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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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要求,适应社会对学校后勤的有关要求,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向社会化、企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更快捷地为广大学生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负责学生公寓的综合治安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及各种意外事故的预防,配合学校保卫处查处治安案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条:负责学生公寓及四周环境的清洁卫生及保洁工作。

第三条:负责学生公寓区日常生活、安全、秩序的管理和文明建设工作。

第四条:负责学生公寓区内的设施、设备、房屋和家具等资产管理及其保值。

第五条:负责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管辖内的学生提供住宿和生活服务等一切有利学生生活的服务。

第六条: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勤杂人员的聘用、管理、考核及值班人员的安排和考核管理工作。

第七条: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培训工作。

第八条:负责学生床上用品和相应生活用品的洗涤、消毒工作,尽力为同学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困难提高有特

点的相关服务。

第九条:保障辖区内水电系统及其它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负责做好学生寝室的安排、调整及学生宿舍文明工程的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并及时解决和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第十二条: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十三条:负责领导和指导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作好《家园》期刊社的指导和领导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同社会相关行业的联系和同兄弟院校的联系和交流。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中心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及总务处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和总务处的决定。负责中心精神文明的领导,负责中心的经营管理。

二.负责制定中心短期和长远规划,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把握中心工作方向,经营方向,搞好经济决策。

三.按照学校和总务处的要求,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提高中心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中心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督促检查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实施中心考核制度的全过程,并按期向领导汇报。

五.在提高服务质量,管理质量的基础上,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和提高中心员工精神文明。

六.经常深入群众,听取意见,集中群众智慧,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搞好全中心员工的团结和中心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工作。

七.负责全中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

八.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招聘中心各岗位职工;督促中心职工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员工的考核和奖惩;

九.负责学生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的安排等重要工作,同时负责监督员工。

十.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汇报中心相关工作,及时沟通信息。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宿舍管理员职责

学生宿舍管理员受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直接领导,履行对学生宿舍的全面管理职责,包括门卫值班、财产安全、清洁卫生、水电使用监控,学生纪律及其他日常管理,在岗期间必须认真履行管理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直接领导下,服从安排,认真学法守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值班员必须佩带胸卡,穿工作服,个人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穿背心上班,不得高声喧哗,坚守工作岗位,如实填写值班

记录,值班室随时保持整洁,卫生,干净,爱护和保护好本栋宿舍的公共财产。

第三条:制止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和私拉乱接电线,做好各宿舍辖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第四条:熟悉本栋宿舍各楼层、各寝室学生人数,所属院系专业、年级等基本情况。

第五条:要随时检查水、电合理使用,督促学生节约用电、用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对于有意浪费水的同学,有权给予指正,甚至教育和批评。

第六条:热情接待来校探亲的学生家长和亲友,在问明情况进行登记并用传呼对讲机叫来学生认同后,方可会客。

第七条:关心学生,说话和气,使用文明语言,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工作中坚持以理服人,教育为主,努力为学生提供方便,同时要敢于对学生中的不良现象提出批评,对违纪行为进行制止。

第八条:工作时不得干私活,不得与闲杂人员闲聊,因颤离职守出现外盗,应追究责任,并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对不遵守《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等制度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处及相关的系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开门、关门,每天早上6:30开门,晚上周日至周四是23:00关门,周五,周六24:00关门,并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就寝,晚归学生须凭学生证登记后方能进入宿

舍。

第十一条:负责本栋宿舍报修工作,并负责质量的检查,督促和落实。每天按时

为学生播放电视。

第十二条:不准将值班室钥匙拿给学生自己开门,学生因特殊情况未带钥匙,在看有效证件后,由值班员直接开门。

第十三条:不得将值班室作为家庭用房或生活用房。

第十四条:接受并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各项任务,及时传达收集和反馈学生动态,主动为学生宿舍管理献计献策。

第十五条:认真完成领导交于的其他工作。

学生寝室室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安排寝室卫生值日,并对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组织本寝室同学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寝室”的活动;

第三条、做好本寝室的安全防范工作,遵守防火、防盗、防其他事故发生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正确使用本寝室家具设施,有损坏及时报修;

第五条、搞好本寝室同学间的团结工作,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六条、了解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学习及生活情况,如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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