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专业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农业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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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公布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公布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公布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7.08•【文号】农科教发[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关于公布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名单的通知(农科教发〔2011〕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2010-2015年)》(农科教发[2010]4号)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农科教发[2010]5号),2010年和2011年我部分两批组织开展了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体系的布局和遴选工作。

经过申报、评审和公示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发布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指南、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编制建设方案、专家组论证建设方案以及总体平衡等工作环节,确定了由33个综合性重点实验室、183个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251个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组成的30个“学科群”的组成框架(见附件)。

为加强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着眼全局,提高认识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对农业科技的要求日益迫切。

以联合协作为手段,以提高农业科技资源使用效益和对农业生产的支撑能力为目标,全面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农业科技自身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以“学科群”为组建单元,按照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三个层次建设,目标是形成布局合理、任务明确、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重点实验室体系,促进基地、人才、项目相配套,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程。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是凝聚和培养优秀农业科技人才,组织行业科技创新,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有关单位要从农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全局角度,进一步增强农业科研创新基地建设的紧迫性,进一步理解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重大意义。

农业部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部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部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则
为规范农业部科研项目申报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二、申报对象
1.在农业农村领域从事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团队、课题组。

三、申报原则
1.目标导向原则,紧密围绕农业农村主要领域和重点任务,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研究方向。

2.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科学规范原则,申报内容和方式要符合科学研究规律和管理要求。

四、申报程序
1.公布指南,发布通知。

2.项目申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3.资格审查,项目评审。

4.结果公示,批准立项。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课题组人员情况表。

3.预算编制说明。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评审原则
1.立足国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

2.体现农业农村主攻方向。

3.具有创新性和科学价值。

4.实施路线合理可行。

5.预期成果及应用前景良好。

七、监督管理
1.建立科研项目全过程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

2.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八、其他
本指南由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是农业部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框架,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农业部关于《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农业部关于《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农业部关于《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2.24•【文号】农科发〔1996〕24号•【施行日期】1996.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农业部关于《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1996年12月24日农业部发布)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的目的第二条为促进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推动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鼓励产生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调动一切致力于农业的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发展我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本办法旨在奖励全国农业系统以及全社会为我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的范围第三条本办法的奖励范围包括5类:甲类:在农业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的发现、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的科学研究成果。

乙类:1、应用于农村经济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

2、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技术性基础研究(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环境保护等)成果。

丙类:引进、消化、吸收以及开发、推广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中取得重大效益的成果。

丁类: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研究的软科学成果。

戊类:自然科学领域内个人或集体编著的科技著作。

主要包括科技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图书(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学位论文集、年鉴、图集、译著、科技期刊、用汉字以外的文字撰写的科技著作、属于自学考试、成人、函授、夜大等方面的教材等暂不列入评奖范围)。

第四条凡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农业部科技进步奖;正在向其他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科技奖励的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农业部科技进步奖。

违反此规定者一经查明,取消报奖单位申报农业部科技进步奖资格三年。

已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满三年,做了大量推广工作并符合申报丙类条件者可再次申报丙类奖。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聘任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企业)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聘任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企业)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聘任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企业)主任
及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9.25
•【文号】农办科[2013]61号
•【施行日期】2013.09.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聘任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企业)主任及学
术委员会主任的批复
(农办科[2013]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公布增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企业)依托单位名单的通知》(农科教发〔2013〕9号)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部同意聘任杨小立等29位专家为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企业)主任,聘任林浩然等29位专家为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企业)学术委员会主任(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单位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新环境。

各实验室要认真实施“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为农业科技进步和发展现代农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企业)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5日
附件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企业)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名单。

农村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

农村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

农村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尊敬的评审专家:我是来自农村的XXX,代表XXX村委会向贵单位申请农村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我将在本申请书中详细介绍我提出的项目,并说明其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我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和认可,使得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一、项目背景和目标1.1 背景我所在的XXX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庄,主要经济来源依赖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

然而,由于科技水平的滞后,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产品陈旧,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求。

1.2 目标本项目旨在引入前沿的科技创新手段,提高农村的科技水平,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农村创新创业意识,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二、项目内容2.1 农村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为了加强农村科技创新能力,我们计划建设一个农村科技示范基地,面积约为XXX亩。

该基地将配备现代化的农业设施和设备,并引进高效农业技术和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

通过基地的建设和示范,我们可以向农民展示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提供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改变传统的农业观念和生产方式。

2.2 农村科技人才培养为了提升农村科技水平,我们计划组织农村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通过与农村教育机构合作,我们将开设农村科技创新课程,培养农村青年人才的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

同时,我们还将设立奖学金,鼓励优秀的农村学子深入科技创新领域。

2.3 农村科技项目孵化为了促进农村创新创业,我们计划设立一个农村科技项目孵化中心。

该中心将提供初创企业所需的办公场地、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帮助农村创业者实现其科技创新项目。

我们将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为农村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导师和专业咨询服务。

三、项目实施计划3.1 前期准备在项目正式启动前,我们将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寻找合适的土地和场地,与相关单位和机构进行合作洽谈等。

3.2 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项目启动后,我们将按照计划开始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工作。

我们将确保基地的规划设计合理,设备采购符合项目需求,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实用文_关于项目申请书范文7篇

实用文_关于项目申请书范文7篇

关于项目申请书范文7篇项目申请书篇1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63号)精神,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加大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示范项目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

主要安排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基地、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基地、秸秆养畜等8类项目,下面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8号)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农作物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种子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用种安全,重点加强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兼顾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根据制种优势区域布局,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重点布局四川、甘肃、海南、____(含兵团)、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区)。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申报单位条件(1)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须为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

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优先支持。

项目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所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不限于本省种子企业。

-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和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

(2)品种条件。

繁育推广主要农作物的,应有由企业申请的1个以上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或者5个以上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5.10•【文号】农办人[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农办人[2012]36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规范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我部研究制定了《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年度工作情况表3.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年度考核备案表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附件1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加强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从2011年起,农业部牵头实施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第二条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是国家人才规划中确定的12个重大人才工程之一--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的子计划。

从2011年至2020年,计划在全国选拔培养3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建立300个农业科研优秀创新团队,建立一支学科专业布局合理、整体素质能力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队伍。

第三条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经农业部评审通过后,授予“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称号。

第四条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分两批选拔培养,2011~2015年选拔培养第一批,2016~2020年选拔培养第二批。

第五条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所在单位作为培养主体,应加强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的支持和服务,并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第二章条件和职责第六条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基本条件:(一)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国科办基[2011]20号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国科办基[2011]20号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正文:----------------------------------------------------------------------------------------------------------------------------------------------------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国科办基〔2011〕20号)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部署,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安排,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10〕571号)的要求,我部于2010年底开展了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

目前,评审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认真研究,原则同意“杂交水稻”等4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立项(名单见附件1)。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为保证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水平和质量,我部将组织对这些实验室进行建设计划可行性论证。

请各实验室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计划,请各实验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支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制定实验室建设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建设目标、制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经费。

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实验室应凝炼科学发展目标、明确主要研究方向和重点、组织科研队伍、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完善和提升实验研究平台、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0.19•【文号】农办科[2009]63号•【施行日期】2009.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科〔2009〕63号)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为规范和加强我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及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为规范和加强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实施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安排的由农业部所属科研机构承担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支持对象为农业部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三院)所属的非营利科研机构(含院本级,以下简称研究所)。

第四条项目重点支持研究所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

具体包括:(一)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研究所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二)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创新性研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的通知-农办科〔2018〕3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的通知-农办科〔2018〕3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的通知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的通知农办科〔2018〕3号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推进我国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加强农业领域长期定位观测监测站点建设,提升农业科学数据的观测、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水平,我部于去年印发《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布局建设和试运行工作。

按照“统一部署、系统布局、整合资源、稳定支持”的原则,根据已有观测年限和工作基础条件,并经现场考察和专家论证,我部决定在土壤质量、农业环境、渔业资源环境等领域选择36个站点确定为第一批“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验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站建设工作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手农业科学基础数据,对指导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的预测、预判和预警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批确定的实验站和依托单位要深刻认识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的重大意义,围绕新时代农业科技创新前沿和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高标准推进实验站建设。

一是着眼长远,打造长期定位观测监测的样板。

农业科学数据的长期性、系统性是探索和发现农业领域重大科学规律的基础,实验站要按照坚持观测监测百年的标准在土地使用、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长远谋划观测监测工作。

二是提高标准,提升工作条件装备水平。

进一步提升实验站观测监测能力,提高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水平,提档升级相关学科领域观测监测所需的重要仪器设备,按照国家级科学观测实验站标准投入建设。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浙江大学
72
农业部动物营养与饲料(华南)重点开放实验室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73
农业部饲料生物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
74
农业部授粉昆虫生物学重点开放实验室
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
第八类:动物疾病(13个)
75
农业部畜禽传染病学重点开放实验室
扬州大学
76
农业部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开放实验室
华南农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5
农业部闽台农作物种质资源利用重点开放实验室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6
农业部果树种质资源利用重点开放实验室
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7
农业部西北园艺植物种质资源利用重点开放实验室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第二类:作物生物技术与遗传改良(22个)
8
农业部作物基因组学与遗传改良重点开放实验室
中国农业大学
9
农业部作物生物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
91
农业部淡水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重点开放实验室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华中农业大学
92
农业部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重点开放实验室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93
农业部海洋与河口渔业资源及生态重点开放实验室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94
农业部海水养殖生态与质量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
67
农业部猪遗传育种重点开放实验室
华中农业大学
68
农业部动物生殖生理和胚胎工程重点开放实验室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第七类:动物生理与营养和饲料(6个)
69
农业部动物生理生化重点开放实验室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运行费标准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运行费标准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运行费标准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运行费标准如下:
1、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已成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源头、学科发展和培育的重要载体、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重要场所、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阵地。

2、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保障。

3、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利于统筹科技资源、协同解决农业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有利于培育农业科技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创造重大成果。

4、有利于提升农业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缩短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增强农业科技国际竞争力。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实验站自我评估总结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实验站自我评估总结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实验站)自我评估总结(年度)实验室(实验站)名称:农业部曽用生物制品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名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实验室(实验站)主任(站长):何孔旺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刘秀梵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号联系人:肖琦联系电话:、传真:■年月日总结提纲一、实验室(实验站)概况(限字)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是农业部兽用药物与兽医生物技术学科群的专业性重点实验室之一,主要开展传统疫苗升级改造和新型疫苗创制中共性工程技术研究,对接生物制品上游产品,进行工程技术和工艺放大的研究,对其工艺流程进行熟化:同时开展新疫苗、新剂型研发。

实验室现有固圧科技人员人,英中,研究员人、副研究员人、助研研究员人;博士人、硕士人。

实验室而积、实验动物房。

实验室有动物细胞悬浮驯化培养系统、纯化浓缩系统、小型冻干机、倒置正置荧光显微镜、流式细胞仪、实时荧光左量仪、病理切片系统等先进的设备仪器,总价值万元,英中,万以上仪器台套。

二、主要成效(限字)(见表表)(一)发展定位与学科建设.发展定位。

实验室紧密用绕兽用药物与兽医生物技术学科群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兽用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和新型疫苗研制,提供可产业化的成套工程技术和新产品。

几年来,相关研究获国家及地方科技讣划支持共项,其中,主持国家行业专项“动物疫苗制剂及下游工艺技术研究与示范“等国家级课题项、部级课题项,主持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猪圆环病毒杆状病毒载体疫苗研制"、“四种动物细胞驯化及规模化悬浮培养研究”、“系统抗原展示技术研究"、“噬菌体双表达系统构建及应用“、“生物反应器高效制备亚型禽流感亚单位疫苗抗原“等省级课题项。

•学科建设。

制左了重点实验室《“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建设方案。

用绕抗原大规模高效制造、抗原浓缩纯化、活疫苗耐热冻干、免疫佐剂与免疫增强剂等共性工程技术研究以及新疫苗创制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国内率先形成了疫苗生产共性核心工程技术的研发平台,研制成功“细胞微载体悬浮培养及规模放大技术“、“猪支原体肺炎火活疫苗(株)”、“禽流感(亚型)火活疫苗(株)(鸭、鸡用)“、“兔病毒性岀血症杆状病载体火活疫苗(株)“等项新产品、新技术。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农业部设立的,以农业科学研究为主的高水平科研基地,主要任务是开展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推动农业科技创新。

第三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开放、合作、共享的原则,鼓励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参与。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农业部设立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实验室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应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带头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六条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实验室的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

第三章科研管理第七条实验室应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自身研究方向,制定科研计划,明确科研目标和任务。

第八条实验室应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九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对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第四章人才队伍建设第十条实验室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创新研究,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科研人员的学术交流和知识更新。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实验室的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科研项目经费、社会捐赠等,应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的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实验室的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

第六章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加强科研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确保科研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农业部启动重点实验室建设

农业部启动重点实验室建设

产 量 、 比 重 继 续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 刻 变化 ,如何 继续 保持 畜牧 业 平 猪 料 、 蛋 禽 料 、 肉禽 料 、 水 产 稳健康发展 面临诸 多挑战 。
料 、反 刍料 年 度 增 幅 分 别 为 4 %、
3 %、 5 %、 3 %和 4 %, 不 同 品 种 呈
1月2 1 4日,记 者从 最 高人 民 证 畜 产品 有 效供 给 、优 化 百姓 膳 体 系 ,增 强应 急 保 障 能 力 。 法 院新 闻发 布会 上 获 悉 ,今年 以 食 结构 、提 高 国 民水平 作 出了重 ( 来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共 审结 生产 、 要 的贡献 。摘 自中国新 闻网 )
据介 绍 ,“ 十一五 ”时期 ,我
现 均衡 增 长 态 势。 摘 自中 国牧 业 (
网)
国 畜牧 业 科技 取 得 长足 进 步 ,有
效 促 进 了 畜 牧 业 持 续 健 康 的 发 展 。2 1 年 我 国畜 牧 业产值 占农 00
疫 苗供 应体 系 ,实现 常 态 必保 , 应 急 能 力 大 幅提 升 ;到 22 年 , 00 疫 苗 供 应 体 系进 一 步健 全 完善 . 具备 与发 达 国家 同步应 对 突发 和
活动 的 腐败 分 子 , 以及 在 食 品安
全 监 管和 查 处 危 害食 品安 全 违 法
以点 带 面 ,从 而推 动全 国草原 保 护 建设 的科技 进步 。经过 2 年的建
建设 工作 ,这标 志 着我 国农 业科
2 .7 01 7 2
畜 牧 兽 医
久摘 要 讯
技 创 新 体 系建设 取得 新 进展 ,制
8 结合 的 方 式进行 ,理 论 考试 主要 心 仪 器 设 备 配 套 总 计 达 27台 套 ,仪 器设备 达 到 国际 实验 室 考核 农 产品 质量 安全 法律 法规 和 ( ) 检 验检 测 基 础 知识 和 基 本 理 论 , 互认 水 平 ,具备一 批 同时检 测 2 0

2015年农业部科研任务(专项)申报指南

2015年农业部科研任务(专项)申报指南

2015年农业部科研任务(专项)申报指南一、影响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研发重点:农田污染和质量下降,农用水资源日益短缺,农业废弃物的有效利用问题,是影响我国主产区粮食和农产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三大重点问题。

将在前期单项技术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化集成、精准化示范,形成各个区域内可推广、可操作的适用技术模式。

申报方式:个人填写申报表,本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送。

(一)农田污染综合防治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对目前已经程度不同地进入农田的8种重金属、残膜、化肥、有机化学品等,研究源头控制、检测方法、防治技术等内容,从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机械工程防治等方面进行技术研发和集成,并在污染区建立示范点进行综合防治方案研究,为各区域应用和治理提供技术模式。

1-001农田重金属镉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方案1-002农田重金属铅铬铜锌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方案1-003农田重金属汞砷镍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方案1-004中轻度重金属污染农田作物安全生产技术方案1-005残膜污染农田综合治理技术方案1-006化肥面源污染农田综合治理技术方案1-007有机化学品污染农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防治技术方案1-008典型化学物污染淡水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防治技术方案(二)土传病害综合防治对7种病菌引起的土传病害,摸清其发生规律与危害范围,从种植制度、品种选择、种子处理、栽培、土壤肥料、综合防治等方面进行技术研发与集成,试验示范后提出综合解决技术方案,为各类作物综合防治和技术推广提供技术模式。

1-009作物黄萎病综合治理技术方案1-010作物枯萎病综合治理技术方案1-011作物菌核病综合治理技术方案1-012作物根腐病综合治理技术方案1-013作物青枯病综合治理技术方案1-014作物孢囊线虫综合治理技术方案1-015作物根结线虫综合治理技术方案(三)合理耕层构建研究不同类型耕地的农田深松技术指标,建立不同种植制度下的合理耕层,从农机耕作、作物栽培、土壤结构等方面进行研发和集成,为各类耕地深松技术推广提供科学模式。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十三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十三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十三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29•【文号】•【施行日期】2016.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十三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十二五”期间,农业部探索实践以“学科群”为单元建设重点实验室和科学观测实验站(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站)”),有力地推进了协同创新,提升了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效,我部对“十二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进行了评估,并对部分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站)进行了调整。

同时,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在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等领域,新增了一批学科群和重点实验室。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由42个综合性重点实验室、297个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269个科学观测实验站组成的37个学科群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体系,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做好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明确职责任务。

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牵头组织本学科群的重点实验室(站),紧紧围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科技需求,突出强化节本增效、优质安全、绿色发展等三个领域,研究制定学科群建设方案(格式见附件2),并进行充分论证。

在此基础上,编制每个重点实验室(站)的建设任务书(格式见附件3)。

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cn。

二是强化协同创新。

综合性重点实验室要强化牵头作用,组织好学科群年会,并对各重点实验室(站)进行年度考核;通过共同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设立开放课题等,推进联合攻关;依托各类学会(协会),利用研讨会等平台,积极开展学术交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5.21•【文号】农办办[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2]28号)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2]35号)、《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2]13号)精神,办公厅制定了《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重点工作已纳入绩效管理,各司局要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各牵头司局要在2012年10月中旬前将落实情况报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2]35号)和《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2]13号)要求,中央1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分工中由我部牵头落实20项,参与落实44项,合计64项工作任务;《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中由我部牵头落实3个方面的10项重点工作、参与9个方面的11项重点工作。

具体措施、工作要求、责任分工等明确如下:一、中央1号文件政策措施分工(一)我部牵头落实的20项工作任务1.关于“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工作措施:一是狠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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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专业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农业部科

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所属学科群名称:
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名称:
依靠单位名称:
实验室主任: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年月日
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
注:本表填写内容限定在本实验室学科范畴内;取得成果限第一单位或第一完成人。

编写提纲
一、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在本“学科群”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支撑区域产业进展、促进有关学科创新能力提升的需要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进展目标及要紧研究内容
依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进展规划》和“学科群”布局,结合学科建设和产业进展需要,明确学科进展和支撑产业的目标,细化研究内容。

三、本实验室差不多情形(学科、人才队伍、承担项目情形、研究成果等)
四、建议实验室主任及要紧学术带头人简介
五、组织治理与运行机制
六、条件保证
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建议名单
备注:学术委员会成员原则上许多于11人。

其中,可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

主任委员原则上由非依靠单位的专家担任。

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名单
重点实验室名称:
备注:本表要紧填写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固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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