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毒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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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编制依据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一旦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时,迅速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严重程度,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统一领导、科学应对;反应及时、措施得力。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辖区内发生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非职业中毒
的应急处理可参照执行。
2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故分类
按根据一次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将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分为三类:
一般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同时发生急性职业病9人以下(含9人)的,未出现死亡病例。
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同时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含10人)49人以下(含49人)或者死亡4人以下的(含4人),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4人以下的(含4人);
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同时发生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死亡5人以上(含5人)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含5人)。
3 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和职责
3.1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见附件4)
3.2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职责
3.2.1 副组长或组长接到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启动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应急处理组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或病人就诊的医疗机构,落实首席调查员,协同市卫生局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审查急性职业中毒事件调查处理报告。
3.2.2 首席调查员负责现场调查处理的质量控制工作,主要是调查处理方案的确定,调查组人员的工作分工,《急性职业中毒调查表》和《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的审核,样品检验项目的确定,检验报告的分析和调查报告的审定等。
3.2.3 调查取证人员主要承担事件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取证,事件的个案调查和当事人、相关人员的调查及取证,临床医学资料的调查及取证,原料供应等资料的调查及取证等。
3.2.4 现场监测组成员主要承担事件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验分析和出具监测报告。
3.2.5 应急健康检查成员主要承担职业中毒患者或疑职业中毒患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4 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人民政府及市卫生局报告职业中毒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职业中毒事件。
4.1 报告程序
应急报告的受理由站指定人员承担,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接报人主要职责为:①如实记录报告人姓名、单位和联
系电话,报告时间,事发场所、单位及地址,可能发生原因,中毒经过简述,发病时间,接触人数,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死亡人数、病人就诊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发展趋势等,同时复述核对记录内容,确保记录准确。②告知报告单位或人员及时保护现场、积极做好护送病人诊治等工作。③立即按有关工作规定报告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接报人报请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批准后,应立即报告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按照规定时限向上级报告和告知有关部门。属重(特)大事件的应立即向省卫生监督所报告。
4.2紧急报告
4.2.1 报告适用范围
同时发生3人(含3人)以上急性职业中毒或有1人以上死亡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职业性炭疽1人以上者。
4.2.2 报告内容、形式及时限
4.2.2.1 电话报告:接到报告的报告人在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报请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批准后,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形式报告市卫生局。
4.2.2.2 网络直报:除电话报告市卫生局外,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当发生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填写《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并在确认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终止后2周内,进行网络直报。
4.2.2.3 书面报告
4.2.2.3.1 初步报告
应在完成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理后24小时内,将事件的初步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事件简要情况(接报时间、发生单位及地址、事件发生经过);
②中毒患者情况(发病时间、接触人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中毒主要表现、就诊地点、救治情况);
③企业情况(工艺流程、使用毒物名称、种类、数量、存在方式);
④事件发生时,发生地地理环境、气象情况,周围居民居住地等有关情况;
⑤样品采集情况(包括患者的血液和尿液,毒物、空气、水源等样品);
⑥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隔离区、防护区、人员疏散、中毒人员救治、环境污染等状况);
⑦中毒事件初步结论。
4.2.2.3.2 进程报告
必须按日将事件进展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主要内容应包括:对初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的因素,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4.2.2.3.3 结案报告
在对中毒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案)后24小时内,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后果等进行全面地汇总和评价,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局进行最终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