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管理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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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管理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
今年2月,市政当局、市政环卫部门和城市管理支队组成了一个九人代表团,前往宁波、镇江和南京,研究和检查这三个城市的建筑垃圾管理。
在此期间,与宁波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处、南京市市容局(固体废物管理处)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以下是研究和调查报告:
一、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
宁波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是市、区(县)级管理模式。
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和管理。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颁布实施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和运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证管理。
宁波市建委对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和运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
任何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营服务的企业必须取得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
采取措施签订施工现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预收环卫保洁费。
本市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改装管理,目前正在报批中。
建筑垃圾处理的管理主要以调整和回填为主。
目前,宁波还没有建设专门的建筑垃圾处理场。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模式是一种统一的管理模式,市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属单位镇江市特殊垃圾管理办公室(国家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在管理体制方面,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入手,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机动大队成立了4个中队,6名警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该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了三个直属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作。
这种管理体制加强了管理、综合管理、服务和执法,提高了行政效率。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比较健全,有《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
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要求每个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路面必须硬化,配备洗车(涡轮冲洗)设备,并指定一名卫生监督员。
未经监理同意,车辆不得进入现场。
同时,应预先收取一定数量的清洁费用,以便于监督和评估。
早在20__年前,镇江市就开展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装置的改造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为了促进
这项工作的发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政策,鼓励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造,由市管
本文的统计和报告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各区渣土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建筑废渣处置的审批,核发建筑垃圾和建筑废渣运输许可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场的审批;依法查处违法处置渣土的行为。
南京对城市建筑工地有很强的监管力度。
在市区主要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硬化、车辆清洗和清洁进行监控。
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20年来一直实行垃圾运输车辆气密改造和市场准入管理。
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废物运输行业自律规范。
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了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了废渣处置场所的审批和监管,鼓励部门、单位和公众以奖励的方式监督条例的实施,加强了对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管。
同时,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调整)方面,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废渣(泥)处置场地的审批条件和标准、废渣处置费补偿标准和审批规定,使得废渣(泥)处置场地的审批和监管更加规范。
四.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查,三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和制度是合理的,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是明确的。
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有互通的建筑垃圾审批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
联动机制。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为了逐步完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审批信息交流监控信息平台,同时,制定并颁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推进全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2.筹备成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协会,建立建筑垃圾(土石方)回收和调整交易平台。
通过引导和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土石方)回填市场行为。
3.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相关部门的建筑垃圾管理职能,形成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效率。
建筑垃圾管理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