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年度后扶项目执行情况和年度后扶项目计划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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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年度后扶项目执行情况和年度后
扶项目计划请示报告
根据省移民局《关于报送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2008年度后扶项目计划进行申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州备案,然后报省。
专此请示。
附:1、金峰县大中型水库年度后扶项目执行情况;
2、金峰县大中型水库年度后扶计划。
附件一:
金峰县大中型水库
农村移民年度项目扶持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号)、《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
策实施方案》(政发〔〕号)和《湖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移〔〕号)等文件规定,年度我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兑现工作全面完成,
一、基本情况
年月,省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的批复》(政函〔〕号)核定我县年6月30以前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现状人口2685人,其中原迁移民2350人,新增人口335人。
省拨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原迁直补资金1410000元,新增人口项目扶持资金167500元。
年12月31日前,两项扶持资金全部兑现到享受对象手中。
二、兑现情况
全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过宣传发动、登记核定、公示确认、项目实施与验收、分期兑现等几个阶段,由于各个环节方案周详,组织严密,使我县后扶工作呈现总体平稳、移民满意的良好态势。
具体兑现情况见表2.1 表2.1
大中型水库年度后扶政策兑现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元
三、问题与建议
(一)人口对接处理问题,务必加快进度。
我县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对接工作涉及3个省,12个县市,其中恩施州内3个县市(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湖北省内2个地区(秭归县、宜昌市),省外涉及2个省(湖南省、河北省),涉及县市7个(湖南6个县、河北1个县)。
目前,与州内三个县市全部签订对接协议;湖南省江垭水库对接已经完成,余下的均未完成,在一定范围内有可能引起局部上访,诱发不稳定。
(二)缓解基层资金压力,务必考虑增加必要的后期扶持工作经费。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情况很复杂,工作质量要求高,基层工作的同志付出很多,常常是下乡的车费,联系用的通讯费用都无法保障。
况且我县是山区贫困县,财政不堪重负,谈不上为后扶工作预算足够的经费。
为切实加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基础工程建设,建议省州业务主管部门,考虑适当增加工作经费。
(三)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加强业务培训。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业务要求很高的业务工作,基层从事后扶业务工作的同志,相当一部分身兼多职,而且因为人员编制、身份的限制,时常在进行人员变动和调整。
为了
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达到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建议在适当的时候,组织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项业务培训,以提高移民系统从事后扶工作同志的业务水平。
同时还要探索长效机制,为我省后扶持事业的推进,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附件:
1、金峰县年度新增人口项目扶持执行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
金峰县大中型水库
农村移民年度后期扶持项目计划
根据湖北省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移〔〕号)要求,“后期扶持规划对原迁移民实行直接补助到人,新增人口实行项目扶持”的规定。
在广泛宣传和动员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深入到库区村组进一步征求移民意见,但由于新增人口零星分散,以村组为单位编制规划难度大。
为此,在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新增人口后扶项目规划到户,主要围绕移民“通路、通水、通电、通沼气、通信息”和“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厨、改垃圾堆放”等“六改五通”工程,给移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条件和一个较好的居住环
境。
一、新增人口项目扶持计划
结合县政府在年3月发放《金峰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新增人口扶持项目征求意见表》征得的意见,将新增人口后扶项目规划到户,四个大的项目,总计投资16.75万元。
具体规划总工程量及投资额如下(详情见附表):
1、新修或维修到户公路3.5公里,投资3.3万元;
2、改水3处,供水管道3730米,投资1.62万元;
3、建沼气池7口,改厨、圈、厕38间,投资4.05万元。
4、其它(新建、改造桔园、无性系茶园)24.06亩,投资
7.78万元。
二、规划投资规模
1、规划投资标准。
根据移〔〕号文件,规划以省政府核定的移民人数为基数,原迁移民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直补到人,新增人口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实行项目扶持。
2、规划投资概算。
依据规划投资标准,我县2008年度后期扶持人口直补人数2350人,金额为141万元;新增人口项目扶持人数335人,金额为16.75万元,两项合计金额157.75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能,加强组织领导
县、乡两级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分管,负责
组织、协调、调度。
项目的实施由地方政府组织,工程质量由各农户自己把关,先由农户自筹资金建设,待工程完结后,由政府统一验收,统一发放扶持资金。
规划的实施机构明确为县移民局,负责审核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和具体规划;核实、认定后期扶持人口;编报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预算;编制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检查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执行情况;协助上级移民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进度检查,监督审计资金使用情况,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
(二)明确资金用途,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出台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杜绝随意改变规划设计,禁止不按项目规划施工,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套取、挤占、挪用移民专项资金,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附件:1、金峰县200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