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结算编制及审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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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结算编制及审核细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1.预算:即施工图预算,指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和

双方合同规定采用的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及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建设地区的自然和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进行计算和确定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3.1.2.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

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4.职责

4.1预算部

4.1.1.预算部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

作负主要责任。

4.1.2.负责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工程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4.1.3.负责工程预算和结算的复审工作,确保其准确性。

4.1.4.根据对结算完的工程提出成本管理建议,以期降低工程成本。

4.2.项目经理部

4.2.1.负责提供预算工程的工程进度安排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4.2.2.负责对现场发生的材料(设备)进行报价和核价工作,并报预算部复核

和备案。

4.2.3.负责核实签证工程量,负责联络设计院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办理,并实

时将设计变更和签证必须报预算部进行经济测算比较。

4.2.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并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负

责审核确认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2.

5.负责填报竣工时的《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交接单》和《工程结算定案单》。

4.2.6.将工程结算资料移交工程部复核。

4.3 设计部

4.3.1 负责提供方案、有效的施工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

4.3.2 负责审核批准设计变更。

4.4 工程管理部

4.4.1 负责向项目经理部进行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其它与招投标相关文件、合同条件等资料的交底工作,详见《工程合同交底作业指引》。

4.4.2负责审核月进度报表资料,审核项目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4.4.3负责组织开工项目工程交底和结算项目召开结算会议。

4.4.4负责对项目工程资料进行管理和接受。

5.工作程序

5.1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一般规定

5.1.1.施工图预算由预算部自行编制。

5.1.2.工程预算部负责应整理齐全工程预结算工作所需的必备资料,资料必须

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装订、存档;

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必备资料主要包括:

5.1.2.1.材料价格(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甲供材料、限价材料通知书);

5.1.2.2.招标、投标文件等确定合同价格的文件(包括中标单位的投标书、

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等);

5.1.2.3.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审批表);

5.1.2.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监理日记;5.1.2.5.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包括变更、签证)的预算书;

5.1.2.

6.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期或者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

应的明确责任的说明);

5.1.2.7.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备忘录等。

5.2.工程结算注意事项

5.2.1.《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5.2.2.《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级别;

5.2.3.《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明确存在合同外增减工程,需有项目部或设

计部相关人员签字,并至少有相应部门经理签字,审批权限按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权限处理;

5.2.4.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单顺序号不连贯、公章及签字不全,无施工后完成

情况不得作为结算书附件参与结算;

5.2.5.在结算工作进行前,成本人员应至少阅读一遍合同,重点复核:工程内

容、水电费、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质保金、工期和质量奖罚等;

5.2.

6.对提供工程结算文件中存在易产生岐意、表示不清晰的文件,退回经办

人;

5.2.7.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

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

5.3.结算编制及审核程序

5.3.1.项目经理部工程组出具《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

5.3.2.项目部汇总竣工资料并确认;竣工资料包括:工程预算,承包方所报结

算,备忘录,竣工图,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合同规定可作为结算依据的资料;

5.3.3.项目部将《工程结算资料确认单》提供给工程部;

5.3.4.工程部对项目部审核后的结算资料进行复审;复审无异议后转交预算部,5.3.5.预算部根据资料进行结算准备工作,过程中有异议的,通过工程部与分

包进行结算对接工作。

5.3.

6.《工程结算定案单》最终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人)批准;

附表一、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

附表二、工程结算资料确认单

附表三、工程结算定案单

致工程部:

本组经办的以下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符合办理结算的条件,请工程部安排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定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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