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 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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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建议
一、健全社会保障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有关建议
(一)编好社会保障资金年初预算。

年初预算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体现财政事先监督的意义。

目前,我旗属于国家级贫困旗,财政收入不高,可用财力偏少,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更彰显了社会保障预算的重要性。

(二)社会保障预算编制稳妥全面完整细化。

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按照“量入为出”原则编制收支预算。

各项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按照大口径进行编制,以免出现赤字预算。

各项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支出内容完整,不漏项。

因为受经济发展水平、筹资标准、财政状况、社会承受力等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障预算收入有限,而社会保障支出却是“刚性”增长,这就需要科学周密的预算安排,合理筹资,确保支付,努力实现收支平衡,并有所结余。

(三)掌握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结构。

以支出促事业,以事业带支出,坚持部门、项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压缩往年结余结转社会保障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其他资金一起抓,综合施策,有利于推动社会保障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四)严格执行收支预算。

从宏观、微观方面掌握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情况,按支出进度审核拨付社会保障资
金,确保社会保障资金运行平稳。

(五)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力度。

加强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部门人员的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社会保障政策和程序;加大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的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政策的认知度。

二、根据“社会保障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逐项提供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和问题,并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提出相应的改革意见、建议和理由。

(一)社会保障投入制度健全,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的支付,有效地促进了就业工作的开展;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完善,提供了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的救助和补给,实现了国家促进就业的职能。

建议加大公益性岗位购买力度,以便更好地援助“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由盟就业局为业务主管部门,旗财政局为资金管理部门,旗就业局发放使用。

在工作中各方配合良好,资金使用合理。

(三)扎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状。

截止目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8128人(参保人数11648;离退休人数5940;遗属540人)。

离退休人员已达5940人,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数已达5940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为100%,其中,纳入社区管理人数已达5692人,社区管理
服务率达96%;2013年,我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9050万元。

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确保了全旗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进一步巩固了基本养老金发放成果。

(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口结构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社会消费结构逐步升级,社会需求不断由生存型向享受型发展,养老服务也应随之逐步转型、升级。

社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和经办工作精细化要求的不断提升,现有的经办管理资源已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险服务需求。

(五)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建议。

建议打造扎赉特旗离退休人员活动场馆及离退休孤寡老人托管中心(含配套设施),利用社区平台完善离退休职工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加强服务设施建设。

实现与其它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

调整和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职能,使离退休人员真正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依。

(六)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对新农保和城乡居民补助经费预算提出以下建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设立财政专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业务由经办部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管理与使用。

但是对中央资金的拨付情况提建议能否超额预拨,保证能够发放13个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以此来保证能够及时发放下一年度第一个月的养老金。

以往年度发放上存在下一年第一个月基础养老金余额不足问题,不能按时发放养老金的情况。

在完成年终决算后下一年的第一个月及时预拨10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待与中央结算完成算出上年的基础养老金的结余金额,在6月末拨付全年基础养老金(含下一年1月份的基础养老金)确保发放的连续性,避免出现因资金余额不足而不能按时发放养老金的情况。

(七)当前医保基金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原因
1、当前医保基金征缴率低,社会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目前,医保基金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享受,企业职工仅占一部分,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对医保存在顾虑和认识偏差,对征缴医保基金积极性不高,二是一些单位效益较差,无力参保。

2、财政补贴率相对较低,报销费用偏低。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每年在安排医保资金是预算较低,住院报销率只达到65%左右,个别家庭因病致贫。

主要原因在于起付线高,自费药和限制药多。

3、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基金经办机构管理脱节。

究其原因:一是医保资金管理人员少、经费紧张,缺乏对定点医疗机构经常性的严格检查,致使有冒名顶替和买假票据的现
象发生。

二是医保资金管理机构月定点医院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岗位制度,缺乏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

(八)规范医保基金运行的建议
1、完善社会医保基金预算制度。

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预算管理的要求。

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规范编制流程,完善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参保意识,进一步扩大医保基金覆盖面。

3、加强医保资金监管,规范资金运行,
4、建立健全医保资金管理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衔接
机制,共同管好用好医保资金。

(九)新农合管理有关建议
1、拨款情况:执行盟级统筹,基金专户在盟级,旗县设立的是基金支出户,审核业务由旗县完成,传票保留在旗县合管中心,每一分钱的使用都有支出凭证,拨款明细表。

旗县业务审核完成后补偿款应该及时下拨到外转患者和医疗机构,这样才能达到盟级统筹的目标,即统一了方案,又解决了补偿款拨付慢的问题,而现在的运行模式是旗县业务审核完毕后由旗县向盟合管中心申请实际发生的金额数,由盟合管中心再向盟财政请款,再由盟合管中心下拨到旗县合管中心,再由旗县合管中心下拨到定点医疗机构及外转患者手中。

每月每个乡镇初审及核实外转病例需要1个月时间,
病例再送到旗县审核,旗县加班加点也需要20天才能完成,审核后的数据上报盟合管中心,盟合管中心复核五个旗县的详细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报送齐全后盟合管中心才能向盟财政请款,这样算下来外转患者得到补偿款大约要4个月左右。

建议:盟级每月向旗合管中心拨付预拨款,由旗县业务审核后,及时下拨补偿款,并上报盟级,盟级监督检查,核实支付凭证及拨款票据。

2、编制情况:新农合的实施是一项长期的工程,扎旗合管办编制不足,随着参合人口的逐年增加,基金的增多,业务也随之翻几番,而编制只有10人,现在财务室传票每月达到上百册,还需对各苏木乡镇场定点医疗机构及盟内外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虽然长期加班加点的工作,也远远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再加上经费明显不足(扎旗2014年业务经费仅有10万元,现招聘人员3名,每月都需要下乡检查、入户调查、需要到外地对外转病例的核实),严重影响了合管办运行管理和巩固发展。

(十)民政部门社会保障资金预算管理现状及建议
现状: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发展,又与财政支出密切相关。

当前财政对社保民生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增加,资金总量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管理更具计划性、统筹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建立起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也需要有合理稳定的资金来源保障。

建立起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做好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监督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民政部门担负着社会保障中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老年福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等。

财政部门为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各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民政部门为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各项资金分配计划、业务审批、管理和发放工作。

近年来,着力改善民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财政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救助标准逐步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得到保障,社会福利对象支出稳步增长,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为我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议:民政社会保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所以现有的工作人员及工作经费不足,希望上级部门人员编制与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考虑。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建议
1.建议上级部门多分配资金,让重点优抚对象、
五保户、低保户、无房户、特困户和残疾人等无能
力建房的农户能够建新房;可以考虑政府整合资金,
免费给建房。

2、建议危房改造面积上适当放宽,家庭人口3人以下(含三人)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6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以上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70平方米,人口多的家庭适当放宽建筑面积。

(十二)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建议
1、残疾儿童是儿童中最为脆弱的群体,也是残疾人中特殊而又困难的群体。

康复是帮助其改善生存状况,恢复功能,实现自理的基本手段。

儿童期是人心理、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康复工作的最佳介入期,及时提供康复服务,可以使多数儿童提高生活自理、学习和社会交往能力。

我旗在2010年成立“扎赉特旗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康复(托养)中心,隶属残疾人联合会。

中心设在扎赉特旗残联办公室,内设集体课教室、办公室、个训室、OT室、PT 室、ST室、感统室、语言/认知室、测评室、游戏活动室、康复诊室等14 个康复室。

中心招收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26名;其中脑瘫儿童13名、智力残疾儿童13(七彩梦项目内,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儿童训练全部免费)。

从我旗调查摸底情况看全旗共有30多名7-10周岁脑瘫智力残疾儿童需要康复训练,由于国家政策,及个人经济条件限制,目前现有政策只满足0—6周岁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范围小,我旗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远远不能得到满足,残
疾儿童康复难问题突出。

建议扩大康复年龄段。

2、我旗属于贫困地区,救助资金少,残疾儿童家庭本身负担较重,很多残疾儿童家庭收入较低,经济状况难以负担康复费用,国家每人补助1.5万元,旗级财力不足影响了资金到位,造成了康复方面的困难,扎旗脑残智障残疾儿童康复(托养)服务中心现有26名残疾儿童,师资配备比应是1:1或1:1.4,26名儿童需要17名康复师,康复训练师,引导式教育师,老师的工资没有纳入康复预算,并且没有师资专门培训经费,希望增加残疾儿童的补助经费,配备康复师,康复训练师,引导式教育师专项经费。

建议将康复师,康复训练师,引导式教育师,纳入事业编又财政统一发放工资。

(十三)关于残疾人燃油补贴的建议。

国家自2009年开始对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给予适当补贴,我旗每年补助标准为260元。

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国内汽油油价也不断上涨,给残疾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希望增加燃油补贴金额,以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同时建议上级部门增加电动轮椅车购置补贴。

(十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出使用现状
从2010年4月份扎赉特《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旗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从2011年开始扎赉特旗卫生局就按照(内卫发[2011]46号),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并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核拨各级补助资金,对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结果达到80分以上的服务机构全额核拨补助资金,对得分80分以下的服务机构,按考评得分比核拨补助资金,结余资金用于奖励得分80分以上的服务机构。

到2013年4月份扎赉特旗财政局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各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项目工作服务后产生的工作量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财政局审核后能直接支付的直接支付,不能直接支付的有关费用进行授权方式拨付资金。

对公共卫生资金拨付方式卫生局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与《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内卫发[2011]46号)第24条、25条、26条,“年初预拨、年末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不一致,每年5月底前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预拨款不能一次性及时直接拨付到个基层服务机构。

2、现在仍然按照《2009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的,盟卫生局出台的《兴安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补助标准(暂行)》(兴卫字(2010)84号)进行补助,是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元/人均补助标准。

从2011年开始执行的是《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是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元/人均补助标准。

随着服务经费的逐年增加,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服务范围、
人群覆盖面不断增加和扩大,补助标准应经不符合实际工作。

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很难按照这样与实际工作不相符的补助标准进行合理列支。

3、资金使用与业务管理。

财政局在给基层卫生机构拨付资金时按照绩效考核分配结果,用于直接支付卫生院日常业务支出。

(十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的建议
1、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坚持“打包提供、打包考核、打包管理”的原则,有旗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对各基层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绩效考核,确保资金使用与实际项目服务工作相符,不断督促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积极为辖区居民提供免费服务。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年初预拨、年末结算”的原则,每年5月底前,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年末按照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服务机构,这样有利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管理和资金的规范有效运行。

3、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应按照人均30元补助标准,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权重比例、细化工作量、合理制定资金使用和补助标准,这样有利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和资金的规范使用。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工作数量、质量和居民
满意度以及资金核拨划分等项目服务业务管理工作由卫生局负责监管;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资金列支和使用工作由财政局负责监管。

希望全盟统一制定资金拨付方式和拨付流程进一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

5、财政局及卫生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加强资金督查和监管工作,做好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虚报冒领、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

三、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要求,对“社会保障事
项清单”中所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提出清理、整合、
规范的建议。

建议整合部门资金支持危房改造。

凡涉及农村危
房或其它危房改造的各类部门补助资金应进行捆绑
使用,切实提高各相关部门补助资金的效益。

进一
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村危
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
平台。

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
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差额或全额贷
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帮助经济
基层差,筹资能力弱的农户修建新房,推进危改速度。

(扎赉特旗财政局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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