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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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HUN UNIVERSITY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2014~2015年)

题 目: 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系 别: 政法学院

专业班级: 2012级社会工作

学生姓名: 李 祥 学号: 201206094018

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2009年8月,国务院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2009年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农保”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并明确了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政策。本文就新农保制度推行以来的实践,分析该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之策。

关键词:新农保、保险机制、筹资和管理创新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农民的期盼所进行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它是国家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农民享受公民待遇的破冰之举。下面我们一次讲述了新农保的内容和特征,并结合各新农保试点的具体运作模式,分析了新农保的主要意义并提出若干亟需解决的新农保问题,以便对获得全社会农民认同和切实保障农民养老权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俗称“新农保”,它的产生和发展也经历了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试点阶段(2003~2008年)。2003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后中央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中又多次提出,要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2006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北京、山东等省市的8个县市区正式开始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中关于养老资金来源规定养老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个方面,其中个人缴费占主体。各级地方政府和集体应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投保人进行一定的补贴。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还应该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全面构建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符合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状况。

2.中央试点阶段(2009~)。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强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09年开始,全国有10%的县(市、区)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这是国家首次明确表明开始由国家承担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责任,也是千千万万中国农村居民历史上首次享受到有国家财政补贴的养老生活。

在中央试点后,各地依照实际情况全面逐步开展新农保工作。

二、新农保的内容及特征

新农保,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与老农保制度相比,新农保的创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支付结构的创新,即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筹资办法。二是筹资结构的创新,即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

1.支付结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顾名思义是新农保额度的基础,是在一定的时间条件下固定不变的,有国家统一支付。我省规定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同一地区每位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按同一标准领取。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参保人自身的经济条件状况决定个人账户金额,从而确定领取的养老金的数额,它相较基础养老金而言,不受条条框框的死规定的束缚。山东省确定了新农保试点的个人账户养老

金的缴费标准分为5个档次,缴费标准从100到200、300、400、500元,同时允许地方增设缴费标准,可以向上增设,也可以向下增设,这个原则就是新农保的“有弹性”原则。

2.筹资结构:个人缴费,集体补贴,政府补贴相结合

(1)个人缴费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措的重要来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它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时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居民可直接领取养老金之外,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2)政府补贴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措的可靠保证新农保最大的特色,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战略思路之一就是要明确政府责任、落实财政补贴机制。政府补贴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的全额补贴,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一半;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山东省队纳入国家试点的县市区,按照地理位置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40%、60%、80%的比例补助。

(3)集体补助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措的必要条件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农村土地对农民来说占有不可替

代的重要作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为其成员所共有的观念根深蒂固。因而即使在农村集体化组织不再那么凸显的当下,村集体仍然有责任对本村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提供经济支柱。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隐含的问题

(一)资金筹集方式的单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机制,但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不论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还是政府补贴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个人缴费难以达到理想状况。按照国家统一的政策规定,“新农保”个人缴费分为100元-500元五个档次。一方面,个人认为这几个缴费档次的确定缺乏依据,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另一方面,将个人缴费设置为由低到高的5个档次,看起来考虑到了不同收入的农村居民的负担能力,扩大了个人缴费选择的自由度。

2.集体补助的区域差异较大。新农保政策中,将集体补助作为新农保资金的一个来源.但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土地分产到户,大部分农村的集体经济已经逐渐消失。

3.地方政府补贴难以实现.政策要求中央政府承担东部地区一半、中西部地区全部的基础养老金,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实力的稳定增强,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持续增长,中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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