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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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信,所要遵守的诺言;近,符合;义,《礼记·中庸》:“义者,宜也”,依然是符合于礼;复,实践诺言,朱熹《论语集注》:“复,践言也”,正是此意。“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之意就是:所守的诺言如果符合于义,那么所说的话就能够兑现。我们换一种说法就是:言之和义,始可信矣。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是指恭敬、谨慎的态度符合于礼,就不致遭受到耻辱。“远”在此处是使之远离之意,可理解为避免。“耻”、“辱”二字其实是一个意思,按《说文解字》的说法:耻既是辱,辱既是耻。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的“因”字是有争论的。有人认为此处的“因”通“姻”,那么“因不失其亲”就是“与之婚姻的都是可亲之人”,这种说法有些牵强。“因”字在此应解作“依靠”,“因不失其亲”既所依靠的都是关系亲近的人。“宗”在此处为“宗而主之”的意思。这句话是说:(由于)依靠的都是关系亲近的人,(这个人)也就可靠了。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

宗也。”(《论语学而》)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此句经文,多次诵读,对其意之理解总是不顺。手中书上注解如是说:“所依靠的应当是亲近自己的人,(只有这些人)才是可尊崇而靠得住的。”《四书章句集注》中朱子说:“因,犹依也。宗,犹主也。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

而潘维城《论语古注集笺》,以及刘氏《正义》,皆引《桂馥群经义证》,考据古籍及《说文》,因不失其亲的因字,是婚姻的姻字。可宗的宗字,程氏树德作宗族之宗讲。汉儒解释九族,除直系九族外,又有父系母系妻系共为九族之说。因此,程氏解释:“缔姻不失其亲之人,则亦可等于同宗。”因,姻也。缔结婚姻而不失父母之意,就可以继承宗族。如此理解文字上通顺,可是经不住细思,有子的这句话通义并不在此,儒家理学上的高度也不从来没有在此处做过注解。

“因”是理解这句话的关键。它究竟当如何下注?文中疑,文中找。翻阅《论语》,除了此处用了“因”字,还有两处。“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论语尧曰》)这里的“因”,做因循讲。“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因,继承。

如果至此,还是无法确定“因”字的文中走向,接下来看亲字。亲,父母?《论语》中其他处指父母时都是直云,如“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父母乎?”(《论语阳货》)“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可见,经文中如云“父母”是直言的,而非现代人的语言习惯。“因不失其亲”的“亲”在此并非指“父母”。《论语》中其它处的“亲”都做何解呢?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论语子张》)亲,亲人。“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论语尧曰》)亲,至亲。

周公谓鲁公曰:“君子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无求备于一人。”(《论语微子》)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论语泰伯》)

“君子不施其亲”“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这两句的句式与“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经文中意一脉相承。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中的“因”非姻,亲指“亲人”,宗指什么?《论语子路》中有:“…何如斯可谓之士矣?‟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宗,宗族。

不失其亲的目的是兴仁。“君子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虽有周亲,不如仁人。”

儒学重在亲情的扩延。“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躬修己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都是由“己”外推,由“事”修“己”,“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孝经圣治章》)

由此理解孟子所云。万章之问,实也是我之问。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曰:“象不得有为於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焉,故谓之放。岂得暴彼民哉?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此之谓也。”(《孟子万章》)

由此也明白了孔子所云:“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孟子所云:“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尧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务也;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孟子尽心》)

儒学重孝弟之道。行为准责以此为根本。“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句也是有子的感悟。爱由身边做起,没有无源的爱,也没有唯己之私。儒家反对墨子与杨朱之学,究其原因也仅于此了。

5月8日读书会二次聚首,参与者皆乘兴而来,一头雾水而去,非导读之不力,实乃各注解本及译本皆未释其疑也。故此,方有请大家分头行动、查经翻典,一释心中块垒之动议。鄙人包干的问题则为“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之合理释义。先来回顾一番两大中文注解本的释义:

朱熹释之为: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朱熹:《论语集注》)钱穆试译为:遇有所因依时,必先择其可亲者,亦可依若宗主了。(钱穆:《论语新解》)

二者殊为相近,亦一般费解。

再来审视《论语》英、意、法、德译本之释义:

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When the parties upon whom a man leans are proper persons to be intimate with, he can make them his guides and masters(大意:一俟可依赖之人恰为亲朋好友时,则可就教以为指导与师长矣);辜鸿铭(1857-1928): If you make friends of those with whom you ought to, you will be able to depend upon them(大意:交可交之人,则可长相恃赖);

玛西(Edoarda Masi,1927-2011):Cosi‟ non si manchera‟ verso I propri cari, e si otterra‟ durevole onore(大意:如此,则人非但不会众叛亲离,反之,可保尊荣永光。基本上是对上句“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的归纳与总结);

顾赛芬(Séraphin Couvreur,1835-1919):Si vous choisissez pour protecteur un homme digne de votre amitiéet de votre confiance, vous pourrez lui rester attaché à jamais(择一亲朋而庇佑之,则将长享敬仰);

卫礼贤(Richard Wilhelm,1873-1930):Beim Anschluss an andre werfe man seine Zuneigung nicht weg, so kann man verbunden bleiben(大意:交朋友时择其难以割舍者,则可长相持守)。

其中,顾赛芬所依据的应为何晏的注本。无论如何,上述四个译本之释义皆与朱熹之注本相去不远,然问题在于,朱熹之注本不仅令人费解莫名,且多牵强附会之意。

正在鄙人百思不得其解之际,回家偶翻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则忽有茅塞顿开之喜,令吾不得不对此书刮目相看。现不厌其烦,将此句之李式注解转录如下:

“…因‟,读为姻。古代社会,最重血缘关系,血缘关系就是…宗‟。其次是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就是…因‟。前者也叫内亲、内宗,后者也叫外亲、外宗。孔子的意思是,姥姥、舅舅家,虽然比不上爷爷家,但如果不失亲近,也等于宗”。

《丧家狗》一书,通篇语含揶揄,故为骨灰级儒家传人所不容,然吾观之再三,发现其不独言简意赅,释义洒脱,且考证精细,前后一贯,而对古本经典之理解,重在能合乎本义,而合乎之标记,则在于是否合乎逻辑。朱子、钱穆辈之释义,单就“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一句论之,虽诘屈聱牙,亦可囫囵吞之,但若自前至后观之,则费解尤甚。从语法上理解,“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显然与“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一体并列,若是并列,则朱、钱之解显然不通,因前后截然脱节,不知所云耳。只是李零之解颇为大胆,不知所宗何处。人皆云程树德《论语集注》、刘宝楠《论语正义》考据精详,或为其圭皋乎?我手边乏此二书,辗转不能断论,希待明日。

昼短夜忽,难消片刻迟疑,敲字至此,权为入梦之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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