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介绍教案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介绍
1.城市规划行政体系
法国是一个传统的的 中央集权的国家,其行政 体制是国家、大区(22 )、
省(92 )、市镇(37000) 四个等级。
在地方上实施 双重的行政管理,即代
表 国家整体利益的自上而下 的地方
政府和代表地方集 体利益的有选民直
选的 “地方集体”共同管理地 方事
务。
地方集体是各地 方居民直接选举
产生的公 共权力机构,是各地方居 民
的代表。
城市规划权从国家政府向 地方集体转
移的“地方分 权”是近年来规划管理
政 策变化的基本特点。
法国规划体系演变的三
(1) ( 1919-1967 ),以《土地指
导法》为代表的城市规划中
央集权期; 20世纪初开始制定建筑控制的法律法规,1943年编制 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国家建立一套从中央到地方
规划管理 机构,系统的规划管理体系开始建立,设立国家规划委员会 和各省规划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以控制土地使用。
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建设许可证》制度,规划编制与审批 完全掌握在国家职能机关手里,“地方集体”只在规划审批 阶段接受咨询。
《土地指导法》是法国城市规划体系形成的 标志,它的主要内容汇编成1973年的《城市规划法典》,提 出编制两个不同层次规划作为规划管理的工具,即土地利用 规划POS (相当于我国的控规,但有法律效率)和城市规划整 治指导纲要SDAU (相当于我国总体规划,但属于指导性, 无法律效率).构成法国城市规划体系的总体和详细两个层
rai ii :SBSwr 区创时 ■料址 ih Uh P7TI
历史阶段:
次。
城市规划整治指导纲要是中长期城市发展指导方针,年 限30年,对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及重要基础设施进行布局 安排,协调城市扩张、农田与自然保护之间的关系,确定城 市划地区的发展容量,并在市镇群的尺度上平衡就业岗位, 住房和城市交通问题。
土地利用规划不涉及规划政策与城市 发展方向的问题,其主要目的是根据区划法(zoning )的方 法,详细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限。
容积率控制根据不同 的可能性用途来确定,有较大的弹性,超出容积率部分要付 土地税。
POS 的制定必须遵循SDAU 的指导思想。
特殊情况下POS 有可能被修改或替代,如ZAC (协议开发 区)、PSMV (城市遗产保护和再利用规划)。
ZAC 由国家政府、 地方集体、私人开发商、房地产业主等建立,以合约方式结 成稳定的伙伴关系,在各方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开发区 详细规划”(PAZ ),作为开发区的规划管理文件,取代原有 POS.
「 K 祁S J&Sfe-W~g-^idgiit de la KjpubJiquc 悦饪_ _ 亞逢
庚Si 旷~
再礴二顾亜 曉恢g M.血
1 IriledejE
…巾议会 巾K
Cuiseil Mdjre
Mcrii^ipdi 总按還辜
I _________________ 国民
_團I 法国各级行政管浬组廻灯简褰 -
⑵
(1967 — 1982/1983 ),以《地方分权法》为代表的中
央-地方合作伙伴关系时期;
受这一阶段城市危机和社会运动(公众参与运动、环境保 护 运 动 及石 油 危 机)的 影响 ,政 府的 地 位 开始 下 降 ,僵 化 的 行政管理体系开始改变,公共政策开始向鼓励地方经济发 展 , 国 家 “ 向 地 方 集 体 ” 分
权 ― ― 公 共 政 策 的 “ 合 约 化 ”, 寻 求 合 作,如 ZAC ( 协 议 开发 区 ),与 地 方 政府 形 成 合作 伙 伴 关 系 , 地方 政 府 的积 极 喉备部 Ml I I M
大鱼
大风行亚雄言籬
Re^kirb 导的丸区刊,国亦叱府大: 送饭下蛙机 关大区喪
專m
DUE C'cnseil ( S X 2 严生) Wij^K 官領
导的晉歧厢
Pttffecluf« du
Dtpiirtcncni
国歌攻Hl 肯纽 卜设机关: 皆攻令省议牧 I Lmwil (自畜‘说 口命出11员址举 产生J
节禱 C<n>inMiic>
性提高。
1982 -1983 年间颁布了一系列调整国家与地方集体职权分工的法律,统称《地方分权法》,公共政策干预方式
发生转变,反映了法国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地区化的进程。
(3)(1982/1983 -2000 ),以《城市互助更新法》为代表的中
央-地方整合时期;
公共政策背景的变化(可持续发展、欧盟一体化),公共政策强化了环境方面的价值趋向,可持续发展成为法国公共政策的根本目标,欧盟建设和欧洲经济一体化通过“ 经济调控手段”(欧盟结构性基金)对法国公共政策进行干预,国土规划与区域规划突破国家界限。
“市政群共同体”的建
立,加强市政间的合作,成立联合公共机构(EPCI ),享有规划权、公共服务设施网络的建设经营权及工业小区的开发权。
城市总
体规划纲要的编制权移交给地方,总体规划由地方编制,但并不被地方重视。
2000 年颁布的《社会团结与城市更新法》是世纪之交法国最后一部城市规划的法律。
肯定了《地方分权法》对城市规划权的分配方式,提出彻底更新《土地指导法》以来的两项规划文件SD(纲要)和POS,以摆脱总体规划的危机。
以保证国家和地方集体在规划政策上的一致性。
其主要目标有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市镇间的合作,保证地方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是改变公共政策中城市规划、社会住宅发展计划和城市交通规划相互脱节的状况,促进各项政策相互融合,加强国土利用与城市规划各部门的协调统一。
提出以“ 地域协调发展纲要”(SCOT )来替代总体规划纲要。
SCOT 需要考虑与空间利用相关的所有问题的基本政策。
在市镇层面上新的“ 地方城市规划”(PLU)代替原有“ 土地利用规划” (POS ),PLU 不仅是地方规划管理的文件,更是地方战略性、实施性方案。
总结:法国城市规划体系的4个转变:
(1)国家政府角色的转变
(2) 规划目标的转变一一可持续发展成为新的规划目标
(3) 规划方法的转变——从控制性的规划到战略性、鼓励 性的规划,以“方
案”代替计划。
(4) 规划作用的转变——城市规划不再作为一个专业部门 自上而下垂直的专项
政策,而是作为横向协调各部门间 公共政策的综合性政策框架。
2 法国城市规划法概况(刘健,2004) 指与土地开 发整治和城市建 设发展相关的所 有规章制度的总 和。
其主要职能 是通过对土地利 用的各种规定, 规范城市建设在 物质形态上
的演 变,并确保公共 机构实现既定的 发展目
标。
城市 规划法具有公
共 利益的特点,被 视为公法的一个 分支,同时
也是 行政法的重要组 成
部分。
不存在单独的《城市
规划法》法律文本,是指一系列与 城市规划相关的法案,是国家权力机构根
据社会经济发展形 式确定的城市发火咱那方针。
规划法同时适用于全部国
土, 包括城市化地区和乡村。
除农业生产外,其它所有土地利用 行为都受其约束。
适用范围包括空间和行为两方面,城市规 划法律典籍化,即《城市规划法典》,并在不断完善中发展。
城市规划法与相关法律法规既有重叠部分,又有所侧重, 但总体上保持协调关系,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同一对象共同 发挥作用,又能保持各自法律效率的独立性。
注国诚市规划敢覘体墓由国聚.区域【含只区和跨丸区】和圮
请科来直• Fhnrf hiqui, A FY ei. Droii de it 卫clithwin PQ5.
方I含市績和跨市锁,三个层面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以及与城市规划桐其笊莫呛法律法规所组成(见表IL其中•低层次的法律迭規
必须苻合较高淫次法律法现的规定-
具体就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而言.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決典林见定的城定规训他卑本原则和皐金规定•以及封对山地和沿海地区的特殊现定;区域层直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桔犬区的和跨大区的区域徑城节规划文件即”国土现划整治揩令- (简糕DIA}和具有相同效力的马彳导纲要;地方层面的法律迭规主要包曙节頑的和跨市讀的地方性城帀规划文仲.即「国土协调纲g\ "地方城市规対「和「市镇地町鲁
城市规划绳制体系
根据诚市規划涉及的地域范阖及其主募任务当代法国询減讳规划编制饭系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和三种类型的城市规划I见表II,即
•隽越市饋行政边界以战路展望为日的的展望性诚十规划文件.包搖渉及一个或若于地落的"国土规划整治指令“和具有雄同效力的“指导纲]ar 涉及若干方镇的寰国土协调纲要1
•局限干方箔行政区划和比某个市镇为中心於埒定地城以規划管理为目的的規范性减市规划文件.包括”地方城市规划-和 7市镇地圏'■:
•局阻于市預内部疔沱定地城一以实施理进为目的的修51性城巧規划文件包招「办议开发区规划=简^PAZL '■历史保护2 保护和利用规划「简^:PS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