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是明确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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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是明确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调整因票据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强行性、司法性、技术性、国际性以及程序性等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票据市场从无到有,逐步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并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票据市场规模出现快速增长趋势,票据业务开始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年业务量达数万亿元,成为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其他金融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外发达的票据市场在经历了一个长期不断完善的过程后,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市场模式,对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仍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票据业务在支持企业灵活调剂资金余缺、合理调控资金成本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票据市场;发展对策;票据业务
一、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历程
中国票据市场从无到有,直至今天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方便了中国的企业购销活动,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个新的流动性管理场所,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提供了社会载体。我国票据市场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起步阶段。明清时代票据市场曾有相当的规模。解放初期,商品交易过程中仍然广泛使用票据。到上世纪50 年代初,银行结算划拨取代商业票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商业信用恢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中国票据市场经历自下而上、从局部到整体的变迁过程。
2、初步发展阶段。1986 年中国人民银行重新推行“三票一卡”,试图把银行结算转移到以商业票据融资为基础的轨道上来,但实施中阻力很大,一度不得不重新恢复“托收承付结算”。
3、我国票据市场进入恢复和高速发展阶段。1996 年人民银行再度倡导发展票据市场,经过几年的努力,票据融资逐步升温,各商业银行也争相开办票据贴现业务,不少大中型企业从中体验到了票据融资的特点和优点,票据业务受到普遍欢迎,市场交易量有了明显的提升,票据市场初露头角。二、票据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市场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
各方面数据显示票据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成长最快的子市场之一。其主体对票据支付结算和信用功能也由不认识到认识,从认识逐步发展到重视,票据业务以其交易简便、期限价格灵活的优势日益受到市场主体的青睐。(二)市场活跃程度不断提高,创新步伐明显加快
在参与主体数量迅速增加的同时,票据二级市场流动性提高,票据周转次数增加,进而吸引更多的机构、更多的资金进入票据市场。并且在为客户提供融资便利的同时金融挤沟也力求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纷纷开发票据新品种。(三)市场环境有所改善,区域性票据市场初步形成
从市场环境看,企业商品交易接受和使用票据增多,票据流通程度提高,经多次背书转让衔接产供销关系。商业票据已成为一些大型集团公司甚至中小企业的主要结算工具,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和满足市场需求。各商业银行主动参与票据业务的竞争,设立专门的机构从事票据业务,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中央银行从政策上推动商业银行积极拓展票据业务,促进区域性票据市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