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社保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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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社保办理流程
以下为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程序:
地税登记部门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所属区主管地税部门核定社保费险种—→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员工备案—→通过省网系统为员工进行增减员—→网上申报划扣社保费—→社保部门领取社保登记证。
提交以下资料:
1.《缴费单位应缴险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一式二份。
缴费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缴费单位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本市城镇户籍员工只需办理增员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增减员登记。
劳动用工备案属社保部门管理,有关办理的流程,请您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电话为(020)12333。
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帮此人办理了减员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办理停保手续。
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劳动合同签订月份)。
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是否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
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
已开通网络申报社保费的缴费单位,办理增减员业务可在网上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局前台办理。
如在网上进行增员成功的,则无须再前往办税厅重复办理。
增员后可在网上进行社保费的申报缴纳。
电子办税服务厅具体操作指引可参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操作手册>电子办税服务厅”的指引。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
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
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
个月内输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
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
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
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
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
“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
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
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
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
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
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
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
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
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养老保险22%7%20%7%13%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