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污水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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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8114801014200219007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
二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二十三、
开标时间:2019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00。
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麻涌垃圾处理厂行政楼三楼。
联系人:唐梦芝
联系电话:18676393552
二十四、注意事项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污水处理中心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公司(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为确保基础设计的质量,通过识别生产人员、生产设备、车间环境、工艺安全、商务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并提出解决措施,从源头遏制事故的发生,提升工艺安全管理水平,需采购一家具备相应业绩及履约能力的服务单位提供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服务,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经营管理部将相关谈判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一十六、采取的合同文本
一十七、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7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供应商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二十五、
1、若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供应商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请在开标时间两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因事未能参加本项目现场开标事宜,需填报未到场声明,并附在投标材料一并送达,否则视为无效材料处理。
4、中标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现场放弃投标资格。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
七、
详见附件二《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污水处理中心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技术需求书》。
八、完成时间
九、
结果确认函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出具HAZOP最终分析报告。
一十、支付方式
一十一、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请款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成交人出具HAZOP最终分析报告并经采购人认可,且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请款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一十四、定标
一十五、
1、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当众拆封各报价人的投标报价文件;
(2)谈判小组审阅各报价人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谈判小组分别与每家报价人进行谈判;
(4)各报价人作最后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5)最终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评审及定标:
谈判小组将对报价人所报设备、材料、施工的技术性能与功能进行评审,在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再进行下一轮报价,得出报价最低的前三名中选候选人为止。
5、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响应的项目组成员在合同签订后的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用户要求更改的除外)。
6、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以上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
二十、保证金
二十一、
开标结束后,拟成交人需通过转账的方式提交2400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待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
保证金收款信息:
户名: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
附件一
投标须知
附件二
投标须知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污水处理中心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
建设地点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3
项目性质
服务采购。
4
发包要求
固定总价包干。
5
质量标准
详见《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污水处理中心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技术需求书》。
附件四
1、Leabharlann Baidu目由来
一十二、报价
一十三、
1、采购限价:¥120,000.00元(含税)。
2、本项目将实行固定价格报价,要求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供应商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
3、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十八、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十九、
1、报价函(参考模板,注明“第一轮报价”字样)及报价明细清单(报价人可自拟);
2、法人证明(参考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参考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类似项目的合同业绩(至少提供一个,附合同主要页复印件)。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污水处理中心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三、
详见附件二《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污水处理中心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技术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五、
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供应商具有承接危废或化工行业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服务的相关业绩。
6
工期要求
结果确认函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出具HAZOP最终分析报告。
7
单位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供应商具有承接危废或化工行业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服务的相关业绩。
附件三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污水处理中心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技术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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