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展望

个人所得税展望
个人所得税展望

摘要

现代税制起源于世纪末,已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历程。税制结构的变动轨迹表明,一国税制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而经济发展水平与相关制度的完善又为税制结构变动提供了基础条件,并且会逐渐成为税制结构变动的推动力量。另外,税制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也会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经济行的公平与效率水平。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主要分析论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归纳和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简要介绍研究方法、研究思路。

第二部分理论框架,主要是为“营改增”改革的必要性提供实践与理论支撑。在我国税制结构变动的背景下,指出我国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的发展。

第三部分现状分析,主要对我国的营改增的具体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

第四部分对策与建议,旨在为我国下一步“营改增”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所得税;改革;影响因素

Abstract

Modern tax system originated at the end of the century, has gone through years of development. The change of the tax structure shows that the structure of a tax system depends largely on the lev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country, and the lev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relevant system provide the basic conditions for the change of tax structure and will gradually become the tax structure The driving force of change. In addition, the adjustment and optimization of the tax structure will also better promote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mprove the level of economic efficiency and efficiency.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 of the introduction.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research background and research significance, summarizes and summarizes the related research literature at home and abroad, briefly introduces the research methods and research ideas.

The second part of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mainly for the "camp by" the need for reform to provide practical and theoretical suppor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hange of tax structure in our country, it points out the development of tax system with indirect tax as the main body.

The third part of the status quo analysis, mainly on China's camp to increase the specific status and problems of analysis.

The fourth part of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imed at China's next step "change" to provide decision-making reference.

Key words:Increase;Practice;Income tax; reform;factor

目录

摘要 (1)

Abstract (2)

目录 (3)

1 前言 (4)

1.1 我国实行营改增的研究背景及原因 (4)

1.1.1 我国实行营改增的研究背景 (4)

1.1.2 营改增的的原因 (4)

1.2我国实行营改增的现实意义 (5)

1.2.1 完善了中国流转税的税制 (5)

1.2.2 完善了中国流转税的税制 (5)

1.2.3 破解了混合销售、兼营造成的征管困境 (5)

2 营改增的基本理论 (6)

2.1 营改增的定义 (6)

2.2营改增的分类 (6)

2.2.1 营改增的政策目标 (6)

1.总目标: (6)

2.阶段目标: (6)

3.“营改增”政策规划 (6)

2.2.2营改增的具体内容 (7)

1.试点范围及时间: (7)

2.税制安排 (8)

3.过渡性政策 (9)

2.3营改增的发展情况 (10)

2.3.1.上海试点“营改增”改革运转基本情况 (10)

2.3.2 江苏省南京市“营改增”改革运转的基本情况 (10)

3我国实行营改增的现状以及问题 (12)

3.1 我国主要实行的营改增的税种分类 (12)

3.2我国在实行营改增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3)

4 国外营改增的现状 (15)

4.1国外营改增的特点 (15)

4.2加强我国营改增的推行,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 (15)

参考文献 (17)

1 前言

1.1我国实行营改增的研究背景及原因

1.1.1我国实行营改增的研究背景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行着两个一般流转税税种即增值税和营业税。前者主要适用于制造业,后者主要适用于服务业,两税种在税收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尽管可以在税制设计上按照彼此照应、相互协调的原则来确定税负水平,但在实际运行中,两个税种一直难免税负失衡。前者不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轻。后者则有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重,由此而造成的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税负水平差异,以及在整个流转环节中的重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分立并行日渐显现出内在不合理和缺陷。

原有税制重复征税现象严重,造成增值税链条中断。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不可避免地会对原营业税单位导致重复征税。而对现行增值税单位,由于在购进服务环节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进项可抵扣,最终导致对未增值部分也要缴纳增值税,这与增值税自身定义相违背。

原有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业发展。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无疑是政府探索改革的积极信号的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打破了商品和劳务流转课税方式的统一性,进而形成了不公平课税格局。其表现有两点:一是抵扣链条中断,人为加重部分行业税负。二是人为造成进项税额抵扣不完整。从本质上来说,增值税扩围改革主要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理顺经济关系。现行营业税的弊端很明显,即重复征税不利影响。

1.1.2 营改增的的原因

增值税立法是“营改增”的导火索,增值税作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2012年的税收额已经占到税收总额的29.1%,可谓是中国第一大税种。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只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制定了法律,而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则仅是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因此,随着税收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通过法定程序将增值税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进行增值税立法是势在必行的。

“营改增”是税制发展完善的途径,在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最为重要的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税制日渐显现出内在的不合理和缺陷,已经不利于、不适应经济结构优化的需要。在推进增值税立法的同时,财税部门也同时探索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从而出台一部完善的增值税法律。从2009年开始的“营改增”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开始的。

1.2我国实行营改增的现实意义

1.2.1完善了中国流转税的税制

自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了划分,本质上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力。分税制在接下来十几年的运行过程中,发挥了一系列积极的作用,但也逐渐积累和显露了一些问题。“营改增”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在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同时,也完善了我国的流转税制度。

1.2.2完善了中国流转税的税制

“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制简并。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于市场活动的影响不同,税负也不同。增值税对增值额征收,而营业税则是对营业额全额计征。这样,就出现了双重征税的问题。“营改增”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征税。

1.2.3破解了混合销售、兼营造成的征管困境

人们可以把所有的课税对象看做一个光谱,分为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纯货物,而另一个极端是纯劳务。在货物和劳务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很多种商品和劳务,它们相互包含,即劳务中包含着货物,货物中也包含着劳务。在中国目前的税制下,货物缴纳增值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但有的时候很难区分一个课税对象是货物还是劳务,这就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营改增”实施后对全部课税对象都征收增值税,从而解决了混合销售、兼营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困扰,可见它对税收征管具有积极的意义。

2营改增的基本理论

2.1营改增的定义

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2营改增的分类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目前两个主要的流转税,两者之间既有紧密地联系,有明显区别。首先,营业税和增值税之间具有统一性。两者的税收作用机理是统一的,即都是对商品或劳务的流转环节征税。另外,两者的税收立法原则也是统一的,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具有财政收入功能、宏观调控职能和市场调节作用。其次,营业税和增值税又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主要体现在税制要素方面。从征税对象看,营业税的课税对象是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也就是说,营业税和消费税涵盖了我国经济活动中所有的流转行为。

2.2.1营改增的政策目标

1.总目标: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2.阶段目标:

(1)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2)促进改革试点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

(3)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我国财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3.“营改增”政策规划

按照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7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宁波、厦门、深圳11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按照7.25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这一阶段将在2013年开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概率最大。

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

2.2.2营改增的具体内容

1.试点范围及时间:

1)试点范围。综合考虑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先期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2)试点行业。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3)试点时间。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择机扩大试点范围。

2.税制安排

(1)税率安排:

(2)计税方法:

还有一些关于计税方法的规定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3)纳税人的确定: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生产企业以及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80万的商业企业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3.过渡性政策

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税收优惠政策过渡。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

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

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3营改增的发展情况

2.3.1.上海试点“营改增”改革运转基本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率先在全国开启试点,在规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进行试点改革,共涉及12.9万户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业1.1万户,现代服务也11.5万户。现代服务业中,文化创意产业占1/4,研发和技术服务类占1/5;一般纳税人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6万户。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44.5亿元。大部分纳税人的税负下降,部分纳税人的税负上升。其中,一般纳税人中,85 %的研发技术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务、70 %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加工制造业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外购交通运输劳务抵扣增加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劳务纳入抵扣,税负也普遍降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实行5 %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 %的增值税征收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负下降幅度超过40%。但同时,部分纳税人的税负有所增加,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运输仓储业。此外,从事文体娱乐、水利环境业的企业也多数反映税负有所增加。

“营改增”政策落地上海后,上海形成了一个“政策洼地”,特别在洋山港保税区中,江苏浙江等服务业和制造业企业纷纷将自己的营销中心和服务部设立在上海,上海成为名副其实的长三角“政策洼地”,吸引了大批企业到上海来购买服务。上海财政“减守增支”,促进了服务业发展,助推上海市产业升级。越来越多试点企业正由被动适应改革向主动参与改革转变。

2.3.2江苏省南京市“营改增”改革运转的基本情况

江苏省从10月1日纳入试点改革范围,南京市作为改革的重点地区迅速展开了试点工作,在江苏省税务主管机关的统筹安排下,南京市国税局和南京市地税局进行了工作的交接。地税局将地税系统应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企业向国税局移交,国税局对营改增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审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营改增”范围的企业进行培训,并逐户落实通知。经过确定后,南京市大约有30000户企业纳入

“营改增”的范围之中。从政策开始实行到现在已经实行了将近三个月,由于时间较短,相关的政策反馈的效果还不是十分明显。已经有的数据显示,南京市大部分纳入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均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税负,企业运转情况良好。

但是,部分产业也出现了与政策目标不一致的影响。南京市的交通运输业在地税征管时间长,系统管理也较为成熟,在向国税移交的过程中实现了无缝交接,可是交通运输业进入增值税抵扣链后,因为行业的特点以及部分的资本采购无法进行抵扣,导致这一部分产业的税负普遍上升。同时,国税和地税两个系统对“营改增”征管范围未能统一一致,两者在操作上不清晰。部分企业在改革后不能被地税和国税接收,无法纳税,就不能被列入监管范围中。

在我们的调研范围内,我们走访了南京市浦口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在同部门相关负责人的交流中,浦口区目前有一千九百多家企业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之内,涉及交通运输业,商品的批发零售业,部分生产企业。由于南京地区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时间还比较短,在已经过去的一个征税期内,绝大多数企业在“营改增”之后,运转情况较好,但是在交通运输业中,特别是在公共交通业中,由于部分增值税无法抵扣,导致这部分企业税负上升。同时,地方税务机关也已经开展了企业税负调查工作,在不久的时间将会对各种企业和经济社会精确地数据,分析出确切的影响。在推行的过程中也遭遇了一定的困难,这将在下文进行分析。

3我国实行营改增的现状以及问题

3.1我国主要实行的营改增的税种分类

营改增后,我国共有18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这18个税种分别是:

1.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是我国第一大税种。

2.消费税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4个税目。

3.营业税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

4.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5.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

6.资源税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各种应税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大类。

7.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8.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房屋的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产权为全民所有)、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9.城市维护建设税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10.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

11.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

12.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13.车船税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

14.印花税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15.契税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16.烟叶税对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和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烟叶的金额征收,税率为20%。

17.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

18.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3.2我国在实行营改增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营改增”实施年多以来,试点地区取得了很多成效和经验,但也暴露出不少的涉税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营改增”税收政策不够完善。在试点地区,由于配套政策没有及时跟上,某些政策截至目前尚未出台操作性强的细则,使得“营改增”相关规定缺乏操作性,企业在税务处理方面无法规范操作。例如,零税率企业不能幵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境外单位提供服务”的定义不够明确,向境外单位提供应税服务执行标准不一,等等。

第二,部分试点企业税负增加。部分试点企业,尤其是部分物流企业实际税负提高。据年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家大型物流企业的调查,年三年年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其中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平均为。实行增值税后,即使可抵扣购进项目充分,实际增值税负担率也会增加到。同时,税改试点操作过程中,还有一些具体问题亟待明确,包括快递物流企业适用税率不明确,物流企业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无法合并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发票征管,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不符合行业特点等。

第三,税率结构设计不尽合理。按照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和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了和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

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的税率。在确定税率的时候,规划设计不是很周到,对行业的划分不够细致。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上海营改增”试点的税率结构设计欠合理,部分行业原营业税差额征收的优惠幅度更大,改征增值税后,税率因此不降反升。针对某一个地区或某一个行业的“营改增”,要首先测算试点企业的进项的比例,再制定合适的税率。

第四,进项税额抵扣太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额是当期的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进项税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最终纳税额的多少。在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企业、物流公司等,都由于进项税额太少导致应税额过多,最终推高税负。如,一家物流企业的成本构成中,油费占路桥费占人力资本占左右,但是按照现在的试点方案,其人力成本、路桥费、房屋租金、保险费等主要成本均不在抵扣范围,而可以抵扣的燃油、修理费等费用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不足。此外,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和鉴证咨询服务业等企业的运营成本主要由人工费、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构成,这部分支出不能抵扣,而其他部分抵扣进项税额也较少,此类企业在试点中总体获益也不多。

4 国外营改增的现状

4.1国外营改增的特点

目前世界上所有实行规范化增值税制度的国家几乎都将増值税作为流转税制的主要税种。国外研究现状从增值税范围、税收竞争等方面综述。

(1)增值税范围研究:Pascal和Richared(1977)提出,增值税作为一种正式实施的税种,始于1954年的法国,先从工业和批发业领域入手于1966年扩围至零售业和农业,后逐步扩大范围至服务业或其他行业。以增值税代替对 利润的征税能释放受抑制的企业生产力,增加出口商的所得净利润可以通过出口零税率增值税优惠政策来完成,刺激的出口经济积极性,对国际收支的改进有促进作用。

(2)税收竞争研究:Wildasin(1989)指出,通过调低税负率可以使一个地区资本增加而导致其他地区的资本减少,前者地区因为低税负率获得了更高的利润回报率,通过低负税率的增减变化和相对应的利润回报率,可以测算出调节税负率和利润率么间的关系从面判断不同地区是否存在税收竞争的结论。西方财政学界并不支持这种政府自利行为为税收竞争。这种竞争方式会造成不同地域政府财力两极分化,同时会造成税率高一方纳税人流失。

4.2加强我国营改增的推行,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国于20巧年将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征増值税,营业税将成为历史,现在我国正处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改革相应的经济体制对于焕发经济活力有着巨大作用。税制改革也不例外,"营改增"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我国各产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从实践层面看,营改增”应釆取渐进式改革方式稳步推进。

(1)科学确定“营改增”扩围路径。在行业上,从生产性服务业推广到生活性服务业,最终在房地产、金融等重点行业实施;在区域扩围上,不同行业的区域扩围路径有所不同,应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采取模式,“”行业以以点带面模式,尽快实现全国推广;对邮电通信、铁道运输等条件已经成熟的全国性行业,采取成熟直接全国推广模式;对服务、住宿餐饮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性服务业,实行省级定点模式,每个省市选择两个点试点,然后再推广至全国;对

房地产、金融等重点行业,采取在欠发达地区布点模式,积累经验后推广。(2)激励导向确定税率水平。税改后的统一税率宜在(区间进行选择,既可以适当降低企业税负,又不会导致较大幅度的财政减收。

(3)合理确定税收分享比例。从财政分享看,最终目标是将“营改增”后的所有增值税收入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享,地方分享比例应不低于,而中央分享;例应不高于。

“营改增”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许多地方还值得深入研究,如:

“营改增”对社会分工的影响。由于营业税存在着重复征税的弊端,很多企业把本应外包的生产环节纳入到企业内部,从而不利于分;!的深化和劳动效率的提高。“营改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重复征税,因此能够深化分工。但由于无法找到一个合适而又可以很好量化的衡量社会分工的指标,“营改增对分工的影响尚未涉及,这将构成本文后续的研究课题。

“营改增”对我国区域差距的影响。“营改增”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减轻乃至消除我国服务业的重复征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由于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高,中西部地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低,大城市的服务业发展水平高,中小城镇和农村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低,因此,“营改增”对我国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方面,本文也未涉及,值得再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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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 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个人所得税现状调查

个人所得税现状调查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有公平缺失问题 为了适合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于1980年9月开征了个人所得税, 其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收入差别。随着市场经 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 些未曾预见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有直接削弱了税种设置的效率, 甚至违背了该税种最初设计的本意,未能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 入水平的有效调节。2005年的税制改革提升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水准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别。但是 因为此次改革仅仅“微调”,没有对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依然 存有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横向不公平和纵向不公平两大方面。(一)横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有多个收入来源和收入来源较单一的两个纳税人,收入相同缴 纳不同的税收。所得来源多的人分别按不同税目多次扣除免征额,可 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涉及税目单一的人却 因扣除金额少要多纳税。如一人工资2.600元每月,另一人则每月有1.600元工资再加1000元的劳务报酬,前者需要纳税,而后者则无需纳税。这迫使纳税人将收入化整为零,或偷税漏税以减轻负担,寻求 公平。 第二,因来源不同导致同一性质不同收入项目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乙两人,甲每月获得工资薪金所得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1.600)x15%-125=535元,乙该月获得劳务报酬所得也是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x(1-20%)x20%=960元。可见,甲乙两人取得数量相同的劳动性质所得,但因为适用税率不同,导致 两者的应纳税额也不同。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 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 应缴个人所得税=8820*20%-555=1209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

容提要 这三大分项收入的占比结构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以此为基础,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分项收入占比结构 Abstract system can not adapt to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the analy sis and research of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items of income, is an important consideration i n strengthening the regulating func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is also an urgent need to promote the smooth personal income tax levy by the classification to the classification and integrated levy reform. In this paper, based on 2014-2016 basic data of China's personal inc ome tax wage income tax revenue, operating income property income tax revenue, tax revenue a nd growth, respectively, calculated analysis of the three sub revenue structure and discusse 目录 一、引言 (1)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具体计算公式为:收入额=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仅限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 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4)第16~21列“其他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

个人所得税开题报告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二级学院商学院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学号 选题题目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1 选题目的及意义 1.1:选题目的: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问题研究,一直以来就是社会人士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经济也在快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问题,然而我国现在的征收管理制度并不是很完善。所以其研究的目的是想要找到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找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1.2: 选题意义: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过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所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分配过分的差距能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从而改善国民所得分配不均的程度,均衡了社会成员的收入,使收入高低悬殊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即起到促进社会公平又缩小贫富差距。 1.3:现状分析: (一)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 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应纳税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这个规定有利于通过税源扣缴个人所得税,从而从源头上控制个人所得税流失。但其负面影响是将个人所得税流失责任更多地归咎为扣缴义务人,导致我国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过多地依赖支付单位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工

我国个税现状

我国个税现状 最近,两会期间,关于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成了各方热议的话题,究竟个税起征点定为20000元还是更高,似乎攸关百姓减负和增加内需大计,各方争论激烈。实际上,以2010年为例(本文部分引用国家2010对外公布数据):全国税收总收入为73202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仅为4837亿元,只占总税收的6.6%,而且由企业代缴。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的间接税才是百姓税负沉重的主要原因。真要为百姓减负,更应拿占税收更大头的间接税开刀。忽悠大家关注点个税起征点,说穿了,只是一个障眼法而已。 误区一:纳税养肥腐败分子 A面:“交的税都让政府官员给腐败了!” B面:“税收是为了公共开支。即使中国人都不纳税,政府要想腐败,人民也无法阻止,因为政府手里有印钞机。” 在欧洲、非洲等地,没见他们的公民对税这么反感,对纳税的抵触情绪这么大。我们调查了国内不同阶层的人,几乎都不想纳税,问其理由,说是交的税都让政府官员给腐败了,百姓勒紧腰带过日子,公务员却每年仅吃喝玩乐就就花掉纳税人上万亿元,相当于全国人民每人奉献出800元供官员“潇洒”。 有这种情绪可以理解,这些年,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腐败官员贪污浪费了纳税人不少钱,有的把贪污受贿的资金转移到国

外银行,把自己的老婆孩子弄到资本主义国家享乐,自己留在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当“裸官”。 其实,税收与腐败没有必然联系,税收不是为了腐败,腐败也不依靠税收。世界上最清廉的国家反而大多数是税负重的国家,最腐败的国家反而是税负轻的国家。2009年,世界最廉洁指数排在中国前面的国家,多数国家的税负率高于中国。根据经合组织发布的数据,经合组织国家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百分比远远超过中国,平均为34.8%,而中国仅为18.4%。(见下图)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Microsoft Word 文档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 应缴个人所得税=8820*20%-555=1209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个人所得税最新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税率结构 一、目前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它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种。我国个人所得税是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于1980年9月开征的,至今已有24个年头了。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该税征收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不断加强。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至2004年,各级税务机关以强化对高收入者调节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

的征收管理,从而推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连年高速增长,从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737.05亿元,年平均增幅高达47.5%,年均增收118亿元,大大高于同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和税收收入增长速度,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从收入规模上看,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占中国税收的比重也由1994年 的1.6%,迅速提升至2004年的6.75%.在一些省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已经成为除营业税收入之外的第二大地方收入。它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和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都得到越来越 充分的体现,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同。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仍然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个人所得税既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手段,还是人才竞争的因素之一,因此税负高低至关重要。而税率是影响税负的最主要因素。在设计税率时,各国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有所不同的。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指导思想是以调节个人收入为主,同时兼顾组织财政收入,并根据我国的国情,采取了分类(项)税制模式,各类所得的适用税率也有所不同,有的实行累进税率,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5-08-16 19:41 来源:个税计算器浏览:4644次 l 应纳税额T=(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半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半年奖金-“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一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奖金(年终奖摊每月=年终奖金额÷12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工资低于3500时,应从奖金里抵足免征额后再计算)

二、个体(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适用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l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1-30%)减征额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 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税率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1-20%)费用〉×税率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证明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我公司原职工 xxxx20xx 年 9 月份主动辞职,我公司从 20xx 年 9 月份起就没有发给 xxxx 工资属实;但是公司在电子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由于工作疏忽忘记删掉工资金额,误造成 xxxx在我公司有收入应缴所得税的错误信息,因此望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依照实属情况进行处理。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年月日 篇二 一、缴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当月个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 (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保留津贴116元)-2000(国家规定的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个人当月全部工资、奖金等薪金总收入。 免税项目即指:“三险一金”和工改保留津贴、独子保健费;

国家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免征个税收入2000元; 适用税率:如下表 三、缴纳方式: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全额代扣代缴; 四、缴纳时间:当月税额,次月10日前扣缴入库。 五、年终奖计税方式:以年终奖发放总额除以12,确定对应税率,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发放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此计算方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七、法律责任:不缴、少缴,处应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负刑事责任。 八、计算举例: 1、张三当月工资2000元,奖金15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500元,独子保健费2.50元,保留津贴116元,其应纳税款为:应纳税所得额=2000+1500-116-2.50-500-2000=881.50 (税率10%) 张三应纳税额=881.50╳10%-25=63.15(元) 2、李四当月工资2300元,奖金40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800元,保留津贴116元,其应纳税款为: 应纳税所得额=2300+4000-116-800-2000=3384 (税率15%) 李四应纳税额=3384╳15%-125=382.60(元)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与改进的法律思考(doc 16页)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与改进的法律思考(doc 16页)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及改进的法律思考 发布日期:2005-11-16文章来源:互联网作者:刘喜梅论文摘要: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因个人所得税的主体税种地位及其与人民利益直接相关,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与否已被视为一国税制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尺之一。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与深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亦随我国经济运行质量、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全国相当多的省、市,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仅次于营业税的第二大地方税种,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仍然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偷漏现象相当普遍、严重,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个人所得税

项指标均走在世界前列,但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却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1998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为3.4%,2001年这一比重提高为6.6%,①而美国这一比重超过40%.我国周边的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一般在10—20%之间)均超过我国水平。据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测算的一项数据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每年的税金流失至少在一千亿元以上。其理由是: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总收入水平的30%,发展中国家是15%.我国去年税收总收入一万七千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一千二百亿元②。如果按照发展中国家15%的比例计算,我国去年应该入库个人所得税2250亿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要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还不太现实。但是,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重实在是太低,如此过低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世界上实在并不多见。可见,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令人堪忧。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体现出较高的征管水平。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数量最多的一个税种,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来保证。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又难以落到实处。税务机关执法水平也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税款的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 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税率为3%--45%(专职)(个税免征额3500元) l 应纳税额T=(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半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半年奖金-“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一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奖金(年终奖摊每月=年终奖金额÷12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工资低于3500时,应从奖金里抵足免征额后再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收入范围含税级距 税 率(%)计算公式 速算 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 T=(A-3500)*3%- 0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 部分 1 T=(A-3500)*10% -105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 部分 2 T=(A-3500)*20% -555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的部分 2 5 T=(A-3500)*25% -1005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 元的部分 3 T=(A-3500)*30% -2775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 元的部分 3 5 T=(A-3500)*35% -550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 5 T=(A-3500)*45% -1350513,50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体(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适用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l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收入范围含税级距 税 率(%)计算公式 速算 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5T=A*5%-0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 的部分 1 0T=A*10%-750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 的部分 2 0T=A*20%-3759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 元的部分 3 0T=A*30%-97509750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 5T=A*35%-1475014750 劳动报酬所得个人年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收入范围含税级距 税 率(%)计算公式 速算 扣除数1 不超过 4000不超过20000元的 2 00超过4000不超过20000元的 2 0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 的部分 3 0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 07000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随着最新税制改革已经不断创新,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摘要:随着我国税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个人所得税作为收入增长中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其在我国的税制改革中的地位不言而喻。本文立足于现状,首先介绍了个人所得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目标进行了分析,最后结合上述内容对个人所得税的完善策略进行了阐述。 1引言 从1980年实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至今,我国的经济结构与市场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个人收入水平一直在持续增长。与其他的税收模式相比,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整体税收布局中所占比例不高,但是却与人们的生活质量具有密切的关系,其更是直接牵扯到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为了进一步分析个人所得税设计的优化策略,本文就个人所得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简要分析。 2个人所得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征收模式问题 征收模式方面的问题往往是导致征收效率与公平性的

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征收模式方面采取了全国统一的方式,其结果就是无法掌握实际纳税人的整体收入水平以及负担能力,导致一些负担较重的人依然需要交纳大量的税费。另外,负担较轻的人可能没有交纳较高税费也是导致国家损失的原因之一。 征税范围问题 目前我国的税制规定当中对于独立劳动所得以及非独立劳动所得都给予了十分明确的分级管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对于不同的税务种类以及征收标准都进行了量化。从客观上来看,有资本所得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往往会高于劳动所得,而其付出的代价却比劳动所得小得多,这也是导致必要生活费的相关程度下降的因素之一。 征收方式问题 目前我国的个税管理主要依靠代扣代缴以及自行申报两种模式。其中代扣代缴是大多数纳税人的纳税的方式,能够省去交税的时间,但是同样也会导致代扣人缺乏纳税的经验与意识。另外,自行申报在一些小城市当中难以普及管理和实现,这也是征收方式方面的弊端。 3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标 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及个人所得税的设置情况来看,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

新个人所得税税率

新个人所得税税率

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请参考 >>> 新个人所得税法全文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3-09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 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1600=6400元。应 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税法规定 的扣缴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3-09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 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 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评析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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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与改革 摘要: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下分析了受人们的收入增加,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增多,通货膨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征收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看法。目前,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也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及收入分配结构不相适应,在征收模式、起征点、征管方式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改进。 关键词:分类税制;综合税制;费用扣除;个人所得税改革建议 Analyse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reformation of income tax for individuals Abstract: Personal income tax is the tax organ and the adjustment of the natural person(residents, non residents) law that occurred between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levy and management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relations. The following analysis of people'sincome increase, income sources increases, the effects of inflation and other factors,the current personal income tax levied classification model has been unable to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reform of personal income tax. At present, China's current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s seriously restricted the full tax organization financial income, fair distribution of social wealth, to adjust the economy function of personal income, also with the pres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ncome distribution structure does not adapt, in the collection mode, the cutoff point, the collectionmethods need further improved. Keyword:schedular system of taxation,Comprehensive tax,expense deduction,Personal income tax reform proposals.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8(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消息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相关条款,也从征管条件上为个税改革亮起绿灯。个税改革终于要走出不断上调“起征点”的死胡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今年将启动。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免征额)。 目前工薪所得税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发生的财产性收入征管相对薄弱,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个税因此常常被诟病为工资税。 举例说,如果你一个月月薪是10万,个税税率高达45%,由企业代扣一分钱不能少,而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收入动辄上亿元,却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做到5%-10%的税率,包括一些炒房者,获益不菲,也只有20%的税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希望对您有帮助。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就得按照计算方法套入数字就好;还有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修改,详细阅读理解避免不必出现误解。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最新个人所得税税法 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在每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提案和呼声,更是将个人所得税的讨论推向高潮。全民关注个税,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公民纳税人意识和民主理财理念正在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也表现出社会各界在讨论这一专业性较强的财税问题方面往往陷入非理性、情绪化和非专业化境况。 专家称我国个税起征点不算低 1.我国个税“起征点”,提高空间有限 个税“起征点”规范的说法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体现劳动者基本生计所需、为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必要支出。该费用标准的确定,需要参考全国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以及基本生活支出情况。,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57361元,相应月均工资为4780元,目前每月3500元工薪所得减除费用占月均工资的比重为73.2%。 2.提高个税“起征点”,薪酬高者受益更大,有违个税初衷 由于个人薪酬所得税适用累进税率,提高减除费用标准,有可能降低高薪酬者的最高税率档次,从而大幅降低该类纳税人的纳税额度,导致更大的不公平。 3.简单提高“起征点”而不同时实施“收入综合、分类扣除”的办法,对不同纳税人可能极不公平。今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答记者问时再次指出,简单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月工资5000元可以过得还不错,但如果还要养孩子养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在工薪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不是一个方向。

4.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必须针对问题综合施治、统筹设计 当前个税“起征点”没有明显提高的必要和空间,并不意味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无需改革。恰恰相反,我国个税税制很不完善,导致其不但没有很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没有很好贯彻税收的公平原则和量能纳税原则,反而带来了不公平,甚至导致“逆调节”。 个人所得税分为三大类 劳务所得、经营所得、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又可分为十一小类: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 1、劳务所得 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实行按月综合征收。“降低税率,减并级次”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共识,为兼顾现行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可将税率简化为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纳税人当月的三项收入综合之和,超额累进税率,仍实行按月征收的办法。这样既可以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又可以培养壮大中产阶级,还可以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具体税率表设计如下: 2、经营所得 采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的、实行按年综合征收。为兼顾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所得和合伙制企业所得纳税人的纳税负担,衔接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可将税率简化为三级超额累进税率。以每一

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问题简述

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问题简述 摘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 配体系,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收入分配领域,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的“稳定器”,始终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最近,党中央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需要出发,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并提出“调高、扩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改革目标。根据税收公 平理论,深入剖析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负公平缺失的现状及产生 原因。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制度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有公平缺失问题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于1980年9月开征了个人所得税, 其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收入差距。随着市场经 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 些未曾预见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有直接削弱了税种设置的效率, 甚至违背了该税种最初设计的本意,未能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 入水平的有效调节。2005年的税制改革提升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水准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距。但是 因为此次改革仅仅“微调”,没有对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依然 存有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横向不公平和纵向不公平两大方面。(一)横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有多个收入来源和收入来源较单一的两个纳税人,收入相同缴 纳不同的税收。所得来源多的人分别按不同税目多次扣除免征额,可 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涉及税目单一的人却 因扣除金额少要多纳税。如一人工资2.600元每月,另一人则每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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