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资委党委〔2008〕6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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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国资委党委…2008‟66 号

关于评选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属国有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2008年是我市国有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国企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目标,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深、国内经济运行困难加重的情况下,创新理念、夯实基础、改革整合、强化保障、迎接挑战,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创业创新,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果,为我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在市属国有企业和全市国资监管机构中

开展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将在2009年春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评选

(一)具体奖项及评选条件

1、综合奖

名称:温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先进单位

数量:7个(其中,从市本级国有企业中评选产生6家;另从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中评选产生1家。)

评选条件:(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国资管理的政策法规,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显著;(3)改革发展业绩突出,能全面完成年度各项计划指标;(4)内部综合管理机制健全、制度完善、效率高;(5)“四好”班子建设和党建工作卓有成效,能有效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企业凝聚力强;(6)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富有特色,能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7)党风廉政工作积极开展,惩防体系基本建成,能比较有效地预防腐败,全年无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事故。

2、单项奖:

名称:规划发展工作先进单位、产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经营业绩优秀单位

数量:共8个,每个奖项各2个(均从国资系统企业中评选产生)

评选条件:

规划发展工作先进单位:(1)对企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企业“一把手”能亲自抓,企业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有具体部门落实;(2)企业对外投资和担保决策程序规范有效,无出现重大失误,并已制订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制度;(3)已编制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4)能制订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并基本实现目标任务;(5)能按规定及时上报企业章程、对外投资和担保审批或备案事项。

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2)能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快报、年报和清产核资等报表,质量符合要求,并能全面落实、按时完成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3)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产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产权管理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各级批复事项的落实工作;(2)认真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按时参加产权登记年检,及时办理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3)积极履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手续。按规定做好改制重组、合并分立、投资转让等行为的资产评估管理工作;(4)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要求做好产权(资产)转让、租赁、核销等工作;(5)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国有产权

管理的各项制度,履行产权管理职责。

经营业绩优秀单位:(1)认真贯彻执行我市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企业经营业绩较好;(2)扎实开展业绩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内部考核机制,并能积极配合市国资委完成年度业绩考核工作;(3)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评选方法

1、各单位根据以上评选条件,自主决定要参评的奖项(原则上只选1个),填写好申报表和先进材料后,报市国资委;

2. 市国资委各相关处室根据企业报送的材料,结合平时工作实际,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向委党委推荐综合奖候选单位8个以上、单项奖候选单位各4个;

3.市国资委党委根据处室推荐意见,对企业报送的材料和平时工作进行评议,研究确定获奖单位;获温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的,还将提交市政府审核。

二、先进个人评选

(一)具体奖项及评选条件

名称:温州市国资系统先进工作者

数量:合计70名左右(在国资系统中推选产生,包括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和委机关)

评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科学发展观;(2)品行

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充分发挥骨干带头和排头兵作用;(3)业务精湛,对单位和企业的改革发展作出较大贡献;(4)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5)长期处于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的优秀职工代表可优先推荐。

(二)评选方法

1、各单位根据分配的预推荐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填好推荐表和先进事迹后,报送市国资委;

2、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

3、市国资委党委在审核组织人事处初审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定获奖人员名单。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评选工作,市国资委党委成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蔡永进同志任组长,叶洪友同志任副组长,叶欢庆、陈祖明、章炜、李建军、黄定贵等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洪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定贵、陈德文等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把它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和完成;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参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推选出最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真正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

请各企业、各单位在12月25日(星期四)前将填好的先进

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3)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4)送市国资委办公室(温州市新城大道中通大厦12楼1205室),联系人:王可训,联系电话:88901007,88901006。(表格可在市国资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

附件:1. 2008年度市属国企先进工作者预推荐名额分配表

2. 2008年度温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08年度温州市属国有企业单项先进单位申报表

4、2008年度温州市国资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温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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