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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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我院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 提高我院科技水平, 加速成果转化及人才培养, 推动我院医教卫生事业的发展, 特设院科研基金。

第二条医院每年划拨10万元左右作为院科研基金, 每年通过科研评审制度评出5-10项优秀课题给予支持, 重点支持以下课题。

(一)有一定基础、评估成果水平较高的基础、应用或开发研究;
(二)临床急需的“短、平、快”的应用及开发研究;
(三)前瞻性、创新性强的临床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四)符合国家及省市科技发展方向, 创新性、先进性强, 可望获得高层次立项的前期研究。

(五)经费资助一般不超过2万。

第三条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第四条申请者必须具有领导课题组开展工作的能力, 课题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科研条件和时间保证。

己承担上级课题不再立院基金课题, 在读研究生不得作为第一申请者。

第二章申请、评审、立项程序
第五条申请
申请者填写《XX大学第二医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科室主任组织同行评议、筛选, 提出推荐意见后以科室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报科研部。

第六条评审
(一)科研部对申请项目先进行形式审查, 再组织专家评审。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 由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投票。

(二)评审专家应以认真负责的科学态度,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并注意发现和保持创新性强的课题。

(三)评审专家回避本人及家属申请或参加的课题评审。

(四)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切实保护申请人和评审专家的权益。

第七条立项
专家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立项意见, 经科研部及院领导审批后正式下达院基金课题计划。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使用办法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使用办法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管理,有效和合理地使用资助经费,进一步稳定我省研究队伍,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根据国家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科学基金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基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经费管理由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基金办”)负责。

第三条省基金项目包括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和其他专项基金。

第四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省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申报、使用,应本着实事求是、勤俭办事的方针,精打细算,力求节约,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等工作条件和可以利用的协作条件,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依托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定项目经费预算,签署意见后报省基金办。

第六条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用于项目研究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具体包括从省基金获得的资助、从项目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

支出预算限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包括:(一)科研业务费:计算、测试、分析费(使用本单位设备的只收消耗费),本项目所必需的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业务资料、报告、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信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二)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运杂包装费。

(三)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外协加工费。

但交通运输设备、声像录放设备、复制打印设备、空调冷藏设备、办公设备等费用不得列入。

如特殊需要,应说明情况,报省基金办审批。

(四)实验室改装费:根据资助项目研究工作需要,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的简单装修费用。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开展基础性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增加科技人才储备,加强我省科技队伍建设,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立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第二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适用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相关条件的研究人员。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第三条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者从获博士学位起至申报项目时不满3年,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2、申请者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组织开展研究工作;3、研究内容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

第四条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第五条凡申请者均需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统一上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基金办)。

第六条申请项目由省基金办按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受理时间统一受理,并按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条件和申报的项目作初步筛选。

第七条省基金办在项目初筛过程中,可根据专家意见和实际需要,要求申请者对其申请项目的研究方案及内容等进行修改。

第八条经筛选后的项目由省基金办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提出资助名单,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确定。

第九条申请者接到项目批准后,按规定要求与省基金办签订承担项目合同,并按合同书的研究计划组织实施。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第十条省基金办负责项目的管理,项目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计划实施、经费使用、项目验收或结题评议等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并完成项目的研究计划。

每年须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统计时间由上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当年十一月三十日止)上报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由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省基金办。

第十二条项目所在单位应将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列入本单位的科研计划项目进行具体管理,做好财务管理和结题评议等工作。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word资料14页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word资料14页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发表时间:2019/2/24 16:13:49 点击量:956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主要资助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同时资助部分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负责实施与管理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基金办)。

第三条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省财政预算拨款,同时鼓励各级财政的参与以及国内外社会团体和机构或个人的捐赠。

鼓励申请人依托单位采取联合资助的方式资助已获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

第四条省基金办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二)受理项目申请;(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批准资助项目;(五)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五条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结构一般分为研究团队、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并视实际情况设立专项基金项目。

第六条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遵循“尊重科学、激励创新、促进合作、平等竞争”的原则。

第七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二章依托单位与申请人第八条项目依托单位必须是广东省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机构以及有条件开展公益性基础研究的企业(上述机构的下属二级单位或者挂名、挂靠、联合单位不能作为项目依托单位)。

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二)申请人曾获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或正式通过了鉴定、验收或结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的框架协议》,为加强联合基金的有效实施和规范管理,结合本联合基金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联合基金旨在吸引和凝聚广东及全国优秀科学家,重点解决广东及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科技未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促进广东的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条联合基金由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广东省政府共同出资,双方出资比例原则上为3:7。

第四条联合基金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按照专项基金进行管理,以资助重点项目为主。

项目依托单位应将资助项目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体系,主要参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方式,认真执行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广东省政府共同建立联合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员由双方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管委会下设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挂靠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成员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和广东省科技厅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广东省科技厅每年提出联合基金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由管理办公室协调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相关科学部进行审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管委会对项目指南进行审定,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

第八条联合基金面向全国。

为促进广东省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申请者与广东省内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大学或研究单位开展合作研究。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承担者应保证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本联合基金项目的研究。

项目申请者(或负责人)只能申请(或负责)本联合基金项目1项,并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和承担研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申请(或参与承担)本联合基金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创新探索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创新探索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创新探索林振亮;邱莹;段依竺;黄江康【摘要】通过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现状的分析,结合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探索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创新,开展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针对性地分析纵向协向管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为基金管理模式创新提供新思路.%Based on the status description and analysis of Doctoral Research Project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hereinafter Provincial Fund),combined with problems encountered during practice of Provincial Fund,this paper explores the management innovation strategy for Provincial Fund and analyzes the main methods and effects of vertical coordination management through practical operation of Doctoral Research Project,which will creatively provides strategic references for the management innovation of Provincial Fund in next stage.【期刊名称】《科技管理研究》【年(卷),期】2018(038)006【总页数】9页(P209-217)【关键词】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创新;纵向协同【作者】林振亮;邱莹;段依竺;黄江康【作者单位】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广州 510070;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广州 510070;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广州 510070;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广州 51003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3111 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广东对科技创新活动投入力度的加大,作为广东原始创新“源泉”与优秀科研人才培养“摇篮”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科研经费也随着投入总量的增长而稳步增加,由2012年的9 000万元,提高到2017年的3.0亿元。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管理,有效和合理地使用资助经费,进一步稳定我省研究队伍,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根据国家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科学基金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基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经费管理由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基金办”)负责。

第三条省基金项目包括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和其他专项基金。

第四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省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申报、使用,应本着实事求是、勤俭办事的方针,精打细算,力求节约,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等工作条件和可以利用的协作条件,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依托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定项目经费预算,签署意见后报省基金办。

第六条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用于项目研究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具体包括从省基金获得的资助、从项目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

支出预算限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包括:(一)科研业务费:计算、测试、分析费(使用本单位设备的只收消耗费),本项目所必需的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业务资料、报告、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信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二)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运杂包装费。

(三)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外协加工费。

但交通运输设备、声像录放设备、复制打印设备、空调冷藏设备、办公设备等费用不得列入。

如特殊需要,应说明情况,报省基金办审批。

(四)实验室改装费:根据资助项目研究工作需要,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的简单装修费用。

广东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广东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广东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一、引言广东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旨在为广东省内的科研人员提供详细的申请指导,以便更好地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

本指南将从申请条件、项目类型、申请流程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帮助申请人顺利完成申请过程。

二、申请条件为了保证资金的合理分配,广东自然科学基金设定了一些基本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广东省内的科研机构或高校的在职人员,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和研究能力。

此外,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和研究成果,以证明其项目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三、项目类型广东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多种类型的科研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基础研究项目注重对科学基础知识的深入探索,以推动学科的发展;应用研究项目则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旨在解决社会需求;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则是专门为年轻科研人员设立的资助项目,旨在培养和激励年轻科学家的发展。

四、申请流程广东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流程分为几个阶段,包括申请书提交、初审、专家评审和决策等。

申请人需要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如研究计划、研究成果和论文等,并按照指南要求提交申请。

经过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由专家对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最终,项目决策委员会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作出资助决策。

五、项目管理与评估一旦获得资助,申请人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管理和执行。

广东自然科学基金将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进展和成果的产出。

同时,基金会也会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财务支持,以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项目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广东自然科学基金鼓励申请人将项目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并推广到相关领域。

申请人可通过科技论文、专利申请、科技展览等方式将成果进行推广,并与相关企业或机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七、结语广东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申请人提供了详细的申请指导,希望申请人能充分了解申请流程和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以提高项目获批的成功率。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申请书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申请书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协调人:核心成员:依托单位:申报人电话:单位联系人:地址/邮编:单位电话:申请日期: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制二、经费申请表三、前期研究基础1.论文收录与被引用情况统计表2.协调人承担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的经历四、将提供的研究成果及形式五、附件清单报告正文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一、团队目标(请阐述团队远期、中期和近期希望达到的目标,目标与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远、中、近期目标之间的关系。

)1、团队远期(10年)目标及其与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2、团队中期(3~5年)目标及其与团队远期目标的关系;3、团队近期(1年)目标及其与团队中期目标的关系;二、团队的管理、运作机制(围绕实现团队目标阐述团队管理、运作的机制,包括项目组织、团队的运行和人员、设备、经费使用的管理。

)三、核心成员在实现团队目标中的作用(分别说明核心成员的专长、在实现团队目标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在团队中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及时间保障。

可续页)1、核心成员1:2、核心成员2:3、核心成员3:4、核心成员4:5、核心成员5:四、核心成员之间的科研合作关系和合作历史(简述各核心成员之间现有或曾有的研究合作关系,以及研究合作的结果,请举例说明并附相关材料。

)五、团队核心成员近五年主持的主要科研课题及完成情况(各核心成员分别叙述主持过哪些主要科研课题,完成情况如何——包括取得专利、推广应用、获奖、论文发表、论著出版等情况。

)1、核心成员1:2、核心成员2:3、核心成员3:4、核心成员4:5、核心成员5:六、团队其他主要研究成员研究工作简历(团队其他主要研究成员的研究工作简历,近期已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和获得学术奖励情况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 论文:作者.题目.刊名.年份.卷(期).页码专著:作者.书名.出版者.年份七、选题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着重结合学科前沿、围绕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基础问题,论述其应用前景或商业价值。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5.06.11•【字号】粤财工〔2015〕246号•【施行日期】2015.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工〔2015〕246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科技局(委),顺德区财税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3月修订)》(粤府〔2015〕34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制定了《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6月11日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5〕3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企业技术研究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全省企业技术研究开发的后补助资金。

第三条补助资金管理遵照以下原则:——公平公正、依法依规。

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根据经核实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对企业实行补助,公平覆盖符合规定的企业。

——创新机制、科学分配。

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和省市联动扶持的运作机制,以及多方合作参与的项目遴选及资金分配机制。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开展基础性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增加科技人才储备,加强我省科技队伍建设,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立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第二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适用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相关条件的研究人员。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第三条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者从获博士学位起至申报项目时不满3年,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2、申请者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组织开展研究工作;3、研究内容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

第四条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第五条凡申请者均需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统一上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基金办).第六条申请项目由省基金办按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受理时间统一受理,并按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条件和申报的项目作初步筛选。

第七条省基金办在项目初筛过程中,可根据专家意见和实际需要,要求申请者对其申请项目的研究方案及内容等进行修改.第八条经筛选后的项目由省基金办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提出资助名单,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确定。

第九条申请者接到项目批准后,按规定要求与省基金办签订承担项目合同,并按合同书的研究计划组织实施。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第十条省基金办负责项目的管理,项目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计划实施、经费使用、项目验收或结题评议等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并完成项目的研究计划.每年须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统计时间由上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当年十一月三十日止)上报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由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省基金办。

第十二条项目所在单位应将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列入本单位的科研计划项目进行具体管理,做好财务管理和结题评议等工作。

博士启动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博士启动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博士启动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博士启动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指博士研究生在开始独立科研工作前,通过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来支持自己的研究工作。

这个项目通常从博士生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自行申请、独立承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中国政府设立的一个重要科研资助机构,旨在支持和促进中国的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研究。

基金项目一般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评审标准严格,被认定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研究价值的标志之一。

通过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博士研究生可以获得经费支持和科研机会,推进自己的研究工作,积累科研经验,提高学术研究水平,为未来的学术发展和科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引言: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是为了支持博士生在科研起步阶段进行科学研究而设立的资金项目。

在博士阶段,科研启动基金对于博士生的科研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意义、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使用规定。

一、意义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设立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科研启动基金为博士生提供了科研经费,使得博士生在科研起步阶段能够更好地开展科学研究。

其次,科研启动基金还能够促进博士生的科研能力的提升,培养博士生的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

此外,科研启动基金还有助于提高博士生的科研水平,为其未来的学术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申请条件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般来说,申请者需要是正式注册的博士研究生,并且已经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有一定的科研经历和良好的学术表现,如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过科研成果等。

同时,申请者需要在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递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流程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申请者需要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研究计划等。

其次,申请者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相关部门。

然后,申请者需要参加科研启动基金评审,通过评审后即可获得科研启动基金资助。

最后,获得资助的申请者需要按照规定使用科研经费,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相关研究任务。

四、使用规定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使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助金额的使用应符合科研规划和研究计划,不得违规挪用。

其次,资助经费应优先用于支持科学研究,如购买实验设备、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

同时,资助经费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最后,获得资助的申请者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报告,如经费使用报告、研究成果报告等。

五、结语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是为了支持博士生在科研起步阶段进行科学研究而设立的资金项目。

科研启动基金的设立对于博士生的科研起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3广东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

2023广东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

2023广东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随着我国科技领域的持续发展,广东省对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和重视也日益增加。

广东自然科学基金作为支持广东省内优秀科研项目的重要资助渠道,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了良好的支持评台。

准确理解并遵循广东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指南对于科研人员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帮助申请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2023年广东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要求,特编写本指南,以便申请者能够更轻松地完成申报工作、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质量,提高申请成功率。

一、申报范围1. 广东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支持广东省内科研单位的基础研究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博士后科研项目。

2. 申请者应就当前国内外学术研究动态和科研热点,结合自身研究方向,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发展前瞻性的研究课题。

3. 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与通信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环境、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等。

二、申报条件1. 申请者应具有广东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或研究生导师职称。

2. 针对不同类别项目,申请者应符合相应的芳龄和学术背景要求。

3. 申请者需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流程1. 登入广东自然科学基金冠方全球信息站,查阅并下载最新的申报指南和申报材料模板。

2. 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写电子申报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

3. 同时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申报材料1. 研究计划: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等,需具体、清晰并符合科研规范。

2. 研究成果:列举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承担的科研项目等。

3. 科研团队:介绍项目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位等级、职称、科研经历等。

4. 其他材料:如合作单位、科研设备、研究经费预算等相关附件。

五、评审标准1. 创新性:研究课题的创新性和研究思路是否新颖。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2.02.16•【字号】粤科基办字[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基办字〔2012〕6号)各有关单位: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定于3月1日9:00开始受理网上申报,至4月8日24:00截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1.2012年所有项目通过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网址http:///),申报人需首先从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取得帐号和密码后,方可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省基金办将在4月9日至4月15日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一次性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书即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返回修改。

3. 申报人在4月16日9:00开始下载打印状态为“基金委已受理”的申报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材料于2012年4月20日16:00前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409室,并附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清单(包括申报人姓名、职称、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4. 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申请人负责或者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

其中:作为负责或者参加面上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或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

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参与项目数不限。

5.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6. 1项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科基办字[2012]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12.02.16【实施日期】2012.0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基办字〔2012〕6号)各有关单位: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定于3月1日9:00开始受理网上申报,至4月8日24:00截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1.2012年所有项目通过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网址http:///),申报人需首先从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取得帐号和密码后,方可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省基金办将在4月9日至4月15日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一次性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书即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返回修改。

3. 申报人在4月16日9:00开始下载打印状态为“基金委已受理”的申报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材料于2012年4月20日16:00前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409室,并附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清单(包括申报人姓名、职称、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4. 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申请人负责或者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

其中:作为负责或者参加面上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或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

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参与项目数不限。

5.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6. 1项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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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开展基础性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增加科技人才储备,加强我省科技队伍建设,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立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第二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适用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相关条件的研究人员。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
第三条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从获博士学位起至申报项目时不满3年,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2、申请者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3、研究内容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

第四条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第五条凡申请者均需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统一上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基金办)。

第六条申请项目由省基金办按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受理时间统一受理,并按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条件和申报的项目作初步筛选。

第七条省基金办在项目初筛过程中,可根据专家意见和实际需要,要求申请者对其申请项目的研究方案及内容等进行修改。

第八条经筛选后的项目由省基金办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提出资助名单,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确定。

第九条申请者接到项目批准后,按规定要求与省基金办签订承担项目合同,并按合同书的研究计划组织实施。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省基金办负责项目的管理,项目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计划实施、经费使用、项目验收或结题评议等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并完成项目的研究计划。

每年须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统计时间由上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当年十一月三十日止)上报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由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省基金办。

第十二条项目所在单位应将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列入本单位的科研计划项目进行具体管理,做好财务管理和结题评议等工作。

第十三条研究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均需标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字样。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资助经费不得挪用。

若在项目未完成前,因患病、调离岗位、出国一年以上等情况,研究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省基金办提出报告,经省基金办核准后办理有关合同中止手续,收回剩余经费。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课题完成后应及时填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结题报告》,并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

经省基金办审查后,对结题项目给予确认。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鼓励对取得较好成果的项目完成者积极申请国家基金项目,并在资助结束后3年内,优先安排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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