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实务操作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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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实务(含理赔答应)(定稿)

交强险实务(含理赔答应)(定稿)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09版)第一节接报案和理赔受理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受害人)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增加专门单证,或在《索赔申请书》中设置项目,要求被保险人确认是否需要保险人直接向第三者(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受害人)协商一致后,由被保险人现场亲笔签字确认。

四、书面一次性告知索赔单证。

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赔偿申请时立即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一次性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交强险索赔单证规范》(见附件3)勾选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各公司可以减少交强险索赔单证,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索赔单证种类和要求。

第二节查勘和定损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

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

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第三节垫付和追偿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车险100问

车险100问

车险理赔问答100题(分公司理赔中心编写)一、行驶证的车主与实际车主或者实际车辆使用者不同时,如何承保、理赔?建议:在承保时采用如下办法:1.投保时要提供行驶证原件;2.公车私用的情况,要提供与驾驶证车主名称一致的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和使用者的身份证件原件;3.私车公用的情况,要提供行驶证的车主身份证原件;4.私车私用的情况,要提供行驶证的车主身份证原件和投保人身份证原件;5.在上述手续齐全后,以实际车主或者实际使用人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由其在投保单伤签字盖章;6.在特别约定栏注明“车主为:XXX”。

二、飞来石子将保险车辆车灯、车镜玻璃打碎,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处理意见:应属于保险责任中的“碰撞”责任。

理由:“碰撞”责任的解释:指被保险机动车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并发生意外撞击、产生撞击痕迹的现象。

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按规定载运货物时,所载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

实际理赔过程中,要认真查验损失痕迹,确认无误时,予以赔付。

并采用相应的免赔,也可采用旧件缴回、维修后验车等方式,降低赔付风险。

特别注意:(1)在承保时,尽可能查验投保车辆的车灯、车镜以及车辆风挡等是否无损。

(2)车辆风挡玻璃在未投保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的情况下,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3)此种情况切忌宣传,以免依法逆选择。

(4)飞来石子造成车身部分的损失,参照上述解释处理。

三、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本车机油或者汽油散落,造成路面污染,是否赔付?处理意见:不予赔偿。

理由:《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第七条(七)款列明:“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提醒注意:此处既包括保险车辆以及所载货物产生的污染,还包括造成第三者车辆、货物等损失后产生的污染等情况,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

四、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轧起石头、铁板等将路边的行人打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和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车险一问一答

车险一问一答

车险一问一答1、车险承保需要哪些资料?答:个车: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团车: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A、为什么我需要这些证件,我有客户车牌号、车型怎么不能算价?答:现湖北省所有保险公司的系统均联网,即可通过输入客户行驶证上的信息,在公司网络平台匹配后才能查到客户去年所投保公司出险记录,根据客户上年的出险记录才能确定今年的承保折扣,算出价格。

如信息不准确平台上查不到客户记录则按新客户首次投保不打折。

B、客户只想知道大概多少钱,帮我算个大概的价格。

答:同样的车型、同时间购买的车也可能价格不一样,因为上年出险次数不一样,今年折扣就不一样,价格就有区别。

C、客户跟我说去年没出险或告诉我了出现的次数能否算价?答:客户的出险次数是根据公司信息平台上反应记录来确定的,有可能客户前年的出险结案在去年的保险期间内也会导致出险记录次数增加,也有可能客户遗忘了一些出险事故或客户不知情的出险记录。

2、车险理赔需要哪些资料?答:1. 单方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索赔申请书、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原件照片及复印件、修车发票、银行账号(需注明开户银行明细)。

2. 双方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交警定责书。

注:(停放受损、三者逃逸、高空坠物,)及单方事故有现场5000元上赔款,无现场3000元赔款以上案件均需要提供交警证明A、理赔客服中心在哪里,电话多少?答:地址:襄阳市汉江路12号,消防队旁。

电话:3225236B、客户出险后怎么报案?答:单方事故只需报公司95511.双方事故需先拨打122交警定责后再报公司报案电话955113、车险怎么算考核,多少钱算一件?答:车险保险起期需在当季度内才能算当季度的考核件数。

车险6000元算一件(交强、商业、财产险累加达到6000即可)。

佣金:新人50%,正式员工:30%。

A、车险佣金是什么时候发的?答:车险佣金是按保险起保日期的下一个月20号发。

B、客户的车险已生效了为啥我的行销里看不到或我的考核怎么还没回算过来?答:车险的记录需产险的财务实收后再报给寿险综合回算后才反应到行销,时间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以产险行销为主。

车险业务知识与实务操作考核试卷

车险业务知识与实务操作考核试卷
9.在车险合同中,保险金额可以高于车辆的实际价值。()
10.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自燃,保险公司一定会承担赔偿责任。()
五、主观题(本题共4小题,每题10分,共40分)
1.请简述车险的基本险种及其作用。(10分)
2.在车险实务操作中,当接到报案后,查勘员应如何进行现场查勘?请详细说明查勘流程及注意事项。(10分)
3.请阐述车险理赔过程中,定损的重要性和定损的依据。(10分)
4.请分析投保人在选择车险附加险时应该考虑的因素,并举例说明。(10分)
标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C
2. B
3. D
4. D
5. C
6. D
7. D
8. A
9. D
10. C
11. D
12. A
13. D
14. B
15. A
16. B
17. B
2.查勘流程:了解事故情况、拍照取证、询问当事人、记录相关信息。注意事项:保护现场、确保安全、客观公正、详细记录。
3.定损的重要性: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定损依据:事故认定、车辆损失情况、维修费用、市场行情等。
4.考虑因素:车辆价值、使用环境、个人需求。举例:车身划痕险对于新车或高价值车辆较为重要;自燃损失险对于老旧车辆更有必要。
车险业务知识与实务操作考核试卷
考生姓名:__________答题日期:_______得分:_________判卷人: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哪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责任?()
18. C
19. D
20. D

车险常见问题解答

车险常见问题解答
交强险常见问题解答
1、购买了交强险是否还需要购买商业三者险? 答:交强险具有强制性,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固 定且相对较低,商业险是自愿购买,并且有多种 不同档次限额可供选择。由于各地人身伤亡赔偿 标准的提高,交强险并不能承担因交通事故所造 成人身伤亡所需的全部赔偿责任,例如:深圳市 最高一次撞人致死的赔付达到85万元,单买交 强险是很难满足的。因此,在购买了交强险后, 可以根据需要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给予补充。
选答:如果您一定要按12万投保也是可以的,保险公司会 在保单备注里加上车损险不足额投保,只承保了60%, 赔付的时候可能就只能赔付60%了。 11、我的车有很多的旧伤,现在买了你们的车损险,可以 可以把以前这些都给赔了? 答:新的保单就不可以赔以前的旧伤了,但是只要在新保 单起保后所出的事故都可以按保单赔偿了。 12、车主不是我,被保人写我的名字可不可以? 答:可以的,只要投保人同意,被保人可以是任何合法的 驾驶员。 13、出了事故一定要去你们指定的修理厂吗? 答:出了事故,您可以去任何一家修理厂维修,为了确保 您的利益,保险公司会推荐一些合作良好的,优秀的修理 厂。
事人要根据出险地的快速处理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有责
任,并需同意有“互碰自赔”的处理办法解决。),可由各 自
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索赔。
5、投保交强险时,不代交车船税是否可行? 答:车船税原来一直是建设银行代收的,自2006年9月1 日起地税局授权各家产险公司代收,若有客户已向税务部
3、不及时办理年检也能获得赔付吗? 答:不能赔付。保险车辆未办理年检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 围。 4、为何一定要选择一家服务优质的品牌公司投保? 答:保险服务质量与价格是有一定关联的,品牌保险公司 车险价格可能不处于市场低位,但品牌公司信守服务承 诺,索赔便捷,签约维修单位多,维修方便,理赔速度 快;反之有些公司靠低价吸引顾客,但因签约维修服务网 点少、理赔人员配备不足等原因,会影响索赔进度与品 质。因此,选择保险时不能以价格为唯一的考量因素,选 择一家用力优质的保险公司将物有所值。 5、投保的车辆被债务人抢走或盗走保险公司能否赔付? 答:不能赔付。因为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 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

交强险考试题库及答案

交强险考试题库及答案

交强险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交强险的全称是什么?A.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B. 交通事故责任商业保险C. 交通事故责任自愿保险D. 交通事故责任自保保险答案:A2. 交强险的保险期限是多久?A. 一年B. 两年C. 三年D. 五年答案:A3.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如何规定的?A. 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B. 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C. 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规定D. 由投保人自行决定答案:C4. 交强险的投保人是谁?A. 车辆所有人B. 车辆驾驶人C. 车辆使用人D. 车辆制造商答案:A5.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哪些?A. 仅包括车辆损失B. 仅包括人身伤亡C. 包括车辆损失和人身伤亡D. 包括车辆损失、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不包括以下哪些情况?A.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B. 被保险人饮酒后驾驶C. 被保险人无证驾驶D. 被保险人驾驶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答案:ABCD2.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包括哪些部分?A.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B.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C.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D. 精神损害赔偿限额答案:ABC三、判断题1. 交强险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必备保险。

(对)2.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错)3.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规定。

(对)4. 交强险的投保人可以是车辆驾驶人。

(错)5. 交强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可以续保。

(对)四、简答题1. 简述交强险的投保流程。

答:交强险的投保流程通常包括:选择保险公司、提交投保资料、保险公司审核、签订保险合同、缴纳保险费、获得保险单等步骤。

2.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如何规定的?答: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规定,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具体数额根据当年的规定执行。

3.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限制?答: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有以下限制:不包括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饮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等情况。

交强险常识问答、【保险常识】交强险注意的问题

交强险常识问答、【保险常识】交强险注意的问题

交强险常识问答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是简称,正式名称叫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与商业保险不同,这项保险是强制性的,车辆不投保的将禁止上路,否则要被扣车,直至投保并缴纳保费的两倍罚款。

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后,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就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但要特别提醒的是,赔偿对象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对私家车来说,必须要向保险公司交纳1050元的保费,由此可享受到最多6万元的赔偿。

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一是赔偿原则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

除了个别事项,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的责任风险。

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三是具有强制性。

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是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费率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

五是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是否还要购买商业三责险车主应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

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购买了20万元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车损险、以及附加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在实行交强险制度后,消费者在原保险合同到期后,首先必须购买交强险,同时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购买不同档次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如5万、10万元、15万元或更高),以及车损险和各种附加保险等。

保险公司怎么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同时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强险业务知识

交强险业务知识

交强险业务知识1.抢救费用“支付”的条件有哪些?答:抢救费用支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接到交警部门签署的书面支付通知书;2.事故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

医院提供了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明细清单;4.抢救所有药品、检查费用等必须与本次事故有关。

2.抢救费用“垫付”的条件有哪些?答:垫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交强险条款规定的垫付情形:1)驾驶人员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垫付通知;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

医院提供了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明细清单;4.抢救所有药品、检查费用等必须与本次事故有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答:(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4.交强险投(续)保时需提供哪些材料?答: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人是自然人)、行车证(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应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合格证复印件)、购车发票(新车)、上年度交强险保单、组织机构代码证(被保险人是法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不是被保险人投保)5.交强险贴花(保单)就遗失补办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保户到承保公司领取交强险标志(保单)遗失补办的《申请表》,上《申请表》上加盖被保险人单位公章,是个人车辆由被保险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承保公司补办。

6.交强险过户和退保需哪些手续?交强险在哪几种情况下可以退?答:1.交强险过户:是指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保户需提供材料:旧车交易市场发票、行驶证、交强险保单、过户申请书(是法人的需加盖被保险人单位公章)、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是自然人的)。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第一节接报案和理赔受理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问询有关状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详细旳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波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旳,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状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旳,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根据被保险人旳祈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祈求旳,第三者(受害人)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祈求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增长专门单证,或在《索赔申请书》中设置项目,规定被保险人确认与否需要保险人直接向第三者(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受害人)协商一致后,由被保险人现场亲笔签字确认。

四、书面一次性告知索赔单证。

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赔偿申请时立即以索赔须知旳方式,一次性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提供旳与赔偿有关旳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交强险索赔单证规范》(见附件3)勾选与赔偿有关旳证明和资料。

各企业可以减少交强险索赔单证,不得以任何理由增长索赔单证种类和规定。

第二节查勘和定损一、事故各方机动车旳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旳保险企业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旳损失进行核定。

无责方车辆波及人员伤亡赔偿旳,无责方保险企业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旳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旳,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波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旳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旳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

接受委托旳保险人,应向委托方旳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汇报、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旳损失状况确认书。

第三节垫付和追偿一、急救费用垫付条件同步满足如下条件旳,可垫付受害人旳急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旳情形;(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垫付旳告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急救,且急救费用已经发生,急救医院提供了急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垫付旳急救费用。

车辆保险理赔专业指导及答案

车辆保险理赔专业指导及答案

车辆保险理赔专业指导及答案本文档旨在为您提供一份详尽的车辆保险理赔专业指导,帮助您了解理赔流程、所需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

请您仔细阅读,以便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迅速、顺利地完成理赔。

一、理赔流程1. 事故发生后:请您首先确保自身安全,然后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

2. 等待救援:如有需要,请您等待保险公司的救援人员到达现场。

3. 收集证据:在事故现场,请您尽量收集以下证据:- 事故双方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对方司机及乘客的联系方式- 如有目击者,请获取其联系方式4. 填写理赔申请: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理赔申请表。

5. 提交理赔材料:将理赔所需材料提交至保险公司。

6. 等待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将审核您的理赔申请,并根据政策进行赔付。

7. 赔付到账:审核通过后,赔偿款项将尽快打入您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理赔材料1. 事故双方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用以确认车辆及驾驶者的合法性。

2. 事故认定书:由交警部门出具,用以确认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

3. 事故现场照片:用以证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4. 医疗费用:如有人员受伤,需提供相关医疗费用。

5. 维修费用:如有车辆损坏,需提供维修费用。

6.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1. 及时报案:事故发生后,请您尽快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

2. 如实陈述:在报案及填写理赔申请表时,请您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以免影响理赔进度。

3. 保存好证据:请您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维修费用等证据,以便在理赔过程中使用。

4. 遵循法律法规:在理赔过程中,请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配合保险公司完成理赔事宜。

5. 注意隐私保护:在收集和提交理赔材料时,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车辆保险理赔流程。

在遇到保险事故时,请您按照指导步骤进行操作,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咨询。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修订_征求意见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修订_征求意见稿)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修订版)第一节接报案和理赔受理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第二节查勘和定损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

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

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第三节垫付和追偿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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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实务操作问答一、交强险实务中规定,投保交强险时应提供投保机动车的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证复印件,新车无行驶证,提供什么?有些车辆被保险人与行驶证的车主不一致,个别地市车管部门不给检车时,应如何处理?答:未取得机动车行驶证的新车首次投保交强险时,应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

由于牌照与行驶证同时取得,可在新车取得牌照进行保单批改时,再要求投保人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交强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允许投保人、被保险人、行驶证车主不为同一人,但投保人、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为同一人时应在特别约定中注明实际车主。

二、投保交强险实务规定要提供行驶证和驾驶证;对于单位车辆,驾驶人员不固定,驾驶证应该提供谁的?实际操作中随意提供一个驾驶证的可能性极大。

而且有些个人车本人并非实际车辆使用人,本人无驾驶证,投保时该如何解决?答:机动车在投保交强险时,对是否提供驾驶证不做强制性要求。

其他商业车险是否提供,由公司自主决定。

三、交强险实务规定:“已生效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时,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所有人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

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

”什么是报失认定证明,具体指什么?答:为便于操作,不再要求提供报失认定证明,投保人只需提交书面补办申请。

四、如何对丢失或损毁的保险单和保险标志进行管理。

如果保户的交强险单证与标志丢失或损毁,怎么办?补办手续是什么?答:交强险单证和标志的补办问题:1、被保险机动车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投保人向承保公司申请补办的,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补办申请。

补办申请中应包含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发动机号、投保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还需说明损毁或者遗失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的类型,损毁或者遗失的原因。

如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补办申请中加盖公章。

2、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交强险标志。

补办交强险保险单、定额保险单的,保险公司应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信息。

补办交强险批单和交强险标志的,申请人应提供交强险保险单或定额保险单正本。

补办内置型交强险标志时,保险公司应对机动车原交强险标志贴放处进行审验,检查原标志是否损毁或遗失。

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因损毁而申请补办的,保险公司应要求申请人提供损毁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

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向保险公司书面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3、保险公司补发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时,重新打印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应与原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的内容一致。

4、对原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应在计算机系统内作“作废”处理。

作废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的印刷流水号码应能通过计算机系统查询。

交强险保单、标志、保险公司补办不应收取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标志补办申请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名称/姓名)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交强险_____________车的(保险单/定额保险单/批单/标志))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损毁/遗失),特申请补办。

机动车交强险基本信息如下: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期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时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十四时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签章:年月日五、挂车的交强险保险标志的粘贴问题。

交强险实务中规定,便携式保险标志使用范围是摩托车、拖拉机。

因挂车与主车连挂的变动性较大,挂车是否也适用便携式保险标志?答:挂车投保交强险,可视同摩托车发放便携型交强险标志。

六、过渡期商业三者险保险单,极有可能被司法部门当做强制保单处理,请对此予以明确?答:最高人民法院已在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明传电报(2006)民—他字第1号函复中明确:将2006年7月1日以前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为商业保险。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发生后,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七、费率方案中“营业客车:是指用于旅客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

间接方式如何界定?答:间接方式是指机动车不用于旅客运输或租赁,但其所有人(或管理人)间或将机动车租借给他人(自然人或法人),且承租人用于旅客运输或租赁,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八、交强险条款第二十三条(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投保人可解除交强险合同,解除合同日期为公安机关证实丢失日期,还是投保人提出申请次日?答:解除合同日期以公安机关证明丢失后,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交解除交强险合同申请的次日起。

九、交强险第十条(四)规定,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但如果受害人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同时起诉,诉讼费用也会判处保险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

如何处理?答:如果受害人将保险公司作为诉讼案件的主体之一,同时起诉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法院判处保险人应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时,保险人应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十、交强险条款第八条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是否意味着未经诉讼的索赔案件中,交警调解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人可不接受?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该解释应作为对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

对提起诉讼的索赔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要根据该《解释》,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有关处理方法应严格按照《道交法》第72条和74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按照交管部门要求,半挂型货车主车和挂车必须是两副牌照,行驶证也为两个。

交强险费率方案规定,主车和挂车必须分开投保,但主车行驶证并未证明其载重吨位,主车投保交强险其费率如何确定?答:对于当前大量存在的牵引头的机动车(非集装箱拖头),按照“特种车二”费率承保。

十二、机动车是否可以在异地投保交强险?答: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关于统括保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有关异地承保的规定精神,保险公司不得主动招览异地交强险业务。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会有部分异地车辆(登记注册地在异地)在本地长期使用的实际情况。

从方便客户保险服务的原则出发,对异地车辆要求在本地投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应了解车辆使用情况后,对确属长期在本地使用的车辆应给予承保交强险。

例如:各地在京办事处的车辆可在京投保交强险。

十三、新车是否发放保险标志问题。

新车投保交强险时没有牌照,而保险标志要求填写牌照号,在实际操作中是等新车上完牌照后再发放交强险标志还是先发放标志,上完牌照后再出具批单更改牌照号?答:未取得牌照的新车,可发放交强险标志。

可以发动机号或车辆识别代号代替车牌号码打印在交强险标志上。

十四、什么样机动车适用拖拉机费率?答:由农业主管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的机动车适用拖拉机费率,按照对应的拖拉机种类,确定费率水平。

十五、交强险的费率是随车还是随人浮动?答: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十六、大型企事业单位不需上路的场内车辆、园林洒水车、无牌照车辆是否需要投保交强险?答:《条例》规定,机动车如果不上道路行驶不需要投保交强险。

临时上路行驶的可以投保短期交强险。

此外,大型企事业单位不需上路的场内、无牌照车辆,如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主动要求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得拒保。

十七、企业或个人机动车提车未上牌照、未确定使用性质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费率?答:1、企业或个人机动车提车未上牌照、未确定使用性质的情况下,所有车辆按企业非营业客车或非营业货车费率。

2、机动车提车未上牌照时,按短期交强险投保,并发放交强险标志(标志上应注明保险期间)。

十八、定额单发票是否可以手工填写?答:可手工填写。

十九、投保人是否可单独购买商业性机动车保险?答:可以,但保险公司应明确告知赔偿方式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及时购买与之相对应的交强险。

二十、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的交强险合同如何处理?答: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保险人不得接受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明确告知投保人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投保人先过户,变更所有权后,再按照《条例》要求办理交强险合同的变更手续。

二十一、交强险标志是否要盖章?答:便携型交强险标志必须加盖承保公司专用章。

二十二、投保人退保时无法提供保险单和交强险标志时如何处理?答: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书面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可进行退保。

二十三、交强险到期后投保人未及时投保,其脱保期间的保险费是否需要补交?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处罚。

保险公司不能向投保人补收脱保期间的保险费。

二十四、对部分车种的费率适用问题?1、正三轮摩托车费率适用按照摩托车排气量分类执行相应的费率。

2、教练车的费率适用用于驾驶教练的机动车适用于非营业性车费率。

其中客车适用企业非营业性费率,货车适用相应吨位的非营业性费率。

3、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的挂车的费率适用按照“特种车一”费率的50%承保。

4、半挂牵引车的费率适用半挂牵引车(非集装箱拖头)适用牵引车费率。

5、运钞车的费率适用运钞车适用“特种车三”费率。

6、快递公司用于快递业务的机动车费率适用快递公司用于快递业务的机动车适用企业非营业客车或非营业货车费率。

7、城市公交车费率适用按照其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数作为其座位数,并适用相应的费率。

8、个人货车费率适用按其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中明确的使用性质确定适用费率。

9、10座以上家用车费率适用适用家庭自用车6座以上车型费率。

10、租赁车辆的费率适用所有人为汽车租赁公司的机动车,无论承租方的单位性质、租赁用途以及租赁期限,均适用“营业出租租赁”客(货)车费率。

中保协200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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