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进出口货物和通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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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滞报金的计算
按日计算,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之日 亦计算在内.
日征收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0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滞报金以元计收,不足人民币1元的部分免收.
3.免征范围 海关变卖处理; 提供担保; 海关扣留; 不满50元
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的查验制度 文贸082 9月20日
三、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一)报关地点 (1)进口货物:进境地海关 (2)出口货物:出境地海关 (3)异地办理:转关运输货物
(4)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输送进出 境的货物:由报关企业定期向指定的海关 报关;
(5)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由运输工具的 负责人向进境地海关申报
(二)报关资格 报关企业及报关员的报关资格
二、申报的程序
(一)接到进口提货通知或备齐出口货物
(二)办理报关委托
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企业名称、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地址、法定代理人姓 名,以为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双方责 任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
(三)准备报关单证 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基本单证:(与货物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 单证)
(三)报关时限
1.进口货物的报关时限:
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转关运输:.一个为自运输工具进境申报之日起 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报关申请转关运输;另 一个为自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
2.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 装货的24小时以前
(四)滞报金的征收 超过海关规定的报关时限
1.滞报金的起征日期
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优惠税率、普通税 率、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非全税目 信息技术产品税率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率
出口税率只有一种 《进出口关税条例》的基本原则“从低适用”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按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 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计征税款。
(三)完税价格的审定
进口货物: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包括货物运 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 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完税价格;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结关
复运出口或复运进口,办理有关纳税销案手 续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结关
海关核发《海关对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 证明》
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以及涉及有关
案件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在“办结”前 不得修改或者撤消。
(八)海关审单 海关的主要工作任务: (1)报关资格及有关证件 (2)报关时限 是否征收滞报金 (3)货物是否合法
(4)单证 (5)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数据进行核扣并在
《加工贸易手册》上登记
(6)税费的征免性质
(四)签发进口付汇、出口收汇进出口货物 报关单
第五节
结关
结关:经口岸放行后仍需继续实施后续管理 的货物,海关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喝茶, 对需要补证、补税的货物作出处理,直至 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程序。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结关
进口、复出口、余料进行核对; 内销部分进行补证、补税手续; 对原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予以销案
一、定义 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
况、数量和价值是否与货物申报单上已填 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 政执法行为。
实际货物;单证
二、查验的地点 监管地 作业现场 工厂、仓库或施工工地
三、查验的方法和要求 彻底查验、抽查、外形查验 海关查验后,由执行查验任务的海关关员填
写一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记录》
(1)发票一份(若有运输保险单一并提供)
(2)装箱单一份(但大宗散货及单一品种且 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没有装箱单)
(3)提货单或装货单一份(海运进口或出口) (4)运单一份(空运) (5)包裹单一份(邮运)
(6)领货凭证一份(陆运)
(7)出口收货核销单(出口)
(8)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证明 以及保税备案手册
(六)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据
接到“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 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 的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 关提交书面单证,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报关单
JG01 进口货物报关单 蓝色底纹、黑字 JG02 出口货物报关单 蓝色底纹、黑字 JG03 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料加工专用 红色
(1)海运、空运、陆运进口货物
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开始,至 报关单位向海关申办货物进出口手续之日 止
(2)邮运货物
自收件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第15日开始, 至收件人向海关申办货物进口手续之日止
(3)转关运输货物
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开始或货 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15日开始,至报关单 位向海关申办货物进出口手续之日止
(2)共同协商确定受损程度,以海关审定的 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
(3)确定赔偿金额,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单》
3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
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由海关直接从银行 划拨
逾期不再赔偿
第三节
进出源自文库货物的征税制度
一般程序: (一)税则归类 《海关进出口税则》 (二)税率的运用
JG13 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 分为第一联、第 二联,单据为白色、灰标志、黑字
JG14 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 分为第一联、第 二联,单据为白色、灰标志、黑字
纸质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式五联: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 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进口付汇证明联
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式六联: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 留存联、海关核销联、出口收汇证明联、 出口收汇联
物实施的后续管理行为才是真正意义的结 关。
工作重点:“复核”
三、放行的手续
(一)签印放行
海关在货物的进出口货运单据(如进口提单或运 单、出口装货单)或特制的放行条上签盖“海 关放行章”
(二)签发《进(出)口货物证明书》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报关员或货物所有人提出要求的; (2)某项进口或出口的货物是经海关监管验
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 岸价格,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第四节
进出口货物的放行制度
一、定义
海关在有关报关单据上(报关单、提货单 (进口)或装货单(出口))签盖“海关 放行章”,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凭此办 理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手续。
二、放行的规定 一般货物:海关放行即“结关” 其他贸易方式:海关放行后,海关结束对货
五、被查验货物损坏的赔偿 (一)海关赔偿的范围 海关关员的责任 鉴定证明
(二)海关不予赔偿的范围
由于海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合法行为,海关 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或因进出 口收发货人的自己过错而造成被查货物、 物品造成损失的,海关可不予赔偿。
具体范围:P98
(三)海关赔偿的程序
(1)海关查验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 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 由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一份交当 事人,一份交海关存查
(七)修改申报内容或撤消申报
海关接受申报后,电子数据和纸质的进出口 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撤消;确有理由, 需海关审核批准
以下正当理由: (1)报关人员操作或书写失误 (2)装运、配载原因 (3)溢短装、不可抗力
(4)合同: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 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
(5)计算机、网络系统 (6)其他特殊情况
特殊单证:
(1)许可证管理文件 (2)其他: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文件、商品检
验、动植物检疫、药品检验等主管部门签 发的证件
预备单证:(必要时)
(1)贸易合同 (2)货物原产地证明 (3)委托单位的工商执照证书 (4)委托单位的帐册资料及其他有关单证
(四)申报前看货取样
进口货物收货人可向海关提出查看货物或者 提取货样的书面申请;
JG09 出口货物报关单 付汇核销联 绿色底纹、 黑子
JG10 进口货物报关单 便捷通关担保验放专 用分为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 黄色底纹、 黑字
JG11 出口货物报关单便捷通关担保验放专用 分为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 黄色底纹、 黑字
JG12 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 分为第一联、第 二联,单据为白色、灰标志、黑字
加工贸易的通关
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结关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制度
一、定义 以书面或者电子数据交换方式 向海关报告 随附单据 法律责任
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和电子数据交换(EDI) 申报
海关的规定
申报资格:报关企业及其报关员
申报时间:进口货物是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 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是在装货的24小时 以前
提取货样后,到场监管的海关工作人员与进 口货物的收货人在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 样单上签字。
(五)电子数据申报
四种方式任取一种:终端申报、委托EDI方 式、自行EDI形式、网上申报方式
相关内容录入海关电子计算机系统,生成电 子数据报关单
海关反馈,若为“不接受申报”,应做相应 修改;若为“接受申报”“现场交 单”“放行交单”,即为申报成功
第五章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制度
基本概念:
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的收发货人 及其代理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向海关 申请办理进出口手续,海关对其呈交的单 证和申请进出境的货物、运输工具和物品 依法进行审核、查验、征缴税费,批准进 口或者出口的全过程。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通关
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查验记录内容:P96
查验要求:(经082 9月21日)
(1)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
(2)必要时,海关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 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员应当到场作为见 证人。
四、报关员注意事项 (1)对货物的基本了解 (2)必须现场 (3)随时答复 配合海关
(4)走私,积极配合 (5)特殊要求,事先申请 (6)海关造成损坏,要求赔偿
放的、合法的进(出)口货物,且需要证 明的。
(三)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出口货物,增附一份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 报关单。
海关放行后,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 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 责人的签章,并加贴防伪标签后,退还报 关单位,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
对于高税率产品,海关将报关单制作关封退 报关单位(或由报关单位转交出口收货人) 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
底纹、黑字
JG04 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料加工专用 红色底 纹、黑字
JG05 进口货物报关单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 用 绿色底纹、黑字
JG06 出口货物报关单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 用 绿色底纹、黑字
JG07 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 黄红色 底纹、黑字
JG08 进口货物报关单 付汇证明联 灰色底纹、 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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