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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一、企业申报条件(一)符合本通知所规定的企业基本条件。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三)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四)进口产品应当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七)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和技术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二、支持方式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给予贴息方式支持。

贴息标准如下:(一)贴息本金。

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

申请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8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位计算依据。

(二)贴息率。

按照不超过2018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贴息金额。

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对贴息总额低于50万元的地区和中央企业不予安排贴息资金。

三、填报材料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

(二)《2018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表2-1)及电子数据。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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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07、2008、2009年度进口
贴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进口产品不在目录范围内 ▪ 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 ▪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文件的依托单位与申报企业不同 ▪ 《项目确认书》中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与《鼓励目录》鼓励
发展的重点行业不符 ▪ 鼓励行业项下进口产品不在设备清单或免税清单上
五、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进口产品申请贴息应提供的材料(含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 4、进口产品订货合同(复印件);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复印件)或《付汇凭证》;
▪ 6、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第44项除外),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 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 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 9、 未列入财政部《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 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如何确定属于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
▪ 1、商品名称;查看《目录》 ▪ 2、参考商品编码(从报关单上面核实编
码); ▪ 3、 技术参数; ▪ 4、根据进口产品的用途、性能等实际情况
把握。
如何确定属于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
▪ 1、 查看《目录》 ▪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
(盖章) 年月日
联系电申请汇总表
地区(中央管理企业):
进口商品/技术
序号
企业名称
海关报关单号/技术合同号 商品税号/技术目录编号 商品名称/技术合同名称 商品技术规格
实际进口额 (美元)
备注
总计
商务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人:
▪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进口产品申请贴息应提供的材料(含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进口贴息政策解读

进口贴息政策解读
当是每年 1 1 月 日至 1 月 3 日 期 间 已 完 成 进 I 关 申 请 2 1 q报 贴 息 的 进 I技 术 应 当是 每 年 1 1 至 I月 3 日 期 间 执 行 合 q : 月 日 2 1
技 术)。进 I产 品的报关完成 日期 以进 I : q : q货物 报关单海关
20 年 是 执 行 进 I贴 息政 策 的 第 一 年 ,对 于 有 计 划在 今年 08 q :
格进行 了详细说 明。见 附表 。 相比 《 国内投 资项 目不 予免税 的进 I : q商品 目录 (0 6 20
年 修 订 ) 》 中 列 出 的 印 刷及 相 关 设 备 免 税 规 格 , 《 鼓励 进 I技 术 和 产 品 目录 》 中 涉及 的产 品 范 围 要 小 一 些 。在 印 刷 q : 设 备 方 面 ,除 柔 性 版 印 刷机 外 ,免税 规 格 之 内 的胶 印设 备
般 贸易方式 。在实际操作 中 ,部分企业 以 “ 合资合
作设 备 或 外资设 备 贸易方式报关 ,按 文件 规定不在
贴 息 范 围 之 内 , 因而 无 法 享 受 到 财 政 贴 息 。
规定 。根据通知 ,企业 申请贴 息资金符合条件为 :①企 业
应根据 《 办法》和 《目录 》的有 关要求 申报进 I贴息 。申 q :
3 .符合条件的印刷 及相关设备
《 励进 I 术 和 产 品 目录 》 第 二部 分 鼓 励 进 口的 鼓 : q技 重 要 装备 ”中 ,对 符 合 进 I贴 息 条 件 的 印 刷及 相 关 设 备 规 q :
企业均 符合 申请条件 .然而 因为各种原 因 只有少数印刷 企业 留意 到 了这 项政 策并付诸行动 ,在规 定时间内提 交 了 申请 ( 按照规定 ,符合条件 的地 方企 业须在 每年 1 1 月3 日 前 ,向所在省 、 自治 区、直辖市及 计划单列市商 务和财政 主 管部 门提 交 上~年 度 的 申请 贴息 材料 ) 。不 过 由于

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政策简报

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政策简报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 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 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声明“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 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 (二)《2019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表1)。 (三)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2019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表2)。 (五)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 (七)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 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 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 、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 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 申报材料 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八)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 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验原件收复 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可 不提交免税证明,但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属于《目录》第三部分“鼓励发展的 重点行业”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 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 地建设”的,申报时不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但需提交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国家级研究中心的认定文件。 (九)重要装备有技术参数要求的,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 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 印,非空白页需(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装订成册的材料不需要加 盖区商务主管部门的公章。 单家企业同时符合条件申报进口产品和进口技术贴息项目的,需分别独立申报、打印和胶 装。

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为积极扩大进口,优化外贸结构,提升进口扶持资金的综合效应,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进口增长。

按照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的原则,制定本指南。

一、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一)支持对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

(二)支持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申报条件1、申请企业(单位)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2、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

3、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支持时间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技术进口,需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4、申请企业(单位)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技术未申报2019年国家进口贴息项目。

5、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6、符合以上条件的产品及技术进口总额不低于10万美元。

(四)申报材料1、申请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1)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进口项目的用途及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的绩效目标、本企业(单位)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引进技术的还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2、申请企业(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进口贴息项目表(附件2)。

4、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5、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免增值税项目应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12年度省级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12年度省级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12年度省级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公布日期】2012.05.04•【字号】•【施行日期】2012.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12年度省级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为做好2012年度省级进口贴息工作,根据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外贸进口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外经贸计财〔2010〕28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省级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2年度我省鼓励进口范围为鼓励企业进口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提升我省产业装备水平、有效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出口产品和产业结构,达到以进口推动出口,扩大我省进出口规模、促进贸易平衡的目的,2012年将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先进、适用的设备和技术给予贴息支持。

省财政厅和外经贸厅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与年度资金预算,确定贴息系数,核定贴息金额。

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家企业贴息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

二、企业申请进口贴息条件(一)申请企业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近3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外经贸和财政部门工作,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调查问卷),认真参与外贸监测预警工作;(二)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先进设备或适用设备(不含旧品)或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三)申请贴息的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或技术使用单位,2011年或2012年上半年有出口业绩,且进出口业绩统计在省内;(四)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技术应当是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进口设备的已完成进口报关,引进技术的须有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口贴息政策总结评估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口贴息政策总结评估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口贴息政策总结评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12.02.09
•【文号】商办产函[2012]70号
•【施行日期】2012.02.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进出口贸易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口贴息政策总结评估的通知
(商办产函[201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深入了解进口贴息政策的实施效果,我部将对此进行总结评估。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协助开展调研,对近四年来执行进口贴息政策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一、利用进口贴息支持技术、设备和资源性产品进口的情况

二、结合重点案例分析进口贴息政策对推动企业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品档次、带动出口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作用

三、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的案例

四、利用进口贴息政策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
品目录》的意见或建议。

请于3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评估报告报商务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juangc@mofcom。

gov.cn。

联系人:产业司隽广昌
联系电话:65197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

进口贴息政策解读

进口贴息政策解读

进口贴息政策解读
袁禾
【期刊名称】《印刷经理人》
【年(卷),期】2008(000)005
【摘要】@@ 今年初,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一项进口贴息政策引起了部分业内人士的关注.rn2008年1月27日,两部委出台<关于做好2007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财企[2008]21号),对申请进口贴息资金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填报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通知,企业申请贴息资金符合条件为:①企业应根据<办法>和<目录>的有关要求申报进口贴息.
【总页数】2页(P76-77)
【作者】袁禾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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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指南

2013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指南

2013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指南一、企业申请贴息要求(一)企业应根据《办法》和《目录》的有关要求申报进口贴息。

(二)申请进口贴息的技术或产品,属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的进口技术或完成报关手续的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完成报关的日期以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为准。

(三)进口产品的,申请进口贴息的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四)企业不得重复申请进口贴息资金。

对有重复申请的,本年度一律不予贴息。

(五)申报技术进口贴息的企业应在“技术进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2012年实际付汇额。

二、企业填报材料要求(一)企业按照《办法》规定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材料由封面、目录、正文组成,按照申报要求内容依次装订。

申报材料每页要有页号,目录中要体现每项申报材料的具体页号,封面字体字号、目录及表格请参照“格式样本”,可登陆市商务委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封面上要根据实际申报项目情况写明“申报类别”。

(二)中央管理企业集团所属企业(与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提交到集团,由集团统一报送。

其他单位按属地原则申报。

(三)企业贴息资金申请报告中除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外,还应说明本企业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拖欠政府性基金、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技术是否享受其它财政资助等情况。

报告正文字体字号用仿宋4号,段落标题用黑体小3号,总题目用黑体3号,左右边距留2.5厘米,纸张尺寸A4。

(四)企业填报《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时,应按各报关单列明的项目逐项填报,不得将相同商品合计填报。

申报进口产品的,应在“海关报关单号”栏中准确填写18位海关报关单号。

《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应以光盘等形式提供电子文本,应为Excel格式。

(五)申报进口贴息资金的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自2013年起,对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础按比例支付的技术费给予一次性贴息。

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附件: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对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支持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项目进口金额同比增加部分。

三、资格认定进出口贸易公司由申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认定。

认定条件包括且不限于:(一)项目申报企业应当按照我市政府部署,致力于促进我市与相关国家的双边经贸交流与合作;(二)进口商品符合珠海市经济发展布局,满足人民高质量消费需求,具备集散平台作用;(三)申请企业应当是以某一类商品或某一国(地区)方式在进口国家(地区)范围(详见附件1)和进口商品范围表(详见附件2)内开展的进口活动,其中以一类商品方式支持范围必须是国别范围内的进口商品;一国(地区)方式支持范围必须是商品范围表中进口一类商品或多类商品;(四)每市企业不超过2家;(五)企业申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其他需要认定的条件。

四、其他申报条件(一)申请企业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二)申请企业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

(三)申请企业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未申报过国家和省其他进口贴息项目。

(四)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企业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进口符合商品表范围内的商品进口同比增加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今年新成立企业不在支持范围内。

五、申报材料(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3)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企业基本情况、进口产品预计对企业、当地和行业可产生的效益、绩效目标、是否愿意参加省市商务部门组织的申报相关商品或目标国家的进口采购活动、本企业(单位)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进口贴息项目表(附件4);(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福建省外贸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外经贸计财[2008]20号)

福建省外贸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外经贸计财[2008]20号)

【发布单位】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福建省财政厅【发布文号】闽外经贸计财[2008]20号【发布日期】2008-03-15【生效日期】2008-03-1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福建省福建省外贸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外经贸计财[2008]20号)各设区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厦门不发):根据国家促进进出口贸易平衡的政策导向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外贸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原《福建省鼓励扩大外贸进口奖励办法》(闽外经贸计财〔2007〕6号)不再执行。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设区市要及时把政策精神传达到各有关单位,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资金鼓励辖区内单位扩大进口,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共同支持外贸进口发展的政策体系。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福建省财政厅二00八年三月十五日福建省外贸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进出口贸易平衡的政策,促进我省外贸进口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增强外贸发展的后劲,并加强和规范福建省外贸进口贴息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发挥资金的政策效应,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福建省外贸进口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的,对我省(不含厦门,下同)外贸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我省鼓励进口目录的产品(不含旧品)和技术,以贴息方式给予支持的资金。

第三条第三条贴息资金的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利于监督、利于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贴息资金的申请条件、支持标准第四条第四条贴息资金支持的期间以及支持商品的界定申请贴息资金支持的产品和技术应当是上年第4季度和本年1至3季度进口的商品,其中,申请2008年资金支持的产品和技术应当是2008年1至3季度进口的(2008年第4季度进口贴息资金申请相应转入下一年度)商品。

每年予以贴息的进口技术和产品类别,由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根据我省外经贸发展实际情况和我省鼓励进口的产品目录确定。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技术出口和技术进口贴息资金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技术出口和技术进口贴息资金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技术出口和技术进口贴息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8.07.17•【字号】厦商务〔2018〕263号•【施行日期】2018.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技术出口和技术进口贴息资金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8〕91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16〕480号)等文件规定,现启动2018年度技术出口和技术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一、技术出口定义指我国境内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向境外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技术转移,以及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

不包括《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所列的出口技术。

重点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及技术服务出口。

详见附件1《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技术出口业务申报指南》。

二、技术进口定义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产品进口。

支持我国境内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中的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

详见附件2《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技术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三、申报条件详见附件申报指南,并请按照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请技术进口、出口贴息的企业请在2018年8月1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送至厦门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逾期视为企业放弃申报。

附件:(略)1.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技术出口业务申报指南(含附件1-1.2018年企业出口贴息申报说明;附件1-2.2018年企业出口贴息申请表;附件1-3.2018年企业技术出口贴息申请汇总表;附件1-4.信用承诺书;附件1-5.信用承诺台账)2.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技术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含附件2-1.2018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件2-2.2018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2-3.2018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附件2-4.信用承诺书;附件2-5.信用承诺台账)3.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厦门市商务局2018年7月17日(联系人:杨玉燕,2855878;邱光前,2855877)。

南昌市商务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商务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商务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进
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商务局,南昌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6.11.25
•【字号】洪商务发〔2016〕172号
•【施行日期】2016.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南昌市商务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进口贴息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财字[2016]206号、《关于印发〈江西省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企[2014]16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商务厅《关于2016年省级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通知要求,请你们迅速组织本辖区相关进口企业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申报资金并做好初审工作,联合出具初审意见(一式两份),于2016年12月1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请你们认真核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对照查看原件,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特此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205号文件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205号文件

文件财 政 部 商 务 部财企[2007]205号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做好贸易平衡促进工作,规范和加强进口贴息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商务部二○○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主题词:进口贴息资金办法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330份2007年10月8日印发附件: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进口贴息资金的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宏观导向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口贴息是国家财政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的支持。

第三条贴息资金的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科学管理、突出重点、利于监督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贴息资金的规划、组织、实施、审核和管理工作。

财政部负责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进口贴息的申请条件、贴息标准与需提供的材料第五条企业申请进口贴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企业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二)进口产品的,申请贴息的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应当是付汇凭证上的付汇单位;(三)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申请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四)进口产品、技术未列入其它贴息计划;(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六)进口《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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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 ▪ 3、《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如何确定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的 贴息对象
▪ 1、 查看《目录》 ▪ 2、进口设备清单(投资进口的生产性设备、
零部件);
▪ 3、《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 录(2006年修订)》(财政部公告2007年 第2号);
▪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 5、《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口产品申请贴息应提供的材料(含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贴息资金申请 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 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等(注意在报告中 写明近三年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拖 欠政府性基金、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是否 享受其他财政资助等),并填写“申报说 明”(附表1);
进口产品申请贴息应提供的材料(含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 4、进口产品订货合同(复印件);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复印件)或《付汇凭证》;
▪ 6、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第44项除外),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 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 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进口贴息政策简介及申报注意事项
市外经贸委机电科技产业处
2011年4月
基本内容
▪ 一 、重庆市进口贴息政策执行概况 ▪ 二 、贴息对象和标准 ▪ 三、企业申请进口贴息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 ▪ 四、2007、2008、2009年度进口贴息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 ▪ 五、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重庆市进口贴息执行概况
备和重要资源性产品, 并且是列入《鼓励进口技 术和产品目录》的207类先进技术、153类重要装 备、45类重点行业项目和14类资源性产品及原材 料,以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今年,在原目录的 基础上,修改了条目31个,增加77个商品编码, 《目录》的修改,惠及的行业更多,贴息的范围 更广。
进口贴息的标准
▪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进口产品申请贴息应提供的材料(含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 3、《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附表2)及附表2的电子数 据(EXCEL格式);
▪ 注明产品在《目录》中对应的具体序号 及产品原产国(地区)(3)在《目录》中进口产品有技 术要求的,在“商品技术规格”栏内填写该产品对应的 实际参数,并注明参数在所附材料中的页码,如果企业 提交的进口合同中未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需要提供产 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4)进口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的, 如进口铜、锌、铅、钴精矿的,在“商品技术规格”栏 内需注明其含量,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5)按报关单 列明的项目独立填报,不得合并填报,就是说按照设备、 技术、原材料分别填写
▪ 进口贴息政策已执行三年,该政策在推动企业扩大先进 技术、设备和重点原材料进口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重庆市2007年度获得进口产品贴息资金368.71万人民币, 2008年度获得691万人民币, 2009年度获得449万人民币。
▪ 2007年度主要是设备和少量原材料进口获得贴息支持, 共惠及重庆28家企业,其中获得金额最多的一家企业为 132.1万人民币;
▪ 进口贴息标准以进口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 ▪ 进口产品或技术的,以海关报关单列明的进口金
额或者是进口付汇凭证的付汇金额乘以固定汇率 计算。根据当年总的资金盘子和全国申报审定进 口金额来摊算,单户企业的贴息最高限额为 3,000万元人民币,超过部分不予贴息。 ▪ 2010年的补贴标准为: ▪ 先进技术类0.20元/美元 ▪ 重要设备和鼓励发展的行业类0.16元/美元 ▪ 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0.05元/美元
企业申请进口贴息的条件
▪ 1、必须是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即用现汇进口 的);
▪ 2、进口产品的,申请贴息的企业应当是《进口 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
▪ 3、进口技术的,申请贴息的企业应当是《付汇 凭证》上的付汇单位;
▪ 4、要求申请企业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申请进口贴息的条件
▪ 5、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是2010年1月 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进 口产品的报关完成日期以进口货物报关单 海关签发日期为准;
▪ 申请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是2010年1月 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已取得 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 6、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范围之 内的;
企业申请进口贴息的条件
▪ 7、进口贴息不分资金来源,无论贷款或者 非贷款(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以内的技 术设备进口除外);
▪ 8、对企业性质没有限制(申请贴息的主体: 国内企业、事业、研究中心、外贸公司、 外资企业等均可);
▪ 2008年度除设备、原材料外,进口先进技术也获得了进 口贴息支持,共惠及22家企业,其中获得金额最多的一 家企业为240.8万人民币。
▪ 2009年度有21家企业获得了进口贴息支持,其中获得金 额最多的一家企业为 119万人民币。
今年的贴息对象
▪ 1、时间段: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 ▪ 2、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国内需要的先进技术设
第44项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 (C44)
▪ 不需要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 书》,是指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 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 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 实验基地建设等单位。但须提供:
▪ A,国家科委、国家发改委认定的文件; ▪ B,本单位同意该中心进口设备、零部件文件; ▪ C,《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 9、 未列入财政部《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 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如何确定属于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
▪ 1、商品名称;查看《目录》 ▪ 2、参考商品编码(从报关单上面核实编
码); ▪ 3、 技术参数; ▪ 4、根据进口产品的用途、性能等实际情况
把握。
如何确定属于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
▪ 1、 查看《目录》 ▪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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