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思考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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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答: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种事物的矛盾都各有其特点或个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具体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包括:①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是共性的表现;②两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的全部内容;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定场合为共性的东西,另一场合就可能是个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同时又要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发,去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建设和发展道路。在这里,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把个性与共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矛盾普遍性是指矛盾是世界的普遍状态。其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各有其特点。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统一。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1)矛盾的普遍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矛盾的特殊形式各种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或个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是共性的表现;共性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不是包括全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要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发,探求具有自己特色的建设和发展道路。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要把个性与共性有机的统一,真正在寻求发展的道路上走自己的路。
联系实际思考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
答: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矛盾、同一矛盾的不同阶段、每一个矛盾都有其独有的特点。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一种辩证的关系: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是相互区别的,有着各自的内容,但它们又是相互联结的,任何现实的事物都是特殊性和普遍性、个性和共性的有机统一而且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我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这种辩证关系有以下三
点意义:
一掌握这种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正确的、客观的认识事物
我们都知道,世界是不断运动着的,永不停息,因此新事物,新情况必定不可避免的不断产生。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对新事物视而不见,但更不能盲目的认识它们。世界上的每种活动、行为、事件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因此我们抓住规律,找到方法即可以事半功倍。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是一样,其有着自身的规律和方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在认识事物时不能忽略它们中的任何一方,也不能将它们隔绝起来认识,更不能认为它们是一成不变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正确
科学的认识事物。
二掌握这种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
通过上一条的认识,我们知道,工作应该运用正确科学的方法。那矛盾的普遍性关系和特殊关系的辩证关系给我们带来的工作方法是什么呢?在生活中我们经常有这种经历,在面对新的事物或进行某种工作的时候,我们会通过亲身经历试验找到一个或几个个体的特点,这样我们就可以完成这一个或几个的工作了。但为了完成更多或这一类工作,我们会把自身的经验作原料,提炼总结出一套有着规律性、普遍性的通用规则,使这套规则可以适用大多数个体。这样就结束了么?没有,我们最终为了满足每个个体的要求,必将根据不同个体的特点调整通用规则,使之最终可以满足每个个体的要求。这种我们都经历过的方法总结起来就是“特殊——普遍——特殊”。在现实中这种工作方法有很多例子,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等。
三掌握这种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我认为这一条可以算作上一条的延伸,因为建设社会主义也是一种行为,一种工作,自然可以运用矛盾的普特的辩证关系来更好的进行。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
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是从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对各国具体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矛盾的普遍性;各国的国情、环境、历史条件又不同,具体实践必然又有自己的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二者相结合,才能找到适合自己国情的正确
道路,高好革命和建设。
因此,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当中,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共性,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体
现出中国特色这一个性。在所有制方面,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存;在分配形式方面,我们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共存;在政治上,
我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在建设国家的指导思想上,我们国家的几代领导人都可以说是做出了很多创举,有很多可以举的例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有这些,无不是是共
性和个性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