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新公司法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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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符合现实
• 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 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自愿和社会财 富,而且能够灵活地适应现实生活 中新的财产形式的产生和旧有财产 形式的变化,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 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23
公司设立的概念
• 公司设立又称公司的开办,是指促成 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 律行为的总和
公司设立的本质在于使一个尚不存 在或正在形成中的公司逐渐具备条 件并取得法律上的主体资格
• 遏制公众的投资需求,也在某种程度上束 缚了经济的发展
15
新旧公司法之股东出资制度
• 旧公司法股东出资制度 • 实行严格的出资形式法定主义 • 只规定了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
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五种出资形式,并规 定了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不得超过资 本20%的最高比例限制,而排除了股权、 债权、劳务等其他经营要素和条件的出资, 不允许当事人对出资形式作另外的约定
•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 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 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 以在5年内缴足
3
出资比例结构
• 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 • 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
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 册资本的30% • 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 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 货币财产
6
旧公司法规定了设立公司很高的 最低资本额条件,其立法用心十 分明显,就是以公司资本奠定公 司的经营能力和责任能力,以公 司资本作为公司债权人利益基本 保障
7
股东出资制度上,公司法实行严 格的出资形式法定主义,只规定 了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 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五种出资 形式,并规定了工业产权等无形 资产出资的最高比例限制,而排 除了股权、债权等其他经营要素 和条件的出资
上缴纳 • 对于缴纳股款,有两种方式:
1. 其一是一次性缴纳 2. 其二是分期缴纳,但通常会限制认股人缴纳
的股款数不得少于应缴股款的一定比例。
12
从各国情况看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向
• 从法定资本制转向授权资本制 • 从较高的最低资本额转向较低
– 法国最近已经废除了有限公司最低 注册资本的规定
• 资本的分次缴纳与限制
24
公司设立的特征
• 设立主体是发起人 • 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并
公司法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新公司法催生资本制度大变革
•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 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 万元
•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 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 500万元
2
•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 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 不必一次性缴足
10
资本是否必须达到最低的限额?
• 各国形成了两种基本制度,一是实行 最低资本额制度,二是没有最低资本 额要求
• 美国、英国,包括中国的香港特区的 公司法都没有最低资本额的要求,理 论上,在这些地方,一美元或一英镑 都可以注册一家公司
11
资本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次缴纳?
• 资本的发行不同于资本的缴纳 • 发行是股东对资本的认购,但不一定要马
20
修法现实 如果公司法再不作修改,就 意味着许多上市公司的出资 行为一直处于法外状态
21
新公司法
1. 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 2. 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 3. 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
本的30%, 4. 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
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 面列举式的规定
8
出资形式的法定主义和严格限制
更关注的是对公司、股东、债权 人的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
9
新公司法资本制度
• 法定资本制还是实行授权资本制? • 谓法定资本制者,就是在公司设立时,必
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 次性发行、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得成立
• 谓授权资本制者,就是在公司设立时,虽然应在 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但不必发行资本的全部, 只要认足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授 权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一次或分次发行。
16
反思
出资形式的法定Leabharlann Baidu义和严格限制与 中国公司法实行的严格法定资本制 相辅相成,股东出资既是公司资本 的来源,资本信用的进一步表现就 是出资信用,因而必须对出资的条 件作出法定的限制
17
股权、债权、劳务等也都是公司实 践和立法中存在的出资形式,只是不同 国家的立法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和企业, 规定有不同的出资形式,上述法定的五 种出资形式通常适用于有限公司和股份 有限公司,而无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出 资形 式则较为灵活,除上述法定出资 形式外,一般都允许股东或合伙人自行 约定,而劳务出资恰是较为普遍的出资 形式
18
比较法的观点
• 从国外的立法情况看,对股东 的出资形式,各国公司法很少 作出具体的严格限定,有的根 本不作限制,有的只是作出列 举性的规定,但并不作严格限 定
19
现实经济生活的矛盾和冲突
• 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包括上市 公司组建的过程中,以股权和债权 的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 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在商 业银行改革和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所 实行的“债转股”,也是债权出资的 一种特殊形式
4
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 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 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 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 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 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5
旧公司法资本制度
• 中国公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资 本制度的改革
• 旧公司法体现资本信用的基本理念
关注的是对公司、股东、债权人 的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
– 几乎在实行法定资本制的所有大陆 法国家,都允许股款的分期缴纳
13
授权资本制
• 英美法国家的授权资本制具有
1. 减轻公司设立的难度 2. 简化公司增资程序 3. 适应公司经营活动需要 4. 充分发挥财产效益的优势
14
新公司法催生资本制度大变革 之理由
• 对于最低资本额的规定,条件过严,门槛 过高,超越了现时许多中国公民的投资能 力,阻碍或剥夺了许多投资者开办公司的 机会。而对于某些公司企业,也造成了多 余资金的闲置和浪费
符合现实
• 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 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自愿和社会财 富,而且能够灵活地适应现实生活 中新的财产形式的产生和旧有财产 形式的变化,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 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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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概念
• 公司设立又称公司的开办,是指促成 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 律行为的总和
公司设立的本质在于使一个尚不存 在或正在形成中的公司逐渐具备条 件并取得法律上的主体资格
• 遏制公众的投资需求,也在某种程度上束 缚了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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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公司法之股东出资制度
• 旧公司法股东出资制度 • 实行严格的出资形式法定主义 • 只规定了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
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五种出资形式,并规 定了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不得超过资 本20%的最高比例限制,而排除了股权、 债权、劳务等其他经营要素和条件的出资, 不允许当事人对出资形式作另外的约定
•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 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 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 以在5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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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结构
• 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 • 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
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 册资本的30% • 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 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 货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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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公司法规定了设立公司很高的 最低资本额条件,其立法用心十 分明显,就是以公司资本奠定公 司的经营能力和责任能力,以公 司资本作为公司债权人利益基本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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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制度上,公司法实行严 格的出资形式法定主义,只规定 了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 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五种出资 形式,并规定了工业产权等无形 资产出资的最高比例限制,而排 除了股权、债权等其他经营要素 和条件的出资
上缴纳 • 对于缴纳股款,有两种方式:
1. 其一是一次性缴纳 2. 其二是分期缴纳,但通常会限制认股人缴纳
的股款数不得少于应缴股款的一定比例。
12
从各国情况看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向
• 从法定资本制转向授权资本制 • 从较高的最低资本额转向较低
– 法国最近已经废除了有限公司最低 注册资本的规定
• 资本的分次缴纳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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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特征
• 设立主体是发起人 • 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并
公司法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新公司法催生资本制度大变革
•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 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 万元
•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 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 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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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 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 不必一次性缴足
10
资本是否必须达到最低的限额?
• 各国形成了两种基本制度,一是实行 最低资本额制度,二是没有最低资本 额要求
• 美国、英国,包括中国的香港特区的 公司法都没有最低资本额的要求,理 论上,在这些地方,一美元或一英镑 都可以注册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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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次缴纳?
• 资本的发行不同于资本的缴纳 • 发行是股东对资本的认购,但不一定要马
20
修法现实 如果公司法再不作修改,就 意味着许多上市公司的出资 行为一直处于法外状态
21
新公司法
1. 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 2. 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 3. 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
本的30%, 4. 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
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 面列举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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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形式的法定主义和严格限制
更关注的是对公司、股东、债权 人的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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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资本制度
• 法定资本制还是实行授权资本制? • 谓法定资本制者,就是在公司设立时,必
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 次性发行、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得成立
• 谓授权资本制者,就是在公司设立时,虽然应在 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但不必发行资本的全部, 只要认足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授 权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一次或分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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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
出资形式的法定Leabharlann Baidu义和严格限制与 中国公司法实行的严格法定资本制 相辅相成,股东出资既是公司资本 的来源,资本信用的进一步表现就 是出资信用,因而必须对出资的条 件作出法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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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债权、劳务等也都是公司实 践和立法中存在的出资形式,只是不同 国家的立法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和企业, 规定有不同的出资形式,上述法定的五 种出资形式通常适用于有限公司和股份 有限公司,而无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出 资形 式则较为灵活,除上述法定出资 形式外,一般都允许股东或合伙人自行 约定,而劳务出资恰是较为普遍的出资 形式
18
比较法的观点
• 从国外的立法情况看,对股东 的出资形式,各国公司法很少 作出具体的严格限定,有的根 本不作限制,有的只是作出列 举性的规定,但并不作严格限 定
19
现实经济生活的矛盾和冲突
• 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包括上市 公司组建的过程中,以股权和债权 的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 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在商 业银行改革和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所 实行的“债转股”,也是债权出资的 一种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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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 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 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 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 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 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5
旧公司法资本制度
• 中国公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资 本制度的改革
• 旧公司法体现资本信用的基本理念
关注的是对公司、股东、债权人 的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
– 几乎在实行法定资本制的所有大陆 法国家,都允许股款的分期缴纳
13
授权资本制
• 英美法国家的授权资本制具有
1. 减轻公司设立的难度 2. 简化公司增资程序 3. 适应公司经营活动需要 4. 充分发挥财产效益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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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催生资本制度大变革 之理由
• 对于最低资本额的规定,条件过严,门槛 过高,超越了现时许多中国公民的投资能 力,阻碍或剥夺了许多投资者开办公司的 机会。而对于某些公司企业,也造成了多 余资金的闲置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