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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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核心竞争力概述
(一)核心竞争力的含义与实质
核心竞争力(Core Competence)又称“核心能力”或“核心专长”,是当代的一种战略管理理念和竞争能力模式。
1990年,美国管理学家C.K.普拉哈拉德和G.哈默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公司核心能力》——文中正式提出这一术语。
按他们的描述,核心能力是企业在某一市场上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和基础,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两位学者形象地指出,多种经营的企业就好比是一棵大树,树干是核心产品,树枝是经营单位,叶、花、果实是最终产品,提供营养、维持生命、稳固树身的根系则是核心能力。
知识经济和全球竞争的到来迅速改变着世界经济发展格局,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竞争方式也随之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在开放性市场条件下,竞争优势已不是像从前一样单纯依靠资金、价格、质量与技术,或是找准产业和市场定位就能获取的,而是转化为必须从根本上锻造和提升企业的整体智能和综合实力才能赢得持续的发展。
于是立足于环境变化、全方位打造企业自身的“活”素质,就成了企业家们自觉或不自觉的行动纲领。
这种战略管理实践中的新变化引发了理论界和学界的重新思考和关注,“核心能力”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按照普拉哈拉德和哈默的定义,企业的核心能力有三个基本特征:①核心能力提供了进入多样化市场的潜能;②核心能力应当对最终产品中顾客重视的价值作出关键贡献;③核心能力应当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能力。
显然,普拉哈拉德和哈默所说的“核心能力”并非单一而固定的能力,而是一种综合应变的能力,因为只有当企业总能使自己的产品或某些优势始终保持领先的地位时它才具有核心能力,如同人的整体素质一样,核心能力是企业无形的智能综合体,它通过源源不断的外射作用而表现为各种关键的竞争优势。
核心竞争力提出后引起了学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蒂斯、皮萨诺和舒恩认为,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特定经营中的竞争能力和一组相异的技能、互补性资产和规则,它们构筑了企业支柱优势的基础,凯文·科因认为,核心竞争力是某一组织内部一系列互补的技能和知识的组合,是能使一项或多项关键业务达到业界一流水平的能力,巴顿强调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识别和提供优势的一种知识体系,阿迈·辛德和威姆艾·伯伦认为核心竞争力是一系列有形的价值增值活动,鲍·埃里克森和杰斯帕·米克尔森则将核心竞争力看作企业组织资本和社会资本的集合,诸如此类等等。
概括而言,我们可以从这么几个方面来认识和理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内涵:①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资产、知识、技能和机制的互补体系;②核心。