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类(铁道运输)专业培养计划20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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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类(铁道运输)专业培养计划
第一部分培养方案
一、学制
标准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
二、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学位
三、毕业和学位要求
修满本培养计划规定学分并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的学生,可获得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要求并达到《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要求的学生,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定位
面向铁路运输行业,以交通运输管理学科和铁路运输工程知识为背景,铁道运输需求调查分析、铁路线网规划与场站设计、资源配置与运用、客流与车流组织、运输产品设计与运输市场营销、客货运输组织、运营管理与控制、运输生产调度指挥、运输能力计算与分析、运输服务、安全保障与应急救援的基础理论和工程素质教育为重点,适应铁路运输业发展需要的宽口径、精专业的工程教育,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铁道运输行业的工程技术教育为主线,追踪我国快速发展的铁路运输前沿理论,依托相关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并为人才的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基础。
确保在国内同类专业中处于一流水平,并不断提高国际知名度。
五、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具备健全人格、个性突出,具有交通运输背景,铁道运输特色,满足铁道运输领域需要,基础宽厚、视野开阔、发展潜力大、创新意识强、工程素养突出、综合素质优秀,掌握交通运输的基础理论与铁道运输需求调查分析、路网规划设计、运力资源配置、运营管理控制领域的专门知识与关键技术,具有引领铁道运输科技与管理发展潜质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
六、培养标准及实现矩阵
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本专业人才培养在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方面的培养标准实现如表1所示。
表1 培养标准及实现矩阵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分配
1.课程体系
2.学分分配
表2 课程体系及学分分配
八、主干课程
专业主干课程10门,共计33学分,包含理论教学和课程实践两部分内容,如表3所示。
表3 专业主干课程
九、辅修专业课程要求
选本专业为辅修专业的学生,除修满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外,还要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达到31学分的课程学习,如表4所示。
若原专业有与上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由学院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认定,亦即原专业有关课程档次只有在不低于辅修专业相应课程档次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认定。
若辅修相似专业,必须补修其它的专业必修或专业限选课程,具体课程由所辅修专业选定。
表4 辅修专业课程要求
第二部分指导性教学计划
一、教学进程计划
本教学进程计划按基本学制设计,学生可参照该计划合理安排学习进程。
拟四年毕业的学生可按照该计划执行,拟提前或推迟毕业的学生可参照该计划进行调整。
1. 基本学制四年,每年3个学期,春秋学期为基本授课学期,原则上理论教学16周,后面安排复习和考试。
夏季小学期和暑假打通为暑期学校,用于开展集中实践、国际交流、科研训练项目和学科竞赛等。
春秋学期按照学期顺序从1至8编号,小学期按照学年顺序从S1至S4编号。
2. 理论课程包括课堂教学和课内实验在内,课内实验的学时主要用于安排实验项目、指导和考核,具体实验内容要求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完成;实践课程指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各类独立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不包括课内实验,集中实践课程的1个学分按照2周的工作量安排实践内容。
3. 各学期学分选择尽可能均衡。
每学期安排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8学分,周学时不超过35学时(含实践)。
基础类课程安排在前4学期完成,素质类课程由学生自主选定上课学期,尽可能在1~4学期完成。
自主教育类学分在5~8学分完成。
专业类课程选修时,注意课程的先后修关系,保证课程学习的科学合理。
4. 课程考核总成绩的记载,采取百分制、五级九段制(A+、A、B+、B、C+、C、D+、D、F)或两级制(P、F)。
以百分制记分的,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以五级九段制记分的,D以上(含D)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以两级制记分的,P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
课程按课程类别分为必修课程、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按考试类别分为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
必修主干课为考试课程,每学期原则上安排3~4门考试课程,采取百分制记录成绩。
基础类课程由学校统筹安排。
其他课程为考查课程,其中必修课和限选课采用五级九段制(A+、A、B+、B、C+、
C、D+、
D、F)记录成绩,任选课采用两级制(P、F)记录成绩,任选课不参与绩点计算。
5. 培养计划内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和上机学时为教师主讲或指导下的基本学时,完成相应的学习内容需要充分利用课外的时间,课外时间的利用数量以达到学习要求为标准。
本计划中,分散实践教学的学时为学时数,集中实践教学的学时为周数(5个工作日)或天数;课程的实践学时和上机学时(实践学时不包括上机学时)根据课程而定。
6. 计算机课的学习,建议选修C语言程序设计、JAVA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应用基础(C)、应多上机练习、实际操作。
以适应铁路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7. 英语课的学习,建议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情况,选择相应的英语课程,以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8. 针对学生就业、保研、考研、出国等情况,可在第7学期选修就业指导、专业辅导、研究生课程、实用英语等相关课程。
拟直接就业的学生应充分利用素质课与自主选修学分,加强拟就业领域相关专业课程模块的学习,并可选择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
拟继续深造的学生应注重数学、英语、计算机及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建议选修建模方法与应用、数据分析方法及应用课程,积极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于第7学期前完成除毕业设计以外的必修课程的学习,基本修满培养方案各模块要求的学分,并可选择研究生教育的相关课程。
教学进程计划如表5所示。
表5 教学进程计划
二、教学执行计划
各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如以下各表所示。
第一学期(第一年度秋季)
第二学期(第一年度春季)
S1第一小学期(第一年度夏季)
第三学期(第二年度秋季)
第四学期(第二年度春季)
S2第二小学期(第二年度夏季)
第五学期(第三年度秋季)
第六学期(第三年度春季)
S3第三小学期(第三年度夏季)
第七学期(第四年度秋季)
第八学期(第四年度春季)
附件一:课程编号说明
一、课程编号形式
课程编号由7位组成:
位置1为开课(归口)单位;位置2为课程体系的管理类别;位置3为课程性质“理论”与“实践”标志位;位置4、5、6为课程序号;位置7为通识教育课程标记位。
二、开课(归口)单位编号
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3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4 ——经济管理学院
5 ——交通运输学院
6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语言学院
7 ——理学院
8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9 ——电气工程学院
0 ——其它单位
A ——软件学院
B ——建筑与艺术系
三、课程体系的管理类别编号
1 ——两课系列课程
2 ——外语基础类课程
3 ——数理化基础类课程
4 ——电类基础(电子基地)课程
5 ——计算机基础类课程
0 ——其它
四、课程性质“理论”与“实践”标记
L ——理论课程
S ——实践课程
五、课程序号
此序号按开课(归口)单位排序,即对每一开课单位开的课均从001开始编号。
六、通识教育课程标记
T ——通识教育课程
H ——通识核心课程
X ——新生研讨课
Q ——其它课程
附件二:证书
附件三:大学生学科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