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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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一)

1、司炉人员持证上岗,应熟悉本锅炉的工艺指标及主要参数。

2、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检查项目包括密封情况、受压元件、变速机构、阀门开启位置、安全附件自控装置等是否符合规范等,准备项目包括热载体油、引火物、冷却水等。

3、点火前,全开烟道挡板和灰门,自然通风10分钟。如有引风机,开引风机5分钟,然后关闭灰门。在炉排上铺木柴及引火物,再撒一层薄煤,在薄煤上再放一些木柴。

4、点燃燃料上的木柴等导引物,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柴油引火。链条将炉点引火物后将火送到距煤匣板1—1.5米。

5、升温操作

(1)循环泵前,应先接通冷却水,再开泵、点火。

(2)打开高位膨胀槽上和系统最高点上的放空管排气阀。

(3)点火升温时应严格执行热载体升温曲线图进行。当温度升到200℃以上,应对设备及整个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在升温过程中做到“一慢二停”原则,即升温速度要控制在10℃/时;二停即在95℃--100℃和210℃--230℃要停止升温,维持一段时间再升温。

(5)液相沪在点火升压过程中,应多次打开锅炉上的排气阀,以排净空气,水及有机热载体混合蒸汽。

(6)对于气相炉当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与压力符合对应关好后,应停止排

气,进入正常运行。

(7)在升温过程中,注意热载体的膨胀量,低于100℃应控制±6%,100—200℃±7%,200—300℃±7.5%,若膨胀槽的液位过高应打开放液管。

(8)升温至工作温度后每小时要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上记录。

6、运行时排烟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0℃

7、一旦停电(如无自备电),应先打开炉门扒出红火,切断锅炉与其它设备的联系,关闭进出口阀门。打开高位膨胀槽与炉体的连接阀,让高位冷油,流入锅内,同时将锅内热油放入低位槽,待油温低于100℃以下为止。如有自备电、起用循环泵、一直循环至油温100℃以下,方可停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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