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格尔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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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格尔木市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格尔木市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机关。
主要职能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77人。
纳入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序号单位名称
1
2
3
……
第二部分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公开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公开表6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7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8
部门公开表9部门项目支出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格尔木市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5.09万元,比2017年增加437.62万元,主要是:由于增资等原因,相应的社保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并且2018年增加了一项死亡抚恤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5.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09万元,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检察)支出1154.96万元;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159.0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54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5.1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8.22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8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2.4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4.00万元。
二、关于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5.09万元,比2017年增加437.62万元,主要是:由于增资等原因,相应的社保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并且2018年增加了一项死亡抚恤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5.09万元,占100%;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检察)支出1154.96万元,占总支出的63%;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159.00万元,占总支出的9%;2080505机关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54万元,占总支出的7%;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5.13万元,占总支出的2%;2080801死亡抚恤28.22万元,占总支出的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82万元,占总支出的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2.42万元占总支出的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4.00万元,占总支出的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2040401行政运行(检察)2018年预算数为1154.96万元,比2017年增加301.56万元,增长35.3%。
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59.00万元,比2017年减少19.4万元,下降10.9%,主要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8年预算数为120.54万元,比2017年增加9.14万元,增长8.2%,主要是人员工资较上年增长;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5.13万元,比2017年增加16.93万元,增长93%,主要是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2080801死亡抚恤2018年预算数为28.22万元,2017年无此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60.82万元,比2017年增加21.0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较上年增长;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62.42万元,比2017年增加46.41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较上年增长;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14.00万元,比2017年增加33.74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较上年增长。
三、关于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5.0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50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5.59万元;津贴补贴668.45万元;奖金72.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1.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万元;住房公积金114.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6万元;退休费33.91万元;抚恤金28.22万元;生活补助1.22万元;医疗费30.44万元。
公用经费17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71万元;印刷费2.14万元;水费3.76万元;电费8.78万元;邮电费32.17万元;取暖费6.4万元;差旅费49.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16万元;培训费4.21万元;公务接待费9.52万元;工会经费18.06万元;福利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万元。
四、关于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88万元,比2017年增加2.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16万元,增加1.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2万元,无增加;公务接待费9.52万元,增加1.0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2.38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员增加。
五、关于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格尔木市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
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5.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09万元,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检察)支出1154.96万元;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159.0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54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5.1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8.22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8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2.4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4.00万元。
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1835.09万元。
七、关于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183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5.09万元,占100%。
八、关于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格尔木市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183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6.09万元,占91%;项目支出159.00万元,占9%;
九、关于格尔木市检察院项目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59.00万元,比2017年减少19.4万元,下降10.9%。
主要是检务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格尔木市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29万元,增长14%。
主要是工会经费、办公费、邮电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格尔木市检察院无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7月底,格尔木市检察院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格尔木市检察院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经费拨款、专项收入。
二、支出类
2040401行政运行(检察):指格尔木市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如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指格尔木市检察院用于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的项目支出,如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公用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格尔木市检察院用于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格尔木市检察院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统筹外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指格尔木市检察院用于保障死亡抚恤金发放的基本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指格尔木市检察院用于保障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指格尔木市检察院用于保障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指格尔木市检察院用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的基本支出。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财政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门专业类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