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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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文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2019年工作重点及自治区党委确定的“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地区局工作要求及县委政府各项会议精神,一手抓职能保稳定,一手抓深化改革促发展的“两手抓”总体思路,以监管市场秩序、维护食品消费安全、促进、服务地方经济工作为立足点,为xx 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监管环境。

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基本情况
现有食品生产企业4家,食品流通企业883家;餐饮服务单位671家。

各类单位食堂112家(其中学校89家)。

二、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加大行业乱象治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

(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小作坊监管工作。

采取日常巡查、抽查、风险排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等多种监管方式,对全县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肉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依据《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阿勒泰地区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食品药品领
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与要求,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整治,对我县食品小作坊开展了专项整治摸排工作并建立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全县共摸排登记食品小作坊43家。

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执法车辆15车次,对摸排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器具使用消毒、库房物品摆放凌乱、食品标签使用不规范等行为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

(二)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监管。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规范》规定,做到食品经营单位规范一个,审批一个。

以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等级为依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自查整改,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硬件设施设备档次。

全县共有700家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工程,明厨亮灶率达90%。

(三)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防控。

为贯彻落实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据《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阿勒泰地区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与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一是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检查。

为进一步保障学校、幼儿园安全,我局联合教育局、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在春季、秋季两次对全县学校开展了安全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是否规范、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全部办理健康证、餐具使用后是否严格进行消毒、食堂是否严格落实每餐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及采购登记、索证索票是否严格记录等内容。

切实规范了学校食堂服务行为,保证了开学季广大师生的就餐安全。

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执法车辆39车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

收到全县学校上报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表》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报告》89份。

二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企业检查。

依照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执法车辆58车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61家次,餐饮店44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

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对校园周边的小食品店、餐饮店、饮品店等食品销售企业销售的高油高糖高盐或甜味剂、防腐剂超标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
糖果、饮料等小食品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县城以及乡镇商户118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13家食品经营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记录不全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对发现销售辣条、辣片等调味面制品的校园周边商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对店内所售无法当场提供合格证明的调味面制品共计39公斤全部采取下架处理措施。

(四)抓好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和做好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针对提供“年货”食品销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提供“年夜饭”餐饮服务企业开展检查;在两会、xx县政治协商会议、“昊蕴杯”赛马大赛、“阿尔泰”赛马大会、“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东线旅游协调交流会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重大会议和活动期间,对其食品安全开展保障工作。

全年共保障重大活动13场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下发10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五)举办食品安全负责人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守法意识。

5月中旬,我局组织全县各乡镇、学校和600余家食品经营
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负责人培训,详细解读食品安全负责人工作职责,餐饮服务操作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

在辖区内集贸市场、学校、商场超市等人口密集处悬挂宣传标语,指导企业、商户LED显示屏对扫黑除恶标语进行重点播放宣传,让经营户、广大群众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表明执法部门对扫黑除恶坚决打击的态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为增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9月3日我县组织小作坊专项培训。

培训中工作人员重点向食品经营户宣传讲解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贩管理条例》,就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环境要求、加工场所及生产经营要求、登记备案要求进行了逐条讲解。

9月16日至17日依照地区工作安排,我县又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及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前往阿勒泰市进行培训。

通过聘请自治区专家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系培训,解决了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为确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局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店为检查对象,重点对粮、油、肉、水产品、蔬菜、水果、蛋等食用农产品开展专项检查、抽检工作。

目前共完成食用农产品150批次的抽检任务,抽检商户4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执法车辆41车次,下发责令整改4份,查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案件1件,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七)加快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厕所提升改造工程。

根据《阿地食药监办【2018】72号》文件中对餐饮厕所提升改造的要求,xx县2019餐饮单位厕所需要改造266家,目前改厕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已有226家完成改造工作,剩余餐饮单位也将在年底前全部完工。

(八)进一步加强对猪肉经营环节的监管工作。

为落实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部署,严防染疫猪肉进入市场,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猪肉销售市场的经营行为,派出
专人对猪肉销售经营户开展了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督促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确保购进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厂(场),每批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证明及“两证”不合格的猪肉。

加强了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两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的猪肉及时实施抽样送检,同时做好阳性产品处置和溯源调查工作,防止带病生猪肉流入市场。

共检查畜禽产品摊点47个、餐饮企业226个、食品销售企业12家、活畜定点屠场2个、乡镇屠宰点3个。

出动人员60人次,下发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未发现两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的猪肉。

(九)加强可可托海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根据可可托海旅游景区季节性餐饮经营的特点和游客的需求。

我局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景区内的季节性经营企业施行备案公示制度,严格控制食品污染的关键点,合理地进行食
品安全监督和指导,既保证景区内餐饮服务的特色,又达到保证食品安全的目的,为助力全县旅游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80余人次,执法车辆230余车次,检查景区各类经营单位1200余家次。

(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所有的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主动回应农牧民食品安全方面的诉求和关切,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深入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置。

全年共接待投诉举报15例,已全部完成核查处置。

(十一)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和信息公开力度。

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00余人次,共查办食品案件13起,立案13起,结案13起,罚没款实际入库115583元,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四、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着眼完善责任体系,全力推进最严监管。

建立健全监
管制度,合理统筹时间,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规范执法程序,确保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将上半年工作欠账进行弥补,突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职能。

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检查责任,全面实施飞行检查、明察暗访、情况通报等措施。

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两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布生产经营许可、日常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信息,倒逼企业守法经营。

(二)狠抓重点整治查处,巩固整治取得实效。

在食品领域,开展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大米和米制品、应节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冷冻肉品、散装酒、含铝添加剂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等品种的重点专项整治。

继续深化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努力实现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无证经营户、食品经营户无假劣食品和过期食品,打造我县食品安全样板区域。

在食品加工小作坊领域,通过认真分析本行政区城内食品小作坊安全总体状况,深入査摆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按照“打击取缔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解决小作坊“脏、乱、差”和无证照经营等问题,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提高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保健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添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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