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方式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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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方式工作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调度所运行方式专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程序、与其它专业间的工作协调关系、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方式专业工作人员和运行方式专业涉及的利川市电网运行方式管理工作。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电网调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电网运行中的各种法规、制度和规程,如《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部颁《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电力系统技术导则》、《州电网调度规程》、《市电网调度规程》等。2.2 负责新设备的投产管理。收集新设备资料,下达设备编号,划分调度管辖范围,确定正常接线方式,制定新设备启动送电方案。

2.3 根据电网运行状况和电网设备检修情况,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对于特殊的运行方式还要进行有关校核计算,经有关领导同意后下达电网运行方式变更通知单,再经领导确认批准后交调度执行;一般运行方式变更通知单应在调度开始操作前一日提交,重大运行方式变更应在操作前二日提交。

2.4 根据电网实时运行情况和中型水库电站的蓄水和来水情况,制定短期水库运用控制计划,利用现有水库优化调度软件,开展水库优化调度工作,争取水库最大发电效益,提高电网运行经济效益;短期水库控制计划以旬计划或日计划为主,经领导批准后,交调度在实际运行中参考执行。

2.5 参加事故分析并提出和制定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反事故措施。

2.6 负责电网的稳定计算工作,对电网发生的不稳定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计算,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形成报告后交领导和其它相关部门参阅。

2.7 负责电网无功电压管理,确定电网电压中枢点和监视点电压。若遇电压异常,应做出分析和判断,提出应对措施报经领导批准后交调度执行。

2.8 负责制定负荷分配方案,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开展系统负荷预测工作,尤其是中、短期负荷预测,并根据系统的要求,提交预测结果报领导批阅后,交调度参考执行。

2.9 负责电网日运行报表的计算和填报工作。

2.10 收集设备的图纸资料,根据电网发展情况每年修编电网一次系统接线图。

2.11 编制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并在每年十月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运行方式初稿报州调,在每年市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工作会议召开前完成正式稿,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下发各进

网单位。年度运行方式计划的内容有:

2.11.1 市电网上一年度运行情况分析;

2.11.2 新(改、扩)建设备及项目计划投产时间表;

2.11.3 年度分月与州网交换电量计划表;

2.11.4 年度分月中型水电站发电量计划表;

2.11.5 年度分行业用电负荷预计及电力、电量平衡;

2.11.6 电网接线方式及潮流计算;

2.11.7 电网稳定状况分析及稳定措施;

2.11.8 电网主要设备的安全电流和控制电流表;

2.11.9 短路容量及开关遮断容量分析;

2.11.10 安全自动装置、低频减载和高频切机装置的配置;

2.11.11 无功电压计算分析;

2.11.12 调峰、调频及经济调度;

2.11.13 电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或建议。

2.12 编制电网月度方式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计划报州调。

2.13 负责对电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每月10日前将上月电网运行分析通报发送相关部门及领导。

2.14 根据年度中型水库电站的运行情况,编写年度水库运行总结报告,于每年年度运行方式工作会议时提交会议讨论。

2.15 根据全局性的工作计划,参加修编调度规程。

2.16 执行调度所《部门通用工作标准》。

3、工作程序

3.1 工作依据

3.1.1 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国家、省、州、市公司颁布的有关电力工业法规、规程、制度,上级有关部门有关电网运行的文件、批示。

3.1.2 市公司印发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3.1.3 市公司印发的年度工作计划;

3.1.4 市公司有关部室制定的年度新设备投产计划;

3.1.5 市场营销部编制的年度发供电量计划;

3.1.6 电网运行实际情况及有关参数;

3.2 工作程序

3.2.1 每年12月20日前提出专业工作计划,报所办汇总,经领导审批后,按正式下达的调度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全年工作;

3.2.2 每月25日前制定专业下月工作计划,报所办汇总审批后,开展月度工作;

3.2.3 每月27日前完成专业月度工作总结,报所办汇总;每年7月10日前完成专业半年工作小结,报所办汇总;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报所办汇总。

4、工作协调

4.1 与调度专责

4.1.1 电网调度运行日志,包括电网调度计划实际执行曲线,24小时连续的潮流、有无功出力、电压、频率、电网运行异常事故情况等由调度专业提供;

4.1.2 向调度专业提供新设备的统一编号及启动送电方案;

4.1.3 向调度专业提供分阶段水库水位控制计划和发电量计划;

4.1.4 向调度专业提供调压措施或变压器分头的调整变化,并负责解释情况;

4.1.5 向调度专业提供因电网发展而更新的一次系统接线图;

4.1.6 向调度专业提供年度运行方式和月度调度快报,并负责解释情况;

4.1.7 听取调度专业对电网运行方式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加以改进;

4.1.8 协同分析电网安全稳定事故及经济运行情况。

4.2 与继电保护专业

4.2.1 继电保护专业提供有关电网继电保护的整定方案、规定;

4.2.2 继电保护专业提供有关新设备投产继电保护的整定方案;

4.2.3 继电保护专业对有关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进行讲解;

4.2.4 向继电保护专业提供年度运行方式和月度调度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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