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两河流域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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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述的军事文化
在两河地区,亚述是各民族中经历了最充分的独立发展的民族, 其文化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独特之处。 在亚述与巴比伦尼亚之间有两个天然屏障,一个是哈姆林山脉, 一个是地处其南的沙漠,这使得两地的交往非常不便,所以在早 期亚述就较少接受苏美尔文化的影响。 此外,亚述自己的环境也有特殊之处,他们的土地资源有限,很 早就开始了以贸易为目的的军事殖民,还经常要与周边民族争夺 商贸要地,所以亚述人形成了好战、好扩张、残暴等习性。
古代两河流域的城市 古代两河流域的法律与社会 古代的战争与帝国
古代西亚地区经济的特点
1、游牧与农耕地区的冲突与融合 掠夺、交换与商品经济的发展 休耕制:雇佣劳动 大地产主 2、帝国专制统治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冲突与调和 (1)公元前3千纪:末期,商业殖民地的出现 (2)公元前2千纪: 阿摩利人缺乏凝聚力,长期的分裂 大商家的出现 ;远程贸易的繁荣 汉谟拉比的政策;国际形势的变化 (3)公元前1千纪:掠夺型经济、纳贡制度、内部萎缩
• 如果一男子发烧,腹部烧灼,以至于既无愉悦感也无 食欲,他的身体呈黄色:那么这个人有性病。
• 如果血从病人的鼻中流出…… • 如果液体从他的鼻中流出…… • 如果他的鼻头是湿的…… • 如果一男子为他自己死后一定会发生的一切所深深吸 引,并且订下了他的葬仪之宴自己那份,并且吃下它, 这样他将死去。 • 占卜文集中: • 双胞胎,三胞胎,….直至九胞胎
--分类 --演绎 4、全面假设 5、两种文集的目的和用途 --实用与说教 --没有形成抽象和普遍的“规律” 没有“principle”或“law”这类词汇 初级阶段的特点:通过对具体个案的重复和分类, 形成科学判断的习惯,有了正确推理的感觉 --希腊人最终开始探索普遍概念和绝对真理 --美索不达米亚人已找到了科学的视角 全面而批判地观察 顺序和关联性的重要 类推法的使用
具体措施: 1、“解负令” 2、编撰和颁布法典
四、法典与法律教育 1、学校课本,培训法官的依据 2、颁布全国,教化民众 五、审判和法庭 1、地方性审判:普通案件 城市议会或长老会议组织,法官:3—6名 诉讼双方 证人 书记官 没有律师 地方法庭已经判决的案子通常不再送交王室复审,除非 国王接到了投诉地方法官渎职的怨情书。 2、王室审判:重大案件或刑事案
二、王权与神权 王权神授 《苏美尔王表》:上天的众神会议 巴比伦和亚述时期:首都的保护神 三、法典和社会公正 正义和公正:
正义和公正是国王神性特征的表现。太阳神沙马什就是正义的保护 者,他的后代克图姆(Kittum)和米沙鲁姆(Misharum)的名字 翻译过来就是“真理”和“公正”。国王们宣称自己是神所指定 的,就有义务维护和主持正义。《汉谟拉比法典》的前言中有这 样一段话: “安努(Anu)和恩利尔( Enlil)为了人民的利益呼唤我的名字: 汉谟拉比,虔诚的、神所敬畏的王子,(任命我)令正义在大地 上出现,摧毁罪恶,以便那些强者不能欺辱弱者,(正义)升起 象太阳神照耀着黑暗笼罩下的人们,给大地带来光明。”
3、神庙经济与王室经济 王权的发展 与神庙的关系 女祭司制度
城市的十个特征(Gordon Childe)
1、范围和人口均有一定规模; 2、分工专业化; 3、生产剩余物资能够集中; 4、社会分化明显,社会上层成员(包括宗教、政治、军事)组织并 且统治社会; 5、国家和政府组织成形,其中的成员的资格是以其居住权为主,也 就是说,从基于血缘关系的农村居民转为基于地缘关系的城市公 民; 6、有公共建筑物,如神庙、宫殿、仓库、灌溉沟渠等等; 7、有远程的贸易活动,所交易的货品不论在数量和专业化程度上均 增加; 8、具有纪念性质的大型工艺品开始出现,而这些工艺品具有一致的 形制; 9、文字出现,使得组织和管理的工作比较容易进行; 10、算术、天文、几何等较抽象的科学开始萌芽。
2、文本问题 --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古老的;发现于马都克神庙。 --抄本的情况。多数是在古巴比伦王国末期及之后写成。 3、并非法律条文的完整汇集 4、内容不具普遍性。
伪证,1; “伤害与殴打”,209,229;
5、缺乏逻辑性。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如 8对比259;7对比123;
6、有些条文有明显的习惯法的痕迹,如《汉谟拉比法典》第249条:
2、神裁法
最常见的是河神,被告以河神的名义起誓,然后被投入河中,如 果能活下来就是无罪,如果溺死就是有罪。
3、审判后的允诺
在结束一宗案子时诉讼双方要发誓将来不对审判结果提出反驳。已 经结案的双方若重新开庭要冒很大的风险,如果他们的上诉被法 官驳回,则要接受惩罚,一次上诉者会被判以罚金,反复多次上 诉者要受到体罚,轻则剃去半边头发或往身上泼焦油,重则残肢 (如在鼻子、嘴或舌头上穿孔等)。
“如果一男子雇一头牛,神使之罢工而且该牛死掉,那么租牛者 可以神的名义发誓并且免去责任。”
7、没有“引用”该法典的确切证据。 8、现实中以“王室饬令”为依据判案。
ຫໍສະໝຸດ Baidu
• F.R.Kraus, • misarim-act:立法活动,七年一次,只有短暂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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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iamond, 关于同态复仇: 法律观念发展的3个阶段: 1、所有的赔偿都是用财物; 2、刑法范围扩大; 3、刑法达到完备。
八、社会阶层 1、自由民 阿维鲁姆 穆什根奴 2、奴隶 3、债务奴隶。古巴比伦时期,贷出银的“公正的”利率是20%,粮 食和其他易腐烂的日用品是33.3% 九、家庭 父亲的绝对权威 1、继承制。兄弟平分家产,而长子得两份 。 2、一夫多妻制 没有儿子的情况下丈夫有权力娶第2个妻子,但第1个妻子地位最 高。不能生育或没有儿子的妻子可以为丈夫挑选一个女奴,或者 将另一女子过继为自己的姐妹,然后让她与丈夫结合。女祭司们 最常采取这样的做法,因为她们虽然可以结婚,但不允许她们生 育。妻子有病不能履行婚姻职责时,丈夫也可以娶第2个妻子,但 他仍有义务抚养原配,而后者如果原意,也可以离开他的家。
这种城市化的衰落与可能是因为南部土壤的衰竭,以及北部地区 对南部下游地区灌溉系统的水源进行控制
古代两河流域的法律与社会结构
一、社会 1、社会成员 南部城邦:作为公民的身份更重要 半游牧民族及北方城市中:部落和家族关系更重要 北方:季雨较多,农业可以不那么依赖灌溉,更单纯、更 传统的农村生活模式 2、城市管理 分为区或行政区,有管理商业活动的“商会”
三、 《汉谟拉比法典》与美索不达米亚人的法律观 --没有成形的法律 --社会习俗
古代的战争与帝国
一、两河流域战争的几个原因 1、城市化的后果 。由于社会剩余财富的积累,城市成为抢劫目标。 如苏美尔和阿卡德位于富有农产品的冲积平原上,成为农业条件 差的地区特别是北部和东部的贫困山区,以及从西边半沙漠地区 过来的游牧民族的抢劫目标。 2、城市组织修建的灌溉工程对于邻近地区经济的破坏。 3、索取其他地区的资源,特别是本土缺乏的。通常这些都是通过商 贸来解决,但有时有必要保护商人和商道不受侵扰,导致境外的 战争,这样战争又有了掠获战利品的目的。 4、恶性循环。掠夺型经济的出现,对小农经济的排斥。发展帝国的 不归路。
按照归纳法的某些原则把同类概念收集在一起,编写 出各种各样的“表”。到目前为止,学者们一共归纳 出15个表,即“人表”、“官职表”、“牛表”、 “鱼表”、“飞禽表”、“猪表”、“树木表”、 “贡物表”、“植物表”、“容器表”、“金属表”、 “食物表”、“城市表”、“地域表”和“借词表”。 特点: 归纳分析有余,推理综合不足
3、女子的财产 有2个来源: 没有兄弟的可以继承家产; 结婚时从娘家得到嫁妆、从丈夫家得到聘礼。 丈夫可以使用和管理她的财产,但离婚时必须将妻子的全部嫁妆退 还给她,除非她行为不端。如果丈夫去世,嫁妆归妻子支配,她 要离开丈夫家或再婚时可以从家庭财产中将嫁妆取回。 通常那些出身显贵的女祭司都有丰厚的嫁妆,包括房屋、土地、家 奴等。 如果妻子去世,嫁妆由她的子女继承,儿子女儿都可以,但丈夫与 其他女子生育的后代无权继承。如果没有子女,则由她的兄弟继 承。
《汉谟拉比法典》评析
一、 《汉谟拉比法典》是否法典?为什么? 二、 《汉谟拉比法典》与美索不达米亚的科学 三、 《汉谟拉比法典》与美索不达米亚人的法律观
一、 《汉谟拉比法典》是否法典?为什么?
1、主题分类 --伪证:5条(1--5) --盗窃:20条(6--25) --王室领地:16条(26--41) --农业活动:25条(42--66) --居住地:约10条?有(76----) --商业:约24条?(-----111) --借贷:14条(112--126) --家庭生活:67条(127—194) --伤害殴打:20条(195--214) --各种自由职业及低等职业:61条(215--277) --奴隶:5条(278--282)
• 与后来的亚述法典比较
《汉谟拉比法典》是什么?
--案例汇集,时间多为汉谟拉比时期 -过去法典的重新摘抄?目的是向天下臣民昭示自己是 主持公正的 。 -新的政策?颁布法典的国王有可能是利用这样的机会 来调整政策尺度或推行新政策。有些法典的规定反映 出日用品价格和工匠及劳工报酬的调整,有人认为这 是国王稳定经济的一种尝试。 --目的:民众的权利;启迪教化 典范 维持正义的证明 帝国辉煌的象征
六、神庙在审判中的角色 1、审判过程中起誓
当法官面临矛盾的证词而缺乏证据时,要依靠宣誓来打破死结和 确定真相。诉讼的一方,通常是被告,要以某某神的名义起誓, 设定如若撒谎则如何如何之类的自我诅咒,同时要触摸神像和武 器,或者做一个掐自己喉咙的手势,表示如果撒谎愿神惩罚自己 去死。对当时那些敬畏神明的人来说,在这种时刻撒谎并非易事, 而一旦表现出心虚和犹豫,则被法官看作是伪证。
七、记录 1、--第3人称,引用第1人称的对话 --直接使用第1人称 2、审判中的身体语言
如离婚时割掉女子外套的下摆,释放奴隶时清洗该奴隶的额头,等。
3、日期、誓词、法官名字、印章或手印、信封 4、早期,1份,保存在胜诉一方或付钱的一方 新巴比伦时期,2份记录,双方各持1份 5、法警
附:一、美索不达米亚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1、第1位立法者 乌鲁卡其那 2、最早的成文法典《乌尔纳木法典》 3、法典编撰的鼎盛期:古巴比伦王国时期 4、亚述法典 二、法典的基本特征和立法精神 1、结构的完整和严谨 2、神圣裁判法 3、“和谐”惩罚原则 4、“同态复仇” 5、等级性 6、局限性
二、《汉谟拉比法典》与美索不达米亚的科学 --《汉谟拉比法典》与医学文集的比较 1、学者阶层 2、两种文集的结构 --条件句 --没有个性化因素 --归纳,经验;反复观察。 --因果律 3、顺序 --自然顺序 --逻辑性 --线性
• 如果一男子正在行走,忽然向前栽倒,眼睛膨胀,而 且不能再恢复正常状态,如果他自己不能够活动胳膊 和腿:这是癫痫病发作。
4、离婚
离婚是允许的,但通常是由丈夫提出。丈夫可以任意离婚,但如果 妻子没有品行不端,离婚时丈夫必须退还妻子所有的财产,有时 还要付一些额外的罚金。《埃什努那法典》中规定,丈夫若要离 弃已经为自己生了儿子的妻子,必须把自己的房屋和财产送给她。 寡妇和被丈夫离弃的女子可以再婚。 妻子提出离婚的情况很少,要求离婚的女子要受到严格的盘查, 看她是否出于不体面的原因而做此决定,即使最终获准,也很难 保住自己的嫁妆。许多古巴比伦时期的婚约更是禁止妻子离弃丈 夫,违者处死 。
城墙最初的目的不是防御人的攻击,而是防御野兽和洪水。 《吉尔伽美什史诗》乌鲁克被称作“sheepfold pen”; 《汉穆拉比法典》,每晚都把牲畜赶进城里(第58条)。 城市与它周围的村落通常会保持一定程度的政治和经济联系。 战争中“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
公元前2千纪后期和1千纪时规模缩小(加喜特及新巴比伦时期开始)
D. 普赖斯,《巴比伦以来的科学》
• • • • • • 当一方在某处有深厚的知识时,另一方在此处却是深深的无知。 两个差别极大的科学技术: 一个是逻辑的、几何的和图形的, 另一个是定量的和数字式的, 二者在较高水平上的混合。 两种方法在天文学上的结合,产生了完善而实用的理论,比任何 复杂程度相近的其它科学理论精确得多。 • 如果有人认为某些历史事件不可能的话,那么托勒密理论是早期 出现的强烈的不可能事件。科学在这个分支里似乎得到了不甚 • 公平的开端,过早地遇到了正常文明(例如中国)经过成熟发展才 遇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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