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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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公司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公司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专项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监督和报告流程,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挪用和浪费。

制度遵循的原则包括公开透明、合规合法、效率优先和经济适用。

二、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账务处理和监督检查。

2. 相关部门负责提出专项经费的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计划使用资金。

3. 审计部门负责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三、经费申请和审批1. 申请部门应提前编制详细的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并附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 专项经费的申请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预算评审。

3.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项目的实际需要,提出预算建议。

4. 最终的专项经费申请需由公司决策层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资金使用和管理1. 专项经费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和用途使用,任何超出预算范围的支出都需重新申请审批。

2. 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对于大额支出,需经过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层的联合审批。

五、监督和报告1. 使用专项经费的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和决策层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2.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专项经费使用报告,向公司决策层汇报。

3. 审计部门应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严重违规行为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由公司决策层审批后修订。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规定”,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管理,加强商务接待经费管理,促进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以节约、务实、高效、便捷为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招商引资支出及各管办使用管委会招商经费的支出。

包括招商引资、商务洽谈赴国境外的差旅支出;国境外举办招商推介会、洽谈会、座谈会、研讨会、展览展示各项支出;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的项目对接、项目洽谈、客户拜访、客商接待支出及其它领导批准的招商支出。

第三条开支范围及标准(一)开支范围:交通费、住宿费、场租费、会场布置费、宴请接待费、差旅及误餐补贴、购买服务、赠礼门票。

(二)开支标准:1、交通费国际旅费:按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标准执行,在境外举办招商活动期间可租用车辆,租金开支标准为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1200美元以内,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900美元以内,小轿车(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700美元以内。

城际交通:可选择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在举办招商活动期间可以租用车辆,租金开支标准为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5000元以内,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4000元以内,小轿车(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2000元以内。

市内交通:据实报销。

2、住宿费:举办招商活动期间,应在活动主要场所或就近酒店安排住宿。

境外:参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标准》执行。

境内:原则上按照市级机关因公出差住宿标准上浮50%执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按上浮100%执行。

3、场租费:招商引资活动根据需要可在星级酒店、会议中心等场所举办。

在外地展览展会期间,应在展会召开主场馆或者就近酒店举办招商引资活动。

境外:参会客商200人及以上,人均开支标准为每人每场40美元以内;参会客商200人及以下,人均开支标准为每人每场60美元以内。

境内:参会客商200人及以上,人均开支标准为每人每场180元以内;参会客商200人及以下,人均开支标准为每人每场220元以内。

2023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2023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支持和保障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经研究决定,设立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为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的来源与核拨标准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依据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按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年人均200元的标准核拨。

党员人数以上年度年终统计数为准。

二、经费的分配与使用范围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人数和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分配,经学财务处统一划拨至各基层党委使用。

对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年底有结余的党委,下一年度按预算标准补足额度。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进行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及党员服务,确保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具体包括: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党日、党建工作调研和学习考察,教育和培训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等。

三、经费使用原则1、立足基层原则。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优先考虑党支部建设,确保用于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

2、专款专用原则。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要确保经费严格按照使用范围使用,不得用于与党建工作无关的支出,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截留。

3、量入为出原则。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坚持预算先行,量入为出,严格按额度使用,超出不补。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应在规定期间内使用,超出部分自理,结余部分不结转。

4、统一管理原则。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由党委组织部和财务处统一管理,党委组织部负责对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统筹安排,财务处负责经费的核拨和审核报销。

四、经费使用要求1、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本着勤俭、节约、高效、规范的精神,严格管理、合理使用。

所有经费的开支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和我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家、地方各级及其下属单位、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专项经费使用管理。

三、专项经费审批1.专项经费的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并按照预算程序进行审批。

2.专项经费使用需编制详细的使用计划,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预算、使用方案、使用期限等内容,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

3.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编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有效性及公共利益,确保专项经费的合理利用。

4.对于较大规模的专项经费使用,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纳入审批程序。

四、专项经费使用管理1.专项经费使用应按照使用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超出预算。

2.专项经费使用过程中需建立明确的收支台账,详细记录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确保专项经费的透明化和可追溯性。

3.专项经费使用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合规合法,并注重采购的价格、质量和服务的综合评估。

4.专项经费的使用需按照有关报账、决算、结算等制度进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五、专项经费监督与检查1.对于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2.监督与检查应包括经费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侵占、挥霍、贪污等行为,以及使用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等方面。

3.监督与检查应由专门机构负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撤职、解聘等。

七、附则1.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由有权机关负责解释。

总结:本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立了对专项经费的审批程序、使用管理、监督与检查、违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

该办法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预算程序出发,要求专项经费使用需经过编制使用计划,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

企业创新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

企业创新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

企业创新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创新专项经费的管理,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提高创新研发的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在开展创新研发活动中使用专项经费的管理。

第三条专项经费的定义专项经费是指由企业专门用于创新研发活动的经费,包括各类科研经费、项目支持经费等。

第二章专项经费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申请程序企业在使用专项经费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专项经费的用途、金额、所涉及的创新项目等。

第五条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应对企业的专项经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的合法性、创新项目的可行性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批意见。

第三章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第六条使用范围专项经费只能用于企业创新研发活动相关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设备购置、材料采购等。

第七条使用限制企业在使用专项经费时,应按照申请批准的用途和金额进行使用,不得挪用、私分或滥用专项经费。

第八条经费管理责任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并确保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第四章违规与处罚第九条违规行为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挪用、私分或滥用专项经费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处罚措施对于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资助等相应处罚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对于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相关部门,如有需要,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任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

小学专项经费内部管理制度

小学专项经费内部管理制度

小学专项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小学专项经费是指用于支持和发展小学教育的经费,包括人员工资、教学用具、学生活动、图书买藏等方面的支出。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小学专项经费,建立一套内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我们制定的小学专项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经费申请与审批1. 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小学教育发展需要,设立小学专项经费预算。

2. 小学负责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小学专项经费使用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经费用途、金额、时间等。

3. 小学负责人将小学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结果由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小学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始使用。

二、经费使用管理1. 小学负责人按照经费使用计划进行经费支出,不得超出预算。

2. 小学负责人应建立严格的经费使用记录,包括经费支出的详细项目、金额、日期等信息,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3. 小学负责人应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在支出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确保经费用于支持小学教育的需求。

三、经费监督和评估1. 教育主管部门有权随时对小学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inspection。

2. 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小学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评估范围包括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经费使用的效果等。

3.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及时给予小学负责人反馈和指导,以促进小学专项经费的高效使用和管理。

四、经费使用追溯和纠正1. 如发现小学专项经费使用存在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教育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小学负责人进行说明和解释,并追查责任人。

2. 对于违规使用的小学专项经费,教育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小学负责人进行返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经费使用公示与公开1. 小学经费使用的相关信息应当公示在小学教育管理平台等公开途径,并定期更新和公开。

2. 小学负责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和整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经费管理档案1. 小学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小学专项经费管理档案,包括预算、计划、使用记录、评估等相关文件和数据资料。

深圳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深圳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深圳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来源包括:(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专项拨款;(三)社会捐赠及赞助;(四)其他合法来源。

第三章经费使用范围第五条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三)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五)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更新和维护;(六)其他经批准的安全生产相关支出。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六条成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小组,负责经费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督。

第七条经费管理小组应制定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九条经费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挪用经费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与上级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概述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个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专项经费的申请、使用、审批和管理,保证经费使用合理,明确部门职责,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申请审批流程申请专项经费的人员须填写专项经费申请表,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字并交至经费管理部门,经费管理部门在核查申请材料无误后,报部门领导签字并移交至财务部门进行核实。

申请表格项目说明申请时间申请日期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经费金额申请金额经费用途经费用途申请人申请人姓名、部门和职务主管主管姓名、部门和职务使用控制预算专项经费使用前,经费管理部门要根据审批表格确定预算,并在实际使用中掌握预算情况。

如出现资金不足或预算情况不符,经费管理部门可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资金调整。

支付方式根据经费使用计划和购买发票,经费管理部门可进行预付款或直接支付,出现复杂的经费支付情况需进行预算分解和续预算申请,并在内部推广过程中加以监督。

物品管理使用专项经费采购的物品应在经费使用计划中列明明细,经费管理部门要对采购的物品进行核对,如果物品已经过时或无法使用,经费管理部门可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调整或退货。

报销管理对于出差报销、培训报销等带有个人色彩的报销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并提交费用报销单和购买发票原件,如有特殊情况请向经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经费管理部门对专项经费采取动态控制,必须在使用前进行审批,审批要求使用方按计划使用,审批流程如下:•餐饮费:项目负责人审批。

•培训费用:部门主管、财务部门审批。

•差旅费用:部门主管、经费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批。

•研究费用:经费管理部门、部门主管、财务部门审批。

管理专项经费台账经费管理部门要建立专项经费使用台账,记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包括支出明细、报销明细、预算情况和其他重要的经费信息资料,以便跟踪和查询,同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费使用予以纠正。

报表管理经费管理部门要及时编制各种专项经费报表,向各部门和领导汇报专项经费使用信息,包括预算执行情况、支出明细、报销明细、差旅明细和相关统计等。

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为支持科研项目的实施而安排的专项财政资金。

第三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科学安排、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设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专项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按照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负责。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提供财务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经费预算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申报时,根据研究任务和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预算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八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第九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经费。

第四章经费支出第十一条专项经费的支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遵循国家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设备购置应当按照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支出应当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并符合项目研究的实际需求。

第十四条差旅费、会议费的支出应当按照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开支标准和范围。

第十五条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支出应当符合国家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

企业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一、目的和背景本办法旨在规范企业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最大限度地提高经费利用效率。

二、定义和范围1.企业财政专项经费:指企业为特定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经费。

2.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包括专项经费的设立、使用、监督和归口管理。

三、专项经费的设立和使用1.设立原则: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立专项经费,明确经费的用途和范围。

2.使用规定:企业应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严禁将专项经费用于与其用途无关的行为。

3.申请程序:企业内部部门或个人如需使用专项经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4.使用记录和报销:企业应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的使用记录和报销制度,及时记录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专项经费的监督与归口管理1.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财务审批、审计检查等,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合规和效益。

2.归口管理:企业应明确专项经费的归属部门或个人,确保专项经费的管理责任明确。

3.监督与检查:企业应定期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和相关规定使用专项经费的行为,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扣减奖金、责令退还经费等。

2.责任追究:对于涉嫌贪污、挪用、浪费专项经费等行为,企业应及时启动调查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和追究。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企业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

2.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的特殊情况,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补充和调整措施,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

结束。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下面是带来的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学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内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杭州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在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上,综合考虑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切实可行的项目。

二)量力而行,规范管理。

专项经费管理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坚持集体决策与专家咨询相结合,实行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在立项阶段,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论证;在执行阶段,要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并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完成后,要有决算审查和效果评价,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管理,追踪问效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二章专项经费申报第四条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采用标准项目文本方式进行管理,按照市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的要求,分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统一汇总向市财政部门和市教育部门申报项目支出预算。

第五条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吻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目标政策。

(二)吻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三)属于本部分行政事情和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1.遵守财经法规,依法合规开展资金运作,确保就业工作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2.高效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实现最大价值;3.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4.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巩固和提升经费管理水平。

二、资金申报与审批1.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申报预算,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2.相关部门应对提交的预算进行审查,审核合规性和合理性,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3.部门应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到申报单位和财务部门。

三、资金管理1.财务部门根据资金的性质、用途以及各项预算要求,开设独立账户进行资金管理;2.资金的使用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严禁私自挪用或超出预算支出;3.资金的使用应实行“先用后报”的原则,即预算使用后,应及时报销,并提供相关单据和资料;4.资金的管理应做到细化,按照项目和活动进行分类核算,确保资金的透明度;5.财务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提供资金使用和流动的情况,确保动态监控和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四、资金监督1.设立独立的资金监督机构,负责对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2.监督机构应定期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3.监督机构应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违规和不当行为,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4.建立公开透明的资金使用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使用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行政责任;2.对于监督和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必要时予以撤职或调离;3.加大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惩戒力度,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效果。

六、附则1.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2.相关部门应及时修订和完善该管理办法,以适应就业工作经费管理的需要;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原有的就业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XX市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XX市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XX市省级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四川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集中用于支持由支撑计划承接的重大技术研究示范应用任务,防止分散使用。

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分类支持,多元投入。

根据项目的特点,专项经费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撑计划项目实施的作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条XX市科技厅、XX市财政厅应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第五条对重大公益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前阶段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一般以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第六条项目经费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本文档旨在确立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以确保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1. 经费申请1.1. 专项经费申请应由有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提出。

申请包括经费用途、金额及预计使用时间。

1.2. 经费申请需提供详细的经济支出计划,并说明该专项经费对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经费评审2.1. 经费评审委员会应由项目相关人员组成,包括有经费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

2.2. 经费评审委员会应根据专项经费申请的内容和支出计划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2.3. 评审意见应包括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评估。

3. 经费批准3.1. 经费批准应由授权部门或负责人进行。

批准时应考虑经费的可用性和项目的重要性。

3.2. 经费批准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确保专项经费的可用性。

4. 经费使用4.1. 专项经费应按照经费申请和批准的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4.2. 专项经费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合理的经济性和高效性,不可超出预算范围。

4.3. 对于支出超出预算范围的情况,需重新申请并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估和批准。

5. 经费核算与监督5.1.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告给授权部门或负责人。

5.2. 专项经费的核算应严格按照预算和实际支出进行,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5.3. 授权部门或负责人有权对专项经费进行监督和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6. 经费结余处理6.1. 专项经费结余的处理应由授权部门或负责人决定。

决定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进行。

6.2. 经费结余可用于项目的后续发展或其他相关项目的支持,但不得用于个人或其他无关的支出。

以上即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与专项经费相关的项目和部门。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第三条经费管理责任
1.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责任由就业工作机构负责,负责指定专人进行具体管理。

2.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需要经过合法审批程序,并有相关单位负责审计。

第四条经费使用范围
1.就业培训和创业指导;
2.就业推介和招聘会组织;
3.就业创业扶持项目实施;
4.人员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
5.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

第五条经费使用程序
1.就业工作机构需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制定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经费使用计划应明确经费用途、金额、时间、负责人等。

3.经费使用计划的变更需要重新经过审批程序。

4.经费的支付应按照预算编制程序进行,需有相关凭证和合同。

第六条经费监督与审计
1.就业工作机构应设立经费监督和审计机构,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
行检查和审计。

2.经费监督和审计机构可以要求有关单位提供相关的经费使用报告和
核实材料。

第七条经费追缴与处罚
1.对于超标使用、虚报冒领、挪用专项经费、违规操作等行为应及时
进行追缴,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经费追缴和处罚的具体程序和幅度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附则
1.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应遵循财税法规的规定。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经费使用的范围包括培训、就业推介和创业扶持等方面,同时明确了经费使用的程序、责任和监督等
方面的规定,以保证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四、专项经费的使用权限1.专项经费的使用权限仅限于该单位的负责人和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人员。

2.负责人有权审批和决定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目的,并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

3.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专项经费的申请、审批、监督和核算工作,必须按规定使用和监督专项经费。

五、专项经费的使用程序1.申请2.审批负责人对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进行审批,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目的和范围符合规定。

3.监督4.核算六、专项经费的使用要求1.使用专项经费必须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项目资金使用合同的规定。

2.使用专项经费必须按照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规定进行,并遵循经济、合理、公正的原则。

3.使用专项经费必须建立相关的档案和台账,做到凭证齐全,账目清晰、完整。

4.使用专项经费必须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报告,确保专项经费的合法使用和正确使用。

七、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1.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确保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

2.根据专项经费的具体用途,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办法,并明确责任人,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3.定期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和核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4.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和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人员所有。

以上是对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一份简单的范本,具体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目标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本单位申请和使用专项经费的人员。

定义
1. 专项经费:指用于特定项目或任务的经费。

2. 申请人:指提出专项经费申请的单位或个人。

3. 使用单位:指使用专项经费的单位或个人。

流程
1. 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应填写专项经费申请表,并在表中描述使用经费的目的、项目计划和预算。

2. 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给经费管理部门。

3. 经费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根据申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进行评估。

4. 审核结果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2. 使用程序
1.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按照申请中的计划和预算使用专项经费。

2. 使用单位应合理使用专项经费,确保符合申请中的目的和计划。

3. 使用单位应及时记录和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

3. 监督程序
1. 经费管理部门将定期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经费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使用单位提供经费使用明细和相关文件。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警告或通报批评。

2. 撤销专项经费使用权限。

3. 追究法律责任。

生效和修订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经有关部门备案。

对本办法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其他事项
1. 请在使用专项经费时遵守财务纪律,确保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联系经费管理部门。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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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为明确专项经费使用规范,明确项目支出的审批流程和具体要求,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管理办法》、《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研发部为科技项目的主管部门,公司财务部为专项经费的管理部门。

必须全部纳入公司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

研发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类别的确认,项目合同的签订与项目的管理,并配合财务部做好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研发部指定专人负责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批复的预算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条项目预算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做到真实、合理。

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执行。

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完成所必要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及税赋等因素编制预算,作为项目承接谈判与项目执行参考依据。

第四条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职责权限。

申请国家专项经费项目,财务部应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书。

项目负责人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专项经费预算的管理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项目经费预算报表编制格式及项目内容说明的要求填报预算,开支的具体类别和预算额度应考虑周全,避免遗漏。

特别是对于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管理费等支出应依据充分、测算准确,避免决算超支。

二、项目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等进行详细说明。

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编报虚假预算。

三、按项目申报规定应自筹配套资金的科技项目,必须先落实配套资金,开支范围应与项目申报的预算一致。

四、需要转拨经费给协作单位的,除在项目预算书中注明协作单位及联系人、任务分解、转拨金额、测算依据等相关内容外,必要时还应与协作单位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第六条项目经费预算及调整的管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专项经费,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各项支出均不能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如确因实际操作中研发工作的需要,各费用之间需要调整,须有各课题组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经费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向国家项目负责部门申请,待批复后,方可按调整后的预算支出。

第七条项目专项经费外拨的管理要求
项目拨款包括国家拨款及企业自筹经费两项。

对于应拨付给合作单位的专项经费,外拨单位名称及账号必须与预算列示单位或协议签订单位相符,不得将款项转入非协作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专项经费的拨付凭相关任务批件或合同以及协作单位的合法财务票据办理,涉密项目由研发部门审批,分期分批拨付专项经费,如合作单位未能按期如约完成项目任务目标,项目承担单位有权不拨付专项经费,待合作单位完成课题目标后再行拨付。

第八条项目经费可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间接费用。

提取的间接费用由企业统筹安排使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第九条专项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单独建账,在“专项应付款”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第十条项目经费支出管理要求:
一、项目研究过程中使用本企业现有仪器设备、房屋场地发生的资源占用费,按照企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缴纳。

二、项目设备采购由项目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公司总经理批示后,物控部门负责采购,应有请购单、采购合同、发票、设备验收手续、固定资产卡片。

三、项目耗用的材料费(含原辅料、包装材料、标准品、对照品、溶剂、试剂、实验耗材、实验动物购置等),应有请购单、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出库单(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四、测试化验费等应有委托合同、发票、测试化验结果报告、单位资质证明,但不得以测试、化验名义分包子任务。

五、项目耗用的水电费计入燃料动力费成本,由所在单位集中缴纳。

项目组负责人指定专人对项目耗用的水电实行按表计量收费或按适当比例折算用量收费,指定专人制表(按项目工时计算),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部从其项目经费中列支。

六、差旅费是指项目进行过程中开展科学实(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发生的差旅费及交通费等,要求出差人员为项目组人员,应提供出差申请表、出差有效单据,符合国家差旅费报销政策。

七、会议费(指项目进行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项目协调、验收、签定等而发生的费用)需提供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表,符合国家会议费报销标准。

八、知识产权事务、出版、文献检索等费用(指项目进行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费、文献检索、专利申请、专项审计费等)按发票金额入账。

九、劳务费(指项目开展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用及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应按项目组人员投入项目研究的时间计算分配人工费。

十、专项经费的审批,每笔资金支付都应当注明资金支付来源(国家拨款、自筹经费),用途、经办人、项目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财务付款。

因专项经费由较强的专业性,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审批,确保经费支出的合理性。

十一、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与人事部配合确定分摊的人员费用,与设备部门确定项目设备折旧费,与生产、库管配合确定用于项目的原料成本、燃料动力的费用,协助财务人员将各种经费支出计入正确的类别。

十二、财务处应每周核对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与结余情况,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安排使用项目经费。

第十一条项目业务经费开支的限制性规定:
一、不得用于旅游、休闲、娱乐等活动以及其他福利性消费支出(含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

二、不得开支礼品、烟酒以及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招待费用。

三、不得开支非企业车辆的年检费、保险费、路桥年费等规费支出。

四、不得用于缴纳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

五、不得开支项目合同约定以外,且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开支的具体要求与资金验批权限,按照本企业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
一、项目经费中的大型设备(单台五万元以上)购置费、代委托方购买的设备购置费由项目负责人申请。

二、项目人员连续出差外地一个月以上的差旅费由项目所在单位审批。

三、除各类正式会议开支的会议费、评审鉴定费及专家酬金(含咨询费)凭会议通知(邀请函件)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外,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其他参会人员支付的补助费用或其它非正式评审、咨询会议开支的专家酬金(含咨询费)由项目所在单位审批。

四、项目经费用于实验室维修时应注明原因,由项目所在单位审批。

五、项目奖励由项目所在单位审批。

六、参与项目人员如有变动,需项目组提出申请,经项目负责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业务职能部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等)批准。

七、科技项目若中途变更项目经费负责人,须经项目负责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业务职能部门、省级
中医药管理部门等)批准。

八,其他用于项目研究的耗材、测试、加工以及仪器设备购置、维修等成本性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第十三条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除项目合同中注明代为购置、自制或组装形成的资产需移交委托方外,应按照企业资产管理的要求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账手续。

项目完成后,其固定资产应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认真维护,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规范无形资产管理。

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以及项目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组自制或组装属于企业资产的设备,规企业管理,并到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验收不合格或自制失败的,应办理销账手续,其回收残值归企业所有。

第十六条凡项目自制、组装设备后要交付项目委托单位的,应在项目合同中注明,并在其合同附件中列明需要购买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名称、数量、估。

项目完成移交资产给项目委托单位后,凭项目委托单位的验收单(或证明)办理项目结题、结账手续。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结账的内部管理制度。

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会同财务部在规定上报决算期限的15个工作日前完成清理收支账目,编制决算报表工作。

项目经费决算必须按照财务实际核算结果归集填制,如实反映已支出经费的情况,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完整。

二、项目通过评审(鉴定)或验收后,课题组应在一个月内凭项目结题证明和项目结账单办理财务结账手续。

第十八条项目资金结余分配:
项目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有关专项经费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上述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江苏*****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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