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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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

五、

总则9.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特制定本预案。

9.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十、危险性分析

10.1项目概况

本工程名称为飞跃·兰溪尚品,包括设备用房、商场、住宅、停车场等。本工程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大道西段南侧、德宏南路西侧,德月南路东侧;建筑占地面积:3958.00㎡,总建筑面积:60201.60㎡(地上建筑面积51002.74㎡,地下建筑面积9198.86㎡);地下2层,建筑高度7.5m;地上:1栋28层,建筑高度90.90m;2栋23层,建筑高度75.90m;3栋18层,建筑高度60.90m。本工程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形式,建筑结构的类别

为乙类高层建筑,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防火设计

为一类高层建筑,其耐火等级为一级。

10.2危险源分析及预防监控措施

按照有关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在施工中认真落实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同时,系统辩识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对危险设备和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加强危险源监控。具体预防监控措施如下:

坍塌事故预防监控措施: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必须制定专项支护设计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后

实施。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对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

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及时观察观测边坡土体情况,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及时反应到上级部门,并立即停止施工,撤出影响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

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

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

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凡在距地2m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使用的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触电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装架设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

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

时,禁止强行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各

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使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操作工按操作规程操作,,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灵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起重伤害(塔吊)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方案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安装时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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