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动漫游戏产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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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动漫游戏产业扶持政策
一、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动画产业园(入驻企业数: 40 多家)
(一)基地概况:由杭州市政府牵头建设,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由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国家动画产业基地”。
(二)出台政策
1 、杭州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 年
2 月)
2 、杭州高新区党委《关于鼓励和扶持动画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2005 年8 月5 日)
(三)总体政策
1 、杭州市政府建立 5 亿元的动漫产业专项基金。
2 、高新区财政每年安排 2000 万元作为动画基地专项扶持资金。
(四)已落实政策
1 、资金奖励: 9 月 29 日的“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优秀作品颁奖仪式”上,表彰奖励了相关动漫企业:给予获 2005 年度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优秀国产动画片奖的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杭州时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东方国龙影视动画有限公司三家各 10 万元奖励,给予获 2005 年度文化部推荐首批适合未成年人优秀网游的杭州创网科技有限公司 10 万元奖励。
2 、公共技术平台:杭州创网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联合组
建的“动漫公共服务平台”已被列入 2006 年浙江省第一批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倍增计划”项目中。
将获浙江省信息产业厅的大力支持。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一年免、二、三年减半”的房租补贴。
3 年内购地建生产用房,土地出让价格在现行基准地价基础上下浮20% 。
( 2 )播出奖励:二维:中央台播出奖励 1000 元 / 分钟,地级市以上奖励 500 元 / 分钟,三维在二维基础上加倍奖励。
在境外播出奖励 1500 元 / 分钟。
( 3 )公共技术平台:资金资助建设。
( 4 )资金奖励:获国际性奖项 , 奖励 100 万元 ; 获国家、省、市级奖项 , 分别奖励 50 万元、 30 万元、 10 万元 ; 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秀动画片的 , 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对经批准正式上线的原创游戏 , 每款奖励 5 万元 ; 获国家部委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 , 每款奖励 10 万元。
对自带大型原创题材来杭创业的企业 , 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以下创业资助。
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动漫研发中心 , 一次性分别奖励 30 万元、 20 万元、 10 万元。
( 5 )贴息贷款:每年不超过 50 万元的贷款贴息,用于企业为发展动画产业向银行的借贷资金。
( 6 )税收优惠:新办动漫游戏企业 , 免 3 年企业所得税;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 , 由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手续;动漫游戏产品出口按规定享受出口退 ( 免 ) 税政策;为创作新产品进
口所需设备等 , 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急需引进人才,符合条件者 , 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并在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 8 )展会推介:由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的国家级以上动漫游戏会展的企业 , 资助展位费 50% 。
( 9 )专业委员会及行业协会:建立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家评审委员会 , 每年进行项目评审,审定通过的,资助项目实到投资额的 10% 。
二、苏州工业园区动漫产业园(入驻企业数: 10 多家)
(一)基地概况
由苏州市政府委托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成立于2005 年 5 月,由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国家动画产业基地”。
(二)出台政策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2005 年12 月 12 日)
(三)总体政策
苏州“动画产业基地”明确定位于大力发展软件产业。
(四)已落实政策
由政府牵头引入了以色列风险投资资金,投资动漫游戏企业的发展。
园区内设立天使基金,扶持中小创新型企业。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对入驻企业给予房租减免优惠。
( 2 )播出奖励:对在苏州原创作品,予以补助,标准另定。
( 3 )公共技术平台:政府投入 1000 万进行相关建设。
( 4 )资金奖励: 1 、资金奖励:对原创动漫作品(产品)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项的,视情况分别予以奖励。
( 5 )贴息贷款:对从 05 年 1 月 1 日起新创办的动漫企业,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大小,给予奖励;企业为发展动漫产业向银行贷款的,政府给予贴息补助。
( 6 )税收优惠:动漫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并根据出口量大小给予产业扶持。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
1 、人才培训:设立动漫人才专项培养经费,用于扶持和奖励优秀教育培训机构。
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的国内外联合办学,支持学校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推动教育资源整合,待条件成熟成立苏州动漫数码艺术学院。
2 、人才引进:对急需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适当放宽学历,并为其家庭落户及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对动漫人才试行职称评聘制度,对评定为高级职称的动漫人才,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
( 8 )展会推介:鼓励、支持举办动漫交流和会展活动,大力培育动漫产业会展品牌,对产生较大影响的大型动漫会展给予财政支持。
( 9 )专业委员会及行业协会
建立由市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苏州市动漫产业发展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动漫产业发展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对全市动漫产业进行规划、引导、推进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企业认定。
成立苏州市动漫行业协会,作为全市性行业中介组织,履行动漫产业协调和行业管理职能。
三、无锡太湖数码动画影视创业园(入驻企业数: 3 家)
(一)基地概况
由无锡广电与无锡新区、滨湖两区政府共同投资组建,成立于2005 年 5 月,由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国家动画产业基地”。
(二)出台政策
无锡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2006 年4 月6 日)
(三)总体政策
建于太湖高新技术园区内,占地约 300 亩,投资规模 3 亿元。
设立市、区两级动漫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2006 - 2010 年,市、区两级政府每年安排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
(四)已落实政策:暂无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入驻基地企业交纳 20 元 / 平米租金,优惠期一年。
( 2 )播出奖励:在中央台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按 1600 元 / 分钟给予奖励,市级电视台播出的,按 800 元 / 分钟给予奖励;三维在二维的基础上给予加倍奖励。
( 3 )公共技术平台:政府将投入 2 千万进行动漫相关的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 4 )资金奖励:作品获国家、省、市级奖项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 15 万元、 5 万元的奖励。
市政府每年从科技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经费,资助企业开发的具自主产权的动漫产品。
新办企业 3 年内由所在地区政府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 100% 予以资助。
认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按规定享受技改项目贷款贴息,购置国产设备金额, 40% 可从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扣。
( 5 )贴息贷款:对企业为发展动漫产业新建投资项目贷款的,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补助:贷款 500 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的贴息;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的贴息; 1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贴息。
( 6 )税收优惠:对进口货样、广告品,每批价值在人民币 400 元以下的,免征关税和增值税;每批货值不超过 5000 元人民币的,可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留学归国人员在归国一年内购买国产小汽车,可享受车辆购置税和进口零件免税的优惠。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暂无
( 8 )展会推介:通过太湖博览会的形式举办动漫论坛、品牌推荐、动漫产业介绍会等,同时邀请国内外相关基地、企业和商家,吸引外资、搭建平台。
( 9 )专业委员会及行业协会:暂无
四、常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入驻企业数: 45 家)
(一)基地概况
由常州市政府牵头建设,委托常州广电总局管理,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由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国家动画产业基地”。
(二)出台政策
常州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动画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05 年 8 月 1 日)
(三)总体政策
计划用三年时间筹措 5000 万元,建立“动漫专项资金”,目前,到位资金已达 3500 万元。
分管副市长每周至常州基地进行现场办公。
(四)已落实政策
截至今年 6 月底,已实际拨付动漫专项资金 1071 万元。
其中500 万元用于支持卡龙影视动画产业有限公司用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 350 万元支持常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管理中心用于其基础设施的建设; 155 万元支持动画产业基地管理中心的招商引资以及作品的奖励; 28 万元奖励常州山石卡通创作的动画片《一把伞》和常州索奥影视创作的动画电视片《十万个为什么》等。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注册资金在 300 万美元或 2500 万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密度在 1000 美元 /m2 或 8000 元人民币 /m2 以上的,三年房租全免。
其他入驻企业按每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享受 3m2 用房的原则,给予第一年免,第二、三年减半的房租优惠。
用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 3000m2 。
( 2 )播出奖励:在中央台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按 1500 元 / 分钟奖励,省级台按 800 元 / 分钟奖励;三维在二维基础上给予加倍奖励。
( 3 )公共技术平台:由市政府出面进行公开招标,与常州卡龙影视动画产业公司共同出资 2 千万资金进行建设,由常州卡龙影
视动画产业有限公司运营和管理。
( 4 )资金奖励:对知名动画企业实行“一企一策”。
对为动画产业招商引资的单位和个人参照相关政策予以奖励。
对原创动画企业认证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产业优惠政策。
对动画企业申请专利的有关费用给予适当资助。
( 5 )贴息贷款:暂无
( 6 )税收优惠:对入驻基地企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总额形成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三年内奖励给入驻企业。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在常州大学城设立动画教学研究和培训基地,为动画企业提供人才支撑。
( 8 )展会推介:利用每年在常举办的“中国国际卡通作品评奖活动,”优先推荐基地企业作品的申报和参评。
对获得市以上科技经费或获全国、国际优秀作品奖励的项目,给予奖励。
( 9 )专业委员会及行业协会:暂无
五、上海张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基地(入驻企业数:已有各类文化创意企业 105 家)
(一)基地概况
由新闻出版总署于 2005 年 9 月授予“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发展基地”。
(二)出台政策
1 、《上海市促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若干规定》( 2004 年11 月23 日)
2 、《浦东新区扶持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2005 年 8 月
15 日)
(三)总体政策
1 、浦东新区政府已出台一系列政策,重点扶持张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基地,对经过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2 、建立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浦东新区政府将在张江专门设立扶持文化科技创意项目的基金, 2005 年和 2006 年每年投入 6000 万元。
(四)已落实政策
1 、上市政府已投入 3000 万元购买网络游戏开发技术和工具,支持游戏软件企业发展,孵化游戏开发企业。
2 、由浦东新区政府、张江集团投资公司、上海电影艺术学院共同斥资 1400 万筹建上海张江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科委的大力扶持下,正式确立为“上海市动漫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涵盖研发、制作、培训、创意策划四个中心。
3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启动的 " 动画绘制员 " 培训项目,在上海属于享受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对列入浦东新区文化设施发展规划的文化项目,在土地出让方面给予优惠。
对经营性项目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土地出让金视具体项目内容确定。
入驻企业享受高新区房租优惠政策。
( 2 )播出奖励:暂无
( 3 )公共技术平台:成立上海市动漫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并
已引入了渲染服务器集群等主要的大型动漫网游制作技术设备。
( 4 )资金奖励:
对注册在基地的文化科技创意企业,其使用浦东软件园软件增值服务平台进行软件开发,平台公司按核定价格的 70% 收取使用费,由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给予 30% 的使用费补贴,同一单位优惠额年累计不得超过 200 万元。
对注册基地的文化科技创意企业,其因申报软件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保护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给予一定补贴。
对在基地内对高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企业进行奖励。
( 5 )贴息贷款:享受文化科技创意型企业优惠政策。
( 6 )税收优惠:对注册在基地、的新引进文化科技创意企业的,按浦东新区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有关规定予以补贴,所需资金由张江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解决。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
对海内外来浦东新区创业、工作的文化人才,在解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方面给予优惠。
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对影视、娱乐、出版、演艺、会展等文化领域中作出贡献的人才实施奖励。
对在文化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文化人才,由浦东新区推荐申报“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和“政府特殊津贴”。
对浦东新区文化建设和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文化人才,列入“浦东新区开发建设杰出人才”评选范围。
( 8 )展会推介:暂无
( 9 )专业委员会及行业协会:暂无
六、南京动漫产业园
(一)基地概况
“南京紫金山动漫一号”动漫产业园于 2006 年 5 月底正式对外亮相。
(二)出台政策
南京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 2006 年 8 月 8 日)
(四)已落实政策:暂无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对入驻基地企业,实行“一年免,二、三年减半”政策。
三年后房租保持低于同等城市和同等地区价格水平。
( 2 )播出奖励:市少儿频道每天在 17 ∶ 00 至 19 ∶ 00 必须播出 30 分钟国产动画片,其它频道在 17 ∶ 00 至 19 ∶ 00 播出 30 分钟国产动画片的,可在 19 ∶ 00 至 22 ∶ 00 加播 30 秒广告,播出 60 分钟以上国产动画片的,可在 19 ∶ 00 — 22 ∶00 加播 60 秒广告。
每个播出动画片的频道,国产动画片每季度播出数量不少于 60% 。
凡在本市台首播的,按二维 1000 元 / 分钟、三维 2000 元 / 分钟奖励企业,上限为 100 万元;在中央台播出的,按二维 2000 元 / 分钟、三维 3000 元 / 分钟奖励企业,上限为200 万元。
( 3 )公共技术平台: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平台和相关的软、
硬件平台。
( 4 )资金奖励
1 、获奖奖励:对获得重要国际奖项和国家、省级奖励的作品,按所获奖励标准给予重复奖励;积极鼓励优秀原创动漫形象创意,对在国家举办的各种动漫原创大赛中获奖作品,优先兑现各项优惠奖励政策。
2 、出版发行:我市原创动漫游戏作品已出版发行的,按其发行销售收入的 5% — 10% 给予奖励,上限 100 万元。
( 5 )贴息贷款:暂无
( 6 )税收优惠: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成立南京市动漫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自我完善、自我服务,为动漫企业构建一个走向市场的平台。
市广播电视局作为行业协会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动漫产业进行规划、指导并做好服务。
( 8 )展会推介:暂无
( 9 )专业委员会及行业协会:暂无
七、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动画产业园(入驻企业数:近 50 家)
(一)基地概况
由大连市政府自 2004 年起,投资 1.4 亿元建起占地 2 平方公里的“动漫走廊”,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动漫走廊。
2005 年,动漫走廊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成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并由文化部授予“国家级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
”
(二)出台政策
高新区采取“一区多园”战略。
动漫游企业享受《关于加快发展软件产业的实施意见》( 2004 年 5 月)中的政策。
(三)总体政策
入驻企业经认定享受产业鼓励政策,包括租金减免、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扶持、原创产品奖励等,迄今政府总体投入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四)已落实政策
1 、资金奖励: 2005 年,大连高新区投资 2000 万元,建立起数字娱乐产业测试平台,为动漫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服务。
2 、人才奖励:大连市设立的“大连市软件产业高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已向 2670 名中高级人才发放了总额 1500 万元的奖励资金。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基地内建筑除两栋小楼由政府自建外,大部分由政府按市场价格租下,然后按每月 1 元 / 平方米租给入驻企业。
( 2 )播出奖励:暂无
( 3 )公共技术平台:建立起数字娱乐产业测试平台。
( 4 )资金奖励:自 2004 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 2000 万元的软件产业发展资金 , 重点支持数字娱乐产业发展。
( 5 )贴息贷款: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为软件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
金融机构针对软件企业的特殊性开创新的信贷方式,支持有市场前景的软件产业化项目。
积极发挥风险投资
机制在软件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 6 )税收优惠:享受软件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
1 、人才引进: 2004 年起,高新区每年拨付 1000 万元设立人才扶持专项基金。
鼓励软件企业聘请外籍人员来连工作,对在连工作的外籍人士,居留 1 年以上的,发放外国人居住工作证,在大连通关、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对于软件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按照大连市政府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 、人才培训:鼓励教育机构培养企业需求的适用人才;参照市场需求,鼓励企业和学校开展“订单式”模式教育。
( 8 )展会推介及国际合作: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为软件企业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企业与国际知名公司的深层次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大型软件企业和较强产业配套能力的中小企业群。
( 9 )专业委员会:暂无
八、国家动漫游戏产业(四川)振兴基地(入驻企业数: 25 家)
(一)基地概况
由成都市政府牵头建设,成立于 2005 年4 月26 日,由科技部授予“数字娱乐产业化基地”,新闻总署授予“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发展基地”。
(二)出台政策
1 、《成都市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2004 年 4 月 1
日)
2 、《成都高新区鼓励软件企业在天府软件园聚集发展的扶持政策》( 2005 年 6 月 14 日)
数字娱乐软件园位于成都高新区天府软件园区,高新区管委会设立软件产业发展资金,每年不低于 2000 万元,并积极争取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
(四)已落实政策:暂无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凡购买天府软件园办公用房的,按基准价出让;整层购买,按基准价优惠 5% 出让;整栋购买,按基准价优惠 10% 出让。
凡租用天府软件园办公用房的,享受房租补贴: 2005 年签约入驻按 15 元 / 月 . 平方米补贴房租两年,第 3 、 4 年减半补贴;2006 年签约入驻企业按 10 元 / 月 . 平方米补贴房租两年,第3 、 4 年减半补贴。
( 2 )播出奖励:暂无
( 3 )公共技术平台:入驻天府软件园的软件企业,免费使用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成都)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免费获得基础性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 4 )资金奖励:市级每年安排不低于 3000 万元的资金用于软件产业的发展。
市计划、科技、经委、信息等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能,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接受申报,并负责对申报项目组织评估。
通过评估的项目,可给予无偿资助或者贷款贴息。
( 5 )贴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 6 )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扩大软件出口。
企业实现的软件出口,除享受国家的外贸出口优惠政策外,同时享受高新区的出口补贴政策。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
1 、人才培训:对新引进的知名软件教育机构,在场地方面提供便利;对高新区软件产业培养和引进软件人才做出重要贡献的教育机构和组织给予奖励。
2 、人才引进:对软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给予奖励,奖励的条件与标准按《成都高新区高级人才专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 8 )招商引资:多渠道吸引国内外各类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共建风险投资基金或机构。
( 9 )专业委员会及行业协会:暂无
九、福州动漫游戏产业基地(意向入驻企业数: 6 家)
(一)基地概况
福州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建于福州软件园,将于 2006 年 10 月底竣工交付使用,主要致力于建设动漫游戏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人才培养平台。
(二)出台政策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鼓励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2006 年 5 月 12 日)
(三)总体政策
福州市出台了包括斥资 1.5 亿元扶持企业发展、给入园原创动
漫作品重奖、贷款贴息一半、两年内租金减半、创设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在内的诸多优惠政策。
(四)已落实政策:暂无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对我市动漫企业租用福州软件园区内的生产研发用房,其租金两年内实行减半优惠。
购买福州软件园的研发楼或土地使用权的,经审核认定享受软件企业相关待遇。
( 2 )播出奖励:中央台、卫视台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按 1000 元/ 分钟给予奖励,在市级台黄金时段播出的按 500 元 / 分钟给予奖励。
三维动画片给予加倍奖励。
福州电视台优先安排播出我市动漫企业的作品,开设专题节目推介我市动漫企业的动漫游戏作品。
( 3 )公共技术平台:鼓励我市动漫企业设立或院校、企业合作设立动漫游戏研发(技术、创作)中心,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一次性分别奖励 50 万元、 30 万元和 20 万元。
( 4 )资金奖励:凡在我市注册的动漫企业获国家、省、市级奖励的作品,一次性分别奖励 20 万元, 15 万元, 10 万元,获国家重大奖项的给予加倍奖励。
对经国家出版总署和文化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每款奖励 5 万元;获国家出版总署和文化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每款奖励 10 万元。
对自带动漫游戏原创题材来我市动漫产业基地发展、注册资金达100 万元以上的企业 , 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以下的资金资助。
( 5 )贴息贷款:对我市动漫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购买所需的软件工具,给予 50% 贴息,额度不超过其贷款期间企业实际
上缴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贴息时间不超过三年。
( 6 )税收优惠:暂无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暂无
( 8 )展会推介:支持我市动漫企业开展宣传和营销活动,凡参加国内外知名动漫游戏节庆和展会的,展位费用按我市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 9 )专业委员会及行业协会:暂无
十、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入驻企业数: 70 多家)
(一)基地概况
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于 2003 年在石景山区正式启动。
基地已成为国家科技部“国家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化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获得科技部 863 计划支持。
(二)出台政策
1 、《北京市数字娱乐产业基地优惠政策》( 2005 年1
2 月 1 日) 2 、同时执行国家、北京市相关优惠政策。
(三)总体政策
设立数字娱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年内每年 1000 万元,采取匹配、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数字娱乐企业、项目启动和发展。
(四)已落实政策
1 、资金支持:先后获市科委、市发改委 2000 万元与 1000 万元资金支持,区政府配套 2000 万元用于政策性的资金支持。
基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