,互联网金融由于可以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基础资产类型、基础资产汇集方法、评级增信水平,可以更加有效的设定债券分级。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与资产证券化的结合完全可能促使新的资产证券化模式的产生和发展。(一)扩大资产证券化投融资主体范围
互联网金融给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国P2P经过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后,出于风险控制考量以及优良资产的缺乏,纷纷寻求业务转型
或升级,或寻求业务的精细化。而进行证券化是一条非常值得研究的途径。这从另一个方面也扩大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投融资主体范围。由于我国P2P的政策导向是信息平台定位,也就是说本身并不持有基础资产,我国开展P2P贷款证券化的关键是引入实力较强的交易型机构作为Sponsor,通过对接资本市场开展批量模式的资产证券化,快速扩大发行规模并降低资金成本。
除了P2P平台之外,互联网银行模式也是目前的一种有益探索,究其实此种模式与线下银行并无实质不同,但客观上扩大了证券化投融资主体范围。目前已经成立的互联网银行主要包括浙江网商银行(蚂蚁金融持股30%)、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腾讯持股30%)等。目前互联网银行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有小微企业贷款、供应链金融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等。互联网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主要有实现资产出表,提高资本充足率;向持有资产向交易资产转型,提高非利差收入占比;提高资产流动性,匹配资产负债期限结构;调整资产结构:行业、地区、贷款类型。
(二)丰富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种类
通过收集、整理基于互联网平台上的信用记录、消费行为、投融资情况等基础数据,以大数据为分析平台,针对性地开展互联网小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如开展包括供货贷款资产证券化和订单资产证券化产品,互联网金融丰富着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一般来说,电商企业比较容易产生来自于互联网金融意义上的基础资产,比如阿里小贷已经发行的近100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最近正在准备过程中的多单其他电商小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另外如京东白条证券化项目。
未来还可能出现更多的线上金融产品、线上与线下结合的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利用互联网金融的比较优势,进一步丰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
(三)提升资产证券化软环境,创新证券化操作模式
通过基于互联网平台技术,为证券化业务创造良好的业务开展软环境,创新证券化操作模式。业务开展环境就包括做大做强财富管理市场、畅通投融资对接渠道和活跃做市商制度。
1、提升财富管理水平为证券化产品创造了更好的投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