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的职能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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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的主要职能和体系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Fed)负责履行美国的中央银行的职责,这个系统是根据《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于1913年成立

的。这个系统主要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

简介

美国联邦储备局是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别称。

美国联邦储备局(FED)为美国最高货币政策主管机关,负责保管商业银行准备金、对商业银行贷款及发行联邦储备券。FED共分三层组织,最高为理事会,其下是12个联邦储备银行和各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

美国联邦储备局以「独立」和「制衡」为基本原则。在制衡方面,该局的七名理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在内)悉由总统提名,并需经参议院同意。对于货币政

策的决议,如调高或调低再贴现率,采用合议兼表决制,一人一票,并且为「记名投票」,主席的一票通常投给原本已居多数的一方。总统固然可以掌握理事与主席、副主席的提名,但一经参院通过,任期长达十四年,最多可能历任五任总统。

至于独立性方面,FED以人事独立与预算独立最为人称道,除理事会之外,另外还设有联邦公开市场操作委员会(FOMC),负责较长期的货币决策并依据外汇指导原则、外汇操作之授权作业与外汇操作程序进行外汇操作。

由于美元在国际货币市场的强势地位,美国联邦储备局在外汇市场的干预行动尤受汇市瞩目。日元因贸易顺差而大涨时,日本央行如果要成功干预汇市,最好获得美联储的协助和配合。

联邦储备局也是制定美国货币政策的首脑机关,1993年10月起,美国经济景气快速攀升,有引发通膨之虞,多亏当时也是现任联邦准备理事会主席格林斯潘(Green Spain)在不顾民意及政治压力下,连续七次调高重贴现率,使美国经济软着陆成功,免于通货膨胀的威胁。

美国最早具有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是1791年获批的美国第一银行和美国第二银行。1837年至1862年间的“自由银行时代”美国没有正式的中央银行,而自1862年至1913年间,一个(私营的)国家银行系统起到了这个作用。

美联储是由美国国会在通过欧文-格拉斯法案(Owen-Glass Act,又称联邦储备法案)的基础上建立的,由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于1913年12月23日签字。

1791年至1811年美国第一银行

1811年至1816年没有中央银行

1816年至1836年美国第二银行

1837年至1862年自由银行时代

1846年至1921年独立的财政制度

1863年至1913年国家银行

1913年至今美国联邦储备局

美联储历任主席,令人侧目的是几乎全部是犹太人。

阿瑟·F·伯恩斯Arthur F. Burns (1970 - 1978) 犹太(奥匈裔犹太)

G·威廉·米勒G. William Miller (1978 - 1979) 非犹太(注意只做了1年)

保罗·沃尔克Paul A. Volcker (1979 - 1987) 犹太(德裔犹太)

艾伦·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 (1987 - 2006) 犹太(奥匈裔犹太)

本·伯南克Ben S. Bernanke (2006 - 至少2014) 犹太(奥匈裔犹太)

职能

美联储的基本职能包括:

1.通过三种主要的手段(公开市场操作,规定银行准备金比率,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要求的贴现率)来实现相关货币政策;

2.监督、指导各个联邦储备银行的活动;

3.监管美国本土的银行,以及成员银行在海外的活动和外国银行在美国的活动;

4.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的预算及开支;

5.任命每个联邦储备银行的九名董事中的三名;

6.批准各个联邦储备银行董事会提名的储备银行行长人选;

7.行使作为国家支付系统的权利;负责保护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的实施;

8.依照《汉弗莱.霍金斯法案》(Humphrey Hawkins Act)的规定,每年2月20日及7月20日,应当向国会提交经济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类似于半年报);

9.通过各种出版物向公众公布联邦储备系统及国家经济运行状况的详细的统计资料,如通过每月一期的联邦储备系统公告(Federal Reserve Bulletin);

10.每年年初向国会提交上一年的年度报告(需接受公众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预算报告(需接受美国审计总局的审计);

11.另外,委员会主席还需定时与美国总统及财政部长召开相关的会议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并在国际事务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目的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创建的主要目的是解决银行业恐慌,当然,《联邦储备法》中也规定的其他目的,如“提供一个有弹性的货币,在美国建立一种有效监管银行,以及其他用途。美国经历了数次的金融危机,而因为1907年一个特别严重

危机,1913年国会通过了《联邦储备法》,建立起了联邦储备银行。今天,美联储的金融体系更广泛,而不仅仅是在确保其金融稳定上。

为了解决银行挤兑问题,为美国担任中央银行,在私人利益之间和政府集中责任之间取得平衡的银行,为了监督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信贷权利要管理国家的货币供给。通过货币政策来实现有时是相互冲突的,目标的管理该国的货币供应量实现有时是相互冲突的,货币政策的目标是充分就业、稳定的价格,包括预防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温和长期利率为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遏制了系统性风险的金融市场为美国政府和外国官方机构提供金融服务,以存款机构,在经营国家的支付系统方面扮演一个重要角色为方便各地区的交流付款以应付当地的流动资金需求为了加强美国在世界经济地位。

体系

联邦储备委员会

在1913年国会通过《联邦储备法》,联邦储备系统既有私人和公共组件,可以

未经国会或总统允许做出决策,该系统不要求公共资金,由此推出了它的权威性

和目的性。以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和联邦地区联邦储备银行两个主要方面的储备制度遍布全国。

联邦储备系统的核心机构是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简称

美联储;它的全称叫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即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称之为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

其办公地点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 D.C.) 。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

( 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位,委员五名),须由美国总统提名,经美国国会上院(小

区网论坛)之参议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为十四年( 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四年,

可连任) 。

联邦储备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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