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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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的意见》和《2014年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安排》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促进机关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方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新方式和新途径。
(三)目标任务
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详细实施方案、具体公开目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载体和形式
(一)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本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做出的重要决策、决定和有关制度、规定;党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等情况。
2. 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及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等情况。
3. 党的组织管理。包括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或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
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等情况。
4.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5. 党风廉政建设。包括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6. 其他公开事项。主要是根据实际需要或者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又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事务。
(二)公开的程序
1. 制定目录。按照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局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并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
2. 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后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须报机关党组或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
3. 收集反馈。市局党组设立热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每月15日为来信来访接待日,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 归档管理。机关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的载体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
简报、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网页等形式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和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在局机关网站上开设的党务公开专栏上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
1、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党内事务除涉密等依规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
2、长期公开与短期公开。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内容,为方便党员、群众随时参照,进行长期公开;对其他内容,进行短期公开。
3、定期公开与及时公开。对于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对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及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公开。
4、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建立例行公开制度,对列入党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市直工委审批;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报市直工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可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工作步聚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至4月20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4月20日至10月20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10月20日至11月15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