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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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时代所限,早期的甲骨文研究仅被当作文字考据之学、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和学术背景缺乏现代科学支撑,导致对一些甲骨文的研究因缺乏严密的科学论证而无法断然下结论,,让我们今天在甲骨文的解读道路上障碍重重。

即使考古发现了商以前的卜骨(这也很难说,因为占卜这种行为很多元化,不能看见一根有钻凿烧灼痕迹的骨头就断定这是古人的占卜行为遗迹),周代以后又有占卜的典籍记载,也无法断然下结论,甲骨文就是卜辞,因为缺乏严密的科学论证。

即使到今天,也很难讲甲骨学界已经具备科学思维体系和科学方法体系,遑论甲骨学早期阶段。

早期建立起的非科学体系,一直深刻地影响着甲骨学,以至于后来无法撼动业已形成的框架。

首先,早期的甲骨文研究仅被当作文字考据之学,仅被当作私学。

今天的甲骨学,已经必须有考古学、历史学、文化人类学、文字学、语言学,甚至生物学、信息数据化处理等众多学科的共同参与,因为甲骨文这个研究对象早已超出了“古文字”范畴,它是一个综合信息载体。

在早期,甲骨学也仅仅是几个古文字学家私下里研究的东西,实际上更类似于一种收藏行为,在收藏之余,鉴赏一下它上面古怪的文字而已。

这样的学问是很难深入、严肃、成体系的,因为并不需要负责任。

在发现了甲骨的文字史料价值之后,也没有将研究转化为公共学术平台,造成了甲骨资源的重大损失。

因此,作为古文字学的一个分支,作为一门私学,甲骨文在发现早期,很难吸引真正有研究力的学问家加入进来,从未形成过合力,看到出现频率极高的字中,有的像“王”,有的像“卜”,就轻率地将甲骨文定为商王卜辞,而且就这么研究下去了。

其次,早期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和学术背景缺乏现代科学支撑。

最早,甲骨文字学属于金石学范畴,学者的
知识背景往往是国学为主,他们对现代考古学、现代历史学、现代哲学、文化人类学等西方学术体系较为陌生。

比如第一个考释甲骨文字的孙诒让,在经学、史学、诸子学、文字学、考据学、校勘学等方面都有成就,却对现代西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体系涉猎不深,这当然是时代所限。

再比如王国维,曾修研西方哲学、心理学、伦理学、文学等,学贯中西的知识背景曾一度使他在甲骨学研究领域中颇有创新。

他以地下出土的甲骨文材料为主,与传世文献互校互证,归纳出商代帝王世系,和文献所载基本相合,从而证明《史记·殷本纪》可信,在当时以顾颉刚为代表的疑古派风头正健的大潮中,独立而不倒,这种以地下材料印证纸上材料的方法被称为“二重证据法”。

然而,天不假年,最该深入的时候,王国维却自沉昆明湖。

相当多的早期研究者,对古文字学浸淫深厚,或者说,当时释读甲骨文,就是古文字学家的事情。

面对新出土的商代甲骨文,他们所能使用的最直接方法就是字形类比法,也就是调动大脑中、书本中储备的《说文》小篆和两周大篆,来比照甲骨文的字形,从而考释甲骨文。

这种考释方法当然在很多场合都会生效,因为我们必须承认一个大前提,甲骨文字是先秦汉字的源或者至少是上游,它们之间应该有形体上的一致性或者相关性,至少在造字方面有着内在逻辑的一致性或者相关性。

然而,由于时代的变迁,特别是文字使用场合、文字载体、书写工具的截然不同,二者之间的一致性很难呈现,相关性也隐含模糊。

事实上,甲骨文与小篆相比,少有形体一致者,即使与两周大篆甚至商鼎短铭相比,也很少有形体一致的。

因此,用形体类比法释读甲骨文,必然有疏漏。

如果疏漏出现在关键位置就问题大了。

比如,因为金文中的“卜”与甲骨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卜”字形体较像,故将其认定为“卜”,假如是错的呢?我们能够排除这种可能性吗?再比如“贞”,如果不是“贞”而是“鼎”呢?甲骨文字的传统辨识体系恐怕就会因为这两个字的误读而垮掉。

因此,字形类比法是一个起点或者契机,它可以引导出假设,但绝不是系统的、科学的方法。

甲骨文最早被认定为商王卜辞,也许就是因为早期学者用字形类比法认出了“王”与“卜”这两个字,再后来,就很少有人怀疑这两个字。

于是,商王卜辞的大轮廓、大语境就顺理成章而少有人怀疑了。

再次,陈陈相因的师承关系。

在中国,学生推翻导师的学术体系,很罕见,他们能做的往往是阐发和维护、最多是完善导师的学术体系。

师徒相授是其时私学乃至公学的基本路数。

到了今天,学生更要维护师承关系,因为,你不维护,就不能过答辩,不能升职称,那你还在学校里怎么混?和你一起做研究生的,人家10年前就升教授当博导住教授楼了,你呢,还是骑自行车回你的讲师楼,丢不起这个人啊。

同时,甲骨学需要很长的时间积累,等到把自己的青春全部投入之后,才可能看到一点皮毛;等到对这个体系有了深刻认识,已届不惑之年;可能已经发现了很多破绽,但是不能揭开它,因为这很有可能造成原有体系的彻底瓦解,不仅毁了导师也毁了自己,因为很难再建立起一个新的体系。

可见,目前已经看上去很成熟的甲骨文体系是多么脆弱不堪一击。

最后,著录的零散孤陋。

特别是在早期,甲骨文著录极为零散。

早期的几个研究者,所研究的对象不是全部的甲骨文,而是自己所收藏所见过的甲骨文,此乃“冰山一角”。

“窥一斑而知全豹”是可能的,那是因为以前见过全豹或者心中本来就有全豹。

而商人的契刻、商人的文字体系,却是前所未见,这就需要最广泛的全景式的涉猎,但恰恰正如前述,作为一种能够价值倍增的民间收藏品,甲骨文没有像后来那样成为《合集》,而后来有《合集》的时候,甲骨学已经成为体系动不了了,因为《合集》的编纂方法就是在一套已经定型了的主观思维体系下进行的,而不是客观呈现。

好有一比,在需要好工具的时候没有,有了好工具之后,家具已经凑合着打好了,不再需要好工具,只是这家具太寒碜了。

著录不仅零散,而且孤陋。

早期完全是拓片,不是照片(事实上,那时照相机在中国使用已经有50年,并不罕见,是完全可以利用的科学手段),有时候附带摹本,但是在先入为主的
时候,摹本就不是完全摹,而是有自己的扬弃了。

就算后来有照片,也很少有记录是多大,更少有著录记有契刻文字的部位。

比如说背面,就很少有著录。

另一个孤陋之处就是缺乏考古信息,很多甲骨已经失去了来源,不知道是某年某月出土于某地,出土时的自然状态如何,地层坑位信息如何,周围的环境如何,与其他的甲骨之间、遗迹之间关系如何,等等。

还有,
很多甲骨是为了商业利益作伪杜撰而来,是赝品,却很可能成为研究的对象。

总之,因为时代所限,虽然甲骨学是中国“旧学”走向“新学”的标本,但早期甲骨学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研究体系,天生营养不良,却已经长成为一个老人,让我们今天在甲骨学的科学化道路上障碍重重。

题外话:笔者非常忧虑的是,到现在为止,中国都没有从“旧学”走向“新学”,而直接接驳的“新学”,又往往是皮毛而不是本质。

节选自休闲读品·天下2012年第一辑:甲骨文重解之痛——对甲骨学研究的重新审视与希望
一些学者对甲骨文的研究成果,学术界竟然没有什么回声,这让我们非常惊诧,难道他们的观点根本不重要?对既有的甲骨学体系不产生作用,完全不值得一驳?还是说,用沉默对待新知,让所有挑战者在沉默中自生自灭吗?让原有体系继续金刚不坏之身?这样没有进步就等于是落后,以下是来自体制内的黄奇逸教授的反驳。

黄奇逸教授执教于四川大学历史系,是徐中舒先生的研究生,门派正宗。

黄氏在参与编纂《甲骨文字典》的过程中,就发现了甲骨文研究旧体系的种种矛盾,按照黄先生的说法,就是强硬的约定,混乱、困惑。

他在《商周研究之批判——中国古文字的产生与发展》一书中,举出了四十多个甲骨单字,分别给予了剖析,最后指出:就是这四十多个字,已足以说明甲骨学旧体系的约定与虚假、空浮的破败事实了!在此我们要告诫学者的是,不要因为另外的甲骨文单字暂时逃脱了反驳与批评,那些文字的考释与字义就是可以接受下来的,这才是刚刚开始。

另外,若真正熟习甲骨文与旧体系的学者,一定会知
道,我们对这四十多个甲骨单字的讨论,已是根基性的与毁灭性的,有许多字只需一个字的毁灭,就是整个旧体系的毁灭!何况四十多个字呢?
黄先生列举了旧体系在文字考释中经常甚至故意犯下的错误。

比如生拉硬拽。

旧体系中有不少单字,被隶定为很多的字,只要读音相同或近似,就拿来用。

试举一例。

包含“有”字的条目,在著录中超过了1000条,是个使用频率极高的字。

以前很难读通,而只要通假为又、侑、尤、祐,就都可以读通了。

很显然,黄先生不认为这个字该释读为“有”,他甚至认为,在甲骨文所处的文字发育阶段,甚至都不该出现假借。

再比如释读出一个字,用在其他文句中不通,就采取各种方法让它硬通。

例如重新句读,用标点断句的方法,让整个意思看上去勉强通顺;或者完全靠自己臆想,硬把它读通;或者就说古人刻写时也有错讹。

最后实在不行,就采取鸵鸟政策,置之不理。

(笔者按:事实上,目前被置之不理的甲骨文单字至少在3000个以上,占到了甲骨文单字总量的60%左右,未能读通的条目也许就更多了。

在已经认出的1000多个单字中,只有大约500至700字是被公认的,其余一半左右各家有各家的认识,这一家也经常反对那一家,而且都言之凿凿、有理有据。

换一句话说,甲骨文实际上总体未能读通。

当然,有些专有名词,比如人名、地名、特殊的器物名确实很难读通,它只属于甲骨文时期的特别约定,后来这些语词包括所指与能指都不用了。

这些字,当然读不出来,也无需去硬读。

但是,考虑到文化传承,考虑到那些特殊约定往往也是从原有体系中派生出来的,出现那么大量的不能释读的单字与条目,确实不正常。


黄奇逸无疑是勇敢的,因为他几乎否定了师承,推翻了甲骨文的传统体系,这意味着他可能众叛亲离,可能失去很多体制内“成功”的机会。

事实上,黄奇逸当上教授,也是近年的事。

那么,黄先生在摧毁了旧体系的大厦之后,有什么建设性的体系雏形呢?
黄先生给出了不是卜辞而是“录辞”的核心结论。

他认为甲骨文的功用是记录备忘,记录什么备忘呢?黄先生认为,日常的生产生活是不需要文字的,只有在处理相关于神的事情,比如祭祀,才需要文字的记录,因为害怕搞错。

甲骨文上所记录的也是一种卜问结果,只不过是卜问将要举行的祭祀中关于时间、祭品、祭法(祭祀过程)的安排。

这是谁给的呢?当然是神。

也就是说,甲骨文仍旧是卜辞,只是不是卜问未来会这样还是那样、是吉是凶、是福是祸,而是卜问我们什么时候、以什么方法程序来祭祀列祖列宗。

因此,甲骨文上的文字,都是文字按照祭祀时间顺序的自然叠加,本身不是什么句子,没有完整的语言逻辑,这也是读不通也无需读通的原因。

黄先生的根据是什么呢?除了传统大学小学之外,宗教学、哲学、文化人类学、中外文字学,等等。

另外,黄先生找到了古代典籍的支持,比如郑玄在《周礼·春官·龟人》注里所说的“祭祀先卜者,卜其日与其牲”(祭祀要先卜问神意,安排在何时,安排哪些祭祀物品)。

这样,黄先生的体系就很难动摇了。

因为,它的每个字,都代表了一个(一组)物件或者会意了一个(一组)行为,能认出来的,比如鼎,那就是鼎,认不出来的,就是商代的一种器物,或者一种特别的行为,或者二者的结合会意,而由于时代久远,我们已经无法指认它们了。

所以,在这个体系里,在甲骨文性质的研究领域中,没有必要读出的完整语句,甚至没有必要去考释那些没有认出的字。

黄先生还认为,人类之所以产生文字,不是庸俗的唯物史观所理解的来源于日常
生产与生活,而是来自于祭祀。

在中国上古人类的知识体系中,祖先就是神灵。

神灵有支配万物的能力,把神灵(死去的祖先)伺候好,是必须的,绝不能因违背神意而遭致灾祸。

祭祀就是一种对神灵的膜拜与贿赂(与神灵做交易)。

所以必须按照神灵的提示,将未来祭祀的日期与贿赂物品(那时候没有人民币和美金)记录清楚,一点也
不能出错。

所以要用到文字,文字不是拿来作信息交流的,而是让巫师们作为备忘录的。

笔者无资格也无意于讨论黄先生的对与错,只是有三个疑问存放此处:一、黄先生是否真的认为人类的祭祀活动,其意愿、行为与后果,不是来自于人自身而是来自于神?二、如果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来自于神,那么,黄先生是否核对过,那些较为完整的甲骨上所呈现的所谓“兆”,与最后刻在甲骨上的文字有着一致的关联性吗?比如说,朝左裂开两路,就是要用鼎,要敲响钟;朝右裂开三路,就是要用血水涂衅,要用童男童女各一。

这种对应性存在吗?实际上甲骨文中一文多辞的现象非常多,很容易得出结论。

如果兆相完全一致,却有完全不同的文字,或者完全相同的文字却有完全不同的兆相,那么,黄先生的此番假说也就应该从逻辑上站不住脚。

三、如果有人认出了甲骨上的字,并且用这些字读通了甲骨文,而且有些也正符合典籍记载,那么,黄先生认不认?
黄先生是体制内杀出来的一条好汉,而且涉猎广、火力猛,但即使如此,学术界竟然没有什么回声,这着实让我非常惊诧——难道黄先生的观点根本不重要?对既有的甲骨学体系不产生作用,所以完全不值得一驳?还是说,用沉默对待新知,让所有挑战者在沉默中自生自灭,从而让原有体系继续金刚不坏之身?
节选自休闲读品·天下2012年第一辑:甲骨文解读之痛——对甲骨学研究的重新审视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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