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与一般火灾隐患的界定标准实用版

重大火灾隐患与一般火灾隐患的界定标准实用版
重大火灾隐患与一般火灾隐患的界定标准实用版

YF-ED-J861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重大火灾隐患与一般火灾隐患的界定标准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重大火灾隐患与一般火灾隐患的

界定标准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贯彻执行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火灾隐患

每月排摸跟踪报告规定》,各单位能根据实际

情况界定一般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以便

更好地把握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特制定本规

定。

一、火灾隐患的概念及含义。

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

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藏的祸患。火灾隐患主要

有以下三点含义:

1、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如违反规定

用火、用电、用气、用危险品、明火作业等。

2、一旦发生火灾会增加对人生、财产的危害。如消防设施、器材损坏无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内部装修、装饰违反规定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等。

3、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如缺少水源,消防车通道堵塞,消火栓、结合器、消防电梯不能正常使用等。

二、重大火灾隐患的界定标准。

重大火灾隐患主要指可能引起群死群伤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隐患。

(一)公共娱乐场所

1、消防设施、器材方面: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或关闭停用

的,灭火器、应急事故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基本没有或基本不能使用的。

2、住宿人员方面:在经营场所内住宿3人(含本数,以下同)以上的。

3、安全疏散方面:不能保证2个以上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或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上锁、封堵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

4、消防手续方面: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工程未经审核擅自施工、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举办大型活动未申报的。

5、建筑材料方面: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搭建或内装修的。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方面: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7、消防管理方面:营业时进行电气焊、油

漆粉刷等施工的,营业时超过额定人数的,违反规定用火、用电、用气、明火作业等可能引起重大火灾的隐患。

(二)一般单位

1、消防设施、器材方面: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或关闭停用的。

2、住宿人员方面:在经营场所内住宿3人以上的。

3、安全疏散方面:不能保证2个以上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或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上锁、封堵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指5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场所)

4、消防手续方面: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工

程未经审核擅自施工、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指100平方米以上)

5、使用、备用液化气钢瓶61公斤以上且没有专有瓶库的。

(三)地下空间

1、消防设施、器材方面: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或关闭停用的,灭火器、应急事故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基本没有或基本不能使用的。

2、住宿人员方面:除审、验合格的旅馆外,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住宿人员的。

3、安全疏散方面:不能保证2个以上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或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上锁、封堵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50平方

米以下人数不超过10人的可以一个安全出口)

4、消防手续方面: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工程未经审核擅自施工、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指100平方米以上)

5、建筑材料方面: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搭建或内装修的。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方面: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其他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7、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幼儿游乐厅、残疾人活动场所、油浸电力变压器。(如发现应立即停用)

8、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电影院、礼堂、医院病房、旅馆、歌舞娱乐放映游乐场所的。(如发现应立即停用)

9、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设置营业厅的。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商店

1、在地下室、高层建筑、公共聚集场所内储存、使用、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商店附设在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居住建筑内的。

3、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

4、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商店的经营场所存放总量超过200公斤的。

5、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附设仓库存放甲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总量超过200公斤或乙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总量超过500公斤的。

6、耐火等级为三级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附设仓库存放甲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或存放乙类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总量超过300公斤的。

7、存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实样的经营场所和附设仓库内住人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附设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

8、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混放的。

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场所和附设仓库的内装修未采用非燃材料的。

10、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场所和附设仓库的电气线路未采用绝缘电线穿管敷设的。

11、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的。

12、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且消防知识欠缺的。

13、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14、其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重大火灾隐

患。

(五)中小旅馆

1、消防设施、器材方面: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或关闭停用的,灭火器、应急事故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基本没有或基本不能使用的。

2、安全疏散方面:不能保证2个以上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或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上锁、封堵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双向通道从客房的门至楼梯间、出口的距离超过40米(一、二级建筑)、35米(三级建筑)、25米(四级建筑),单向通道从客房的门至楼梯间、出口的距离超过22米(一、二级建筑)、20米(三级建筑)、15米(四级建筑),房间

内最远一点至房间门的距离大于14米。

3、消防手续方面: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工程未经审核擅自施工、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4、建筑材料方面: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搭建或内装修的。

5、旅馆内违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6、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的超过地下二层的。(应立即停用)

(六)仓库

1、消防设施方面: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或关闭停用的。

2、住宿人员方面:在生产、储存、经营场

所内住宿3人以上的。

3、消防手续方面: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工程未经审核擅自施工、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4、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储存的,库房内或危险品堆垛附近进行实验、分装、打包、易燃液体倒、灌装。(参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商店)(七)宾馆、饭店

1、消防设施、器材方面: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或关闭停用的,灭火器、应急事故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基本没有或基本不能使用的。

2、安全疏散方面:不能保证2个以上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或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上

锁、封堵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

3、消防手续方面: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工程未经审核擅自施工、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举办大型活动未申报的。

4、建筑材料方面: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搭建或内装修的。

5、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未经审核擅自使用、备用液化气钢瓶61公斤以上的。

(八)居民住宅

1、消防设施方面: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或关闭停用的。

2、安全疏散方面:公共走道、楼梯堵塞、上锁的。

(九)其他可能引起群死群伤或财产重大损失火灾的隐患。

三、一般火灾隐患的界定标准。

一般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引起火灾、但在短时间内可以整改且不会引起群死群伤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火灾隐患。

(一)公共娱乐场所

1、消防设施、器材方面: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有故障但能够使用的,灭火器、应急事故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数量不足(公共娱乐场所每30平方配备1具灭火器;应急事故照明灯以断电情况下是否能保证逃生人员看清逃生路线为准;疏散指示标志以能否正确引导不熟悉场所人员正确逃生

为准)、位置不合理、类型不适合(一般场所配备的灭火器必须能灭A类固体物质火灾,灭火器筒身可以看出)、部分有故障的,有影响消防设施、器材正常使用情况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2、住宿人员方面:在经营场所内住宿2人以下的。(只住宿1名值班人员且有二只安全出口或者有一安全出口和一扇直接向外开启、可供人员疏散的未安装铁栅栏的侧拉式窗的,可不作为火灾隐患)

3、安全疏散方面: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堆有部分物品但尚能通行的,走道上有台阶的,安全出口1.4米范围内有踏步的,或有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

4、建筑材料方面:采用部分可燃、易燃材

火灾隐患的认定及整改

火灾隐患的认定及整改 第一节火灾隐患的概念 火灾隐患也叫火险隐患,关于它的概念,有几种说法:一、1982年版《防火手册》(上海科技出版社):火险隐患是指在生产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火灾的不安全因素。 二、1992年版《防火手册》(上海科技出版社):火险隐患是指在工业、交通、农业、商业、科研、文化、教育、卫生以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可能造成火灾的不安全因素。 三、1992年版《消防监督管理学》(宋光积著):火险隐患系指一个单位、一个场所、一个设备以及人们的行为有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阻碍火灾扑救会造成重大损失等潜在的危险因素和条件。 四、1991年版《中国消防辞典》(辽宁人民出版社):潜在的或固有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危害性,即生产和生活中有可能直接导致火灾发生和火灾发生后将导致严重后果或障碍火灾扑救的不安全因素。 五、1996年版公安消防部队指挥学校试用教材《消防监督检查》(群众出版社):火灾隐患是指潜在的有引起火灾事故可能的或者能直接影响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六、2009年公安部令107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火灾隐患是指潜在的有直接引起火灾事故可能,或者发生火灾时能增加对人员、财产的危害,或者是影响人员疏散、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第二节火灾隐患的特性 一、隐蔽性 1、不易被发现。只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被发现,就是我们专业的消防监督员之间,也有差别,有的发现得了,有的发现不了。 2、不易被重视。由于认识跟不上,即使发现了,感觉不会出事,为节约资金,往往被遗忘。 二、潜在的危害性 一旦引发火灾,可能危及财产和生命安全,可能导致损失扩大。 三、动态性 1、它的危害程度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逐渐恶化,最后由量变到质变,养患成灾; 2、旧的隐患消除了,新的隐患又产生了,整治隐患不会一劳永逸,需要常抓不懈。 第三节火灾隐患的分级 通常,人们根据不安全因素引发火灾可能性的大小和对发生火灾时的影响将火灾隐患分为: 一、一般火灾隐患 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引发火灾的可能,或者是火灾发生后对火灾的发展、人员疏散和灭火行动有一定的影响,但其后果不至于很大。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5701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对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火灾隐患整改的范围 (一)违章进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整改办法 (一)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建筑知识-水利工程电力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水利工程电力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标准 施工用电涉及所有水利工程,也是一项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一旦发生事故,其性质往往很严重。因此,规范施工用电行为,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制定和实施. 施工用电涉及所有水利工程,也是一项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一旦发生事故,其性质往往很严重。因此,规范施工用电行为,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是预防施工用电事故的重要手段。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难以整改,需要全部或部分停止整改一段时间才能消除,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因外部因素难以消除的隐患。2017年11月1日,水利部发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建安[[2017]344号),明确了水利建设工程专项工程重大事故的判定标准——施工用电生产安全。让我们带你去了解边肖的详细情况。 判断方法水利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判断可分为直接判断法和综合判断法。应首先采用直接判断法。不能采用直接判断法的,应当采用综合判断法。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可根据《隐患判定表(指南)》所列隐患的危害程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

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补充隐患内容,按《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方法进行判定。 判决要求隐患判断应当认真查阅相关文字、视频资料和会议纪要,并进行现场核实。对于覆盖面广、复杂程度高的事故,水利建设各参与单位可进行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在判断重大事故隐患的同时,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应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前的处理措施、处理时限和预防措施。 1.直接判断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即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SJ-Z001无特殊方案,或施工用电系统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 400-2016)的3.3.1,如果施工现场有5台以上的电气设备或设备总容量为50kW以上,则应编制施工现场的电气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电气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提供完整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等资料,由编制审批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SJ-Z002未按要求实施三相五线制或三级配电或二级保护。施工现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专用电力线路应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并实行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零线或一次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单独敷设,不得挪作他用。“三级配电”是指主配电箱、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控制,实行分级配电。 “两级保护”是指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分别配备漏电保护器 SJ-Z003电气设施、线路和外部电源未按规范要求采取保护措施。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4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标准版 本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 办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判定和立案 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下列情形: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的; (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它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第二条[判定依据]判定重大火灾隐患依照本办法及其《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有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后,依照该标准判定。 第三条[火灾隐患发现]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核查群众举报、投诉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应当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中详细记明,并收集建筑情况、使用情况等能够证明火灾危险性、危害性的资料,并在2日内书面报告本级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

第四条[判定程序]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对消防监督人员报告的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组织集体讨论;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由支队(含支队)以上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应当根据需要邀请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相关技术专家参加。 第五条[判定]经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第二条、第三条情形之一,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应当提出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意见,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第六条[会议纪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应当形成会议记录、纪要。会议记录、纪要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会议主持人及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单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火灾隐患的界定: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具有火灾危险性,可能造成火灾,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认定条件如下: 1、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的事实存在。 2、由于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全状态、工艺技术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灾危险性,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规定的时间内或立即整改的。 4、凡火灾隐患能在短时期内或立即整改的,为一般火灾隐患;凡火灾隐患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多,整改时间长而不能立即整改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险性增大,并有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为重大火灾隐患。 二、火灾隐患的主要范围 (一)临时建筑物方面 1、临时建筑物选择地址不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 2、疏散通道数量不足、宽度小、距离远;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 3、食堂与办公、居住未分开设置,且未设置独立的液化气储存间的; 4、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产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通风、防爆措施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5、使用可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的; 6、高压线下方支搭临设。 (二)电气设备方面 1、不按环境选择导线和敷设方式,超负荷使用,乱拉乱接电源线,导线严重损坏,接触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的。 2、照明灯具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易燃易爆场所未采用防爆灯具,在仓库内使用功率超过60瓦的白炽灯泡或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照明,且灯具下方存放可燃材料的。 3、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选用非防爆灯具,且开关安装在室内的,在潮湿场所选用非防潮灯具开关的。 4、生活区宿舍内未采用安全电压的,使用电暖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未采用专线的。 5、消防水泵电源未使用专用配电线路,且未在现场总断路器上端接线的。 (三)物资储存方面 1、物资储存过多,防火间距不足,无检查通道。 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未设专库分类储存或与其它材料混村。 3、高压线下方存放可燃材料。 4、木质材料存放体积大于20m3,垛与垛间距不小于3米。 5、在工程内储存可燃材料。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新版)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集合(2018年) 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化工和危化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5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6 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7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末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8 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9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示范文本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认真贯彻《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制 度》,有效预防加油站火灾事故的发生,减轻火灾的危 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加油站工作人员以及顾客的人身安 全、加油站财产安全。针对我站存在的火灾隐患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平安 加油站的高度,牢固树立“家油站工作人员及顾客生命至 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湖北省消防条例》为依据,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整 治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

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消除加油站火灾隐患,确保加油站工作人员以及顾客的人身安全、加油站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和谐、平安加油站。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制度 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核算员为副组长、各加油员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加油站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开展和落实。 2、进一步建立、健全一系列火灾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2)、进一步完善加油站消防应急预案及消防管理制度,使之更切合加油站的实际情况。 (3)、定期进行站内火灾隐患大检查,力求工作细

火灾隐患排查制度

编号:SM-ZD-86201 火灾隐患排查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火灾隐患排查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防火检查制度 1. 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2. 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班组(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防火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 3. 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予及时进行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矿防火责任人报告。 4. 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二、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消防重大火灾隐患界定标准(最新版)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引言 如何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是消防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本标准以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为目标,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公安消防机构提供了科学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方法,也为消防安全评估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是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国内外有关资料,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原则,提供了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1 重大火灾隐患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3.2

公共娱乐场所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3 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3.4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包括工厂、仓库、储罐(区)、专业商店、专用车站和码头,可燃气体贮备站、充装站、调压站、供应站,加油加气站等。 3.5 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 靠近建筑,供举高消防车停泊、实施灭火救援的操作场地。 3.6 重要场所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四、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a)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b)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c)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d)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改正: a)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b)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c)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f)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g)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h)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七、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九、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进行确认。 十一、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审批稿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总则 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判定或综合判定的方法,按照判定程序和步骤实施。 符合第5章任意一条要素且不符合规定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不符合第5章任意一条要素且不符合规定的,应根据场所类型、重大火灾隐患的综合判定要素,按照进行综合判定。符合所列情形之一的应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对火灾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根据场所类型、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要素的具体情形和发生火灾可能的过火面积,以及物品价值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下列任一种情形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a)可以立即整改的; b)因国家标准修订引起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c)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进行了消防技术论证,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 d)发生火灾不足以导致特大火灾事故后果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程序:

a)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并获取相关影像、文字资料; b)组织集体讨论判定,且参与人数不应少于3人; c)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按照本标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有困难的,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专家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相关消防技术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应少于7人; d)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时,建筑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等涉及利害关系的人员可以参加讨论,但不应进入专家组; e)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应形成结论性意见,作为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据。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结论性意见应有2/3以上专家同意; f)集体讨论和专家技术论证应当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限。 5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 下列重大火灾隐患可以直接判定: a)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GA653-2006)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GA653-2006) 第一条重大火灾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直接判定或综合判定。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一)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二)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三)甲、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四)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 (五)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六)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第六条第一款至第九款规定要素2个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存在第四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七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要素2个以上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重要场所,存在第四条至第十一条规定要素3个以上的; (四)其他场所,存在第四条至第十一条规定要素4个以上的。 第四条总平面布置方面的综合判定要素: (一)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二)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 (三)甲、乙类仓库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四)城市建成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 (五)丙类厂房或丙类仓库与集体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六)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等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 (七)地下车站的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经营活动场所。 第五条防火分隔方面的综合判定要素: (一)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 (二)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超过该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数量的50%; (三)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或这些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 第六条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方面的综合判定要素: (一)擅自改变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设施,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堵塞而无法正常使用; (二)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被封堵; (三)按规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而未设置; (四)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超过规定距离的25%;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编号:SM-ZD-77048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对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火灾隐患整改的范围 (一)违章进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整改办法 (一)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保卫处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公司)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整改火灾隐患,依据《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销案办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无论是路局、公安局、公司、分公司,还是地方消防机构检查发现本单位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均适用本制度。 二、火灾隐患的界定 第三条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具有火灾危险性,可能造成火灾,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认定条件如下: 1、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事实存在; 2、由于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艺技术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灾危险性,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或立即整改的。 第四条凡火灾隐患能在短时期内或立即整改的,为一般火灾隐患。 第五条凡火灾隐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时间长

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为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详见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三、火灾隐患的主要范围 第六条建筑物方面: 1、建筑地址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违章乱搭乱建的; 2、明火作业场所、仓库、生产车间交错布置; 3、在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 4、违章搭建违章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5、建筑物的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与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如甲、乙类物品库房采用三级或以下级耐火等级建筑等违反或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 6、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产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取相应通风、防火、防爆措施或设置不当的,液化气气瓶库没有设置足够的通风孔,或将通风孔设置在建筑物上部的; 7、安全疏散出口数目不足、疏散宽度过小、疏散距离过远的;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站用的。 第七条电气设备方面: 1、不按环境选择导线和敷设方式,截面与负荷量不相适应,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3X25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2019年9月12日 前言 科学判定并及时消除重大火 灾隐患,对于预防火灾事故 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 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法律依据 重大火灾隐患的定义 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程序要求 场所分类 国标GB35181的主要特点 100家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分析 哈尔滨68家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实例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法律依据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重大火灾隐患的定义 广义火灾隐患定义 在广泛的消防安全领域,火灾隐患可定义为可能导致发生火灾或使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认知局限、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此定义根据火灾危险源理论推导得出,它体现了火灾危险源定义和分类的全部要素,具有普遍意义。 重大火灾隐患的定义 狭义火灾隐患定义 针对消防部门执法实践,火灾隐患指因违反消防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使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重大火灾隐患的定义 重大火灾隐患(GB35181) 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 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 不安全因素。 预判重大火灾危害的两种后果 一是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预判重大火灾危害的两种后果 二是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 有人数较多的儿童或学生伤亡; 大范围内水、电、气、热、通讯、交通中断; 大范围内企业单位被迫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学校被迫停课; 重要政治活动、经济活动、文化活动或重要会议无法正常进行; 重大财产损失;重要非物质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损失。

大唐南京发电厂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为了更好地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公安部“61”号令精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火灾隐患 实际存在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确定为火灾隐患;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二、火灾隐患整改 (一)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以口头或书面下达,口头下达时应作记录。 (二)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予以消除。 (三)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火险隐患,须及时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四)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及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责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当场整改,并监督落实:

1. 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 长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 其他可以当场整改的行为。 (五)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732-25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

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 本标准的第5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激扬、亓延军、李彦军、倪照鹏、马锐、韩子忠、阚强、黄韬、吴丹、鲁云龙、薄建伟、朱惠军、肖蓉、高维娜、谭远林。 重大火灾隐患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是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广泛调査硏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方法,也可为消防安全评估提供技术依据。 0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原则和程序、判定方法、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0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07 (所有部分)消防词汇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A 7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2570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 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 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判定和立案 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下列情形: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的; (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它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第二条[判定依据]判定重大火灾隐患依照本办法及其《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有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后,依照该标准判定。 第三条[火灾隐患发现]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核查群众举报、投诉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应当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中详细记明,并收集建筑情况、使用情况等能够证明火灾危险性、危害性的资料,并在2日内书面报告本级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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